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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曾国藩对湘军后勤保障的建设
作者:龙方成
【摘要】军队的后勤保障,是军队得以生存,得以在战争中克敌制胜的重要保证,所谓“兵马未到,粮草先行”即是对其重要性的最好描述。作为湘军首领的曾国藩当然不会忽视这一点。他对湘军的后勤保障工作不仅在思想上给于了高度重视,而且在实际上也进行了大量的建设。湘军最后之所以能够攻破天京,扑灭太平天国革命的熊熊烈火,是与此分不开的。
  军队的后勤保障,是军队得以生存,得以在战争中克敌制胜的重要保证,所谓“兵马未到,粮草先行”即是对其重要性的最好描述。作为湘军首领的曾国藩当然不会忽视这一点。他对湘军的后勤保障工作不仅在思想上给于了高度重视,而且在实际上也进行了大量的建设。湘军最后之所以能够攻破天京,扑灭太平天国革命的熊熊烈火,是与此分不开的。

那么,曾国藩对湘军后勤保障的建设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本文拟从以下五个方面作一简要论述,不妥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首先,曾国藩充分认识到了军队后勤在军事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因此,把湘军的后勤建设摆在了极为关健的位置。他尤其强调在战争时期,军队“不可一日无饷”。在上咸丰帝的奏折中,他说:“有战阵之危,则不可一日无饷。狡者借词鼓譟,朴者亦无斗志,患有不可胜言者。”在太平军攻占长江中下游富庶地区,清廷的地丁漕盐一片糜烂,清军军饷奇缺时,曾国藩极为忧虑,认为“此次成军以出,已属竭力经营,若因饷项不继,饥疲溃散,则从此更无望矣。”湘军“水陆进剿,断不敢稍涉迟误,惟虑饷项不能应手,即有制肘之虞。”对于湘军中欠饷一事,曾国藩进一步指出其严重性:“欠饷愈久,兵勇愈疲。且亡者无饷银,伤者无养银,怨望之情,积而为挟制之状。胜仗不能加赏,败挫亦难于言罚。”由此可见,曾国藩把以筹饷为主要内容的后勤保障工作看作为军事成败的关健。

第二,曾国藩将军队后勤委派专门人员筹办,赏罚严明。办团练伊始,他就认为“然团练之胜,不难于操习武艺,而难于捐集费资。”后又总结说,“治军筹饷,均以得人为要”。为此,曾国藩主张挑选得力大员办理。为办好劝捐济饷,他在湖南委派夏廷樾、郭嵩焘,在江西选了黄赞汤、朱荪贴,在四川则让胡兴仁、李惺等人员专人负责。此数人者在官则素洽民心,居家则素孚乡望。咸丰六年十月,又令黄冕、夏廷樾分往湖南、江西悉心筹捐。在曾国藩的后勤人员中,黄冕、夏廷樾两位品正才优、精明干练,是他经过精心挑选后留下来的。由这批人员办理军饷,基本上满足了湘军的需要。

曾国藩不仅关心军队粮饷的来源,而且对支出也极为重视。收支银两计算到厘毫忽微,收支粮米计算到斗升合勺,锱铢必较,精打细算。为防止各军统领冒领军饷,特在饷章中规定:凡带千人者每月支银不准过五千八百两,凡万人者,每月支银不准过五万八千两。同时,重赏粮台有功之人。如“六品衔湖南试用知县李瀚章,该员品正才优,提调银钱所,随营支发,不避险阻,最为出力,应请免补本班,以直隶州留于湖南补用。候补内阁中书张家钰,该员核发各营军饷,收支销算,细心经理,随营接济,倍著勤劳,应请缺后以内阁侍读升用,先换顶戴。”对于后勤方面贪赃枉法之人,曾国藩也严惩不殆:洞庭营水师守备成名标,浮开船工费用,请旨革职严办;同知衔即选府经县丞李光荣所率川勇沿途掳掠,请将李光荣革职;右营哨官万瑞书,竟敢至粮台空船上搬抢银两,请饬湖南抚臣严拿万瑞书到案。如此奖惩事例,在曾氏奏章中屡见不鲜。

第三,曾国藩认识到仅有大员办理军饷尚不够,还得有完善的后勤体制。为此,他建立了完善的后勤保障制度,并使后勤工作落到实处。后勤保障制度有二:

一是粮台制度。1854年,曾国藩专门设置统一办理饷需军械事务的机构——粮台。湘军粮台共分八所: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粮台设总理事务一员,总揽大权,各所则分派委员若干人负责。粮台主要任务就是把通过多方筹集的粮饷、军械等经水路或陆路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分发各路湘军。湘军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就是兵归将有,兵权饷权合一,全军服从于曾国藩一人。粮台制同样体现了这一点。粮台由曾氏一人把持,集饷权用人权于一身,自行任命得力随员具体办理,完全听命于曾国藩。并且,曾国藩在筹饷过程中,还不时针对实际情况改革,设立了前敌,后路粮台和转运局,使粮台各部职责更加分明,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形成为较系统的粮台后勤保障体制,为湘车后勤作出了很大成绩。

除粮台这一总的后勤机构外,在具体筹饷过程中,曾国藩还设有相应机构以确保粮饷的筹集,如为收取厘金,在湖南设立规模较大的东征统筹局,等等。

二是长夫制度。绿营军制规定绿营兵除进行训练、战事外,还要承担各种繁重差役。平时缺乏训练,战时后勤保障不济。针对这一弊病,同时为提高湘军士兵战时行动速度,1854年,曾国藩首创长夫制,即在军营中专门设置后勤人员承担军中杂务。湘军长夫之制规定:“营官及帮办人等,共用长夫四十八名。搬运火绳、子药及一切军装等项,共用长夫三十名。亲兵每劈山炮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六队共长夫十四名。如拔营远行,营官另拨公夫搬抬。劈山炮哨官哨长及护勇五人,共夫四名四哨共夫十六名。每抬枪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四哨抬枪八队,共长夫二十四名,刀矛小枪二十四队共长大四十八名。以上各项共长夫一百八十名,五百人一营,计百人用夫三十六名,只许减少,不许增多。”长夫制建立,使湘军摆脱了绿营差役的羁绊,一心一意,冲锋陷阵,从而提高了战斗力;另外又可避免战时随便抓夫拉差,扰害百姓,从而减缓对立情绪。此举之行,确是曾国藩的独创,达到了一箭两雕目的。况且长夫价也不低,能招募农村劳力为之所用,对后来军兵种配置也起了一定启示作用。

第四,针对湘军不属国家经制之师的实际,曾国藩实行“就地筹饷”的原则与采取购买和自制武器的方式,以保证湘军的后勤需要。

建立后勤基地。曾国藩创湘军之初,就把建立湘军后勤基地的问题提到战略的高度来加以考虑。他以为当时太平军力量已很强大,不能一下子剿绝,应取“以上制下”策略先控制湖南、湖北、江西等长江中下游地区,占领沿江重镇,最后一举攻克天京。从这一策略出发,也有清廷“与其空言拨饷,支领不能应付,何如就近筹粮,兵丁得沾实惠”谕旨,曾国藩便把重点放在湘赣两省,实行“就地筹饷”。

湖南是湘军兵源、饷源、装备的主要供应地。湘军初创及东征之际,很大程度上依赖湖南支持。曾国藩后来总结说:“窃湖南一省,向称瘠苦之区。年来防剿本省,援应邻封,兵勇分道四出,而饷糈犹能为继,良田经营得人,取民有道,前此助剿江西,协济黔粤,岁费百馀万两,久在圣明洞察之中。本年夏间,臣与左宗棠在湖南招募勇丁,数近二万,饷项军装,为款甚巨,皆由湖南竭力协济,得以从容集事。臣以一省之物力,只有此数,协助外省者日多,则供给本省者日少。此有所盈,则彼有所缺。本不欲再用湖南之饷,致蒙竭泽而渔之机,无如添募勇丁,添制枪炮,添造船只,在与湖南交涉,不得不借资湘中之力,挹注皖省之师。爰与湖南抚臣熟商,札饬臬司裕麟,道员黄冕、郑元壁等,会同文格,在于长沙设立东征局,凡盐、茶货物,酌抽厘金。……议定东征局所筹饷项,以三分之二解江西粮台,协济皖南一军。以三分之一解湖北粮台,协济皖北一军。”同治六年二月曾国藩上奏,呈报军需收支报销清单。其中关于湖南的:咸丰三年九月至六年十二月底,湖南协济饷银近六十七万两,米二万八千七百多石;咸丰七年正月至二月二十日止,补收湖南总局银五千两;咸丰八年六月曾国藩由籍起复带兵援浙之日起至十年四月底止,湖南协济饷银二十七万五千多两;咸丰十年五月曾国藩接任两江总督起至同治三年六月克复金陵止,收湖南饷银二百七十八万多两又钱九十万串之巨。足以证明湖南对曾国藩支持之大。

江西也是曾国藩粮饷依赖甚大之省。他说“筹饷以江西为本”。江西本身就是军饷筹集的重要基地。江西物产丰富,尤其盛产大米,更引起曾国藩的重视。湘军饷银自筹,这使得江西与六省交界的地理位置显得分外重要。从奏稿中我们看出各省给湘军的协饷,如富饶的江苏、浙江、广东的财力,商贾云集的上海厘金,以及收入冠于全国的粤海关税款,是湘军饷银来源的后盾。这些地区不是与江西毗邻,就是有道可通,保有江西,自然便于筹饷。曾国藩说:“江西为大营粮台要地,与湖南唇齿相依,亟宜调拨大兵,驰往进剿。”“惟当力保广、饶以通苏杭之饷道;先剿抚建以固闽浙之藩篱。”曾国藩统计:从咸丰三年九月至六年十二月底止,江西解银一百八十万两之多,米二万五千多石,咸丰八年六月至十年四月底止,江西供银六十五万余两;咸丰十年五月至同治三年六月,江西解银七百七十四万两之巨。可见,江西供饷之数实为诸省之首。

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筹饷。协饷是湘军筹集饷银的一大来源。还在湘军起师东征之际,因乏饷银,就赖四川、广东等省支援。在江西与太平军成对峙之局时,曾国藩多次上奏请求他省协济。咸丰十年五月曾国藩在奏章中总结:“九年驻军江西,设局办理报销,臣督同承办各员,逐款稽核,计收到湖南、湖北、广东、四川、陕西、江西各省协济饷银,并臣行营劝办捐输等项,自咸丰三年起,至六年十二月底止,共收银二百八十九万一千四百九十五两九钱二毫八丝。”安徽在咸丰十年五月至同治三年六月,解银近三百一十万两。

劝捐。咸丰三年曾国藩上奏:“现在经费支绌,民力艰难,而捐输一事,亦无裨益。”向皇帝提出了用捐输办法解决行军粮饷之费。在户部、国子监印发的空白执照上,填明捐款人的钱数,上报后根据款数授予相应职衔。开始靠这种劝捐曾收到一定数目饷银,但当时“民力艰难……再三劝谕,终不踊跃。”随着湘军的扩编,劝捐已不能解决饷银之需。

盐务。用盐抵饷之法,是曾国藩在咸丰五年四月初一所上奏章中提出的。他靠盐务筹饷有三种方式:其一是军队在盐场附近“捆盐自卖”,或发放盐票,“招商领票”;其二是奏明户部调拨各省之盐引转运,以盐税抵饷,如咸丰五年曾国藩奏请朝廷,饬户部拨给浙盐三万引用抵饷银;其三是抽取盐厘。抽取盐厘本属厘金项目,在此不妨作为利用盐务收入的一种方式。依赖盐务筹饷,数额相当可观。咸丰六年曾国藩委托湖北督粮道万启琛到浙江办理济楚饷盐,前后运盐十万馀引,所得之款差不多当时湘军整整一年军饷。由于盐务是各省藩库重要收入,各省督抚自己控制为主,不是湘军固定饷源。

厘金。自咸丰三年雷以諴在扬州仙女庙设卡抽厘以来,湖南仿行最先。厘金创立之后,便成为湘军主要军费来源。咸丰十年曾国藩又在长沙办起规模较大的东征筹饷局,具体办法是“于本省厘金外,加抽半厘,每货至卡,如本省抽一两者,另抽东局五钱。奉省抽百文者,另抽东局五十文。”东征局成立后,很快筹措一笔巨款,为湘军攻克安庆,回湘募勇以致进围金陵等役,在军饷上给予决定性支持。咸丰五年曾国藩奏请在江西办厘,以助军饷。1855年至1864年湘军基本上形成了三大饷源基地,即江西牙厘、湖南东征局半厘、广东粤厘,一直担负着湘军水陆军大部分军费供给。厘金收入带有一定可靠性,且在较平静之省及富裕地区,收入颇丰,故在湘军饷源中应居首位。

其他筹饷途径,如地丁漕折、关税等也是湘军饷源补充收入。

武器装备。武器装备保障是后勤保障又一重要组成部分,曾国藩编练湘军时就非常重视。他一面通过广东从外国购买洋炮为之所用。两广总督叶名琛为他解来六百尊大炮,在湘潭、岳州两次大胜中发挥巨大威力,于是他奏请朝廷要叶名琛将其余数百尊运解到营。同时又自己选人造炮。浙江候补知县龚振麟及其子精于造炮,他上奏请求朝廷令浙江抚臣飞调其父子来楚。粮台八所中,就设有专门的军械所、火器所,负责军械火器。1861年,曾国藩又创办安庆军械所,仿制洋枪洋炮,保障其前线枪炮子药之需,还造出小火轮一艘。安庆军械所是洋务派创办的第一座军工厂。从开始的购买洋炮到自己设厂铸造,逐步改变了湘军近代武器的筹措方式。由于使用近代先进武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湘军战斗力,牢固的天京城墙,后来就是湘军用火药炸塌的。

第五,曾国藩采取“厚饷”和“半饷”发放的原则,以稳定军心,加强控制,提高战斗力。曾国藩认为,绿营兵所以缺乏训练,战斗力甚低,一是差役太重,二是兵饷太低。绿营兵饷分为行粮与坐粮两种标准。平日薪饷甚低,绿营兵平时每月饷银马兵二两,战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清朝初年尚可维持生活,及至道光以后已不够五口之家食用,因而不得不出营做小贩谋生。再加上经常离营供差,就很少有时间训练了。为除此弊端,曾国藩在制定湘军饷章时取消了绿营的行粮、坐粮之分,规定每正勇一名月饷银四两二分,同绿营相比则低于行粮而优于坐粮(绿营正兵坐粮每月银一至二两,行粮每月约五两以上),力求实数,使勇丁所领月饷,不仅能保证个人,并能上事父母下畜妻子,兵勇得以一意在前线驰驱,无需顾及家口。湘军作战前后二十余年,尽管不断伤亡,湘中子弟仍能源源补给,不能不说与其相当优厚的薪饷有关。

由于当时筹饷困难,同时也为了稳定军心,加强控制,湘军采取发半饷的办法。一般只发五成饷,欠饷数月以至半年,成为普遍现象,久而久之,形成风气,士兵亦习以为常。为防止士兵离营,甚至有意拖欠军饷,或扣下大部分饷银存入公所,等士卒遣散或假归时进行核算,酌发部分现银以充川资,其余部分则由粮台发一印票,至湖南后路粮台付清。若士兵擅自离营,欠饷、存饷即被没收,不再发给。若按正常离营,则可获一笔可观款额。采取发半饷之法,既减轻了筹饷的困难,又防止了士兵的逃跑,还能吸引大批的人应募。

综上所述,曾国藩对于湘军后勤保障的建设是成功的,其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尽管他是将其用于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是反动的,但从后勤工作来看,对今天也不无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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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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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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