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本人并不长于打仗,所以凡属他自己临阵的时候,多半是吃败仗,但他所提拔的将领,却能攻城略池,叠立战功;他所统率的兵勇,却能死心塌地受他的指挥,为他卖命。对此,有人已从军事本身的角度作过有益的探讨,但仅仅停步于此还不能找到圆满的答案,必须从中国文化史的角度去寻求更深层的原因。曾国藩所坚持的以儒学为主体的封建纲常伦理,贯穿于他的整个治军方略,则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试作分析。
以维护名教为词,刺激、吸引和动员士大夫阶层以及一般乡民参军参战,这是曾国藩组建湘军的第一要着。
以洪秀全为首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英雄们,给予封建统治以沉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儒学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以前所未有的冲击。这一切,都无不使得以维护封建伦理为终身职志或视为身家性命的正统士大夫阶层的愤恨和震惊;同时,也使得那些虽受封建制度的剥削压榨,却又渴望宁静、安于现状的乡下民众,也感到恐慌和不安。
出身翰林、饱览经史、矢志充当封建制度卫道士的曾国藩,正是抓住了中国士大大乃至一般民众这样一种特有的文化心态,抛出《讨粤匪檄》的黑文,以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太平军搅乱社会的安宁,破坏中国固有的人伦社会制度以及强迫人民信仰上帝软和焚毁神灵寺庙,从而号召那些“读书识字者”,或参军参战,或出钱出力,支助湘军,“以卫吾道”(《曾国藩全集•诗文》第233页,以下凡引只注门类)。这种以地方性刺激两湖三江的人民,以名教奇变刺激士大夫阶层,以神佛刺激下层群众的反革命大动员,的确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一时间,那些已取得功名,正拟潜心学问,或正在为猎取功名、寒窗苦读的学人士子以及那些为养家糊口、辛劳耕作的乡民,自觉或不自觉,或是辍笔从戎,弃学从军,或是顾不上即将收割的庄稼,抛妻离子,洒泪而别,一齐汇集到曾国藩的旗帜之下,开始了那出生入死,玩命疆场而又罪孽深重的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军旅生涯。
曾国藩认为,用军之道,不能死抱成法,拘泥于旧制,应因吋制宜,有所变更。他说:“前贤犹因时适变,不相沿袭,况乎用兵之道随地形贼势而变焉者也,岂有可泥之法,不敝之制?”(《诗文》第328页)因而,他以维护名教去刺激士大夫乃至乡下民众加入湘军的行列。并且,为了使湘军具有“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胜则杯酒以让功,败则出死力以相救作”的特性,有别于八旗绿营,培养出“有誓不相弃之死党”(《书札》卷2,第35页),他首先在营制方面作了一番切实的改革——以募兵制代替世兵制。
清代的军队,不管是八旗还是绿营,都是实行世兵制度,基本上是父子相承,当兵为业,八旗固不待言,就是绿营兵,也大抵如此,只是在余丁不足时才自外募兵补缺。曾国藩自1853年长沙练军始,兵源主要来自山乡朴实的农民,不仅不收营兵,而且不要集镇码头上油头猾面之闲人。其将领,主要招聘绅士、文生充任,对政治、思想和身体条件都有固定的要求。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使湘军在组织上与绿营兵彻底脱离关系,欲“特开生面,赤地新立”,以“扫除陈迹”(同上卷4,第2页),练成劲旅。这样做,明显地受到了明代军事家戚继光的影响。因为,曾国藩曾明确表示要“略仿戚元敬氏成法,束伍练技”(《诗文》第303页)。戚氏之所以择用“乡野老实之人”,是考虑这些人“诚信易于感孚,忾气易于振作”,“遵令奉法,临事用命”(戚继光《纪效新书》卷一),曾氏之所以择用“朴实而有农夫士气者”,同样是看重一个“诚”字。不同的是,戚继光出于抗倭斗争的需要,注意“乡野老实之人”的质朴厚的特点,使之在反侵略斗争中易于激发起爱国热情和杀敌的勇气。曾国藩要选拔“有农夫士气者”,则是为了利用山村农民固有“诚”性和落后性、吃苦耐劳的特点,将其训练成为残酷镇压农民起义、死命为清廷效劳的驯服工具。两者组织军队的目的虽然不同,但招兵标准却是一致的,明显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连续性。
湘军的编制,曾国藩在1854——1860年间作了改进,成为一种组织制度,这种营制改革,也可从中国古代文化中找到依据。曾国藩很欣赏戚继光重营制的作法。戚家军的编制是:“长牌一面藤牌一面,狼芜二把,长枪四枝,短兵二件,火兵一名为一队……四队为一哨……哨长居之,四哨为一官……哨官居之,每前后左右四哨为一总,把总居之。”(同上)以队为基本单位,队长辖士兵,哨长辖队长,哨官辖哨长,把总辖哨官,层层统属。这种编制的好处在于:“作为军队的最基本单位‘队’的编成,能适应当时所有兵器,充分发挥各种火器及长短兵器的效用。”(罗尔纲《湘军兵制》第五章)正因为曾国藩看到了戚氏这种以队为基本单位的军事编制的优越之处,故“凡立营,十人为队,八队为哨,队哨有长……四哨为营”(王闿运《湘军志》第159页),基本照搬不移。
湘军饷章规定与绿营兵有较大的区別,体现了特别优厚的特点。曾国藩考虑到,清军尤其是那些绿营兵,之所以乎时缺乏洲练,战吋士气低下,战斗力不强,原因之一是兵饷太低,待遇微薄,时有后顾之忧。曾国藩汁对绿营兵的弊端,除每营增加长夫一百二十人以减轻士兵的劳役负担外,还设法提高士兵粮饷供应标准。他参考斟酌先前各路勇营饷银章程后,于1853年11月正式制定了湘军粮饷章程。总计起来可见,湘军士兵平均每人月饷银六两。这种优厚的待遇,无疑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尤其是那些绅士、文生从军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曾国藩还制订了如果士兵擅自离营,欠饷、存饷即被没收,不再发给的规定。这又很自然地束缚住了士兵的手脚,即士兵苦无川资,又恋于饷银,以至于不能轻易离营归家。至于士兵一旦假归或遣散回家,曾国藩规定人人都可以领到一大笔银两,即平时饷银只发五成,余下者在遣散或假归时进行核示,酌发部分现银以充川资,其他部分由粮台发一印票,到湖南后路粮台一次结算付清(徐早亮《归庐谈往录》卷一)。这洋一来,对那些尚未应募入伍的人也可以产生巨大的诱惑力。
用维护封建纲常伦理吸引、招募兵勇,并在营制方面作了别开生面的改革之后,曾国藩更为重视的是对士兵的训练,即在治军方略上苦费心机,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曾国藩治军方略的一个首要的内容就是注重精神教育——用仁义礼教去陶冶、维系军心,培植绝对服从于己的私有势力。这一点,曾国藩电继承和阐发了戚继光治兵的传统精神,戚氏认为,练兵必须从军礼方面的训练入手:“孔子论治,亦只曰正名。名正分定,分定则上下相安,臂指相联。军中名分,须从军礼为始”;“礼不兴,则名分不正,则履加于冠上,太阿倒持。……军礼立,则节制严明,指挥得手”。戚氏并亲自订定军礼数条,强调“凡议过之礼节,定要遵行。谚云:军中立草为标,但一宇一言出口就是军令”(戚继光《练兵纪实》卷二)。这种军礼,当然没有脱出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范畴。作为孔孟学说忠实信徒的曾国藩对此深信不疑,他明确认识到,农民起义之所以频繁发生,内忧外患之所以纷至沓来,八旗绿营之所以在同太平军作战的过程中望风披靡、一触即溃,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固有的礼教大乱已至,人心涣散,尤其是清军缺乏为朝廷卖命的忠诚血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曾氏非常重视孔孟“仁”、“礼”那一套在治军方面的作用。他说:“带勇之法:用恩莫如仁,用威莫如礼”(《日记》第391页)。他的所谓仁,即“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也”。也就是说,“待弁勇如待子弟,常有望其成,望其发■之心,则人知恩矣”(同上)。他的所谓礼,即“无众寡,无大小,无欺慢,泰而不骄也”。也就是说:“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教,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凛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同上)。总之,就是要求带兵之人“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于是,他满怀信心地作出结论:如能坚持“仁”、“礼”二字治军,“虽蛮貊之邦可行,又何兵勇之不可治哉”(同上)?很明显,曾国藩治军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孔孟“仁”、“礼”思想贯穿于士兵思想头脑之中,把封建伦理观念同尊卑等级观念融合在一起,将军法、军规与家法、家规结合于一体,用父子、兄弟、师生以及友朋等亲谊关系掩饰、调济以至弥补其上下尊卑之间的关系,使士兵或下级易于并乐于尊敬官长、服从官长、维护官长,为官长出生入死,卖命捐躯。为确实达到这一预定的目的,曾国藩非常重视对兵勇的政治思想训练和将领的选拔培养。
在对兵勇的训练方面,曾国藩坚持这样六个字,即“勤劳”、“仁爱”、“严肃”。
曾国藩认为,行军作战本是一件劳苦的事,或是在冰天雪地中奔走,或是在盛暑烈日下作战,或是在雨雪风吹中露营,或是在清晨深宵中行进,都需要有一种不畏艰难的精神。因而,习劳忍苦,是治兵的一个重要内容。他常说:“治军之道,以勤字为先,身勤则强,逸则病;家勤则兴,懒则衰;国勤则治,怠则乱:军勤则胜,惰则败。惰者,暮气也,常常提其朝气为要。”(王启原《求阙日记类钞》卷上,第59页)又说,“军事有骄气惰气,皆败气也。孔子之临事而惧,则绝骄之源,好谋而成,则绝惰之源,无时不谋,无事不谋,自无情时矣”(同上,第58页)。总之,为将为兵者,既在军中,就须时时戒骄、戒惰。他认为,如兵勇能做到这样,也就无暇去吸烟赌博、淫侈扰民了。反之,如平时骄惰充盛,当然也就谈不到训练,更淡不到为民众所同情和支助。因此,他满怀希望湘军兵勇平时养成勤劳习苦的精神,去适应战时各种艰难困苦的环境。
曾国藩认为,军人既以军营为家,那么在这个第二家庭里,家长对子弟,即官长对士兵也就应该讲仁爱,兵勇之间也应该以仁爱相待。因为,平时大家和睦相处,互相仁爱,建立了牢不可破的感情,战时就会互相照应,争先恐后,勇往直前。曾氏很重视对兵勇的训练,也特别注重“训”字的作用。他认为,“训”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曰训营规,二曰训家规”。营规是什么呢?就是“点名、演操、巡更、放哨”;家规是什么呢?就是“禁嫖赌、戒游惰、慎语言、敬尊长,此父兄教子弟之家规也”。如果一个营官,能“待兵勇如子弟,使人人学好,个个成名,则兵勇感之矣”(《诗文》第438页)。同时,他这个营官就是一个好营官。在具体作法上,曾氏对部属谆谆诱导,反复强调要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内容,忠君事长则是其核心。他对潘鼎新等人说:“第一教之以忠君,忠君以敬长官,义也。”(《曾文正公批牍》卷二,第50页)总之,他认为将帅对士兵如父母对于弟一般仁爱慈祥,那么士兵就会像子弟对父母那样忠敬孝顺。重要的问题是,将帅应以身作则,做出榜样,才能影响兵勇的言行。
曾国藩认为,军事不同儿戏,行军作战是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因此他在强调仁爱的同时,主张“恩威并用”,即要求在“严肃”二字上痛下功夫。他说:“待勇不可太宽,平日规矩,宜更谨严,庶临阵时勇心知畏,不敢违令。”(《书札》卷17,笫6页)这里所说的“严肃”,实际上强调的是军队的纪律性。曾氏考虑到,兵勇有骄气,即是覆败的预兆。所以,他劝导将士要时时体察营中兵勇是否有骄气,有之则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决不能听之任之,姑息迁就,酿成后患。他从见闻中体验到,清朝的八旗绿营兵纪律松驰,时常扰害百姓,因而得不到下层民众的支持,所以他力求在湘军中挽回这种风气,反复申说,要求兵勇勿扰百姓。并且规定,兵勇不许此营议彼营之短,彼营议此营之过,以免互相发生事端。总之,曾国藩认为严肃军纪,应从日用眠食上下手,尤其要脚踏实地,克勤小物,而后才有成效。为了严肃军规,使兵勇都能遵守纪律,针对他们大多不识字的情况,他用浅显的语句,将兵勇起居生活、营房驻扎、出阵攻守等方面的规章与告诫,编制成种种歌词,如《爱民歌》、《得胜歌》、《解散歌》、《保守平安歌》等,要求兵勇口诵心维,无形之中印入脑海,在日常言行中约束自己,发生效力。
与此同时,曾国藩也很要视对兵勇在军事技术方面的训练。但在心目中的“训”字,主要是在精神、思想方面的训导。
在将领的选拔和培养方面,曾国藩更是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封建道德观念、儒家仁义忠信那一套从精神上去进行训导,使之成为忠将和良将,无负君父、国家之望。
我们知道,兵要强,先取决于将领,因而历代兵家均注重选将。戚继光在《练兵纪实》一书中,把“练将”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进行论述,他认为练将应当“首教以立身行己,捍其外诱,明其忠义足以塞于天地之间。而声色货利足以为人害,以正其心术。其所先读则《孝经》、《忠经》、《语》、《孟》白文,次弟记诵;其所先讲,则《孝经》、《忠经》、《语》、《孟》、《武经》、《七书》……侯其尚志既定,仍复如前,晓以祸福利害之数,成仁取义之道”(《练兵纪实》卷一)。曾国藩非常赞同戚氏这一练将的思想,首先看重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忠义血性”,反复强调说:“带勇须智勇深沉之士,文经武纬之才……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无忠义血性,貌似四者,终不可恃”(《曾文正公书札》卷三,第38页)。他已感觉到,满蒙贵族,绿营将领几无一人可用:“旧求满蒙宗藩勋旧之中,则旧科难改;若求汉人卿相督抚之中,则殊乏妙选”(同上,第35页),他又考虑到,营将积弊不可用,从而主张“纯用书生为营官,率皆生员、文童,以忠诚相期奖”(《湘军志》第20页),号召封建的文人士子,不拘一格地充任湘军各级文武将官,以形成“士人领山农”(王定安《湘军记》第337页)的新局面。
在“忠义血性”的前提下,曾国藩还提出了一些选将的具体标准。在他的《家书》、《日记》和给友朋的函扎中都有明确的论及。在给曾国荃的家书中他说:“凡将才有四大端:一曰知人善任,二曰善觇敌情,三曰临阵胆识……四曰营务整齐。……览弟当于此四大端下工夫,而即以此四大端察同僚及麾下之人才。第一、第二端不可求之于弁目散勇中,第三、第四端则末弁中亦未始无材也。”(《家书》一,第352页)此外他还在日记与给朋友的书札中,还有一些说明。
可以看出,曾国藩关于将材的标准,不外乎忠义血性为主,廉明勤俭为用。基于这个标准,他在具体选拔将领的时候,始终以这几条来衡量其人是否可以当统领,可以当营官。他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做到“智略深远”又“号令严明,能耐劳苦,三者兼全,乃为上选”,可选为最好的将官。至于那些口出浮言,夸夸其谈之人,绝对不能选为将官,即使他有其他方面的一点半点的才能,也不能予以重任。他说:“将领之浮滑者,一遇危难之际,其神情之飞动,足以摇惑军心;其语言之圆滑,足以淆乱是非。”(《曾文正公治兵语录》第4页)总之,将材之好坏,是否可为好将官,在平时则可以观察其言行,战时则可以观察其胆识,心中时时存有这准则,不愁不有好将材。
关于选拔将领以后,如何进行教育培养的问题,曾国藩也看得很重要。他认为,驭将之道,在宽严并济,不可有偏废。官军之绿营兵之所以不堪用战,步步吃败仗,就在于对将领缺乏教育培养。他说:“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军相距过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虽小必济。’反是,乃败道也。”(《求阙斋日记》卷上,第59页)他觉得,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对下属、对部曲以诚相见,因为“用兵之道,最贵自立,不贵求人;驭将之道,最贵精诚,不贵权术”(《书札》卷19,笫33页)。他反复强调,对于部属,重要的不在于教育培养他们如何去猎取地位金钱之大小、多寡,而应开诚布公,细心开导他们如何去成为有用之材,为国家出力卖命。他苦心告诫李鸿章,他向来“待诸将以诚,不肯片语欺人。不重在保人官阶,而在成人美名”(《曾文正公书札》卷25,第202页)。他又告诫李瀚章,他注重的是对部属以“保持其令名为第一义,银钱等事不掣肘次之,保奖功名又次之”(同上,第204页)。总之,教育培养将领的最终目的,就是“一在树人,一在立法”。作为一个好统领,应该做到:“不以不能战胜攻取为耻,而以不能树人立德为耻”。树人之道何在呢?他认为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曰知人善任,一曰陶熔造就。”(《求阙斋日记类钞》卷上,第63页)此外,关于具体的战略和战术,关于军事与民众的关系,关于军事与吏治、军事与财政、军事与交通、军事与武器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曾国藩都对将士提出了详细的要求,谆谆告诫,循循诱导,希望他们去用心掌握和发挥,并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正如他在奏折中指出:“臣昔于诸将来谒,无不立时接见,谆谆训诲,上劝忠勤以报国,下戒骚扰以保民,别后则寄书告诫,颇有师弟督课之象。其于银米子药搬运远近,亦必计算时日,妥为代谋,从不诳以虚语。各将士谅其苦衷,颇有家人父子之情。”(《奏稿》卷25,第14页)
综上所述,曾国藩之所以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其重要的地位,之所以统率湘军历经数十年南征北战,终于血腥镇压势力遍及于大半个中国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为清廷度过“内乱”纷纷的难关,为延长满清六十余年的寿命立下了汗马功劳,因而在他死后被清廷谥为“文正”,被一些人顶礼膜拜,奉为“万世之师表”,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他用中国传统文化中封建的纲常伦理去吸引,去组建、去治理湘军,极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起广大湘军士兵为维护封建统治而卖命捐躯。与此同时,尽管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西方文化逐渐输入中国,但在中西文化冲突之中,曾国藩所主要地选择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价值尺度和行为方式,在咸同时期很大一部分封建士大夫乃至一般乡民中仍然产生了固有的诱惑力,并且它在当时仍有其实施的市场,这就是曾国藩治军方略之所以取得成功的基本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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