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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宪政流血的“第一人”宋教仁
作者:贺渊
【摘要】为宪政流血的“第一人”宋教仁。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政流血,公真第一人。这是孙中山在宋教仁追悼会上献的挽联。内中没有悲戚之情,只是直白地道出了宋教仁被暗杀的真实原因,袒露了革命党人为了民权,渴望献身的壮烈情怀。
  “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

为宪政流血,公真第一人!”

这是孙中山在宋教仁追悼会上献的挽联。内中没有悲戚之情,只是直白地道出了宋教仁被暗杀的真实原因,袒露了革命党人为了民权,渴望献身的壮烈情怀。正是这寥寥几笔,平平二句,振撼着人们的心灵。革命党人以“无量头颅无量血”,换来了辛亥革命。但是,孙中山将为宪政流血“第一人”的殊荣给了宋教仁,绝非溢美之词。

  宋教仁其人

宋教仁(1882—1913),字循初(又写钝初),号渔父,湖南省桃源县上香冲人。1903年他和黄兴等人在长沙创立了革命团体华兴会。随后他被派往湖北,在武昌组织华兴会支部,从此以后,他同湖北革命党保持了较多的联系,为以后的革命打下了基础。后来华兴会在长沙组织武装起义失败,宋教仁逃亡日本,就读于日本早稻田大学,主攻政法。清政府对革命派的镇压,无异于为渊驱鱼,将革命的势力,集中到了海外,特别是日本。1905年,兴中会、华兴会和光复会等革命团体联合,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的政党——同盟会,宋教仁是发起人之一,被推举为同盟会司法部检事长。

宋教仁将宣传作为自己革命的主要方式。他主办了《二十世纪之支那》,并曾担任过《民报》的编辑。1911年,他回到上海,应谭人凤的邀请,担任了《民立报》主编,署名“渔父”,发表了大量时论文章,披露清政府假立宪法的真面目,揭露各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的侵略野心,使《民立报》享誉天下,桃源“渔父”也因此而扬名。

爱国,是革命者的共性。宋教仁最具传奇色彩的事,是他撰写了一部6万字的《间岛问题》的专著。所谓“间岛”,并不是一个岛,而是中国靠近朝鲜的一大片土地。1907年日本突然就这块土地的归属提出疑问,以为当属于朝鲜。由于当时整个朝鲜已经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便以保护韩民为由,挑起纠纷,于1907年7月派宪兵前往,设立了统监府间岛派出所。宋教仁了解了日本的野心后,跑到间岛一带进行实地勘查,收集了日本与朝鲜关于中韩之间这块土地归属的大量资料,说明了如下历史事实:间岛位于满洲东南与韩国接壤之处,由于清廷的建立,当地的满族人一大半都随之人关,长白山附近原清朝的发祥之地被封禁。因此,西起边外,东至珲春逐渐荒芜,疆界慢慢不清,后来朝鲜人逐渐西移,清韩两国曾多次查勘,定疆界,间岛完全归清所有,清将一些土地租给韩人,现还有十块界碑可以作证。宋教仁这篇文章揭示了不可辩驳的事实,为清与日交涉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对保住清的发祥之地起了极大的作用。清因此对他的才干十分欣赏,曾想赐给他一个四品京官,让他从事对外交涉事宜,但宋教仁没有领情。由此,我们可以从共性中看到宋教仁的个性,即踏实、务实的风格和科学的态度。

辛亥革命前,宋教仁的声誉不能与孙中山、黄兴相比,但是,他的才干和革命热情,加上理智的态度,使他独具慧眼,在革命队伍中自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如果我们仅仅研究孙中山,对于辛亥革命就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孙中山、黄兴等人,长期在广东和西南边陲从事于武装斗争,可是革命的爆发却是在武昌,并且迅速波及到大半个中国,其中起作用的难道是偶然因素?武昌起义与同盟会有什么关系?通过了解宋教仁,我们或许能够明白一些。

据宋教仁回忆,他和陈英士、谭人凤等曾经就革危策略进行过探讨,宋教仁提出三策:以中央革命为上策,联络北方军队,以东三省为后援,一举而占领北京,然后号令天下,取得革命的成功;中策以长江流域各省同时大举,设立政府,然后组织力量北伐,夺取政权;下策是在边疆沿海一带,建立秘密机关,以此为根据地,逐步进取。先是避难就易,于是有1911年3月广州黄花岗起义,但是,起义失败了,广东革命力量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事实说明,这个方案行不通了,于是,他们决定采纳中策。为此,他们在上梅成立了同盟会中部总会,选举陈其美、潘祖蠡、宋教仁、谭人凤、杨谱生分别负责各项事宜;并决定在长江流域“遍立分会”,派员前往南京、湖南、湖北、安徽成立分会,同时在四川、陕西等地运动,以便策应。当四川保路风潮兴起,他们感到时机已到,决定以湖北为中心,并在汉口设立起义机关,决定9月1日起义,但由于走漏了风声,三个主要的领导人被捕就义。不过,即使这样,10月10日武昌起义还是爆发了,历史朝着宋教仁他们预定的目标前进了。辛亥革命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又在人们的意料之外到来。

我们应该承认,同盟会在组织上始终比较松散,成员之间仍然存在着亲疏之别,他们对于革命的策略,有着不同的意见,他们的活动重点也不同。中部同盟会的成立,或多或少地改变了这种缺乏计划、缺乏联络、缺乏统筹考虑的情况,为辛亥革命的到来,作了一定的组织准备。同时,孙中山等主要领导人长期在国外活动,如果投有像宋教仁、谭人凤、吴禄贞、陈其美等一大批志士的活动,尤其是设有他们在长江流域的艰苦工作,辛亥革命是不可能如此快地到来,革命党在这场运动中的领导地位,也不可能如此明确。因此,宋教仁等人在辛亥革命中的作用不应该被遗忘。

  为民国制定大法

著名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宣布中国走出了二千年的封建专制的轮回,义无反顾地向民主的新社会进发,她的主要的起草者就是宋教仁。

早在辛亥革命前,宋教仁预见到推翻清政权容易,但是,革命成功后的建设,却要困难得多。他以为我国政治上的变革,最终的结局虽然不清,但是,君主专制政体“必不再许其存在”,民主立宪政体“则固事所必至者”。为此,他投入了极大的精力从事于对各国政体的研究,陆续翻译了《俄国制度要览》、《日本宪法》、《英国制度要览》、《澳大利(亚)匈牙利制度要览》、《各国警察制度》、《美国制度概要》、《比利时澳国俄国财政制度》、《德国官制》、以及《普鲁士官制》等,在《民报》上发表。同盟会中,他和廖仲恺是翻译最多的两个人,廖翻译的重点在介绍社会主义,宋则以西方制度研究为方向。事后证明,他们两人的良苦用心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后,黄兴和宋教仁赶到湖北,领导起义。宋教仁马不停蹄,立刻着手制定《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并于11月19日公布。该法虽然是一部地方法,但却是中国第一部充满民主精神的法律。由于湖北为首义之地,一时成为革命的中心。《鄂州约法》的公布,为各地政权的建立树立了榜样,同时也为将来的南京临时政府提供了基本法的蓝本。

1911年12月,众望所归的孙中山回国后担任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任命宋教仁为法制院院长和法制局局长,这使宋有了用武之地。虽然参议院是立法机构,但是,凡重要法制,均由法制局编订后,呈临时大总统,临时大总统咨请参议院议决。这样,临时政府时期的法令,实际上大部分出自法制局局长宋教仁之手。其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基本大法,最为重要。

两部《约法》,本着民主制的基本精神,规划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建制,宣布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体现了无分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人民拥有诉讼于司法、陈请于议会、陈述于行政官署、任选考试、选举与被选举权利;宣布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集会、结社、通讯、信教、居住、迁徙的自由和保有财产、身体、家宅的自由。它以三权分立为政府蓝本,中央政府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组成。地方政权由都督和都督任命的政务委员、议会、司法部门组成。都督由人民公举,任期三年,连任一次为限,议员则从人民中选举产生。

上述两部《约法》的立法原则,和法国、美国政制一脉相承,并不为以后的法律所认可。但它却是辛亥革命的宝贵遗产,成为中华民国的象征。袁世凯上台后,用专制取代了民主,先拿《约法》开刀。1916年袁世凯死后,革命党要求恢复《约法》而不得,于是又有了反对北洋军阀的护法战争。因此,承认《约法》与否,成了衡量真共和还是假共和的尺度。

  护共和力主责任内阁制

辛亥革命,抬出黎元洪在先,让位于袁世凯在后,新政权逐渐被政治上老练的政客吞噬,他们携带的封建毒素,必然会窒息新生的民主政权。在这危机四伏的时候,宋教仁是少数几个将政权视为头等大事的人,为了掌握政权,他要抗争。

宋教仁的办法,就是实行责任内阁制。西方的民主立宪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是美国式的总统制,一是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从本质上说,他们是一致的。但是,内阁制下的总统,权力相对较小,行政权由内阁掌握,而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宋教仁无论在湖北,还是在南京,一直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其中的关键是他不信任黎元洪和袁世凯,想借内阁牵制总统,夺回权力。

孙中山在他就任临时大总统时,主张实行总统制。因此,在这一点上,他与孙中山曾有过争论。就我们现在看来,当时全国形势还十分混乱,为求统一、安定,总统制可能更便捷些。但是,如果考虑到孙上台之际,就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将总统之位让给袁世凯,那么,总统制显然就不如内阁制了。孙中山在辞去大总统职务后,也赞成宋教仁的意见,因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采用责任内阁制。

根据《约法》,凡总统的命令,由内阁起草,内阁成员副署。内阁成员的任命,必须由议会批准才能通过。正式国会将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内阁负实际责任。结果,总统权力被大大削弱了。相比之下,内阁总理的权力有所增加。内阁总理由众议院推出,其他国务员则由总理组织,不经过国会通过。

对此,袁世凯曾经这样说:“我现在不怕国民党以暴力夺取政权,就怕他们以合法手段取得政权,把我摆在无权无勇的位置上。”宋教仁所为,恰恰正是袁世凯所怕。更有甚者,宋教仁并不讳言自己的目的。他在1913年3月《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中,毫不含糊地说:实行责任内阁是为了“使总统处于无责任的地位”。这句话,在民主国家算不了什么,可在想当皇帝的袁世凯听来,简直就像“彼可取而代之”一般地大逆不道,“乱臣贼子”自然应该“诛之”。

  行政党政治功败垂成

由于实行议会制度,由于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组织强有力的政党,势在必行。

民国初年,政党林立。开始,同盟会在议会中占主导地位,但随即引起了立宪派、旧官僚和原来同盟会中分化出去的一些小党的不满。在袁世凯的支持下,1912年5月,这些党联合起来组成了共和党,在参议院中颇有实力。共和党站在袁世凯一边,对同盟会不利。而这时的同盟会,内部十分混乱,孙中山、黄兴不过问党务,宋教仁作为代理苦于组织松散,意见分歧,无力指挥。于是,他在征得黄兴的同意后,在原来的同盟会基础上,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实进会与国民公党等几个小党,于1912年8月组织了一个新政党——国民党,以孙中山任理事长,宋教仁任代理事长,黄兴、宋教仁、王宠惠等人为理事。

国民党成立以后,改变了原来议会中的力量对比,以原同盟会为代表的革命势力又占了上风。经过宋教仁的努力,1913年2月,大选揭晓,国民党大获全胜。在参、议两院共870个议席中,国民党获得了392个席位,而共和等其他三个党加起来也不过只有223个席位,国民党占了绝对的优势。

如果按照民主制的规则,形势将发生根本的变化,政权很可能再一次回到代表进步势力一派的手里。不但国民党的代总理宋教仁可以出任内阁总理,而且人们开始猜测,孙中山是否会复出,竞选正式大总统。这时,曾经对政党政治并不十分热心的孙中山正在日本,他也颇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他对政党政治津津乐道,视为“民国的基础”。

可是,组织过多次武装起义的孙中山、宋教仁等革命党人,显然还没有真正领悟毛泽东后来总结的一句名言:“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他们更多地把国家机器当成一个管理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统治机构和镇压的机器。就在他们用合法的方式将要取胜的时候,袁世凯用不合法的手段轻易地占了上风。这就是暗杀宋教仁。

  宋教仁——民主主义的化身

袁世凯要杀宋教仁,理由很简单,宋的政治活动,动摇了他的权威,威胁了他的统治。不仅如此,宋教仁简直就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化身。宋教仁一方面认为共和政体并未真正建立,一方面他的所作所为所言,却俨然置身于美国、法国的大选之中。他告诉人们什么是民主观念?怎样参与政治,开展竞选?

1913年初,宋教仁由湖南老家出发,经湘、鄂、浙等省份,沿途他多次进行演说,对当时的政府提出批评,宣传国民党的政纲。他对于袁政权的基本评价是:“不合民意之政府”、“退步之政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国。具体说来,从内政上看,当时最主要的问题是财政。政府解决困难的办法缺乏远见而无效果,使财政困难依旧;外交上也同样存在失误;尤其令他无法容忍的是,在这种不好的局势下,政府却依然歌舞升平,“不知是何用意”?他指责当权者没有责任心。针对袁世凯要“维持现状”的观点,宋教仁进行批判,他认为中国应该是改造,而不是不死不活地维持。他指出“且维持现状说兴,而前清之腐败官制,荒谬人物,皆一一出现,故维持现状不啻停止血脉之谓。”宋教仁强调大家应该力促政府改良进步才是。他不但建议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国民党组阁替换现政权,而且主张省长民选,反对袁世凯承袭清朝旧制,采用道府制度,等等。这一切令袁世凯忍无可忍,他说:“宋教仁意欲组织政党内阁耶?抑何相逼之甚也。”

当时无论是旧官僚,还是原来的革命党,都有人攻击宋教仁想当总理,太具野心。对此,他嗤之以鼻,针锋相对。他以为国家既为民国,作为国民,当然应该承担责任。因此,有人想为国家作贡献、出力,是好事,指责别人有野心,恰恰说明这种人将民国的职务,等同于君主时代的官爵,错误大矣。而这种叫嚣误导了个人,使许多人有“推让之虚文”,自鸣清高而不顾国家,使国家蒙受损失。他的这些思想,惊世骇俗而坦坦荡荡,既批评了以汪精卫为代表的貌似清高,实为不负责任的态度,又充分体现了真正的主人翁精神,他的无私无畏,不能不让政敌感到恐惧。

1913年3月20日,准备北上担任内阁总理的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遭到暗杀。两天后不治身亡。在此之前,宋教仁就听说有人想暗杀他,但他并不在意,以为“光天化日之政客竞争,岂容有此种卑劣残忍之手段”;弥留之际,宋教仁明知被刺绝非私仇,可是还发电报给暗杀阴谋的授意者袁世凯,希望他:“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这封电报,成为一个纯真的民主主义战士的点睛之笔,他的糊涂让人在心痛之余油然生出无数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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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炎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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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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