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the Improvement Association upon Social Group”
OU YANG En-liang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Researcht,Chinese People University,Beijing 100872,China)
Key Words:The Improvement Association upon Social Group.Tanrenfeng the Bourgeois Revolution Party,the Secret Societies
Abstract:“The Improvement Association upon Social Group”was a bourgeois political improvement organization,and the purpose of Tanrenfeng establishing it was neither absolutely for gaining his own“ulterior motives”,nor yielding to Yuan-shikai’S government,but for the stability of the RPC.In order to get a correct recognition of the split between the Bourgeois Revolution Party and the Secret Societies in the early RPC.people must correct the lopsided views such as.Overemphasizing the positive role of the Secret Societies in Xinhai Revolution,but making light of the thoughts and purpose of the Secret Society members while they were taking part in the movement and their illegal acts after 1911.Overemphasizing the political basis in fighting against Qing dynastyt,but neglecting the substantial distinction of the ultimate aim between the two factions.etc.
社团改进会是在辛亥武昌首义,中华民国肇始,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会党之间的关系急转直下的历史条件下,于1912年9月由谭人凤为首所发起的一个试图对旧式会党进行改造的政治组织。对此,章开沅、魏建猷、蔡少卿等专家学者都曾作过专门的论述。他们的观点也基本一致,都认为社团改进会是辛亥革命后革命派对会党进行“过河拆桥”的结果,“代表了辛亥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弥漫全国的挥舞屠刀镇压会党的逆流”。认为社团改进会的目的“说来说去就是要求会党群众像资产阶级革命派一样,在袁世凯的‘圣明’统治下,‘振兴实业’,从‘秩序的革命’转人‘秩序的建设’”。“是暗中向袁世凯讲心里话”,“是为了抬高他们的身价,捞取政治资本,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因此,“手段是相当利害的”。
此外,在建国以后寥寥几篇论述谭人凤的文章中,作者大多也是带着遗憾的语气把社团改进会的组建作为谭人凤一生当中难得见到的缺点之一加以提及,理由大抵不超出前述范围。
对社团改进会的态度无疑是对民初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会党关系评价的一个缩影。笔者认为,上述观点,颇值得商榷。
一、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对会党态度的转变属“过河拆桥”,还是势所必然
以往史学界在评价民初革命派与会党关系问题时,基本上是从会党在辛亥革命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入手的,认为如果没有会党“无役不从”的英勇斗争,辛亥革命要取得胜利是几乎不可能的。因此,一俟民国建立,资产阶级革命派立马“把原来在革命中充当主力的会党和工农群众一脚踢开,转而跟旧势力握手言欢”,于情于理都应受到谴责。
无可否认,会党在辛亥革命中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但它究竟是带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参加辛亥革命?辛亥革命后它又干了些什么呢?对此,大多数学者或避而不谈,或轻描淡写,甚或认为革命派与会党关系的破裂,即使会党在新形势下暴露出它的缺点,也“应由革命派负主要责任”。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会党参与辛亥革命的动机和心态
毫无疑问,强烈的反满情绪是会党参加辛亥革命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也是资产阶级革命派联络会党得以成功的前提和基础。
反满是会党组织的一大特色,在几乎所有会党内部的文件、暗号以至入会仪式中都能充分地反映出来。资产阶级革命派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因此,在联络会党时,往往是以反满意味浓厚的口号来进行宣传、发动,使其“悦服”,从而“举众以听指挥”的。
但会党之所以如此容易和乐于听从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召唤,除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了一些“适应会党成员的认识和要求”的口号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会党由于其固有的缺陷,他们长期以来此起彼伏、坚持不懈的斗争往往归于失败,“数十次数百次地企图推翻压迫者,使自己成为自己生活的主宰,但是他们每一次都遭到失败,受到侮辱,不得不退却,不得不把委屈和耻辱、愤怒和绝望埋在心里,仰望茫茫的苍天,希望在那里找到救星”。因此,会党也正在寻求一种可以联合的力量以达到他们推翻清朝统治的目的。佘英曾对宋教仁说:“我们总欲作一番事业,以为我同胞复仇,惟才力不及,一时举事,内政、外交皆不能办,故不得不联合海内英雄志士同力并举。”此话颇能说明问题。
反满反清的共同需要,使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会党走上了联合的道路。那么,会党与革命派的联合反清是否就如有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表明会党已接受了资产阶级的革命纲领,具有了民主共和的意识呢?不可否认,在联络会党的过程中,一部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了争取政治上的指导地位,努力向会党成员灌输民主共和意识,反复说明“这次革命是国民革命,而非古代英雄革命。所以革命的目的,在求全民族的自由解放,而非为个人争帝为王”。在这些人的积极倡导下,确有部分会党首领初步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思想,有一些后来甚至还加入并成为同盟会的领导人物,也确有一些会党组织改其宗旨而拟定了与同盟会纲领基本相一致的条文,一些参加或响应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的武装起义的会党还打出了共和的旗帜。但这些对于数以百计的形形色色的会党组织来说,只能算是极个别的现象。况且,绝大部分革命党人“所谓联络会党,只不过是联络一部分会党的少数领袖,或在联合组织中挂几个首领的空名”。绝大多数一般会众根本就“不知民主共和为何事”。
从最终目的来说,会党的反满反清与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反满反清有着本质的不同。革命派反满是为了建立资产阶级共和政体扫除封建专制主义的障碍,尽管其中不少人心存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有些甚至表现得极为严重,但总的说来,民主共和意识仍是其思想意识的主流。而会党的反满则是出于迫切要求改变自身地位、拓展生存空间的强烈愿望,其目的无非就是“他朝明主登帝位,洪家兄弟受皇封”。
由于会党反现行秩序的特点,他们一直被封建统治者视为匪类,目为莠民,时时处处受到压制、打击。他们迫切希望改变自身的地位,因此反满的情绪也就愈加高昂。但会党毕竟不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也不能体现新的生产关系,它甚至游离于生产之外。它破坏旧的统治秩序,但又不能创建出一种新的统治秩序,它要推翻清朝专制政权,目的无非就是要建立一个符合自身利益的专制政权,甚或使自己从被统治阶级转变为统治阶级。他们虽然被排除在正统的以宗法等级制为基础的皇权主义序列之外,但传统的皇权主义思想依然深入骨髓。即使在资产阶级革命派进行了大力的宣传指导后,参加辛亥革命的绝大多数会党首领及其成员“尊君”的思想仍占据着主导地位。他们或者继续沿用传统的“反清复明”的口号,自称“明永历王后裔者”,发布“正面天子,立转明朝”的告示,“妄称‘大明军政府都督孙’等字样”,或以“完成洪秀全先烈未完的事业”相号召,或者干脆自立为天子。佘英动员他的部下参加辛亥革命时,会众的理解是以为他革命是“想当皇帝”,说什么“佘大哥的星宿出现了,不久做了皇帝我们就好了”。
另一个事实是,在辛亥革命时期,绝大部分会党成员是以“革命的雇佣军”的姿态出现的,他们怀着浓厚的雇佣意识参与革命派组织的各项活动。1894年孙中山策划广州起义,《南番两县告示》中说:“现有党匪,名日孙文;结有匪党,日杨衢云。起义谋叛,扰乱省城。分谴党羽,借名招募,煽惑愚民;每人每月,十块洋钱。乡民贪利,应募纷纷。”由香港招募来的200名会党分子,也“全数加入兴中会”,但他们“实系为招募而来,并不知别事”。广东北江、香山、顺德一带的绿林也是用金钱收买的,以至孙中山决定停止起义之后,仍然“把领来的钱,发给绿林中人,叫他们回去再听命令”。此外,在其他各次战役中,也多有会党被招募的记载,不少地方的起事斗争也大多打起孙中山的旗号,并自称“系孙文接济”。
此外,在参加辛亥革命的会党成员中,还掺杂着其他许多诸如江湖义气、反新政、反洋教等动机和心态。
总之,反满尊君与雇佣贪利是会党参加辛亥革命的思想基础,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新的专制统治是其参加辛亥革命的最终目标。由于反对现行统治秩序的共同需要,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会党在20世纪初这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各自怀着不同的目的相互利用,并肩作战,开创了一片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新天地。
(二)、辛亥革命后会党的所作所为
历史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任何社会集团都是这一动态过程中的一部分,每一社会集团的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只有随着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不断更新才有可能不被历史的长河所淹没。
清朝统治被推翻以后,革命派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建立、完善和巩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政体,这是历史发展的方向。而此时的会党又在干什么呢?
对于民初会党的活动,我们大抵可以把它归于以下四个方面:
1.响应武昌起义,领导地方群众开展抗租、限租、减租、减息的斗争。但这类活动极其有限。主要有湖北江湖首领李秀昂在老河口发动起义,攻占襄阳,建立起以张国荃为司令的襄阳军政分府;江苏无锡、常熟、江阴三县交界由千人会领导的农民抗租起义;山西长治、高平、沁县一带农民发起的干草会运动;浙江钱塘县会党首领赛宋江组织保护会,领导当地群众抗拒田主派出门客四处追租;江苏泰兴的邵庭、石子卿借自由党支部名义强行限制田租和利息的减租减息行为。
2.掌握地方实权,居功自傲,横行乡里,扰乱地方秩序。在湖南,“长沙起义后的一个短时期内,进出都督府(焦达峰任内)的人,车水马龙,熙熙嚷嚷,吃大锅饭,要求安置……衡阳以南各属会党更是风起云涌,得意洋洋,认为‘焦大哥做了都督,今天是我们洪家天下了’……因此,各地的流氓、痞棍就乘机假冒会党之名,破坏社会秩序,为人诟病”。“时闻抢劫,不曰土匪为害,即曰会匪以谋”。贵州光复后,“上至都督,下至微职以及军队大小官职,无一非公口中人”,在省城,他们“明目张胆占领民房衙署,以立公口。在城外各地,各公口之间为争夺地盘,械斗时有发生”。在四川,“防军、流氓,本来都是哥老会人,一时得意疯狂,为所欲为……袍哥们日益跋扈飞扬,寻求报复,日有所闻”。“尤其公开赌博,旁若无人,军政府门前,便有赌摊一百余处”。在陕西,“所有要位都在不识字的哥老会人手中”,但他们“不知民主共和为何事,误以为会党出头之时,气焰嚣张,一日千丈……办支应,理词讼,直代县官行政,甚至公然以地方主人自居。鱼肉良懦,苛派钱款,乡民畏惧”其他各省如浙江、江西等,也都有类似情况。
3.自称帝制,反对共和,图谋不轨。在四川,哥老会首谢厚鉴“拜纳流氓,勾结营勇,假立前清旗号,聚众数千人于罗江、绵竹、德阳等处,谋为不轨”;在浙江,“如大刀会、小刀会、合命党、保卫团种种名目,私运枪械,意图大举”。在湖北,有的会党公然设立“总机关,树立大旗,刊用私印,发布伪示,有左右元帅及丞相、将军等名称”,大肆活动。遍及苏、浙、皖地区的九龙山会“运动南五省预备起事”、“帮办浙江天兵”,“兴汉灭洋”;安徽的“大把大香”,“其宗旨全为图谋不轨,反对共和”;活动于芜湖至上海长江沿线的海龙会认为:“民国是我们建造成功的,到如今我们都无事可做,非推翻民国不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4.为立宪派所利用,成为反动势力与革命派争权夺利的工具。这个方面比较典型的就是湖南和贵州,这两个省的会党首领要么对富于政治经验的立宪派缺乏必要的警惕,要么陷入立宪派的圈套之中,最后授立宪派发动反革命政变,血腥屠杀革命党人并夺取政权以借口。在江西,李烈钧接任都督之前,“会党头目受反动官僚、原立宪派人笼络指使,打着‘再行光复’的旗号,猖狂地进行颠覆新生革命政权的活动”。由洪帮、青帮和公口三家联合组成的中华国民共进会的会长应夔丞后来更是被袁世凯通过洪述祖所收买,走上了刺杀宋教仁的犯罪道路。
事实表明,辛亥革命后,会党并非如有的论者所说的“仍在一往无前地前进”,而恰恰相反,它们是在逆历史潮流而动。如何正确地对会党进行处理,已成为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所面临的一个十分迫切且无法回避的问题了。
二、社团改进会是否“代表了辛亥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弥漫全国的挥舞屠刀镇压会党的逆流”
(一)、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待会党的不同态度
如何正确处理与会党的关系?刚刚成立的民国政府显然没有明确的方针和政策,“这就只能根据各自的认识、所处的地位、与会党的不同关系和会党表现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大抵说来,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面对会党的种种不是,表现出了下列三种不同的态度。
1.迁就忍让,放任自流。比较典型的就是湖南和贵州,其情形已如前述。陕西光复之初也是这种情况。其结果则是会党完全控制了地方实权,会党成员骄横跋扈,四处为害。在湖南“都督忙于应接,几至无暇治事”。在陕西,“所有要位都在不识字的哥老会人手中”,就连同盟会的重要人物出入西安也非要帮会大哥的护照不可。在贵州,“公口盛行,秩序混乱,人心恐怖,确是革命政权失去全省人民拥护的最大原因”。最后授立宪党人以口实,发动政变,革命党人杀的杀,逃的逃,政权亦落于立宪派之手。
2.强行取缔与镇压 如陈炯明在广东、李烈钧在江西、柏文蔚在安徽、尹昌衡在四川等,基本上都是采取各种形式对会党进行公开的武力解散和镇压。其结果,由于资产阶级革命派在遣散、取缔会党时没有考虑也不可能给会党成员以适当的安排和指明出路,使广大会党成员流离失所,衣食无着。这就为他们公然勾结土匪、沦为黑社会、投靠反动势力埋下了伏笔,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隐患。
3.迁就忍让绝不可行,取缔镇压也非长久之计。那么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什么呢?“对于这样一支社会力量,正确的态度显然应该是:发动他们,团结他们;同时又教育他们,改造他们”。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便是在辛亥革命后,面对新的形势,试图对会党进行“教育”与“改造”的一次尝试。
(二)、从档案资料看社团改进会的性质
有关社团改进会的档案资料,经过多年的整理,现已比较齐全,主要有:《致内务部警政司呈》,附《内务部批稿》;《社团改进会章程草案》;《社团改进会发起意见书》;《社团改进会会员守则》;《请将社团改进会发起意见书呈请内务部认可函》附《警政司致内务部呈》及(原批);《复警政司原拟条件书》附(一);《警政司原拟条件》附(二);《内务部复大总统秘书厅函稿》;《社团改进会湘支部呈请立案文》附:《谭延闿准予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立案布告》,《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章程》;《请谭延闿饬财政司拨款呈》;《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白话通告》。
从上述材料中基本上可反映出社团改进会的情况。
1.关于对旧式会党的评价。谭人凤以为:“此辈质直好义是其所长,稚鲁无知是其所短。”“轻财重义之风,最为会党特色,惟分利多而生利少,适足养成社会游惰之习”。对于会党在辛亥革命中的贡献,谭说:“逮乎近世,势力愈张,义军之起,无役不与,在满清目之为匪党,在民国实不得不目之为功臣。”“故自武昌起义,各省响应,曾不数月而共和成立,军队之功,实洪家兄弟之力也,盖其厕身军者多。运动之初,惟洪家兄弟能守秘密;发难之际,惟洪家兄弟肯听指挥”。并为会党在辛亥革命后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表示不平:“及大功告成,事外虚声之辈,反握重权;学界死难之人,优予旌恤;独于与满运相始终、坚忍痛苦百折不挠之洪家,则无人齿及。揆诸情理,宁可谓平?”同时,谭对民国建立后会党的胡作非为也进行了指责:“近日各省会党,时或扰乱秩序,为人诟病。以暴易暴,尤而效之,社会之忧,亦党人之耻也。”
2.关于社团改进会的宗旨。《社团改进会章程草案》第一条规定,“本会以改良旧有秘密会党,维持地方永久治安为宗旨”。《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章程》的总则第二条又作了补充,“因就秘密会党之分子及习惯,择其健全者而保留之,汰其不良之分子而教养之,举其不良习惯而取消之,故名社团改进会”。
3.关于对会党进行改造的理由。《社团改进会发起意见书》阐述如下:第一,会党“复仇之目的已达,则破坏之手段亦当因以变更。而近日各省会党,时或扰乱秩序,为人诟病。以暴易暴,尤而效之,社会之忧,亦党人之耻也”。第二,“今民国成立,人人受治于统一法权之下,即人人享受法庭裁判之公权。凡昔时会中惩戒之手段,其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者,自当酌改,以求适法”。第三,“昔之会党,视政府为敌人,故党规以严守秘密为重。今国家改造,结社集会概许自由,所有公章自应重新订定,公布天下,以求同意”。第四,“今组织变更之始,对固有之会员,则宜有干涉之方而导之进化,而毋使败群”。第五,“夫国民生计与国家荣瘁消长,至有关系。民力果困,国何由富?实业之振兴,固非仅为党人谋生活,亦以为国家开财源也。此不可不谋改进者五”。
4.关于会员的资格。《社团改进会章程草案》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作了具体规定,“第八条 凡原属洪家兄弟姐妹,对于该原有之会,无大过犯者,均得为本会会员。第九条 少林分派佛教徒翊赞之功最多,凡比丘僧、比丘尼、优娑(婆)塞、优婆夷,对于以前社会无大障碍者,均得为本会会员。第十条 凡仿行洪家政策,推广民主主义及一切提倡社会主义之团体或个人,其愿与本会表同情者,均得为本会会员。第十一条 凡非第八、第九、第十条范围内,而有左列资格之一请愿入会者,有本会会员二人之介绍,经本部或支部审查合格得为本会会员”。 5.关于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社团改进会章程草案》及《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章程》都有明确规定。其义务大致为:会员有遵守本会规则及服从本会命令之义务;有维持、防卫、整顿本会之义务;有扶助援救处于艰难险阻之会员的义务。其权利为:会员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利;有享受本范围内一切自由平等之权利;有因本会公事遇险或失业者,得享本会拯救抚恤之权利;会员之本身有亲属有入本会各种学校,得享特别优待之权利;会员之本身及亲属有办理本会各种实业,得享共同生活之权利;会员于本会教育实业未开办以前,或已开办不能容纳时,能自谋有相当之位置者,得享有本会介绍保荐之权利。此外,还订立了《社团改进会会员守则》,对其会员提出了:要孝敬父母,忠爱祖国,勤俭治生,和平接物,公私分明,言行一致,革除旧习等八项要求。
此外,《发起意见书》、《章程草案》等还就社团改进会的配置与编制、活动与运行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划。
通过上述关系到社团改进会评价的几个方面的介绍,联系到它产生的历史背景,我们完全有理由得出以下结论:社团改进会是基本符合辛亥革命后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以会党成员为基础、以孙中山三民主义为组织原则、以稳定和巩固刚刚成立的共和政体为目的的政治改良组织。它既充分肯定了会党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充分认识到了会党在辛亥革命后的消极影响及其危害性,从而试图在不损害广大会党成员基本利益的前提下,“施以教育,冀其改良进步,务使流品淆杂之社团,一变为完善稳定之民党”。“将仇视鞑虏政府之心,化而为助我民国政府之力”。因此,它完全不同于其他革命党人要么对会党迁就忍让,要么采取取缔镇压的态度。以往学者所提出的“它代表了辛亥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弥漫于全国的挥舞屠刀镇压会党的逆流”,从而把它与广东、江西等省对会党采取断然镇压的措施相提并论的观点,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如果我们承认资产阶级及其政体在20世纪之初代表着中国先进的生产力及其生产关系的话,那我们也就没有理由否定在民国建立之初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按照本阶级的利益对属于封建专制下阶级斗争的产物的旧式会党进行改造的进步意义。
三、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是否出于“一己私利”,是否就是“要广大会党群众拜伏在袁世凯的‘圣明’统治之下”
(一)、谭人凤是一个贪图功名利禄之徒吗?
前面的论述虽已说明了社团改进会基本符合时代的需要,但并不足以说明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不是像以往大多数学者所认为的是出于“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以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谭人凤一贯的作风和表现。
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主要有:石芳勤编的《谭人凤集》、谭沐春的《石屏传略》、罗永绍的《谭石屏先生事略》、邹协勋的《我所知道的谭人凤》、陈浴新的《湖南会党与辛亥革命》、惜秋的《谭人凤》以及《孙中山全集》、《黄兴集》、《辛亥革命》、《辛亥革命回忆录》等文献中的有关部分。
通过对以上资料的综合归类,我们可以对谭人凤的形象作如下描述:
他从一介“泥于试帖词章”的秀才到一名“以维新为宗旨的不缠足会”的董事,从自办福田、群治小学堂的校长到“抱一部落主义以自雄”的会党首领,经过“五夜孤灯一盏,三番四复推寻”的艰难求索,最后转变为一个坚定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者,他的一生充满了对革命真理的追求。
他注重实干,“尤厌清谈”。从奉黄兴之命“归谋响应”萍浏醴起义到同盟会在两广边境上发动的一系列武装起义,从广州“三•二九”起义失败到成立同盟会中部总会,从以“城存与存、城亡与亡”的信念夺取武昌保卫战的胜利,到投身“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处处留下了他踏踏实实的脚印。
他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当1907年章太炎掀起反孙风潮,1909年陶成章等八人联名发表《孙文罪状》十四条,公开分裂同盟会时,当文学社与共进会产生芥蒂,孙中山与黄兴出现矛盾时,他从不偏袒、附和其中的一方并“竭力开导调解”,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生性耿直,坚持原则,以“好骂”著称。他虽竭力维护孙中山、黄兴的领导地位,但当孙中山让位给袁世凯、黄兴辞去南京留守之事时,他直斥他俩是“放弃责任”、“博功成身退之虚名”。在处理宋教仁被害事件上,他也与孙、黄进行过激烈的论争。他虽“独重桃源宋教仁”,但他对宋组织国民党时,把官僚政客拉进来的作法极为愤慨,不仅不加入,反以“狐群狗党目之”。
他淡泊功名。1911年汉阳失守后,“黄兴远去上海另谋独立,黎元洪离开阵地的情况下,武昌剩下一座空城,留给谭人凤,去独立撑守”。这时有人提议:“谭人凤先生系革命巨子,老成练达,素孚人望,当以谭先生继黄兴之职。”谭予以拒辞,仅以武昌防御使兼北面招讨使之职坚守武昌。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许多辛亥革命的领导者被暂时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表现了明显的阶级缺陷,只顾争名夺位,奔走于南北之间,而谭人凤却不去论大功、取高位,仍以‘北面招讨使’的名义在上海组织北伐机关……积极准备北伐”。1912年8月,章太炎怂恿谭人凤:“老兄正健康,尚可以做大总统。”谭斥日:“……日垂涎总理大总统,使人尽如君,中国之亡,不可药矣。”1912年夏,谭人凤被袁世凯任命为粤汉铁路督办,他本不愿干,后因宋教仁说“此路于南方军事上关系紧要,极宜注意”,于是才欣然受命。1913年3月10日,袁世凯给谭人凤补授上将衔,赠与勋章,谭“亦辞而未受”。
因此,说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是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的观点,显然有悖于谭一贯的作风和品质。事实上,即使提出这一观点的学者也并没有对此提供任何的证据。
(二)、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是“在暗中向袁世凯讲心里话”吗?
无可否认,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之时,袁世凯已篡夺了革命果实,大部分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包括孙中山、黄兴在内确实已满足于“反满”的胜利和“民国”的建立,而致力于兴办实业,发展资本主义。社团改进会明确宣布以“维持地方永久治安为宗旨”,在其相关文件中到处充斥着“民国建立”、“五族共和”的字眼,且无时不在规劝、警告会党成员不要与政府作对。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是“在暗中向袁世凯讲心里话”呢?
毫无疑问,与其他革命党人一样,这里面包含着谭人凤对袁世凯及其统治的幻想。但把它简单地视为“屈服于袁世凯的‘圣明’统治”则是有失公允的。稍微检视一下谭的言行,就可发现谭人凤对袁世凯之流“深恶而痛绝之”、“始终无恕辞”,并一直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1911年,在黄兴、黎元洪弃城出逃,群龙无首之时,正是谭人凤誓死据守武昌,稳定了当时的革命局势,也制止了袁世凯利用清廷胁迫革命军的奸谋。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不同于其他革命者“只顾争名夺位,奔走于南北之间”,他以北面招讨使的名义在上海组织北伐机关,宣称“若要问我名和姓,南北议和反对人”,坚决坚持北伐,反对南北议和。当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黄兴辞去留守一职时,他认为这“不得谓非一大恨事也”,并亲自跑到北京去斥问袁世凯。他对袁世凯对外丧权辱国、对内加强专制、破坏共和的斑斑劣迹,多次通电予以反对和谴责,如1912年6月,他电责袁:“政府移赴北京将及两月,除乞怜借款、缔结亡国条约外,未闻别展一筹。犹复猜嫌疑忌,存中央集权之梦想,不畀地方分权,坐使各省军需困迫,累卵日危。”当见孙中山、黄兴对袁世凯一再存在幻想,甚至为袁说话时,他不禁为之扼腕叹息:“袁其真有魔术欤?何被弄于股掌之上而不悟也,怪哉!”1913年3月,袁世凯给谭人凤授上将衔,赠与勋章,谭“亦辞而未受”。不久,宋教仁被杀事件发生,谭人凤与幻想以法律解决的黄兴等激烈辩驳,力主武装讨袁。在“二次革命”中,他“不辞劳瘁,回湘训练”。“二次革命”后,他一心“奔走于民党之大联合,准备进行倒袁”。1915年12月,袁世凯宣布恢复帝制,护国战争开始,谭虽年迈力衰,但仍不辞劳顿地奔走。直至护法战争,谭人凤始终没放弃与袁世凯进行斗争。
当然,谭人凤组建社团改进会是有政治目的的,并且这种政治目的非常明显,那就是为了刚刚成立的中华民国的长治久安。他对中华民国的偏爱,决不是对某一个当权者的委曲求全,而是出于一种对民主共和政体的衷心拥护,出于对这种政治制度能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的信心、期望和奋斗。
四、简短的结论
能否正确地评价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会党关系的转变,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否准确地对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会党的历史地位进行界定。为此,必须克服当前史学界在这个问题上依然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过分强调会党在辛亥革命中的积极作用,而对会党参加辛亥革命的思想动机、心态、目的及其在辛亥革命后逆历史潮流的所作所为缺乏足够的重视;由于会党对清朝封建统治的冲击,简单地把它视为一个“民族革命团体”或“农民革命组织”,而忽视了政治目标的盲目性、组织结构的涣散性、行为模式的破坏性才是其最本质的特征;过分强调会党与革命派的反满思想基础,而忽视了两者反满目的的本质区别;片面强调革命派对会党的简单利用,而忽视了两者其实是一种互相利用的关系;过多地谴责资产阶级革命派这样、那样的缺点,而忽视了即使资产阶级革命派缺点再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毕竟是中国先进的生产力及其生产关系的代表,引领着时代发展的方向,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对寄生在封建统治之下作为“社会的病态征候”而存在的旧式会党进行处理,势所必然,无可厚非。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对民初革命派与会党关系的变化作出一个正确的评价。
尽管社团改进会的相关文件出台以后,“各属秘密会党闻风走集询问情形者,不下数百人之多。经办事各员宣腾宗旨,解释纲要,均翕然赞成,靡有他论”,最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刚刚在顾问街挂上一块筹备会的牌子,革命党人柳聘农家中便挨了一颗炸弹,立宪派和权绅们大起其哄,说‘会匪闹进城来了’!”准备大举清乡,实行屠杀,谭人风只好宣布作罢。
社团改进会的失败,至少说明了:(1)立宪派等反动势力的强大;(2)会党本性的难改;(3)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软弱性和不成熟性。因此,只有“当中国共产党产生,无产阶级代替了资产阶级的领导地位,越过革命性已经消失殆尽的会党狭窄圈子,用彻底革命的纲领和方式来发动真正的巨人——广大农民,并且与他们建立巩固的同盟时,整个中国的政治局势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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