黎锦熙(邵西、鹏厂)(1890.02.02-1978.03.27)黎培銮之子,末届秀才。湖南优级师范史地部毕业。同盟会会员。主笔《长沙日报》,在《湖南公报》任总编辑。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历史教员,为毛泽东的老师及挚友。与杨怀中、徐特立等创办宏文图书编译社,任主任。后历任北京高师北京女师大,北师大、北大、西北联大、西北师院、湖南大学教授,或兼国文系主任、文学院院长、院长。推进“国语统一”及普及白话文。研究、宣传、推行中国文字改革。参与制定推行“注音字母”,组“汉字省体委员会”,“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中国大辞典编纂处”。率先倡导、创办国语专修班,百余毕业生赴台湾推行国语。与许德衍等发起组织“民主科学社”(九三学社)。1948年拒绝国民政府赴台邀请,1949后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三届代表并参加主席团,第一、二、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副主席,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辞典计划委员会委员。参与制定、推行“汉语拼音”。著有《新著国语教学法》、《新著国语文法》等论著700余种。葬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妻:黄鹤寿(1886.10.28-1984.06.23)湖南湘潭人。生子泽闿(夭)、泽闳。女泽湘、正初(夭)。
妻:贺澹江(1907.07-1983.04)湖南长沙人。1927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曾在湖南教育厅、湖南贫儿教养院、中国大辞典编纂处、陕西教育所秘书室、西北联合大学出版组工作。1949年在北京人民政府干部学校毕业。在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辞室工作。62年退休。生女泽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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