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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箴死因新说
作者:陈柏生
【摘要】陈宝箴,字右铭,生于1831年(道光十一年),江西义宁(今修水)人。举人出生,1894年(光绪二十年)任直隶布政使。1895年至1898年任湖南巡抚。在湖南巡抚任内与按察使黄遵宪、学政江标等倡办新政,开办时务学堂,设矿务、轮船、电报及制造公司,刊湘学报。并奏荐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佐新政。
  陈宝箴,字右铭,生于1831年(道光十一年),江西义宁(今修水)人。举人出生,1894年(光绪二十年)任直隶布政使。1895年至1898年任湖南巡抚。在湖南巡抚任内与按察使黄遵宪、学政江标等倡办新政,开办时务学堂,设矿务、轮船、电报及制造公司,刊湘学报。并奏荐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佐新政。是第一个积极支持变法的清朝封疆大吏。受到湖南顽固守旧派王先谦、叶德辉等的攻讦。戊戍政变发生后,光堵被幽禁瀛台,西太后再次垂帘,“六君子”惨遭屠戮,陈宝箴亦受株连。西太后颁发上谕,斥责“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封疆大吏滥保匪人,实属有负委任”,“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德宗景皇帝实录》卷四二八)陈宝箴罢归故里,居于南昌西山靖庐(今江西新建县),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卒。

关于陈宝箴之死,八十余年来一直是个谜。陈三立所撰《巡抚府君行状》有过一段记载:“府君生平所自得,盖非不孝所能测矣!(光绪)二十六年四月,不孝方移家江宁,府君且留靖庐,诫曰:‘秋必往。’是年六月二十六日,忽以微疾卒,享年七十。卒前数日,尚为《鹤冢》诗二章。前五日尚寄谕不孝:‘◇◇以乱来已,深宫起居为极念’。不孝不及侍疾,仅乃及袭敛。通天之罪,锻魂锉骨,莫之能续。天呼痛哉!……不孝既为天地神鬼所当诛灭,忍死苟诂,盖有所待……敢先就府君当官施事追忆其大者略著于篇,不忍溢饰半辞诬吾亲重罪。”细读斯文,耐人寻味,根据文中疑窦似可推恻,陈宝箴不可能是正常病亡,其理由是:一,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其子陈三立“方移家江宁”,陈宝箴亦会同往,只是“且留靖庐”,“秋必往”。此时可见其身心俱健,并无异常迹象。二,“卒前数日”,陈宝箴尚写《鹤冢》诗二章,颇具雅兴;卒“前五日尚寄谕”其子陈三立,嘱其处世谨慎。此时似仍安然无恙,并无不祥之兆,怎么会“忽以微疾终”呢?况且“微疾”是不足以致命的。三,陈宝箴死后,陈三立奔丧回籍,“仅乃及袭敛”,其“锻魂锉骨”悲哀欲绝之状似有难言的隐痛和愤懑,只得“忍死苟活,盖有所待”。“所待”什么呢?据此可推测:陈宝箴死得蹊跷,很可能是当朝顽固派所为。他们为解心头之恨,必欲除之而后快。笔者近来偶尔读到清末士绅戴远传《普之文录》,其中有一段确切记载:“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先严千总公(闳炯)率兵弁从江西巡抚松寿驰往西山‘靖庐’,宣太后密旨,赐陈宝箴自尽。宝箴北面匍伏受诏,即自缢。巡抚令取其喉骨,奏报太后。”这位当朝千总公戴闳炯之子的手稿终于解开了八十年之久未曾解开的陈宝箴“忽卒”之谜,揭示了陈宝箴蒙冤而死的真相。由此亦可见西太后那拉氏之狠毒,连一个已年逾古稀的罢退官吏也不肯放过,无怪乎鲁迅先生有言:“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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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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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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