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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宋教仁政治活动平议
作者:萧致治
【摘要】民国初年宋教仁政治活动平议。评价历史人物,一定要把他放在当时的历史范围之内,首先应该考虑当时的历史潮流,时代赋予人们的历史使命,然后考察历史人物在当时的社会斗争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起了什么作用?是顺应了历史潮流,还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是站在正面指导历史前进,还是倒行逆施,阻碍历史发展?
  一

评价历史人物,一定要把他放在当时的历史范围之内,首先应该考虑当时的历史潮流,时代赋予人们的历史使命,然后考察历史人物在当时的社会斗争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起了什么作用?是顺应了历史潮流,还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是站在正面指导历史前进,还是倒行逆施,阻碍历史发展?评价宋教仁在辛亥革命后的活动,自然也应如此。

辛亥武昌首义以后,从政治方面考虑,首先是建立一个什么国家的问题,也就是政权归谁掌握,执行哪个阶级的意志,为哪个阶级的利益服务,这是关系革命成败的根本问题。斯大林曾经指出:“革命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革命的性质、进程和结局完全取决于政权操在谁手里,哪个阶级掌握政权。”正确评价宋教仁的政治活动,不宜纠缠于某些枝节,次要问题,而应紧紧抓住政权这个基本问题,考察他在为当时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掌权中起的作用,并和同时的革命党人比较具有哪些特色。

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要建立的应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一个资产阶级政权,这是符合当时历史潮流的,也是时代的需要。可是,当时的革命党人,过分把注意力集中在推翻清朝政府的专制统治上,对于革命后如何牢牢掌握政权则考虑很少;有的甚至认为,政权要由社会上“有声望”的人掌握才能巩固。武昌起义以后,第一个省级政权落到旧军官黎元洪手里,接着不少省级政权不是由旧官僚、旧军官掌握,就是落到立宪派手里,弄到最后全国政权也被袁世凯窃去。这些情况的出现,与革命党人对自己执掌政权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未始不有密切关系。

宋教仁与众不同之处即在于,他对掌握政权的重要性认识比较清楚,并且积极为资产阶级政权奔走。自从武昌起义到被袁世凯派人刺杀身死,在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无论是处于顺境还是逆境,他一直在为把政权抓到革命党人手里献许献策,奔走效劳。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革命党人包括孙中山在内,都认为民族、民权两主义的目的已达;宋教仁的见解则不同,他认为“今革命虽告成功,然亦只可指种族主义而言,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欲“求达真正共和之目的,仍非奋健全之精神一致进行不可。这里所说的“求达真正共和”,首先是要把政权控制在革命党人手中;其次是要“建设完全共和政体”。为了把改权掌握在革命党人手里,他费去了毕生的精力,最后并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武昌起义不久,宋教仁即随同黄兴到达武汉。此时湖北革命党人已推举旧军官黎元洪为湖北军政府都督。他对黎元洪掌权,使革命“党措于黎之支配之下”。很不以为然,曾通过居正、田桐等老同盟会员召集一班同志秘密会商,由居正提议,“公举黄兴为湖北湖南大都督”,统制两湖,藉以控制黎元洪,“一般同盟会同志极力附和”,然而却遭到旧军官吴兆麟的坚决反对。宋教仁顾全大局,为了避免引起内部分裂,才“作罢论”。

汉阳失守,南京攻克后,革命的中心转移到了长江下游,宋教仁为实现革命党人掌权,又及时提出在长江下游速组临时政府的倡议。还在南京攻克前夕,宋教仁即联合留沪代表林长民等致电各省谘议局,指出汉阳虽失,“南京垂下,大势并不动摇,仍望诸公力持”,而且表示:“组织临时政府之议,决不因汉阳之失而阻。”12月4日,各省留沪代表在宋教仁和陈其美的策动下,选举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决定着手组织临时政府。后因黄兴坚辞不就,同时又遭到黎元洪和江、浙部分人士的反对,才于12月17日改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黎元洪暂驻武昌,由副元帅代行大元帅职权,组织临时政府。此中虽然几经周折,核心问题仍然在于由谁执掌政权。宋教仁力荐黄兴,目的是要使政权掌握在“威望素著”的革命党首领黄兴手里。

如果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前,宋教仁对革命党人掌权虽有认识,但还不那么明朗的话,在南京临时政府的组建过程中,宋的态度则是十分鲜明的。比如,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刚抵上海,第二天在哈同花园欢迎孙中山的宴会上,宋教仁即与黄兴、陈其美等秘密商定,举孙中山为大总统,并分头向各代表示意。接着,在组建临时政府中,他又摆出充足理由,主张“初组政府,须全用革命党,不用旧官僚”。这种主张虽然有些偏激,实际也未实行,但足以表明,他要让革命后的政权牢牢掌握在革命派手里,态度是非常明确而坚决的。

更可贵的是,袁世凯窃夺临时大总统后,政权已经落到了帝国主义的代理人、大军阀、大官僚袁世凯的手里;孙中山已表示要“尽让政权于袁氏”,自己“专从事扩张教育,振兴实业,”黄兴也无意与闻政事,准备投身实业建设,而宋教仁则仍在为革命党人争夺政权坚持斗争。他认为一个政治家,政见是最重要的,“以前对于敌人,是拿出铁血的精神,同他们奋斗:现在对于敌党,是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在袁世凯当权时期,他把主要精力投身于对袁的政治斗争。他曾参加唐绍仪内阁充任农林总长,原期有所作为,因为自己政见不能实行,乃坚决辞去,决心“尽力党务,苦战奋斗,伸张所信之政见,以求间接收效异日。”陆征祥内阁垮台后,袁世凯想拉拢他,有意让他出任总理,派范源濂、刘揆一前往说项,力劝宋担任总理:宋以为“仅更换总理,不能与各国务员一致进行,必不能成一强固之政府,且与国民党政党内阁之党义大相刺谬,故坚辞不允。”袁又想用金钱拉拢他,既送绨袍,又送给他五十万元的支票。他“原票奉璧,”拒不接受,他抱定宗旨,一心要运用政治手段,与袁世凯进行政治较量,为革命党人争权。为此,他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把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成为国内第一大党,为推行政党政治奠立组织基础,依靠政党的力量,他在1912年冬和1913年初,发动党员积极投入议会议员的竞选活动,取得了议会的多数,准备依靠议会多数组织政党内阁,建设完全共和政体,把政权从袁世凯手中夺过来。尽管此中充满软弱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幻想,但他的主要目的是在为资产阶级掌握政权,这是很清楚的。也正因为宋教仁要实行政党政治,要夺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官僚、买办、地主阶级的权,袁世凯才不顾一切,决心对他下毒手。

清朝统治被推翻后,政权落到哪个阶级的代表手中,这是一场阶级之间的生死斗争,也是关系中华民族命运前途的大事,在这场斗争中,宋教仁为了建设独立富强的共和国,为了不使政权落到地主、买办阶级手中,实现当时还处在上升阶段的资产阶级掌权,曾经展开了频繁的政治活动。他不顾个人生死安危,利害得失,为建设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奔走呼号,尽了他最大的努力,不管成效如何,其精神是可嘉的,作为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宋教仁在当时不愧为一位杰出的政治活动家。

二

建立和完善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是民国初年宋教仁政治活动的中心内容。在他看来,推翻专制政体,只是“政治革命着手之第一步,而尤要在建设共和政体”。“正式政府成立以后,如能得建设完全共和政体,則吾人目的始可云达到一部分也”。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民主共和政治体制,宋教仁在立法、组党、议会选举等方面曾进行了持久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相当的成效。

首先,宋教仁把建立民主法制(特别是宪法)视为建设共和政体的大本。他说;“宪法者,共和政体之保障也。中国为共和政体与否,当视诸将来之宪法而定”。根据这种认识,宋教仁在民国初年所孜孜以求的,就是渴望制定一部真正的共和宪法,并且能够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他认为在制定宪法时,假使受到外力的干涉或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篡改共和精义,“造成不良宪法,则共和政体不能成立”。宪法到底是纸面上的东西,能否在实际中充分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能否贯彻执行。假如受到外力牵制,致使宪法施行受到种种障碍。这样,“共和政体亦不能成立”。他还认为,在民主共和国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主要是靠建立资产阶级的法制来实现,要严肃立法,更要认真执法。不论任何人当权,都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办事,“政治进行,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不能因人的问题以法迁就之,亦不能因人的问题以法束缚之,”一切惟以制定的法规为准绳。长期以来,在中国是人治重于法治,宋教仁的法治思想,既是对传统人治思想的否定,也是当时对资产阶级法制思想最透辟的阐述。

在当时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中,宋教仁可说是法制专家。早在辛亥革命前,他就对世界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陆续翻译了日本、英国、奥地利、匈牙利、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宪法、官制、政治财政制度等方面的书籍。黄花岗起义以后,大家都忙于军政事务,唯独他注意民主立法。在战火纷飞的武昌,经过几日几夜的奋战,他起草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共七章六十条。这虽然是一个地区性约法,却是中华国土上第一部付诸施行的资产阶级约法,具有全国性意义。其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临时约法》,是民国建立后的第一部根本大法,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的性质。南京临时政府期间,宋教仁任法制局总裁,“临时政令,多出其手。”袁世凯窃夺政权以后,宋教仁一直在为制定一部完整的宪法而奋斗,他力图通过法制来限制袁世凯的权力,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从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这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反封建斗争的继续和发展,表现了宋教仁具有坚持不懈的反封建精神。

其次,宋教仁认为,要建立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必须建设一个强健的政党。他指出:“一国之政治,恒视其运用政治之中心势力以为推移,”共和立宪之国,法律上国家之主权虽在国民全体,国民为国家之主人翁,而“直接发动其合成心力之作用而实际左右其统治权力者,亦恒在优秀特出之少数国民。在法律上,则由此少数优秀特出者组织为议会与政府,以代表全部之国民,在事实上,则由此少数优秀特出者集合为政党,以领导全部之国民。而法律上之议会与政府,又不过藉法律俾其意思与行为来正式有效之器械,其真能发纵指示,为代议机关或政府脑海者,则仍为事实上之政党也。”因此政党在共和立宪国里,乃是“实际左右其政治权力之机关”,是政治上的中心势力,全体国民的利益和意愿的代表。

本着建立一个能左右全国政治的政党之精神,宋教仁开展了频繁的筹建政党活动。在出任农林总长时,他就试图把同盟会和统一共和党合并改组为一大政党。唐绍仪内阁因袁世凯指使赵秉钧、熊希龄作梗垮台后,他更感到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治统治,必须有一强大政党作为后盾,组成政党内阁,从而辞去农林总长职务,专门从事组党活动。在他的努力下,征得孙中山、黄兴的同意,同盟会才实现了和统一共和党等四个党派的联合,改组为国民党。国民党的组成,为宋教仁实现他的政党内阁理想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自从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起,就因组成分子复杂,被人指责为“狐群狗党”。诚然,国民党成立时,宋教仁为了扩大声势,拼命拉人入党,未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混进了不少投机分子。国民党的政纲和同盟会政纲相比,也确有许多退步。但是必须看到:国民党成立前,同盟会已经涣散无力,早已混进了许多不纯分子;而且,反对同盟会的各个党派,在袁世凯的支持下,已联合起来成立了共和党,充当袁世凯的帮凶,不扩展同盟会的实力,就无法与之对抗;此时南方革命军已大量裁减。在这种形势下,革命党无兵无权,要坚持和袁世凯作斗争,已无其他道路可走。唯一的办法是组织政党,依靠政党的力量,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揭发袁世凯的专制独裁,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这在当时,虽不是唯一的斗争方式,至少是主要的可行方式。过分的指责,把它说得一无是处,是一种片面的观点。

最后,宋教仁认为,要建立完善的民主共和政体,必须实行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议会是立法机关,应通过竞选,使国民党在议会中取得多数,然后以议会多数,组织政党内阁,实现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

从国民党成立起,到宋教仁被暗杀为止,他一直在为实现政党内阁,牵制袁世凯的权力而开展光明正大的政治活动。也即是通常所说的议会政治。

宋教仁认为:“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政治的权威是集中于国会的。”要使国民党成为有政治权威的党,就必须在国会里取得多数议席。只要在国会里取得过半数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织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严密的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那么,我们的主义和政纲,就可求其贯彻了。”国民党成立后,正面临全国议会选举。宋教仁为了使国民党在选举中获得多数议席,立即停止一切活动,专注于选举运动”,发动党员积极参加竞选。他自己也积极参加了选举竞争。他的娓娓动听的演说,博得了人民大众的广泛同情与支持。在湖南,他以百分之百的选票当选为参议员。无论是参议员的选举,还是众议员的选举,国民党都取得了明显的优势。众议员总额是596名,国民党获269名,共和党员120名;参议员总额为274名,国民党占了123名,共和党只得55名。选举结果证明,把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在全国形成一个大党,进而在选举中夺得多数议席,宋教仁是很成功的;选举大胜同时表明,宋教仁不但是一个很有眼光的政治家,也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国务活动家。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有民主传统的英、法等国,顺理成章,宋教仁完全可以组成一个政党内阁,实现他的理想和抱负。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没有民主可言,国民党在选举中的胜利,引来的只是袁世凯的嫉恨,一心要实行专制独裁的袁世凯,怎能容得宋教仁组织什么政党内阁,实行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所以宋教仁还没来得及以议会多数组织政党内阁,罪恶的枪弹已经射进了他的胸膛。为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宋教仁终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三

宋教仁在民国初年的政治活动,曾经引起不少非议。由于他主张实行内阁制,当时就被一些人攻击为“自谋总理”;由于他发动了议会竞选运动,后人又给他扣上“议会迷”的帽子。这些都是很不公平的。

事实上,宋教仁在当时是一个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家与政治家。他的言论和行事,处处都体现了一个资产阶级政治家的特点。他不是凭个人好恶在从事政治活动,而是按照资产阶级的利益与要求,为实现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到处奔波。他的政治活动的核心,是要使中国象美、法那样,建立一个完善的民主共和国,把建设民国的大权揽到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手中,在中国大地上建立一套完整的民主政治体制,保证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得以顺利实现。尽管他的言论和行事,包含有许多天真幼稚的幻想,但是他的心地是光明磊落的。

至于当时有人攻击他是“自谋总理”,乃是对他的造谣中伤。首先,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孙中山坚持总统制,宋教仁力主内阁制,这只是资产阶级政治家之间在政治制度上的政见之争,他们在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大目标上并没有什么分歧。总统制、内阁制虽然在政治形式上略有区别,实质上毫无二致。其次,宋教仁主张内阁制,决不是为了“自谋总理”。因为“当日在南京所拟之总理,实为黄克强君,”这是一;第二,到了同年夏秋之际,陆征祥内阁垮台,袁世凯希望他出任总理,孙中山建议他出任总理,黄兴力劝他就任总理,唐绍仪也力劝他组织内阁,可以说已是众望所归,如果他想当总理,他是完全可就任的。可是,他却认为自己的资望能力,皆不及别人,“坚辞决绝”,再次表示只有“威望素著”的黄兴才能充当此职;第三,他虽然无意出任总理,但他认为,在民主国家里,有人有志想当总理,是好事,不是坏事,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应以此“目为有野心”而大加指责,而应该表示欢迎。因为“国家既为民国,则国民自应负责任,有人欲进而为国服务,负责任,乃反以争权利目之,视民国之职务与君主时代官爵相等,致令人人有推让之虚文,视国事如不相关,岂非无识之甚乎?”

还有所谓“议会迷”的问题,也是不能成立的。

第一,议会政治在当时出现,乃是当时历史环境决定的。民国初年君主专制刚被推翻,人们都渴望获得民主权利,象法、美那样通过民主选举,建立共和政治;加上袁世凯当时的伪装尚未脱去,还虚伪表示拥护共和民主,这就给革命党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民主选举既可行之于西方,自然也可行之于东方。

第二,如果和当时孙中山的政治态度比较,宋教仁的“议会政治”应该说还是略高一筹。因为孙中山当时已明确表示,三民主义中的民族、民权的目的已经达到,今后的目标主要是实行民生主义,实际上已放弃了对袁世凯的政治斗争;而宋教仁则不同,他认为真正的共和政体尚未建立。为了建设真正的民主共和政体,必须开展合法斗争,这就是推行“议会政治”,也即是运用合法的手段,反对和防止袁世凯的专制独裁。不管此中含有多少不切实际的成分,他采取积极的态度,反对袁世凯专制独裁的正义性和进步作用是不能抹煞的。

第三,宋教仁的“议会政治”活动,对袁世凯的独裁统治是一次重大反击。宋教仁在议会选举过程中,在湖南、湖北、安徽、江苏、浙江等省多次发表演说,揭露袁世凯对外妥协,对内独裁的劣迹,指出北京临时政府无力解决内政外交上的许多问题,“扶危济倾,端在我党有志之士。”他号召国民党要担负起为国为民的责任,组织责任内阁。并且准备选举黎元洪当总统,以取代袁世凯。宋教仁这一可能实现的计划,被袁世凯视为最大的威胁。也正因为袁世凯认为宋教仁的政治活动对他构成了巨大威胁,才决定以非法手段置宋教仁于死地。

议会政治在资产阶级国家是行之有效的统治方式,是适合资产阶级的统治需要的。民国初年,宋教仁从事议会斗争,既是受西方民主政治影响的结果,也是当时政治斗争形势所决定的。在当时,政权已被迫交给袁世凯,袁世凯反动面目又未完全暴露,还不可能象二次革命、护国战争那样进行武装斗争,这样议会斗争就成了当时和袁世凯进行斗争唯一可行的斗争形式。宋教仁在当时的情况下,不怕威胁、拒绝利诱,坚持用议会政治和组织政党内阁等形式进行斗争,基本上是应予肯定的。给他扣上“议会迷”的帽子是不合适的。

当然,宋教仁在民国初年的政治活动中,也有不少缺点和弱点。如他为了实现推翻清朝专制统治,曾力主让袁世凯当总统;在进行议会斗争过程中,对袁缺乏必要的警惕;对袁的奸诈面目缺乏认识,直到临死,还希望这个窃国大盗“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等等,这无异与虎谋皮。然而瑕不掩瑜,不能因为有某些缺点,就否定他的主流一面。从整体上看,他在民国初年坚持民主共和制度,坚持和袁世凯为代表的帝、封势力斗争,革命的一面是主要的。在当时,他是一个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民主共和的斗士,近代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是应该予以充分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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