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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教仁评价问题的再探讨
作者:宋月红
【摘要】宋教仁是一位颇有争议的清末民初时期的政治人物。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他投身民主革命和民主政治建设,并从中传播西方政党观念,组建政党,推行政党政治,虽在民初过分注重议会竞选,却也不可藉此否定其无可替代的历史地位。
  一  对宋教仁的评价面面观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宋教仁是一位颇有争议的政治人物。首先,与之处于同一时代的人们,且不论宋教仁的政敌,即使是国民党同仁也对其无有定论,评价不一。其中,宋教仁在世时,章太炎就曾说,“若举总统,以功则黄兴,以才则宋教仁,以德则汪精卫”。在内阁制问题上,章太炎也指出:“至于建置内阁,则首推宋君教仁,堪为宰辅,观其智略有余,而小心谨慎,能知政事大体,虽未及子房、文忠、亦伯仲于房、杜;昔在东方,尝以江左夷吾相许,今其成效粲然,卒为功首,犹复劳心综核,受善若虚,上宰之任,不患无人矣。总理莫宜于宋教仁。”而胡汉民则认为:“钝初始欲戴为总统,己为总理。”宋教仁辞世后,孙中山挽宋教仁:“作公民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但他在晚年对宋教仁却几多非议。1920年5月,孙中山认为,宋教仁虽然有政治手段,但一心想当“大官”。1923年10月10日,在广州国民党党务会议上,孙中山又说:“光复时有一种谬说,谓‘革命军起,革命党消’,此说倡自热心赞助革命之官僚某君,如本党党员黄克强、宋渔父、章太炎等,咸起而和之,当时几视为天经地义。”

不仅如此,孙中山也曾指出:“自改组国民党,本党完全要变为政党,革命精神遂以消失。”由于宋教仁具体参与了国民党的组建活动,并成为党务的实际主持者,因此,对于国民党的评价不免涉及到宋教仁的功过是非。即是说,国民党缺乏革命精神,宋教仁对此应负主要责任。再如,冯自由在1913年任稽勋局长时“极力为宋死事表彰”,但他在1920年编著的《社会主义与中国》中却认为,国民党党纲规定“采用民生政策”,是宋教仁热衷利禄的“忘本的举动”;更有甚者,在《民国政治论》(1913年)中称赞国民党党纲的戴季陶,也因上述党纲条款,故而在1925年的《孙文主义之哲学的基础》中,将宋教仁斥之为“革命党的第一罪人”。

对于宋教仁,章太炎论其才,胡汉民称其有政治野心;孙中山虽肯定宋教仁的一生,却在某些具体问题上,责其过;而冯自由与戴季陶则对宋教仁的评说前后不一。他们对宋教仁的评价之所以互有差异,甚至对立,这除了认识动机或角度不同,以及政治环境的变迁外,更为重要的是,对宋教仁的政治活动与思想的理解不完全相同,而且,诸如孙中山、胡汉民等,他们的一些政治主张与宋教仁本来就有区别,以致于对宋教仁“盖棺而论不定”。

其次,在研究宋教仁的学者中,(台湾)吴相湘在《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自序中明确指出:“这一册宋教仁先生(1882—1913)的传记,原题作‘宋教仁与中国革命’。今为使读者对于宋先生在国史上的地位可以一目了然,特采用《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一书名。事实上,宋先生确是为中华民国宪政而流血牺牲的第一人。”无独有偶,(台湾)陈敬之在《为宪政而牺牲的两个湖南硬汉——谈谭嗣同和宋教仁》中说:“提起了谭嗣同(1865—1898)和宋教仁(1882—1913),凡是对中国近代史有所了解的人们,谁都会知道他们是中国为了实施宪政体制而先后流血的两个湖南硬汉。”中国大陆著名学者陈旭麓在《论宋教仁》(1961年)中,把宋教仁放在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前提下,也是把他放在向西方学习的先进人物之一的前提下进行评述的,“却仍摆不脱给他(宋教仁——作者注)的妥协派和‘议会迷’等恶谥”。时至1980年,陈旭麓为《宋教仁集》作序《为宪法流血的第一人》,其中,称宋教仁为“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和“为宪法流血的第一人”,是源于孙中山为宋教仁所作的挽联内容。但是,在60—70年代,认为宋教仁是“议会迷”、“右派”、“妥协派”和“二民主义者”等观点,则充斥于诸多近代史研究著作和教科书中;到了80年代,随着宋教仁研究的发展,“议会迷”等观点虽已趋向式微,但仍有学者指责宋教仁患了“议会迷的典型病症”。

显然,这些评价主要是基于对民初时的宋教仁的认识。应当指出的是,宋教仁的历史地位,是由他一生的思想与实践活动所奠定的,同时也取决于他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发挥的作用与影响。

  二  民前时期的宋教仁

宋教仁生活于清末民初,参加了辛亥革命,参与了创建中华民国。据此,可将宋教仁的一生,大致划分为晚清和民初前后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若从华兴会创立算起,则是指1903年至1912年1月1日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宋教仁作为华兴会和同盟会的主要领导者之一,开展武装斗争和秘密革命活动。其中,引起人们争议的地方主要是,他参与发起并组织了中部同盟会。对此,有如下三种基本观点:A.这是宋教仁对同盟会的一种分裂行为;B.组织中部同盟会虽为不满孙中山的派别活动,但它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C.中部同盟会的成立是革命发展的需要,而非“分裂”。前两种观点是以孙中山为“评判标准”而否定其他人的做法,后一种观点则将宋教仁的个人因素排除在外。笔者认为,中部同盟会的成立,不仅有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这就是,“其时总统在北美,克强在南洋,东京本部几无入主持,形势颇形涣散”;而且是与宋教仁对于革命策略的认识不无关系。宋教仁“主张由长江发动,有组织中部同盟会之必要”。据宋教仁后来说,“自从广东兵变之后,渐知新军可用,故广州之役欲联新军。然仓猝之间,死事者多,咸谓当改变方法,乃在上海设立中部同盟会,谭君石屏,陈君英士及兄弟主持其事。”加之,“鉴于前此之失败,乃共筹三策:一为中央革命运动,推倒政府,使全国瓦解,此为上策,然同志都在南方,北京无从着手,此非可易言者;一在长江流域同时大举,隔断南北,使两方交通断绝,制政府命脉,此为中策,然此等大举,布置不易;一在边省起事,徐图中原,然前此用之失败,斯为下策。三策之中,将谁适从?则新军如可为用,财政有人接济,中策自属可行。”可以说,组织中部同盟会,是为实施这一革命策略而在组织上采取的一个步骤。再者,就中部同盟会与同盟会的组织关系而言,中部同盟会在宣言中称,“奉东京本会为主体,认南部分会为友邦,而以中部别之,名义上自可无冲突也。”中部同盟会的成立,旨在武装斗争,“推覆清政府”。事实上,它也推动了武昌起义的爆发。因此,将组织中部同盟会视为宋教仁分裂同盟会,这只是认识到了同盟会在组织形式上的某种变化。相反,从中部同盟会成立的背景、奉行的组织原则以及历史作用来说,它应被看作是宋教仁对辛亥革命的一种重要的历史贡献。

在这一历史阶段,宋教仁在从事武装斗争的同时,是较注重“建设”的。即使是就人们存有争议的中部同盟会而言,宋教仁在其手订的《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章程》中规定:“本会以推覆清政府,建设民主的立宪政体为主义。”不仅如此,他实际上也做了一些这方面的具体工作,如起草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及官制草案》;与居正、吕志伊等共同提出了一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草案》的修正案。正如蔡元培所说,“清季言革命者,首推同盟会,会旨有‘建立民国,平均地权’诸义,而会员大率以驱除鞑虏为惟一目的,其抱有建设之计划者居少数。抱此计划而毅然以之自任者尤居少数,宋渔父先生其最著也。”更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宋教仁在武装斗争尚未取得成功的情况下,业已认识政党政治对于立宪政治的适宜性。他明确指出:“立宪政治,以代表国民公意为准则,而最适于运用此制者,则莫如政党政治。”宋教仁之所以能够在民初倡导和推行政党政治,原因之一是,在民国前,他已有了关于政党政治的一定的认识基础。

  三  民初时期的宋教仁

——与孙中山的一种比较

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中华民国建立起来。在民初这一历史阶段,宋教仁致力于民主共和政体的建设。这主要表现在:(1)“民国官制,先生所创定也”。(2)不仅主张改组同盟会为公开政党,而且在这一主张得以实现之后,“百计联络,始以同盟会与其他三、四政团相结合而组织为国民党”。(3)要求实行政党内阁制,指出“欲取内阁制,则舍建立政党内阁无他途”,以至于为此而献身。

在这一阶段,就政治主张而言,宋教仁与孙中山之间曾发生过总统制与内阁制之争,并在改组同盟会问题上存在着意见分歧。对于这些情况的发生,本无可厚非,但胡汉民认为宋教仁是要“己为总理”,戴季陶则贬斥宋教仁为“革命党的第一罪人”。事实并非如此,与孙中山相比较,在如下主要方面是应对宋教仁给予肯定的。

其一,在民初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宋教仁极力主张政党内阁制,是具有一定的政治效能的。当时,在如何对待袁世凯的问题上,孙中山与宋教仁在办法、策略上有所不同。孙中山在让位时,为限制袁世凯,曾在辞临时大总统的咨文中附加三项办法条件,这就是:(1)“临时政府地点设于南京,为各省代表所议定,不能更改”;(2)“辞职后,俟参议院举定新总统亲到南京受任之时,大总统及国务各员乃行辞职”;(3)“临时政府约法为参议院所制定,新总统必须遵守颁布之一切法制章程”。其中,定都南京,是最为关键的,这也成为了南北之争的焦点问题,因为《临时约法》在当时尚未颁行,而定都则是急迫的现实问题。这里,宋教仁对定都南京一项,持有异议。据胡汉民记述,宋教仁以为“迁都南京,即放弃满蒙”。居正在日记中也曾这样说,“我等群集总统府,听取专使报告之余,佥主张黄总长统兵北上,仍以迎袁为名,乘便扫荡北洋军阀及专制余毒。蔡先生持重不语。宋曰:统兵北上,不是儿戏,津浦路上我前线只达徐州,直鲁有北洋重兵驻守。我若出兵,北军那肯轻易放过?势必惹起战争。宋言未毕,马君武大声叱宋曰:“你为袁世凯作说客,出卖南京,并照宋面一拳,宋左眼受伤流血。”这些记述至少能够说明,宋教仁对于定都南京是不甚坚决的。在民初政治斗争中,宋教仁虽然对袁世凯存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但他的政党内阁制主张,反映出的则是他要求限袁乃至反袁的基本态度;而且,他为这一制度的实现,付出了自己的努力。与之同时,孙中山则将“国务员已人加本党”的赵秉钧内阁视为“国民党内阁”,并要求“嗣后国民党同志,当以全力赞助政府及袁总统”。这样,主张“办法条件”者,以孙中山为代表;倡导真正的政党内阁制者,以宋教仁为代表。因此,我们要分析孙中山和宋教仁在民初对待袁世凯的策略,何者更有政治效力,是可以将“办法条件”与政党内阁制的主张相比较来阐明的。这里,以袁世凯的具体反应为尺度作一判断。针对孙中山的“办法条件”,袁世凯说:“现在统一组织至重且繁,世凯极愿南行,畅聆大教,共谋进行之法;只因北方秩序不易维持,军旅如林需加布置,而东北人心未尽一致,稍有动摇,牵涉全国,诸君皆洞察时局,必能谅此苦衷。”南北方较量的结果是.临时参议院允准袁世凯在北京受职,临时政府北迁。唐绍仪内阁虽是依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建立的,却在袁世凯的威逼之下,存续不足三个月便告解散。此后陆征祥内阁、赵秉钧内阁被袁世凯势力所控制,也难负责任内阁之责。如此而已,孙中山的“办法条件”并未能对袁世凯产生更进一步的限制作用。相比较而言,宋教仁主张政党内阁制并力求付诸实践,则给袁世凯带来了有可能剥夺其政治统治的实际威胁。对此,袁世凯的反应是,“以暴动手段,来抢夺政权,我倒不怕,以合法手段,来争取政权,却厉害得多了。”在相互间的斗争中,袁世凯派人刺杀了宋教仁。由此不难看出,在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问题上,宋教仁主张政党内阁制,较之孙中山的“办法条件”,是更具威力和实际作用的,其原因就在于政党内阁制主张是从制度人手,而“办法条件”只是一项政策措施。

其二,宋教仁主张继续进行“政治革命”。在推翻清朝专制统治之后,孙中山认为:“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他还指出:“今日讲民生主义,可以不用革命手段,只须预为防范。”于是,他专注于实业,“十年不预政治”。在这同一历史时期,与孙中山不同的是,宋教仁主张:“今革命虽告成功,然亦只可指种族主义而言,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推翻专制政体,为政治革命着手之第一步,而尤要在建设共和政体。”因此,“吾人今日所负责任,当继是进行,以赴吾人大革命最终之目的,努力从事于良政治之建设。”但是,在宋教仁的主持下,国民党党纲规定“采用民生政策”,有学者却就此认为宋教仁主张的是“二民主义”。我们有必要再来考察一下国民党“采用民生政策”的具体含义。国民党成立时,《国民党宣言》就指出,“采用民生政策”,“将以实行国家社会主义,保育国民生计,以国家权力,使一国经济之发达均衡而迅速”。宋教仁在国会竞选演说中对此加以具体阐释,认为,对于民生主义,“他党多讥为劫富济贫,此大误也”;民生主义是“在欲使贫者亦富,如能行之,即国家社会政策,不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致有劳动家与资本家之冲突也”。这与当时孙中山对于民生主义的理解是一致的。孙中山曾这样说:“民生主义并非分富人的资财予贫民,乃扫除资本家压制贫民。”因此,不论是就国民党,还是就宋教仁本人而言,都不能因国民党党纲规定“采用民生政策”而被认为是放弃了民生主义。与其说宋教仁是“二民主义者”,毋宁说他在民初对“三民主义”有所侧重,孙中山将工作重心放在了“民生”,宋教仁则是要继续进行“政治革命”。在这一方面,宋教仁的认识与实践不仅表现为民前、民初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而且,在这一时期的政治主张和策略上,与孙中山在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但是,中华民国的成立,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民主共和政体,继续进行政治革命,应该说是必要的,它同时也是实行“民生主义”的一种政治保障。

其三,在近代中国政党发展史上,如果说是孙中山创建了中国同盟会,那么,也可以这样认为,是宋教仁创建了国民党。当时的著名记者黄远庸就曾指出:“宋君此次主持国民党改组之功,于中华民国历史上必有不可磨灭者。”蔡元培也说,中国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合并组建为国民党,是宋教仁“百计联络”的结果,是宋教仁而非他人做到这一步。就个人因素来说,李剑农在《戊戌以后三十年中国政治史》中评论道,在当时的同盟会内,除孙中山、黄兴之外,宋教仁“算是最露头角,政治手腕极灵敏,政治常识也比较充足,能为他党所推重,政治热情也达于最高度。”在国民党成立之后,宋教仁因孙中山正忙于筹办铁路计划而被委任为国民党的代理理事长,实际上主持国民党的党务工作。尽管孙中山、黄兴对国民党的成立给予了支持,宋教仁也曾就外界认为孙中山、黄兴“有冲突”问题,在《致北京各报馆书》中发表声明指出:“此次国民党之合并成立,全出于孙、黄二公之发意,鄙人等不过执行之。”但是,宋教仁同时指出,孙中山被选为理事,“惟孙先生以此后欲脱离政界,专从事于社会事业,故不欲任事,曾经辞职,已由鄙人与各理事再三挽留,始允不辞,现已推为理事长。”当时,孙中山的注意力和政治活动的重心是不在国民党上。仅仅认识到是宋教仁创建了国民党,尚不足以揭示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如若国民党象孙中山后来所认为的,同盟会改组国民党,“革命精神遂以消失”,也就是说,国民党的成立是一种倒退,那么,宋教仁的历史地位则毋庸赘述。国民党的成立是否意谓着倒退呢?宋教仁在识别“革命党”与“政党”时就已指出,国民党是“革命的政党”,并强调“牺牲的进取的精神,则始终一贯,不能更易也”。“革命党”虽不是“革命的政党”的简称,但在宋教仁的思想认识中,对革命组织的称谓则由“革命党”发展到了“革命的政党”。

由于同盟会与国民党成立于不同的社会政治环境中,我们在评价二者的“功”或“过”时,是不可以简单地以同盟会为标准来褒贬国民党的,反之亦然。如前所述,国民党的“革命性”是客观存在、不容置疑的;而且,国民党为适应新的“建设时期”而创立,作为民初政党政治的一个政治主体,与同盟会相比较,其“建设性”正是它所赋予近代中国政党的新的内涵和特征,这就是,以公开的组织,“对于敌党,是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即使是对国民党的认识前后有所差异的孙中山,在国民党成立时也承认:“合五大政党为一国民党,势力甚为伟大,以之促进民国政治之进行,当有莫大之效果。”学术界在对国民党的评价问题上之所以争论不一,一个基本原因就是对国民党党纲有着不同的理解。然而,还是孙中山,却从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的选举结果中得出了这样的认识。他说:“本党未尝以财力为选举之运动,而其结果,犹能得如此胜利,足见本党党纲,能合民国心理。”这些认识代表着孙中山当时对国民党的基本评价。因此,国民党的成立不但不是一种倒退,相反,它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民初政治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近代中国政党发展史上,一方面,宋教仁不仅参与了中国同盟会的创建和武装斗争,而且实际主持了国民党的成立及其国会竞选活动;另一方面,国民党的成立,是顺应民初政治发展要求的,同样表现为一种历史进步。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宋教仁是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和中华民国的创立者之一,是民初政党政治的最主要的倡导者和先行者之一,认为他是民初政党政治身体力行的第一人,也是不过分的。他的被刺杀,对于民初政治的最直接的影响是“二次革命”的兴起。孙中山指出:“吾党自一次革命,国体与政体变更后,即以巩固共和,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为己任。乃以[宋案]、借款之故,促起二次革命。”宋教仁为推行政党政治,实施民主宪政而献身,在民主共和政体建设,以及与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封建专制势力的斗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四  “政党政治”与“以党治国”

政党政治在民初的尝试,一方面,继辛亥革命推翻封建专制,传播了民主共和思想;另一方面,创立民主政治制度。然而,由于近代中国政党自身的缺陷所障碍,以及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具备,未能行得通,更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政党制度。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是,近代中国政党政治的理论与实践同后来的“以党治国”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历史关系呢?这里只是提出问题。就此而言,宋教仁的思想认识停留在政党政治上,孙中山则实现了由政党政治到“以党治国”的政治主张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发生与实现,除需要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外,主要是孙中山的政党思想发展变化的结果。在中华革命党和中国国民党时期,孙中山强调了“革命党”在国家政权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他指出,“真中华民国由何发生?就是要以革命党为根本,根本永远存在,才能希望无穷的发展”。相应地,“必将反对党完全消灭,使全国的人都化为革命党,然后始有真中华民国”。不仅如此,他还主张“第三次成功,非本党不得干涉政权,不得有选举权,故将来各埠选举代表,非本党人不可。”从历史发展进程上看,孙中山所实现的上述政治主张的转变,是发生在民初政党政治失败之后的。也就是说,孙中山对于政党政治在民初的尝试及其失败不能不给予反思,从而提出下一步应怎么办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事实也是如此。在中华革命党成立时,孙中山就明确指出,“惟此次立党,与前此办法颇有不同”,同盟会、国民党只是以主义号召同志,“未尝以统一号令,服从党魁为条件耳”。因此,“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惟)唯一之要件”,务在正本清源,“以收完全统一之效,不致如第一次革命时代,异党人据,以伪乱真。”《中华革命党总章》规定,“本党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之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力为其难,为同胞造无穷之幸福。”为求其实现,孙中山将这一“革命时期”分为三个时期,即“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和“宪政时期”。这样,孙中山的“以党治国”思想的基本内容已初步提了出来。从思想内涵上看,政党政治和“以党治国”都是以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为基本问题的,但在具体表现形式上是不相同的。政党政治是两党制或多党制,而“以党治国”是一党制的。尽管如此,孙中山关于政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则是在其主张政党政治时就已确立了的。而且,孙中山主张“以党治国”又是与他对政党政治失败之后的政治形势的认识分不开的,他认为此时革命仍未结束。这就是说,孙中山的“以党治国”思想主要是在多方面总结民初政党政治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之上形成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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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史学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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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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