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希龄(1870—1937年),字秉三,湖南凤凰人,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有政治和社会影响的人物。本文谨就其在近代新闻事业上的活动和贡献,作一简要介绍。
一、创办近代报纸
1898年,在全国维新运动高涨之际,湖南出版了闻名全国的《湘报》。这是湖南近代史上创办最早的近代报纸。《湘报》就是由熊希龄手创的。然而现有研究湖南维新运动的著述,但凡提到《湘报》,都只突出了谭嗣同与唐才常,对熊希龄则很少有具体的论列,有的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提。这显然与事实不符。谭、唐在创办《湘报》过程中是有贡献的,但其作用远不能与熊希龄相比。《湘报》筹创时,谭嗣同尚在南京。他是《湘报》发刊的前20多天才回到湖南的,没有做筹创的具体工作,也没有担任《湘报》的主要领导职务(仅任董事与撰述)。唐才常在《湘报》筹创时正担任《湘学新报》主笔,他也无暇分身为筹创《湘报》做多少事情,而且,熊在筹议时并未请唐作《湘报》主笔,而是请的戴德诚。皮锡瑞1898年2月14日的日记云:“观秉三所办湘报馆,活字机器皆备,请戴宣乔(又作翘,即戴德诚字)主政,二月初即出报。”后因戴德诚主持南学会事,方将主笔改为唐才常。其实关于《湘报》的创办者,上文引用皮氏“观秉三所办湘报馆”之语,即已有答案。唐才常在《湘报》发刊词中更是说得清楚:“熊君秉三,喜民智之乍开,欲慈航之普渡,乃鸠同志集巨资,设湘报馆。”唐才质撰唐才常年谱亦有“熊希龄发起《湘报》,亦邀任总撰述”之谓。这些言论,都表明了熊希龄在《湘报》创办过程中所起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事实正是这样。
《湘报》创办大约酝酿于1897年春。那时,湖南学政江标已创办了《湘学新报》。该报的目的追求一个“新”字。然它“每旬发行,每册约四十页,木刻连史纸印,内分史学、掌故学、舆地学、标学、商学、交涉学、格致浅例等,盖讲义体也”。它实际上是湖南最早的期刊,由于出版周期长,很难及时反映出新的时势和要求,故熊希龄才决意创办《湘报》,日出一张,以辅《湘学新报》所不逮。谭嗣同也说:“《湘学新报》其助人日新之意至切也。然而则既已十日矣,昨日之新,虽今日而已旧;今日之新,至明日而又旧。谓之新可已也;谓之日新不可也。于是同志诸友,复创为《湘报》,日一出之,其于日新之义庶有合也。”
欲日出《湘报》,首要的当采用新式印刷机器和技术。为此熊希龄于1897年4月29日,偕蒋德钧自汉抵沪,订购印刷机器和铅字。又派蒋赴南京往商刘坤一请拨时务学堂经费。他通过上海《时务报》馆汪康年为之订购印刷机和铅字,商定是年9月16日将货运到湖南。8月8日,熊自宁转鄂返湘。12日他就给汪康年去函催货。函云:“《湘报》馆机器,乞兄往催,必须八月二十日(9月16日)缴齐。其余零件,亦乞兄议定价值(或照蜚英馆一样),总须各件齐备,以便到湘时即可出报。”函中,熊并请汪康年为之物色开机器和排字之人:“报馆所需经理机器者一人,排字者一人,均求兄物色妥当,议定薪水,随同机器到湘。”9月8日再次函催:“机器来湘总以九月初到为要。……《湘报》风声,通省皆知,望我出报甚切,乞速办就机器寄湘,别事尚可缓,此件务乞拨冗代办也。”可是到了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机器、铅字尚未运到。为此熊希龄焦急万分,10月6日和18日的两次函中又连连迫催,但直到11月下旬,机器◇◇运至湘。《湘报》馆也就推至年底开办。
开办报馆,经费如何解决?熊希龄采取了如下办法:凡报馆内的设备,如机器、铅字等,由私人集资解决。他会同蒋德钧、王铭忠、梁启超、李维格、谭嗣同、邹代钧、唐才常8人组成董事会,人人捐助。董事会之外,有捐至百元以上者,可随时稽查馆中事务,可参与馆中设立条规、更改章程及有关会议,捐至十元以上者,则按月免费送报。报馆的常年经费,请求省政府每月提拨二百两,俟“开通后即行停止不发”,后得到批准。故在省府津贴期间,《湘报》属于官办性质。
经费既经落实,熊希龄为报馆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办事机构。设立编辑处,聘戴德诚、梁启超、樊锥、何来保、谭嗣同、唐才常6人为撰述。唐才常行总撰述(主笔)之责。设立收支处,由蒋绍曾负责。设排字处与印机处,由汪康年推荐的浙江人史嘉济与上海人杨锦秀担任教习。又设管报处,以刘祝三负责;设校对处,刘善沈、王兆元负责。另以李维格任报馆西文翻译。
为了统筹全局,各明职守,熊希龄于1898年1月主持制订了《湘报》馆章程。规定《湘报》的办刊宗旨是:“专以开风气,拓见闻为主。”鉴于津、沪各报多译西事以求知彼,《湘报》则“首重知己。”知己又“重在纪实摘要”。故凡京师各衙门及省内外官方文书,除机密外,一律照登。民间一些广告之类,若与办刊宗旨无关者,均收取一定数目的广告费用,以裕度支;倘有利于开风气,拓见闻者,一概免费刊载。为有效地贯彻办刊宗旨,报馆大力组织稿源。广求博学通达者立为报友,要求他们在所在地或外地采访确实可靠的新闻,寄给报馆,并致送稿酬,要求报馆各撰述,定期撰写文章,“每日一纸”。同时,报馆积极扩大发行范围。采取压低报纸订价的办法,仅收工本纸张费,每张零售五文,每月收费130文。尽可能使士农工商各层人士都能订报。对于那些穷乡僻壤之地,如不能购报,则各地学会学堂查明市镇村落,告知地址,然后由报馆寄报,供其张贴墙上,俾众共览。
为了保证报馆工作正常运转,报纸日出不误,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章程为报馆规定了一套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收支处每月清理帐目一次,每6个月对外公布。报馆年终进行结算,除各项开销外,如果赢利,则以六成提存,以四成作为各办事人员花红,按出勤率与工作态度给以分发。要求编辑处每日采访新闻于下午6点截止,6点后归入次日排印。新闻应有备用稿,以为临时补缺之用。此外,对抄写员抄稿、编辑发稿、排字处排字、以及印字处工作等均作了明确的奖惩规定,超额者有奖、怠、玩误工、损失机件、在外嬉游者,当即辞退。
通过上述各项有效的筹画和措施,熊希龄将《湘报》馆部署得有条不紊,《湘报》办得有色有声。
《湘报》在湖南维新运动中,成为维新派宣传资本主义新文化和批判封建旧文化的重要阵地,成为人们传递信息、沟通思想的重要工具。同时,也为此受到了封建统治阶层中一些人的指责和仇视,故发刊至第115号时曾停刊半月。复刊后省政府停止了每月200两的公款津贴,改为商办。戊戌政变后,熊希龄被革职,《湘报》改由王笏“承顶”接办,然只出了四号,就再也没有继续下去了。
《湘报》总共只出了177号,它的历程虽短,但作用和影响则很大。梁启超评论说:“虽发行未匝岁,而见锢于清政府,然湖南人自此昭苏。后此奇才蔚起,以缔造我中华民国,湘报之赐也。”熊希龄作为《湘报》的创办人和主持者,其功不可泯灭。
除创办《湘报》外,1912年熊希龄和夏国瑞、张伯良在常德创办了《沅湘日报》,同年,他还与章太炎、谭延闿、宋教仁等人发起创办《东方日报》,本文限于篇幅不再细叙。
二、创办新闻通信社
1927年戈公振著《中国报学史》说:“我国人自办之通信社,起源于北京,即民国6年7月,邵振青所创之新闻编译社是也。”50多年以后,1981年方汉奇著《中国近代报刊史》则认为:“已知的最早的国人自办的通讯社,是1904年在广州创立的‘中心通讯社’。其次是李盛铎、王侃叔等1909年在比利时创办的远东通讯社。”他们都忽略了,在1907年,尚有熊希龄在上海创立的“环球通报社”,这也是国人自办的,至少比“远东通信社”还早二年的近代新闻通信社。
熊希龄为何创办“环球通报社”?究其根本原因,他是要为中国寻找一种外交上的“利器”。在熊希龄看来,任何国家的外交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相应的新闻手段为之辅助。为了证实这一点,他将中外的情形作了比较:“欧美各国,犬牙交错,消息灵通。苟有关于政治问题,甲国之密议初开,乙国则新闻缕载;丙国之报章方出,丁国则诋辩旋来。捕风捉影之谈,转瞬即而冰释,秣马厉兵之说,当时立见调和。故报馆之力,几若操各国和战之权,不独耸世界人民之初听已也。”日本也是如此,“自变法以来,即于各国都城开设洋文杂志,政府助以津贴,故日俄之役,俄虽以黄祸之说煽动欧美各报,日本即于其所设杂志中反复申辩,以释各国之疑忌,而免其干涉”。他指出日本在中国的上海、北京、天津、奉天所设之报馆,不下数十家;俄法等国也争相在吉林、青岛、上海等地设华文报纸,可是中国并不这样,虽早有自办的报纸,却从未办到国外去。“吾国既无报馆设于欧洲大陆,故吾国之言论对于各国言论界素未有发言之资格。无论人之诬指我者,不能匡驳;即人之误疑我者,亦不能申辨”。一教案之交涉,则疑为官吏之唆成;一聘使之往来,则疑为朝廷之密约。上海公堂一案,而西文各报则指为贩奴之恶习;抵制美货一案,而西文各报则指为排外之风潮。南北大操,为吾国讲武之政,而各国咸有疑心;路矿争抗,为吾国自主之权,而各国谓为仇外。甚至北京聘一教习,直省延一顾问,各国报纸暄腾,非以为偏重日德,则以为左袒法俄。”长此而往,不仅“吾国政府应办之内政,亦多受其影响,几不能出各国势力范外围之”,而且我国“公理既不自白,人言乃成定案;舆论既形偏重,国势自成孤立”。熊希龄认为中国的外交办理不顺,交涉棘手,原因正在于此。他指责这是中国外交上的重大失策“其外交家各挟敏狡之手腕造成种种谣谤,以淆乱各国人民之耳目,因讹生疑,因疑生愤,一切强权无公理之事,均施之于我国与民”,实在令人痛心。他呼吁应当尽快改变这种局面,在国外也设立中国的新闻通信网络,创办洋文杂志,“遇有关于各国政治之交涉者,则先为登述;遇有各国报纸之误疑中国政策者,则先曲为申辨,使之洞然于理之是非,时之难易,事之曲直,而更正焉,而扶助焉”。倘能这样,“将于吾国外交界突有无形之裨益也”。
基于上述认识,1906年9月,熊希龄适赴奉天助赵尔巽办理东三省新政期间,便决定“纠集公私各股”,计划先是在上海设立“环球通报社”一所,作为与国外通信联络总机关。待基础稳固,再将机关扩充到日、英、美、德、法、俄、奥、意诸国。再则在上述诸国次第设立洋文杂志,每月发行一册,赠送给各国报馆及官绅,余则售诸民间。杂志可聘外人做主笔,而由本国留学生“授之以意”。刊载内容,由国内各省提供,寄环球通报社转递。“庶几联国际之感情,解条文之误会,”以求“通外情,申公论”,维系外交大局。熊希龄的计划得到盛京将军赵尔巽的大力赞可。批复曰:“此举一行,不独国际交涉全体受其利益,即各直省遇有交涉及教案,得此外援,裨益断非浅鲜”。尽管东三省财政困难,但还决定“自开办之日始,每年给予补助银五万两”,按年提取,并咨文其它各省也给以资助。同时赵尔巽还建议熊希龄所办洋文杂志不要以捐赠为主,应改为“以少数斟赠送,以多数售民间”的办刊方针,否则经费难以为继。至如熊希龄是否采行了赵的建议,他具体为办理的情形如何,因资料的欠缺,尚无法窥其真貌。《盛京时报》1907年4月41日有一则报导说:“学部二等谘议官奉天农工商局总办熊秉三观察等,月前在沪设立环球通报社,组织各国洋文杂志,次帅(赵尔巽号次珊)允准每年补助五万两。兹闻日前次帅通咨各省督抚允准立案,札饬各属州县购读该报云。”由此可知环球通报社大约是在1907年3月间正式设立的。这个通报社存在有多长时间?终于何时?查1910年熊希龄致各省函中有“适以东三省政策变更,因而中止”之语,大约存在的时间较短。
除办环球通报社外,1909至1910年间,熊希龄又有办远东通信社的一段经历。远东通信社本是1909年3月(旧历闰二月)由驻比使署参赞王慕陶在比利时京城创办的。开办经费曾由驻比大使李盛锋及南北洋、东三省总督资助。但办理数月后,因经费不敷,王慕陶两次到沈阳,请求熊希龄为之协助。熊“乃允其请”,同意参与其事。
其间,熊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为之筹款;二是扩建机构。1910年2月,他致函四川、广东、湖北、吉林、黑龙江、浙江等11省督抚,请求他们每月拨助五百金,转通信社作为经费。各省有关交涉事件及应发明公理者。可随时寄通信社转欧洲各报刊登。同时通信社亦为各省提供各国对于中国之重要消息,使之知己知彼,消息灵通。为了使督抚们动心,他做了一番扎实的宣传鼓动工作。首先,他大肆宣扬办通信社的好处,他说:‘报馆者,发抒其言论于自办之报者也;通信社者,发抒其言论并操纵人之言论于人已办成之报者也。两者之办法虽异,而其宗旨相同惟办报之事,骤言之实非易易,盖以各国报纸之发达,每国皆不下数十百种。彼对于其社会之价值信用,决非一朝所能得。吾侪东方人,骤办一报于其间,必难与之相抗,销路不广,势力即微,且所费甚巨,或非吾国今日财政所能堪,又万难同时遍设于各国。偏重一方,即使得力,亦不足为全局之影响。而通信社者,倘使办成,则既可收无穷之益,复可免骤进之弊。故以两者利害比较而言,与其办报,又勿宁办通信社办理之为得也。”其次,他指出远东通信社已经有了成效,“颇能得欧洲各报之信用”,“而近来欧人对于中国情形之论议,亦渐反乎前日,是该社之于我国,询有利而无损”,倘能得各省之协助,则“所裨于天下全局者更巨”。经他这番劝捐联络,各省纷纷复函允予资助。浙江巡抚率先汇来经费六百元。其余各省陆续汇至。经费既已有着熊希龄复感到远东通信社仅在国外设有机关。“而于上海、北京未尝布置,不无缺憾。”并且他认为国人所办之通信社,总社不宜设在欧洲,似当设在上海为宜。欧洲及国内其它各地可立分社。于是,他重申前所办环球通报社办法,决计在上海立总社,在北京、奉天立分社。以之作为王慕陶在欧机关之后援。他为此专门拟订了一个试办章程谊以“疏通隔阂,使国内外情谊交孚为宗旨。”章程分总则、通信、职守、财政、社约、附则,计共6章31条,各项措施规画得详明备至。并将章程拟定分别寄往在比利时的王慕陶和在北京负责远东通信社联络事务的汪康年征求意见。同时在上海新马路润身里设立了总社事务所,由叶景葵主持一切。没想到王、汪二人接到熊希龄的信和章程之后,竟大为不满。王迟迟不给熊复信,直到5月11日才分别给汪康年和熊希龄作复。致汪函中谓然“所定暂章可笑至极,天下万无此理,亦万无此办法”。至熊函则指责熊“置总社于上海并拟暂章各节办法未免太骤’,“猝然为之,易致误会。”函中他不承认熊希龄在上海设立的总社,说此“乃环球通报社之总社,与远东通信社无涉。”“若以远东社并于环球社,则势有不能。”并一再声称:远东社在国内不设总分社各机关,仅置通信员,较为简易,否定了熊的计划和措施。汪康年则始终不给熊希龄复函,却远询上海(时熊在沈阳,汪在北京)。并声称熊希龄有攘夺远东通信社社长之意。又向王慕陶作态。所有这些,使得熊希龄心志俱灰,又为了避免利害冲突,熊希龄只好将上海通信社机关裁撤,并函告各省捐款暂停,已捐部分交由王慕陶接洽清结。他所办理远东通信社事前后大约三个多月,一切努力,均化作泡影。
熊希龄办理环球通报社以及远东通信社,为时都很短暂,自然不会有很多或很大成效。但他矢志于新闻事业的动机,并试图以此来挽救中国外交失势的愿望,则是值得称道的。他在创办新闻通信社过程中所阐发出来的见解以及办社的各项规划措施,是较之他的办社经历更值得珍视的思想资料,可供后人殷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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