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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议会迷病申论
作者:朱宗震
【摘要】近年来,史学界在充分肯定宋教仁的历史功绩时,往往倾向于否认宋教仁在政治上患有议会迷的病症。诚然,抓住宋教仁的妥协倾向而否定他的历史功绩,是不妥当的;把宋教仁称之为民国第一罪人,是国民党同仁的偏激之词;至于那种把宋教仁和修正主义相提并论,批之为投降派的作法,则是极左思潮的产物。
  近年来,史学界在充分肯定宋教仁的历史功绩时,往往倾向于否认宋教仁在政治上患有议会迷的病症。诚然,抓住宋教仁的妥协倾向而否定他的历史功绩,是不妥当的;把宋教仁称之为民国第一罪人,是国民党同仁的偏激之词;至于那种把宋教仁和修正主义相提并论,批之为投降派的作法,则是极左思潮的产物。但是,这一切都不能作为否认宋教仁患有议会迷病的根据。而且我们研究宋教仁的议会迷病,主要着眼于总结历史经验,考察历史发展的曲折过程。事实上,宋教仁的议会迷病,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经济地位的软弱性在政治上的客观反映。而本文在考察宋教仁的议会迷病的时候,也不仅仅局限于宋教仁其人。

一、关于议会迷的病症

首先,我们要说明一点,主张议会民主并不就是议会迷。现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议会民主制,但我们不认为那些执政的、在野的西方政治家们就患有议会迷这种政治病。孙中山也曾主张民权主义,即主张议会民主,但他身上也没有构成议会迷的典型病症,尽管他对民初议会的功能也有错误的看法。虽然主张议会道路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议会迷病的体现,但问题的症结也主要不在于他们所从事的议会运动,事实上,议会运动对于提高无产阶级的政治觉悟是十分有益的。所以,我们说宋教仁患有议会迷的病症,并非是因为宋教仁主张议会民主。

议会迷的病症,起源于1848年欧洲革命中的资产阶级政治运动。当时,欧洲大陆还处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革命的对象主要是封建贵族。但在1848年革命中,无产阶级已日益成熟并独立地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要求。欧洲的资产阶级虽然参加了革命,但因为害怕群众革命,逐渐走上了与敌对政治势力妥协的道路。因为害怕群众暴动,只好把自己的政治生活局限于合法的议会活动之中,把获得胜利的希望,寄托于虚幻的议会权力之上。他们在政敌的暴力压迫面前,不敢拿起武器抵抗,结果,一个个被赶下了台。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评这些资产阶级政治家所犯的政治错误的时候,使用了“议会迷”这个概念,形象地反映了资产阶级在斗争中怯懦、软弱、迟钝的秉性。恩格斯在批评德国的资产阶级议会民主派时说过:“这些可怜的蠢人,在他们的整个是十分黯淡的一生中,绝少遇到胜利一类的事情,以致他们真正相信以两三票的多数通过了他们那种琐碎的修正案,就会改变整个欧洲的面貌。自他们从事立法事业之初,他们就比议会中任何其他派别更深地感染了议会迷这样一种不治之症,这种症候使它的不幸的患者充满了一种庄严的信念,似乎整个世界,它的历史和它的未来,都要由这个很荣幸地得到他们作为议员的代议机关的多数票来支配和决定”。马克思在批评法国秩序党的政治错误时也指出:“秩序党只好严格地把自己管束在议会范围以内。1818年以来,在全欧洲大陆上流行着一种特殊的病症,即议会迷,染有这种病症的人就变成幻想世界的俘虏,失去一切理智、一切记忆,失去对外界世俗事物的一切理解——只有这种议会迷才可以说明,为什么秩序党在它已亲手消灭了议会势力的一切条件并在它反对其他阶级的斗争中不得不消灭了这些条件之后,仍然把它的议会胜利看做胜利,并且以为打击了总统的内阁阁员也就是打击了总统本人”。

可见,议会迷本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欧洲某些资产阶级政治派系的流行病。其基本特征是:(一)夸大和迷信议会权力。无条件地相信议会权力,根本不考虑议会民主存在的必要条件,根本不考虑议会行使合法权力的必要社会支柱。(二)把政治活动局限于合法的议会活动之中,根本不进行必要的暴力革命的准备。以致于听任敌对势力运用暴力,镇压革命,摧残议会民主。却不敢或不能起来反抗。

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议会迷,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些派系的政治病。这种议会迷与十九世纪中叶的议会迷有所不同。首先,背景不相同。十九世纪中叶,议会民主制尚未确立。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议会民主制已经在欧洲基本确立。其次,十九世纪中叶的议会迷是资产阶级的政治派系,而第二国际议会迷是工人运动中的政治派系。后者面临的问题,并非是争取议会民主,也不存在议会民主的条件,而是企图运用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合法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尽管这两种议会迷所处的历史时期、阶级内容、所面临的政治形势不同,而且各有其特点,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夸大和迷信议会权力,在应该拿起武器时却把自己束缚在合法运动之中。

我们知道,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支柱,没有一支民主化的军队的支持,就不可能建立一个民主化的政权。议会迷的致命之处,就在于,不懂得或不敢去创建一支民主化的军队,并运用各种手段去瓦解、改造、摧毁旧军队,一旦敌人运用暴力时,能够适时地运用革命暴力去抵抗敌人的进攻,争得斗争的胜利。其实,主要还是个实践问题,当敌对政治势力拿起武器时,重要的是能否相应进行必要的、不可避免的武装对抗。由于议会迷不能把握这一点,在政权角逐的关键时候,就只能被赶下政治舞台。

民国初年,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通过辛亥革命,争得了议会民主。但这个共和制的议会民主,仅仅是表面上的。由于袁世凯掌握着中央政权,运用暴力侵犯合法的民主权利,只能维持一种假共和的政治局面。在此政治形势下,革命党人要争得真正的议会民主,必须把合法斗争和备战应变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政权角逐白热化时,运用革命暴力战胜袁世凯的暴力压迫,保卫共和制。尽管当时也有少数革命党人主张进行秘密革命准备,备战应变,进行了一些革命的舆论鼓吹和实际准备,但多数人却相信议会民主制已经确定,企图以完善议会民主制度来维护议会民主制度,而不是去唤起国民觉悟,改造北洋军队,建立一支民主化的军队。进而达到建立真正的议会民主制的目的。当时,孙中山虽不象宋教仁那样夸大完善议会民主制的政治作用,但也放弃了军队工作,转而致力于从深层,即发展经济来为议会民主制提供坚实的基础,把自己的活动停留在合法运动上。所以,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内部,以宋教仁为代表的稳健派所犯典型的议会迷的政治错误,是导致革命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后来,宋教仁的同志胡汉民曾批评宋教仁一派说:“其仅识日本倒幕维新,而不觉修正改良派社会主义之毒者曰:“武装革命之时期已过,当注全力以争国会与宪法,即为巩固共和,实现民治之正轨。”尽管宋教仁与第二国际事实上并无思想上的渊源关系,但毕竟在思想方法上犯有相同的错误。

二、宋教仁派议会迷症候

民国初年,同盟会——国民党内的各派系,在与袁世凯的斗争中,犯有不同的程度的错误,革命的失败有种种复杂的原因,不能仅仅归咎于宋教仁的错误。但是,从政治策略的认识上考察,除了离开同盟会的章太炎——孙武一系之外,宋教仁一派的错误认识比较严重、比较典型地呈现了议会迷的病症,其对革命的失败是有重大影响的。在这里,我们列举主要史实作一简略的分析。

一、孙中山在制定同盟会方略时,提出了军法时期、约法时期、宪法时期的规划,即运用军事集权的体制,去争取革命的深入和胜利,进而达到建立议会民主政治的目的。尽管孙中山的规划比较机械,但在敌我对抗十分激烈的时期,运用军事手段去完成革命任务的设想却是完全合理的。宋教仁就不大懂得这个道理,他不是致力于建立民主政治的坚实的基础,而是热衷于推行民主政治的形式。早在武昌起义后在武汉草拟民国的政治制度时,他虽“内审国情,外察大势”,却竭力主张实施议会民主制度中的责任内阁制。在组织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他仍力主内阁制。由于宋教仁不顾客观实际地推行责任内阁制,事实上降低了革命水准,迁就了前清立宪派的政治要求。所以,他的主张一直受到前清立宪派的赞许。

还在组织南京临时政府时,孙中山就断然否定了宋教仁的方案,指出,责任的内阁制“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以后,孙中山总结革命失败的教训时进而指出:“宪政尚未发生,方欲由革命之战争以求之,岂可于开战之初,即施行宪政耶?此诚幼稚无伦之思想也。”谭人凤后来也批评说:“吾党革命方略,本定为军政时期五年,宋钝初以主持军政者非其人,主张由各省选派代表,急谋临时政府之组织,亦未尝非伟画◇筹。然不以之为选举机关,随时解散,而乃留作参议院,予以干涉军事计划之大权,则所谓筑室道谋也,安有成功之冀望?”

二、关于同盟会的组织原则问题,武昌起义后,在同盟会内部一直是有分歧的。章太炎倡言“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就遭到孙中山的批评。孙中山主持发布《中国同盟会意见书》,强调指出:“吾党之责任,不卒之于民族主义,而卒之于民权、民生主义者,则固无庸疑也。”在这个问题上,宋教仁事实上附和了章太炎。章太炎在1912年3月间致张继、于右任的信中就曾提到:“遯初尝言,选择同盟会中稳健分子,集为政党,变名更署,与同盟会分离。诸君若采是策,仆方咏歌颂祷之不暇。”宋教仁还参加章太炎另组统一党的活动。

宋教仁的组织原则,是要改变同盟会的秘密的武装革命的组织方式,建立从事合法的议会政治活动的政党。当时,同盟会正面临着其他派系组党活动的压力,不能不考虑改组。同盟会内的少数派认为:“革命之目的,并未达到,让权袁氏,前途尤多危险,党中宜保存从来秘密工作,而更推广之,不宜倾重合法的政治竞争,而公开一切。”多数人却认为:“武装革命已告终了,应改为公开之政党,从事于宪法国会之运动,立于代表国民监督政府之地位,不宜复带秘密之性质。”最后,同盟会在宋教仁主持下,与其他非革命的党派合组为国民党,致力于合法的议会运动,放弃了武装革命的组织准备。后来,孙中山准备发动二次革命时,根本无法运用国民党这个组织形式。当时,国民党的多数议员,仍端坐议场,不愿意南下参加革命。因此,我认为,国民党的成立,正是议会迷的典型产物。

三、在民初的政治斗争中,袁世凯依仗武力,一再违背约法:他侵犯国务总理的合法职

权,迫使第一任总理唐绍仪弃职离京;他动用军警逼迫参议院通过陆徵祥内阁人员名单;他擅用总统命令,不经司法审判,突然捕杀式昌起义有功之士张振武,破坏了议会民主制的基本准则。同盟会内的激烈派则一再致力于揭露袁世凯破坏共和、帝制自为的野心,主张准备二次革命、武力反抗袁世凯对革命成果的摧残。他们批评稳健派说:“武力既发生后,而犹嚣嚣以法律对付之,是嫌武力蹂躏之材料不足而附益之也,是骄武力,纵武力,而自败法律之价值,因以贼丧其将来重振之能力也。”激烈派的见解是正确的。当时,同盟会的地方都督也强调实行地方分权,以保护南方革命势力,与袁世凯分庭抗礼。他们甚至主张建立都督联盟。李烈钧不仅秘密致电南方起义各省都督说:“(诸君)皆为创造民国巨子,敢请输诚联络,结一最稳健之政治、军事团体,对于中央为一致之进行。如政府能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则维持拥护,互相协助;如政府夹有私心,藉统一之名,施专制之实,亦惟有群起力争,实行匡正。总以地方监助政府,不使政府操纵地方,庶不失权外人,复陷专制,种种险象,或可消弭。”并在江西实施整军备战,在长江一线布置防务。

宋教仁既不赞成地方分权,更不赞成再次革命。在南京临时政府结束期间,在与胡汉民讨论国家体制时,他主张中央集权,认为:“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则总统政治上权力至微,虽有野心者亦不得不就范,无须以各省监制之。”由他主持的同盟会本部,不去揭露袁世凯破坏共和的本质,不抵抗袁世凯对革命党人的压迫,反而一次次地向袁世凯的进攻妥协让步。甚至为袁世凯开脱,认为“总统在责任内阁之国,当然不负责任”。可见,稳健派既不能通过合法斗争以揭露袁世凯,削弱袁世凯的政治力量,更没有从事备战应变的准备,宋教仁在组建国民党时,甚至希望排斥激烈派。这一切,正是议会迷的典型病症。

四、1913年初,国民党在国会竞选中获胜。尽管民元参议院处于袁世凯军警的压力之下,同盟会参议员也早已感觉到“今后参议院将永不失其价值”,激烈派甚至曾责问过:“袁世凯将来若更以兵力胁参议院使上皇帝劝进表,然则,参议院亦将畏威力而草改元诏耶”?但是,宋教仁仍视之为实质性的胜利,还雄心勃勃地准备组织政党内阁,并以责任内阁总理自任。他认为“选举事若得势力,自然成一国民党政府”。竟将袁世凯的暴力压迫忘得干干净净。

当时,北洋派正在积极进行战争准备。段祺瑞复信给张镇芳说:“党派竞争,不顾大局,非武力镇慑不可。”决心以武力统一中国,铲除革命势力。对此,一些革命同志一再指出,袁世凯依靠武力,专横独裁,责任内阁制难望成功。他们更谆谆叮嘱宋教仁要注意安全。然而,宋教仁仍以“堂堂之阵,正正之旗”,“作光天化日之政客竞争”,按照议会民主制的常进行竞选活动。结果,因疏于防范而遭到袁世凯政府收买的暴徒暗杀。宋教仁在临死之前,规竟然还致电袁世凯,希望袁“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可见,宋教仁的议会迷病症候是相当沉重的。对此,激烈派感慨地指出:“中华民国之局,非民贼破坏之,维持大局之志士以姑息破坏之,吾国民其醒矣!”

五、宋案发生后,孙中山动员革命党人起兵讨袁,着手发动二次革命。当时激烈派曾希望:“今日而有宋先生案出,是吾党无复有稳健、激烈之派别,为一致之根本解决矣。”徐谦在《民权报》上号召说:“嗟乎,国民!惟能死者乃能生存,惟能战者乃能得平和,惟能除暴者,乃能保全其国家。”然而,国民党的稳健派,尤其是议员集团,仍然迷恋法律和国会的合法运动。如,宋教仁的好友徐血儿,不顾严酷的现实,依然在《综论大暗杀案》一文中反复主张:“国会当依据约法,提出弹劾案,使袁(世凯)、赵(秉钧)解职,由国民组织特别法庭,为公正之审判,以为此案最后之解决也。”

国民党议员集团不顾南方革命党人正在动员起兵的状况,依然在议场内谋求调和、妥协的办法。他们一本正经地和拥袁的进步党人谈判,准备弹劾内阁,改组政府,推进步党人出来组织政党内阁,以为这样就能达到改良政治的目的。二次革命爆发后,在上海的国会参议院议长张继和革命党舆论呼吁国会南迁,以撤消对袁世凯的支持,然而,就连国民党议员中的多数人,也依然留恋议席。当袁世凯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后,就立即解散国民党,迫缴国民党议员证书,直至解散国会。这样,国民党议员的议会梦,连同进步党的议会梦,便一起破灭了。

三、民初议会迷的历史评价

宋教仁的议会迷病症,同我们通常指出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妥协性、软弱性是基本一致的。问题只是宋教仁的议会迷病,更典型、更集中地体现了当时革命党人的妥协性和软弱性。尽管在革命党人内部,有一些认识上比较清醒、行动上比较坚决的派别和人士,尤其是宋案之后,孙中山竭尽全力动员起兵讨袁,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些革命党人就没有软弱性和妥协性,也不等于说他们和宋教仁有根本的区别。事实上,宋教仁派是革命党内的主流派,他们和党内的其他派系,既有矛盾又有合作。他们在反对袁世凯这一点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的分歧主要在策略上。而且,激烈派和其他派系虽然在认识上较之稳健派更清醒一点,但也不曾提出高明的、有效的策略。他们往往追随稳健派之后,与袁世凯谋求妥协。同时,孙中山之主张二次革命,由于没有完善的策略,也很难使稳健派振作起来。

民初中国的议会迷,与世界史上和当时国际工人运动中的议会迷也有所不同。1848年的欧洲资产阶级议会迷和第二国际议会迷,面对着革命的群众,起着反对革命和背叛革命的恶劣作用。而宋教仁派的议会迷,主要表现为认识迟钝,顾虑重重。他们既没有面临革命的高潮,也没有与群众革命对立的问题。何况,革命党人内部的稳健派(不包括参加国民党的其他派系)大体上都参加了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他们的议会迷是短暂的,在袁世凯的武力压迫下,也比较容易觉醒。

议会迷这种政治病在辛亥革命后的流行,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情绪。这种政治病,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软弱的经济地位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徐血儿在解释《民立报》为什么持稳健态度时就说:“今兹新国家存亡绝续之交,创造艰难,百废待举,民生困苦,疮痍满目,元气未复,补救之道不可须臾缓。”《民立报》则一再刊文反对二次革命,如1912年6月10日步洲的《斥第二次革命说之荒谬》,1912年7月12日无生的《论今日宜闢邪说》,1913年6月1日宗良的《二次革命声中之冷眼观》等等。其着眼点,一是害怕列强武装干涉,二是担心中国脆弱的经济,继辛亥之后再遭一次战争的破坏。鉴于同盟会内激烈派与稳健派的争论日趋尖锐,于右任为平息内部纷争,曾在一封公开信中为他所主持的《民立报》的立场辩护说:“弟亲历南北,视战后民物之凋敝,未始不痛入心肝。约略计之,如武汉,如汴、洛,如京、津、保,如太原,如西安,如南京,如安庆,如成都,或得之目睹,或得之传闻,所谓地方元气尽矣。而边隅糜烂,更不必论。以此之故,十年教训,十年生聚,尚虞不能自立,及此间暇,使南北真正统一,或尚可救。”所以,他们觉得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宁愿把胜利的梦想寄托在虚幻的议会运动上。

在宋案发生之后,稳健派反袁的政治态度已经明朗化,即使在这种形势下,他们仍希望法律解决,对国会寄于希望。这同资产阶级的政治态度有密切的关系。当时,有一个前同盟会员谈到商界情绪时说过:“(宋案风潮起后)金融滞涩,百货停滞,即就棉纱一项,每包跌去十六两之多,破产者恐已接踵于途矣。故商界中人,每日攒眉蹙额,痛詈国民党之破坏大局。”《民立报》也刊文指出:“且社会心理,莫不翘首企踵以渴望太平之隆盛。一闻变起,心惊胆裂,寝食为之不宁,较诸前次革命时,闻兵变而色然以喜者,盖大相悬绝矣。夫人民之厌乱既如此,则尚有谁敢为戎首,轻心发难乎?发难之后,谁肯附从之乎?此我国之无二次革命之余地可知。”上海商界还屡屡直接出面要求结束风潮,稳定秩序,维持商务。上海总商会发布通电说:“窃谓宋案审判于法庭,借款选举取决于议院,自有法律为范围,岂尚血气为胜负。商人在商言商,不知附和。若有破坏而无建设,乱靡有定,胡所底止。”即使是同情革命党人的少数资产阶级人士,也担心战争的破坏,不敢如辛亥革命中那样公开支持革命了。如,上海宣布独立后,上海南商会即致函南北双方,要求“为商民计,为大局计,万祈设法保全”,避免发生战争。李平书组织上海保卫团,仅以“一面维持内部治安,一面弭止战祸,务使我上海地方不遭兵火为目的。”

以宋教仁为代表的稳健派,为了避免革命的阵痛,采取妥协让步政策,希望以合法斗争来争取国家的进步,结果,并没有减轻社会的动荡。中国社会继续向黑暗的深渊沉沦,宋教仁被眼前的利害得失所蒙蔽,不能客观地观察形势,在政治策略上犯了错误,自己身遭暗算,革命成果付之东流。这种血的教训,是永远值得借鉴的。

本文的立论前提,是承认中国革命是历史的不可避免的一种自然趋势。在此前提下,对于宋教仁希望避免革命而犯的政治策略错误,确认其属于议会迷的政治病症。如有学者不认为中国革命是一种必不可免的趋势,中国有可能走上非革命的进步道路。那末,前提不同,结论自然不同。不过,这个不同前提的争鸣,就不是本文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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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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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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