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靖人。字荪楼。少时随从兄瞿方梅就学桃源漳江书院。1904年(光绪三十年)入华兴会,负责发动湘西会党。明年,因与马福益起义事有连,遭通缉,亡走日本,入明治大学攻法律;参加同盟会,襄办《民报》。1907年归国,任吉林法政学堂教员,配合宋教仁在辽东运动“马侠”。1910年任上海《中国公报》编辑。民国成立,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编纂、农林部参事。1913年宋教仁被刺,他愤然离职赴天津,任刘揆一主办之《公民报》编辑。1917年任北京大学法科教授,兼北京高等师范文科教授。1930年任湖南大学中国文学教授。1937年任湖南通志馆副馆长。1947年主纂桃源新县志。同年病逝。著有《中国文学史》传世。
生于龙山县里耶镇,因祖居保靖,又以该县生员应试,遂为保靖县籍。字荪楼,清光绪七年(1881)父为秀才,授徒为生。瞿方书5岁随父入塾,后随从兄方梅习训诂词章。光绪二十五年(1899),瞿方梅主讲桃源漳江书院,他随往肄业,与宋教仁同学,称莫逆。是年冬,参加永顺府试,拔置案首。明年,补博士弟子员,曾参加自立会活动。
光绪三十年(1904),瞿方书参加华兴会,并参与长沙起义工作,负责联络湘西会党,与常德宋教仁相策应。起义失败后,潜伏湘西,伺机再举。次年保靖知县某侦知其活动情况,褫革生员名号,并下令通缉。三十二年秋东渡日本,入东京明治大学,习法政。不久由宋教仁介绍,参加同盟会,受委襄理《民报》事务,兼撰述员。曾用“无我”笔名,发表宣传民主革命思想、批驳《新民丛报》文章。
光绪三十四年(1908),瞿方梅为吉林提学使,并兼法政学堂总办。受东京同盟会总部委派,瞿方书偕仇鳌至该校任教。他并介绍林伯渠为瞿方梅幕宾,开展革命活动。宣统二年(1910),奉同盟会总部命赴上海,任《中国公报》编辑,与《民立报》相呼应,揭露帝国主义侵略阴谋,抨击清政府腐败无能。
辛亥武昌起义后,瞿方书应宋教仁邀,参与筹备临时政府工作。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宋教仁任法制院院长,他被荐为该院委员,兼法制局编篡参事,为起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各部院组织法主要执笔人之一。曾与黄兴、宋教仁、吴玉章等提议建立国史馆,以撰辑《中华民国建国史》。
民国元年(1912)4月,唐绍仪组织内阁,宋教仁为农林总长,瞿方书应邀为该部参事。协助宋教仁规划垦殖、渔业、森林各方案,提交国务会议。后以唐内阁辞职,未果施行。
民国2年(1913)3月,宋教仁被袁世凯遣人刺杀,瞿方书愤然离职,赴天津,任刘揆一所办《公民报》编辑。旋赴上海,参与“二次革命”。失败后,与陈其美潜居上海租界,常在报刊上发表主张民主共和、反对君主专制等文章。后以袁世凯在南方搜捕党人甚急,复至天津,化名主办《公民报》,选行反袁活动。
翌年,瞿方书转至吉林,从事教育事业,在高等师范学院任教,又转北京优级师范学校。民国6年(1917),应蔡元培之聘为北京大学法科教授,兼北京高等师范文科教授,凡7年。后与教育总长章士钊龃龉,辞职回湖南。当湖南省长赵恒惕实行联省自治时,他在报刊上揭露赵恒惕名为“自治”,其实割据,致被捕入狱。赖于右任、仇鳌等营救,得释,遂归隐湘西故里。
先是,瞿方书在《民报》时,曾与章炳麟探讨印度哲学;及任教北京,复得遍读白云寺佛藏。至是,遂专从事于佛学及《周易》研究,不再与闻时事。
民国19年(1930),瞿方书出任湖南大学教授,先后5年。民国23年(1934),病休回保靖。曾向陈渠珍建议筹建苗族师资学校,并协助办理凤凰、乾城(今吉首)等中学。民国26年(1937)春,湖南预备修篡纂通志,他受聘为副馆长,因病未赴。
抗日战争爆发后,瞿方书奋然兴起,于民国29年(1940)应湖南省政府及第九战区司令长官部聘为高等顾问,迭陈建议,期于抗战救亡有所禅益。民国32年(1943),日军侵入湖南,他由耒阳辗转避至沅陵。明年秋,应原漳江书院学友之约,讲学桃源各中等学校。时某军军长王耀武请其为题山水画册页。他奋笔题写七绝一首云:“大地山河尽战场,四围草树暗无光;奈何水阁幽居者,犹自萧疏对夕阳!”寓讽刺之意,亦抒其爱国之情。民国35年(1946)冬,为新修桃源县志制订编辑大纲及工作方案,使《桃源县志(初稿)》得以顺利告成。民国36年(1947)5月,病逝于桃源信国中学寓所。著有《易经爻象数理》、《文字疏证》、《列国疆域形势考》、《中国文学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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