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人。字荪畡。初入湘军提督周达武幕。1877年(光绪三年)馆于陈宝箴家,二年后改馆益阳知县唐步瀛家。1893年主讲玉潭书院。1896年主持常宁水口山矿务,创开明垅法采矿,颇著成效。1898年任宜章训导,翌年调清泉,仍主管水口山矿务,在事八年,赢利600万。1903年调任湖南矿务总局提调,升总办。1907年捐主事,分部加四品衔。后以湘抚保奏,得二等商勋三品衔之类。民国成立后归家,不问世事。著有《珠泉草庐文集》、《茭源银场录》等。子廖基植亦有名。
清宁乡县人。字荪畡,生于道光十九年(1839)。少年读书,厌薄科举。稍长,游湘军提督周达武幕,历览关原。
光绪三年(1877),陈宝箴由镇筸道解任回省主营务,廖树蘅被聘司笺牍,兼其次子三畏等人教读。居2年,常与陈宝箴父子诗酒唱酬。五年,受益阳知县唐步瀛之聘,为其子女课读。十九年主讲玉潭书院。
光绪二十一年(1895),陈宝箴升任湖南巡抚,奏设湖南矿务总局,廖树蘅受聘襄理其事,主持开采常宁水口山矿务。受事时,与巡抚约荐一人授一策,他事不得掣肘,陈宝箴允以便宜从事。及进山后,见矿场地狭,多积水,民工用暗窿采挖,春水泛滥妨碍工作,乃行开明窿法,“平地开一大口,宽深十数丈数十丈不等,迤逦斜下,作为坦坡,豁然开通,全无遮蔽”。未数月,成效大著,产量剧增。
光绪二十四年(1898)5月,廖树蘅由部选宜章训导。同年八月,戊戊政变发生后,陈宝箴被革职,他亦辞矿差,继任巡挺俞廉三不允,勉其留任。次年,俞以宜章隔常宁远,不能兼顾矿场,他被咨询为清泉(今衡商县)训导。二十八年,清廷诏开经济特科,令地方督抚荐人,他为湘抚俞廉三及学政柯劭忞疏举时应。以年老辞,未赴试。次年,俞廉三调移晋抚,赵尔巽继任,他被调回省城,主持湘省矿务总局。其在水口山矿先后8年,赢利银600万两。成为湖南近代矿业先驱之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廖树蘅捐分部主事,加四品衔。值农工商部奏定商勋之制,湘抚岑春蓂以其办矿卓著成效,有功实业,奏奖二等商勋,加三品衔。
辛亥革命后,廖树蘅告老还家,以遗老诗酒自娱。民国12年(1923)病卒。著有《珠泉草庐文集》、《诗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