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先儒理论体系的核心。古圣先贤一再昭示后人:治国必先齐家,齐家必言孝悌,万善孝为先。《孝经》则直接将孝阐释为彰显于人间社会的天道,视为“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孔子主张“养子出则孝,入则悌”,“事父母能竭其力”。孟子认为子女事亲行孝,必先具孝子心。宋明理学则把孝与天地万物的最高本原和精神实体“天理”联系起来,作为天理的本性——“仁”的外在表现,仁在心中未发时包容着所有的道德品性;已发之后,表现为多样的道德行为。孝,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道德行为。可见,仁为德之本,孝为仁之本。作为清代“理学名儒”、“孔孟之亚”的曾国藩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阐释,形成了他自己的孝道观——“孝致祥”。本文拟就此发表一孔之见,就教于方家。
曾国藩认为人生只有进德、修业两件事靠得住,其它诸如高官厚禄等都靠不住。进德,即孝弟仁义;修业,即诗文作字。二者之中,进德行孝为基础,修业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方可有成,否则,诗文作字“即好极亦不值一钱,”“即文章说得好,亦只算个名教中罪人”。他藉此认为:“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于孝弟两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孝友为家庭之释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因此他提出了“孝致祥”说,教导诸弟诸子侄言行举止切实讲求孝道。其内容虽十分宽泛,但概而言之,约有以下几点。
一、事亲以孝。这是少辈事奉长辈,儿女事奉父母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曾氏特别强调事亲之礼,认为这是为孝之首,不可怠忽。其事亲之礼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内容。
首先,事亲以孝必须满足父母双亲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使之有吃有穿有行有住,免于冻馁匮乏之苦。这是事亲最起码的责任。曾氏兄弟五入,他居其长,次国潢、国华、国荃、国葆。四弟中有三个随他读书、作战在外,只留一人在乡主持家务,他虽则常年在外,但父母的供养却从未缺延,父母所需之衣物、药品、佳肴等常常寄归,并有常银寄归。
其次,事亲尽孝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精精生活方面的体贴入微,亦即具孝于心。曾氏提出“事亲以得欢心为本”的主张,认为仅有物质上的赡养尚不足言孝,凡言孝必以心孝为上。要求孝子事亲,不可使双亲有冷淡心、烦恼心、惊怖心、愁闷心、难言心、愧恨心;父母所敬亦敬之,父母所爱亦爱之,父母所忧亦忧之;父母有命,从而不忿,父母有事,劳而不怨。时时刻刻想到父母的安乐忧愁。曾氏虽未亲手事亲,但孝心堪佳。他从未间断向父母请安问候,凡事不沾大小公私都必先请示双亲,甚或连自己的一奏一稿亦商之于父母,对于父母所交待的事从不违抗拖延,及时尽力完成并回禀父母,使之满意,父母(或叔父母)的生日及先祖的祭日都按时庆祝或祭奠,从不马虎。他不时教导诸弟用心事奉父母,做到和颜悦色。咸丰元年八月十九日致诸位老弟书云:“我在京十余年,定省有阙,色笑远违,寸心之疚,无刻或释。若诸弟在家能婉愉孝养,视无形,听无声,则余能尽忠,弟能尽孝,岂非一门之祥瑞哉?愿诸弟坚持此志,日日勿忘,兄之礼可以稍释。”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又云:“谓弟哲儿侄辈务宜体我寸心,于父亲饮食起居十分检点,无稍疏忽,于母亲祭品礼仪必洁必诚,于叔父处敬爱兼至,无稍隔阙。”在精神方面事亲尽孝还要做到骨肉相亲,忘业相承。即做子女的要善于领会双亲的心思,顺从其意志,继承其遗愿,并发扬光大。只有这样,方算得是真孝。曾国藩做得么样呢?其一,继承和发扬父祖的孝道。他说:“吾空累世积德,祖父及父、叔二人皆孝友仁厚。”“竹亭公之教人,则专重孝字,其少壮敬亲,暮年爱亲,出于至诚。”希望大家学习竹亭公,贵体孝道。他还一再要儿子纪泽“常常寄信与岳母,以慰其意,每年至长沙走一二次,以解其忧。”教导诸女“孝顺翁姑,慎无重母家而轻夫家,效浇俗小家之陋习。”他的这种人之父母而己之父母、推已及人的孝道观,是应予充分肯定的。其二,建功立业,光耀门庭,彰显父母。中国传统的父母都有望子成龙的心理,如果后辈能出仕做官,光耀门楣,对父母来说那是最孝顺不过了的。曾氏自然看到这一点,并且做到这一点。他说:“父亲每次家书,皆教我尽忠图报,不必系念家事。余敬体吾父之教训,是以公而忘私,国而忘家。”自古道忠孝不能两全,但从这一角度来讲,果能忠君立业,荣显父母,本身就是尽心履孝了。可见,家国一体,忠孝如一、二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
二、祭祖以孝。《礼记•祭统》云:“礼有五经,莫重于祭。”《论语•为政》云:孝顺之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曾氏“孝致祥”的一个重要内容便是诚修祭祀。他认为一家一户对待祭祀的态度决定其家业的兴衰。因此,他不但讲究祭祀活动,而且讲究祭祀器皿、牺牲品以及主祭人的规格,并要求参祭者端正肃慎。他曾交待纪泽道:“其诚修祭祀一端,则必须尔母随时留心。凡器皿第一等好者,留着祭祀之用。饮食第一等好者,亦备祭祀之需。凡人家不讲究祭祀,纵然兴旺,亦不长久,至要至要。”并告诫夫人欧阳氏:“家中遇祭,酒菜必须夫人率妇女亲自经手,祭祀之器血另作一箱收入,平日不可动用。”因为中国人有祖先崇拜的传统,没有祖先,便没有后人,固此祖先应受到特别的崇拜。而最能反映尊祖虔诚之情的便是祭祖以孝。殷周时代,祖先被奉为神明,用以配飨上帝。祭祖的传统从远古一真传延至今。对于每个家庭来说,死去的祖先便成为这个家庭的神灵。保佑着家庭的生存、延渎、安宁、兴盛。所以封建家礼将祭祖规为“人生第一吃紧事”。自然也成了封建家教的头等大事。依凭祖先的神威,维系家庭的团聚、和睦,这是是尽孝道的一个重要内容。曾氏家训当然也不例外。在曾氏看来,祖先形谢神存,死而不亡的,他们的灵魂上配于天,并且仍在护佑子孙,所以子孙自当刻刻怀念先祖,祭祀先祖。另方面,通过祭祀先祖,人禀承先祖之意,又必以护持子孙,延祚于无疆,于是人的意志愿望便向上直通于列祖列宗,向下则通子穷之子孙,进一步陶冶孝道情怀。这便是祭祀以孝的直接功用。祭祀命孝的重心是于祭祀者自身,要求祭祀时诚敬肃慎,藉此来培养人的孝道情怀。所以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个“民德归厚”实际就是孝道化成的目的。
三、健身以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此乃行孝之基。作子女的最起码的孝道就是加倍护爱自己的身体。免使父母为自己的安危病恙操心焦虑。《大戴礼记•曾子本孝》云:“孝子不登高,不履危,……不兴险行以徼幸。”平时只与孝子交游,避开凶暴之人,出门不能太久,否则父母担忧。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传统中国人缺乏冒险精神和徼幸意识而大多谨小慎微的缘故了。晋人孙绰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强烈反对剃发出家之举,认为违背了孝道。他说:“沙门之道,委离所生,弃亲即疏,刉剃发须,残其天貌,生废包养,绝绝血食,骨肉之亲,等之行路,背理伤情,莫此之甚。”曾氏对健身以孝颇多研究,亦很重视。他自己每次家书必禀告父母身体平安之语,并且时常询问子女的健康状况。同肘将健身作为贵体孝道的重要环节而付诸实施,注意保养身体,而且对生理学和医学有颇深的见解,他一再教导子女奉行孝道,首在“健身”,“康体”,这是“孝致祥”明显功用。他要求诸弟做的首要课程便是《保身》,要求“节欲、节劳、节饮食。”道光二十四年入蜀途中他又自作了《养身要言》篇,总结了养身的具体途径:①“阳初动处,万物始生时,不藏怒焉,不宿怨焉。——右仁,所以养肝是。”②“内有整齐思虑,外而敬慎威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右礼,所以养心也。”③“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作事有恒,容止有定。——右信,所以养脾也。”④“扩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裁之吾心而安,揆之天理而顺。——右义。所以养肺是。”⑤“心欲其定,气欲其定,神欲其定,体欲其定。——右智,所以养肾是。即藉控制人的七情六欲来调理人之肝脾心肺肾各器官。以达到养身健体的目的。要官之,即是说“养生以少恼怒为本”。曾氏多次写信告诉纪泽如何防病养生,并将它纳入孝的轨道来加以规范。如:咸丰十年十二月三十四日字谕纪泽:“尔体甚弱,咳吐咸痰,吾尤以为虑。”嘱他“每日饭后走数千步,是养生第一秘诀。”同治二年二月二十四又谕纪泽:“礼云,道而不径,舟而不游。古之言孝者,专以保身为重。”听到纪泽在家乡团山嘴桥跌伤一事后又赶紧嘱咐:“乡间路窄桥孤,嗣后吾家子侄,凡遇过桥,无论轿马,均须下而步行。”
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健身自然是就成了延续香火、繁衍后代,彰显父母的大的孝道了。“能全支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作为人子“不亏其身,不损其形,可谓孝矣!”曾氏总结说:“善于保养,则能忠能孝,而兼能悌矣。”
四,兄仁弟悌。同产共治。维系母弟关系的伦理规范是“悌”,它是孝的补充和延伸,二者是紧相联的,宋代二程说:“行仁自拳悌始,孝悌,仁之事也。仁,性也;孝悌,用也。”兄仁弟悌要求兄弟之间和睦相处,尽友爱之道手足之情。曾氏同辈九人,他是长兄,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早在道光二十二年他就坦陈了他的愿望;“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之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敦诸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他还说,仁爱兄弟“惟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他曾经教导诸弟要带头反躬自省,修身型妻。他说:“九弟信言诸妯娌不甚相能,尤望诸兄修身型妻,力变此风。若非诸弟痛责己躬,则阃内之气必不改,而乖戾之致咎不远矣。望诸弟熟读《训俗遗规》《教女遗规》,以责己躬,以教妻子。”他还教导纪泽儿对于叔父和堂兄弟亦须切实讲求“孝悌”二字。他说:“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期于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其次则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事代诸昆弟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
为了保证兄弟之间孝悌友爱,曾氏认为应当同产共治,反对分田折产。因为财产问题是导致兄弟反目的主要动因,而要消除兄弟同财产不均而产生纠纷,仅靠长幼有序的礼教和兄友弟恭的孝道是不够的。因此儒家为了维护孝道,大力提倡世代义居的大家庭生活,反对父母在世而分田折产。要求每个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公”无私,“公”而忘私。曾氏指出:“大凡做官之人,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私肥于一家,而刻薄于亲戚族党。”并声明自己对待兄弟之志,即“一丝一粟不以自私。”发誓决不积蓄私财而悖离孝道。他批评澄弟替其买衡阳五马冲私田之奉实陷他于不孝之地,他说:“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怡怡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并指出其恶果:“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认为这样做既违背了历代之孝道,又致兄弟反目,断断不可开这个头。希望诸弟诸子侄弃“鄙私”而归于“正大”一途。
五、忠君。儒家从孝引申出了忠,强调“入孝出忠”。曾氏作为一个维护封建纲常名教的理学名儒,其一言一行无不贯彻忠君尽孝的伦理精神。他提出的做官“不要钱不怕死”六字诀实则是君思想的具体表露。1853年太平军攻打长沙时,他移孝作忠,组办团练,深得咸丰帝的褒奖。其家有多次表白:皇恩浩荡,“自当尽心竭力”,“仰答圣主”,“少分宵旰之忧”。字里行间充溢着能那种忠君报主的汲汲之情。
曾氏的忠君典型反映在八国联军入侵,咸丰出逃热河之际被召救驾和镇压太平天国后主动裁撤湘军两件事情上。对于前者,在当时情况下,他明知分兵北援,无益于北方战事(抗击八国联军)而有损于南方战事(镇压太平天国),但为了表明“君臣之大义”,他只知赴君父之难,而全然不顾成败利钝。认为“主辱臣死,理所当然耳。”对于后者,他在拥兵一方,权倾一时的形势下,没有拥兵自重而是激流勇退,主动裁撤湘军,交出大权,实现他尽孝尽忠的本态,为他孝子忠臣的功德伟业划上句号。所以,后人评价能“慎终如初”、“满门忠义”。
总之,综观曾氏一生行事,可以用一个孝字来概括。其生活轨迹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从孝出发,归于孝道,不愧为“仁兄孝子忠臣”。他那种既倡导孝道又脚踏实地履行孝道的言行一致的精神是应予肯定的。其“孝致祥”说有其合理的内核,诸如:赡养父母,竭尽孝心;友爱兄弟,和睦相处;以及人之父母即己之父母的推己及人的孝道观,等等,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在将来都是应当大力提倡和发扬光大的。另一方面,其理论也有时代局限性,诸如:封建的忠孝思想,三纲五常的名教观念、繁琐的祭祀礼节,等等,这是我们应当摒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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