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诗经研究史上,《鲁》、《齐》、《韩》三家诗的今文经学派与古文经学派的《毛诗》的异同及其兴衰起落的原由,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自郑玄为《毛诗》作《笺》之后,三家诗逐渐衰落以致失传,《毛诗》成为诗经学的主流学派。由魏晋至唐代,孔颖达主编的《毛诗正义》进一步巩固了《毛诗》的权威性。但进入宋代之后,以欧阳修与朱熹为代表的怀疑思潮抬头,对《毛诗序》发动了猛烈而尖锐的批判,动摇了《毛诗》学派在诗经学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三家诗学派的观点在批判《毛诗》学派的思潮中重新开始得到重视。到了清代,三家诗今文经学派研究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其著名的代表人物及其著作,便是魏源(1794—1857)的《诗古微》与王先谦(1842—1917)的《诗三家义集疏》。
魏源著《诗古微》的目的是“发挥《齐》、《鲁》、《韩》三家诗之微言大谊”,“豁除《毛诗》美刺、正变之滞例,而揭周公、孔子制礼,正乐之用心于来世。”(《魏源集》第119—120页)按照《辞海》对《诗古微》评述则是“斥《毛传》和《毛诗》的《大序》、《小序》,排斥古文经学,专主《齐》、《鲁》、《韩》三家诗说,是清今文经学派重要著作之一。”总之,《诗古微》扬三家诗之微言而斥《毛诗》之误的总体倾向是确实的,但《辞海》之说失之于笼统,某些分寸的把握也有欠妥之处。
扬三家之微言而斥《毛诗》之失误,略举三例。
一例《毛诗•鱼藻序》:“刺幽王也。言万物失其性,王居镐京,将不能以自乐,故君子思古之武王也。”
《诗古微•诗序集义》:《鱼藻》、美宣王朝会燕享复盛也。在镐者,东诸侯望幸之词。《白帖•御宴类》:周王有在镐之乐。是《韩诗》,以为王燕诸侯,非刺幽王矣。
袁梅《诗经译注》:《鱼藻》,“这大概是周王燕饮诸侯,诸侯赞美周王的诗。”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毛诗•鱼藻序》:“刺幽王也。……”又说:“三家无异议。”
二例《毛诗•采菽序》:“刺幽王也。”侮慢诸侯,诸侯来朝,不能锡命以礼数,徵会之无信义,君子见微而思古焉。”《诗古微•诗序集义》:“《采菽》,王锡诸侯命服之乐。《国语》,秦穆公享公子重用,赋《采菽》,《韦昭》注,孔子曰:于《采菽》,见明王之所以敬诸侯也。汉明帝赐东平王昭曰:颂及《采菽》,以增叹息。”宣王朝会东都诗。
袁梅《诗经译说》:《采菽》,“这可能是周天子对来朝诸侯加以锡命之诗。”
王先谦《集疏》:“《采菽》,……《鲁》家以王赐诸侯命服之诗。”
三例《毛诗•黍苗序》:“刺幽王也。不能膏润天下,卿士不能行召伯之职也。”
《诗古微•诗序集义》:“美召伯述职,劳来诸侯也。《国语》,秦穆公享公子重用赋《黍苗》,《韦昭注》。《左传》范宣子赋《黍苗》,《杜注》亦同。决非刺幽王。与《大雅》申伯入谢,同时所作,皆宣王全盛时诗。
袁梅《诗经译注》:《黍苗》,“此诗反映的是周宣王时召伯经营治理谢邑之事。”
王先谦《集疏》:“《国语》韦注:“《黍苗》,道召伯术职,劳来诸侯也。”《左传》襄十九年杜注:‘《黍苗》,美召伯劳来诸侯。’其义本三家,与《毛序》异。”
以上,通过《小雅》中《鱼藻》、《采菽》、《黍苗》三诗的对照,我们不难得出如下几个结论:一、魏源批驳有力,证据充分,且大都被当代诗经研究者所吸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二、为王先谦写《集疏》提供了不少资料,可惜王先谦未能充分吸收,如《集疏》对《鱼藻》一诗的理解,就有所忽略。
魏源虽力斥《毛诗》之误,但他并没有一味否定《毛诗》。
《诗古微•三家通义》说:“夫三家之于《毛》,犹《左氏》、《公羊》之于《谷梁》,或《毛》所未备而三家补之,或小异而大同,或各义不妨两存。”
兹各举一例以证之。魏源曰:“陈风诸诗,《毛》但谓君好游荡,男女亟会歌舞,而《齐》、《鲁》诗则专指巫觋。故匡衡疏云:“陈夫人好巫,而国多淫祀。”班固《地理志》云:”武王封胡公于陈,妻以元女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俗好巫鬼。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树之下,有太姬歌舞遗风。”
王符“潛夫论”亦引“不绩其麻”之诗。以其休其蠢绩,起学巫觋,鼓舞事神之证。岂非译《毛》未详之事乎?
又云:“《白驹》之诗,《毛》以为刺宣王不能用贤,而《琴操》《御览•乐部》则曰:《白驹》者,失朋友之作也。其友贤,居仕于衰乱之世。君无道,不可匡辅,依违成风,谏不见受,国士咏而思之。则是讽其尸禄不能专位,一为留贤之作,一为招隐之诗。此则当并存而勿臆袒矣。”
《诗古微•齐鲁韩毛异同论上》曰:“《羔裘》本美大夫之正直,《女曰鸡鸣》本贤夫妇相儆,《●鸠》本美君子用心之均一,编《诗》者以其乱世不多见,美此即可刺彼,而以为”刺潮”、“刺不说(悦)德”、“刺不一”。《大序》所谓国史明乎得失之迹、哀刑政之苛,吟咏性情于风其上,国史掌世系,择劝戒,以授之朦瞍,如毕公忧康王之晏朝而咏”关睢”,周大夫感贤才幽隐而弦”鹿鸣”,召穆公闵周宗不穆而奏《常棣》,虽非诗人言志之本心,适符国史美刺之通例。此则《齐》、《鲁》、《韩》、《毛》各有所得,观其会能以逆其志,未妨不殊途同归者也。”
魏源把“诗经”之诗的作用分成两类,一是“诗人言志之初心”,即指诗歌之本义;另一类指编诗者以此诗作为美刺劝戒的社会导向,因而形成”美此即可刺彼”颇为独特的社会功能。这个见解是正确的,看问题相当辩证而深刻,可以解决很多无谓的争论。
通过以上魏源对齐鲁韩毛四家诗的互补、并存或殊途同归的论述,可证魏源对《毛诗》的评价还是比较公正和客观的,不像王先谦称“毛传巨谬”,而赞誉三家诗遗说为“圣经一线之延也。”(17页)事实上,笔者经过统计:“《诗经》风、雅、颂305篇,《毛诗》与三家诗相同或相近的诗篇佔56%以上,《毛》为“巨谬”、三家为“圣经一线诞”,张扬过甚,有失公正。魏源的态度较为求实,对《毛诗》尚有包容与肯定的一面。所以《辞海》说《诗古微》“排斥古文经学,专主《齐》、《鲁》、《韩》三家诗说”。评述略嫌过分。此是其一。
其二、魏源确认《毛诗序》出于东汉卫宏之手。
关于《毛诗》大、小《序》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有过简要的论述:
《诗序》之说,纷如聚讼。以为《大序》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者者,郑言《诗谱》也。以为子夏所传诗,即今《毛诗》者,王肃《家语》注也。以为卫宏受学曼卿作《诗序》者,《后汉书•儒林史》。以为子夏所创,毛公及卫宏又加润益者,《隋书•经籍志》也。
在宋代,叶梦得、郑樵、程大昌、朱熹亦确认《毛序》与卫宏有关,明代的何楷、清代的姚际桓、崔述及魏源也力主范晔《后汉书》之说。
《诗古微•毛诗明义》说:”笙诗六篇,《传》云:有其义而亡其词。”而“后汉书始称卫宏‘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成伯屿因以今《序》首语、次语为别。然则今《序》首句与笙诗一例者,毛公师授之义,其下推衍附益者,卫宏所作之序明矣。其失《毛》义十之五六,后人概信而概訾之,遂为经义蔀障,《毛》之赘瘤而不可去。
“笙诗”指《小雅》中有乐而无词者数首如:“《由庚》,万物得其道也。”“《崇丘》,万物得高大也。”均由二语组成,这是早期《毛序》表达的一种模式,另一种《毛序》的表达模式,如《毛诗•采绿序》:“刺怨旷也。幽王之时,多怨旷者也。”魏源认为:“或是今“序”首句之后,或是与笙诗表述一例者之后,均为卫宏推衍附益之辞,卫宏增益之辞并不完全符合早期《毛序》作者的原意,失去原意的均佔“十之五六”。故魏源对卫宏所增益之辞,称之为《续序》、并攻击甚力。
魏源之所以认可卫宏《续序》的存在,是范晔的《后汉书》说得很明白:卫宏的《毛诗序》“至今传于世”,说明范晔是亲眼看到过卫宏所撰的《毛诗序》的,因而这是事实的叙述,不是推测之辞。但卫宏只是《毛诗》学派的承传者,而并非是创始者,所以魏源肯定今《序》的首句,是《毛序》的早期作者的授义,而首句之后,或二语之后的增益之辞,则是卫宏所作的“续序”。这是一种符合情理的推测,从事出有因的角度看,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就这样“一刀切”,证据方面就显得不那么确凿。魏源之所以确认卫宏之撰《续序》,理由是早期的《毛序》作者不可能看到晚出的《史记》,但今本《毛序》中却有若干比附《史记》证据,所以他断言说:《续序》不过因《史记》有《卫》、《郑》、《齐》、《晋》、《秦》、《陈》、《曹》世家,故各择恶谥附会之。至《魏》、《桧》无世家者,则但仍《毛》为刺其君、其大夫,而不能凿以何人矣。
在《诗古微•毛诗明义》中,魏源指出:“《齐风•鸡鸣》首篇为哀公”原因,是哀公为恶谥,且《齐世家》言及“周烹哀公”。观《毛诗•鸡鸣序》:思贤妃也。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毛序》首句之后三句为卫宏之《续序》,指名哀公,取自《史记•齐世家》,确属事出有因。又如《卫风•氓》,《毛序》说:“刺时也。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氓》本属弃妇自怨之诗,而《续序》归之于卫宣公,因《卫世家》言卫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悦)而自取之”,记载甚详。所以魏源说:“《氓》为卫宣公”,”《毛》无明文。”其说亦能言之成理。
至于“《魏》、《桧》无世家者”相反的例证,魏源本于郑樵《诗辩妄》之说:“诸《风》皆有指言当代之某君者,惟《魏》、《桧》二风无一篇指言某君者,以此二国《史记》世家、年表、书传不见有所说,故二风无指言者,若《序》是春秋前人作,岂得无所一言”?
以上正、反两方面的论证,证据相当充分、卫宏作《续序》参证《史记》痕迹明显,因果明确故魏源论卫宏作《续序》之说,基本可以成立。当然魏源此说略嫌说得过“死”,相比较而言,我觉得朱熹之说可能更中肯一些。其《朱子语类为八十》说:《诗序》、东汉《儒林传》分明说是卫宏作,后来经意不明,都是被他坏了。某又看得亦不是卫宏一手作,多是两三手合成一序,俞说俞疏。”毕竟是大家眼力,既肯定了《毛序》必有卫宏参与,又不致于说得过于死板,很符合《毛诗》学派的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流程之说,卫宏只是这个流程中一个重要的参与者而不是全部。我们现在看到的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得知《齐》、《鲁》、《韩》三家都有一个开端,发展演变的长期过程,从西汉初期到东汉晚期,逐渐形成了三家各自的特色与体系,《毛诗》学派从开创到东汉晚期自成体系,当然也有一个发展演变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按照朱熹的说法,很可能是“两三手合成一序”,而其中卫宏肯定是一个重要的角色。魏源的《诗古微》在这方面,他作了认真的而较为深人的探讨,对《毛诗》学派形成的各种因素作了有益的探讨,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其三、《毛诗》与三家诗的差别之一是:《毛诗》学派几乎只是从政治道德的观点来看待《诗经》,而三家诗学派则有时还涉及一些民俗学、历史文化背景的问题。魏源对此有相当深入的认识,故《诗古微•三家通义》说:《溱洧》之诗,《毛》但刺风俗淫乱,《薛君章句》则实之云:“郑俗,三月上已,于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祓除不样。故诗人愿与所悦者俱往焉。言三月桃花水下,方盛流洹洹然,众士子女执兰而拔除。芍药、离草。言将离而赠此章也。(《御览》、《释文》、《后汉书注》。)《陈风》诸诗,《毛》但谓君好游荡,男女亟会歌舞。而《齐》、《鲁》诗,则专指巫觋。故匡衡疏云:“陈夫人好巫,而国多淫祀。班固《地理志》云:“武王封胡公于陈,妻以元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俗好巫鬼。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树之下,有太姬歌舞遗风。”王符《潛夫论》亦引“不绩其麻”之诗,以为休其蚕绩,起学巫觋,鼓舞事神之证。岂非译《毛》未译之事乎?
魏源不仅鲜明地展示了三家诗重视民俗,历史文化的特色,而且能进一步通过《诗经》的具体作品,加以融会贯通。《诗古微•周南答问》云:《三百篇》言“取妻”者,皆以“折薪”起兴,古者嫁娶必以炬为烛。故《南山》之“析薪”、《车●》之“析柞”,《绸缪》之“束薪”,《豳风》之“伐柯”、皆与此“错薪”、“刘楚”同兴。秣马、秣驹,即昏礼迎御轮之礼。
对照《豳风•伐柯》之一章:
伐柯如何?匪斧不得。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与”取妻”相对应,可证在诗经时代、“伐柯”、“析薪”、“析柞”、“刘楚”,都是取妻的象征,原由是:“古者嫁娶必以炬为烛”。与之相应的是古人取妻,男子必须驾马迎亲,故“秣马”、“秣驹”,即以料喂饱牲口,又成为驾马迎亲的代名词。这些取妻、驾马迎亲的习用套语的产生与正确理解是《诗经》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以《周南•汉广》为例说明: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翘翘错薪,言刈其萎。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韩诗》:“《汉广》,说人也。”“说”者,悦也。因喜悦那位“游女”而表示迎娶之愿。清人方玉润不了解《汉广》有关习用套语的特殊含义,而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江干(边)樵唱”,其《诗经原始》说:“此诗即为刈楚,刈萎而作,所谓樵唱是也。近世楚、奥、滇、黔间,樵子入山,多唱山讴,响应林谷,劳者善歌,所以忘劳者。”
按:棌樵自当在山林之间,而不在大江之边,方玉润自称为“江干樵唱”,而下文说:“樵子入山”、“响应林谷”,岂非自相矛盾?又上言“刈楚”、下言“秣鸟”,是否是樵夫意欲喂马而驱马驮柴而归?若“刈楚”为棌樵,则“秣马”便不可理喻。但《诗经鉴赏集》中袁行霈先生的《(周南•汉广)赏析一文却还沿着方玉润的思路说:”此诗是一个樵夫所唱,他热恋着一位美丽的姑娘。在汉水之滨砍柴的时候,浩渺的水势触动了他的情怀,遂唱出这去绝妙的诗歌。”请问这位樵夫入山之后,当其樵唱“响应林谷”之际,他又怎能在汉水那浩渺的水势中看到他热恋着的游女?当那樵夫正在砍柴的时候,他怎么又无端地想起了用草料来喂马?总之,“刈楚”与“秣马”都是与“说(悦)人”紧密相关的,只能从取妻与驾马迎亲的角度去思考,《汉广》这首诗才能得到合理而确切的理解。习用套语是正确理解《诗经》诗歌的密码,清代学者魏源已经正确无误地解开了相关的密码,而我们今天的赏析者还沿着望文生义的感觉走,这能叫作与时俱进吗?
在现代诗经研究的学者中,我最钦佩的是闻一多先生,特别是对《诗经》爱情的诗歌,他有独特而深入的研究,他尤具善于通过同类诗歌比兴手法的研究,揭示诗歌的内含意蕴。如他对《小弁》等诗的分析便是明证。我有意识地学习闻先生的方法,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闻一多》“《小弁》为弃妇诗”补证》,另一篇是《(小雅•白华》新探》。
《(白华)新探》一文写于1986年,后又选载于《诗经风雅颂研究论稿》一书。
《白华》诗有四种说法:一、周人刺幽王废申后说;二、申后刺幽王说;三、思妇诗说;四、失恋诗说。我选择了申后刺幽王说。
论述的重点是:
一章“白华管兮,白茅束兮”四句。
二章“英英白云,露彼菅茅”四句。
三章“彪池北流,浸彼稻田”二句。
四章“樵彼桑薪、印烘于煁”二句。
五章“鼓钟于宫,声闻于外”二句。
六章“有鹜在梁,有鹤在林”二句。
七章“鸳鸯在梁,戢其左翼”二句。
八章“有扁斯石,履之卑兮”二句。
近来,读魏源《诗古微•中篇之云》,发现他早已有简明而全面的论述,兹录原文如下:
问:“《白华》之诗,比兴错起,于义何居?
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志烦则词不得不烦,志迂则词不得不曲。言之不足,故长言之;一喻之不足,故比类连喻之。申后之于幽王,固已沟水矣。然其词怒而不怨,若终犹有望者。故仰瞻天路,俯察人情,在草愿有菅,比茅束之缠绵;在野愿为茅,承白云之余泽;在田愿为稻,沾北流之微浸;在薪愿为桑,作烹饪之资籍。听钟声以留心,叹有感而必应;睹斯鹙而得饱,惮兹鹤之在林;见鸳鸯而戢翼,悲之子之无恒。于时耿耿不寐,众念徘徊。我固不足爱兮,抑何子之自卑?不见夫履石兮,奚怨俾我之独底?其言有文,其声有哀,幸君之一寝,俗之一改也。王庶几改之,予曰望之。故《小雅》之悱怨,与《离骚》之往复,皆不知情之生文,文之生情也。
题旨的选择,论述的要点完全一致。对此,我有如下几点感受。一、不谋而合,说明自己尚有一定的眼力;二、20世纪80年代听写的论文,仍停留在清代学者的水准上,不能不感惭愧;三、历代诗经研究可借鉴的卓见妙识不少,应加以发掘宣扬。四、闻一多先生是先行者,但更早的先行者就是魏源先生。
其四、魏源《诗古微》的精微之见。
自古以来,历来著名的诗经学者,如司马迁、焦延寿、班固、郑玄、孔颖达、欧阳修、朱熹等总有些不同凡响的见解,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思考。魏源亦然,兹分数点,论述如下:
(一、)《毛诗》认为《周南》、《召南》作于文王之世,固有《左传》季札观乐“始基之矣”的评论,故流传甚广。魏源不同意这种看法,《诗古微》中有三点意见值得重视:
1、《诗古微》247页说:“然《关睢》“在诃之洲”,即非岐周。”这是从地域上判断的,岐,指今陕西岐山县,当时文王所居岐山之地,离黄河尚远。故“在河之洲”的诗句,可证与文王无涉。语虽简短,但论据确凿。
2、《诗古微》416页引西汉焦延寿《易林》云:“玄黄摧颓,行者疲劳。役夫憔悴,逾时不归。”亦以后章指大夫行役之事,明为室家怀人之词,于文王后妃不合也。”
按:焦氏《易林》对《卷耳》的解释,是古人对《卷耳》一诗最早最正确的理解,后经明代学者的确认与宣扬,至现当代基本上已成定论。该诗确实与文王后妃无涉,不能成为文王时所作的证据。魏源选择颇有眼力,论断准确。
《诗古微》427页,魏源说:《麟之趾•序》:《关睢》之应也。《关睢》之化,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诗古微•周南答问》曰:《毛诗•麟趾》“衰世”《序》与三家诗《关睢》“刺”时之《序》同,同一义理。盖卫宏之旁取《鲁》、《韩》者也。
按:魏源能在古文经学的《毛序》中,敏锐地发现“衰世”二字,并以之与三家诗《关睢》的“刺”时之《序》作比较,认为属“同一义理,并进而推证,当为卫宏旁取《鲁》、《韩》诗说而增益之辞。可谓洞察精细,批驳有力。”
(二、)《诗古微•中篇之三》载经济与诗歌之关系。录原文如下:
问:郑、卫皆以弱小介强大之间,一迫于秋,一迫于伯,民岁受兵,而风俗淫佚甲诸国者何?
曰:三何为天下之都会,卫都河内,郑都河南,……河山之会,商旅之所走集也。商旅集则货财盛,货财盛则声色辏。……古时河北之妹邦、邯郸,河南之溱、洧、曹、濮,其声色薮泽手?……《邶》《鄘》,《卫》诗,亦皆作于河北故墟未经狄乱以前全盛之时期。自东徙渡河后,文公大布革车,元复妹邦流风余韵。郑则汉楚以后阳京索间,久为战场。及隋开汴河以后,舟车皆集大梁,佳丽甲天下,而溱、洧间榛狉旷莽,无复美人香草之风,岂非货贿去而声色随之,地运迁变使然哉?春秋之郑、卫、亦犹后世之吴、越,人物美秀而文、文采风流、照映诸国。
这一段论述非常精彩,郑、卫之音与郑、卫之诗,以音乐动听、情诗众多而著称,形成这种诗乐较为独特的原因,有历史文化的原因,也有地域风俗等原因,但商业的繁荣,经济的兴盛与诗歌音乐偏向于“声色”发展,确有其一定内在的联系。魏源的这种把经济与诗歌风气连结起来的想法,应该说在古代诗经学者中是不多见的,他的这种思想、部分原因是受到《史记•货殖列传》的影响,同时也是他对历代兴亡盛衰历史沧桑中得到的一些启示,应该说他的这种思想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是俱有相当的先进性。我在80年代初期写过一篇“试论<郑风>的情歌”时,就曾自觉地把魏源“商旅集—货财盛—声色辏”这一思想,用之于《郑风》情歌特色的分析,大体还是成功的。这篇论文曾得到《文学评论》编辑部的肯定,并发表于《文字评论》。故魏源的这一思想,我的感受是较为深刻的。
(三、)魏源《诗古微》对郑玄“其诗不能复雅”与所谓以风贬周的驳斥。
在《王风》的问题上,郑玄曾经说过两段议论,对后世也有较大的影响。
①《黍离》之《郑笺》云:宗周,镐京也,谓之西周;王成,谓之东周,幽王乱而宗周灭,平王东迁,政遂微弱,列于诸侯,其诗不能复雅而同于国风焉。”
②郑玄《毛诗谱》云:“平王以乱故徙居东都王城,于是王室之尊与诸侯无异,其诗不能复雅,故贬之为王国之变风。”
郑玄以上说法影响很为深远,以致现当代不少著名诗经学者都沿用此说。如程俊英教授《诗经译注》说:“‘王’即王都的简称。平王东迁洛邑,周室衰微,无力驾驭诸侯,其地位等于列国,所以称为‘王风’。”陈子展教授《诗经直解》亦说:“是东周王城诗即称《王风》,以风贬周也。”
而魏源对郑玄之说颇不以为然,其《诗古微》分三点驳斥如下:
①‘平王之罪,不甚于幽、历、幽、厉有《雅》,而平王不得列于《雅》乎?’(260—261页)
②“夫以《王风》为贬王,……则《南》、《豳》各《风》亦可谓贬周乎?是知《风》系于民,虽西周不得列之为《雅》;(雅》作于朝,《颂》作于庙,虽东迁不得降之为《风》。”(262页)
③“谓东周无《雅》”,则《大雅》卫武《抑篇》作于暮年平王之世;《小雅•都人士》,岂非东迁之什?而《苕之华》至《何草不黄》,其词与《王风》一例,曾谓东周士大夫并此而不能为乎?”(160页)
按:《雅》诗与《风》诗,非以时代划分,也不因君王贤明与不肖划分,故郑玄认为自东周平王始“不能复雅”之说无据;故郑玄认为《王风》之称,含有以《风》贬王或以《风》贬周之说亦无据。魏源又举出东周二三十年之后,卫武公所作之《抑》篇仍属《大雅》之事实,批驳东周平王之后“不能复雅”之说,可谓铁证如山。魏源从理论与事实两个方面否定了郑玄臆侧之论,对正确认识诗经研究相关问题是有贡献的。
魏源《诗古微》有关《诗经》研究的真知灼见甚多,限于篇幅,不可能作更多的介绍论述。仅就上述四个方面,聊陈已见,还望识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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