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年来,对曾国藩的评价,从“古今完人”到“汉奸、刽子手、卖国贼”,论旨各殊,观点有天壤之别。
新中国建立后,曾国藩这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历史人物,因曾经镇压过农民起义和推行“和戎”外交,而被人们斥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范文澜早在40年代末期写的《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中对曾国藩作了全盘否定,基本论点是:曾国藩是“中国数千年尤其是两宋以降封建统治阶级一切黑暗精神的最大体现者,又是鸦片战争后百年来一切对外投降对内屠杀的反革命的汉奸刽子们‘安内攘外’路线的第一个大师”,为解放后曾国藩研究或评价定下了基调。在此以后的相当一段长时间里,只要一提到曾国藩,无不冠以“卖国贼”或“刽子手”的称号。
近十年来,随着党的实事求是的传统作风的恢复和发扬,以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重新贯彻执行,全面否定曾国藩的观点日益受到论者的异议,而随着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新的资料发掘、整理、出版,有关曾国藩总体评价问题的争论日趋活跃。
最先主张对曾国藩采取分析态度,既反对全盘否定,也不同意全部肯定的是冬青写的《曾国藩的一生》(《山西师大学报》1983年第1期)。作者的基本理由是,这“二者都未免褒贬失当,毁誉偏颇”。通过分阶段专题考察曾国藩的思想言行后,该文在某些方面对之作了基本肯定的同时,对曾国藩的总体评价上仍予以否定:“曾国藩用革命人民的鲜血染红了顶子,他将永远为革命人民所唾骂。”其后,董蔡时在《略论曾国藩》(《苏州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一文中,坚持他在1984年所撰文章中坚持的“在‘洋务运动”中就存在着爱国派与卖国派的分野”,奕訢、曾国藩、李鸿章“应该称为卖国派”的观点,认为:“总的说来,曾国藩的一生是反动的一生,是始终与人民为敌,甘心充当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清朝的鹰犬的一生。”董蔡时的这一观点仍沿袭了传统观点,不同的是作者不赞同把“汉奸”的帽子戴到曾国藩的头上。理由是:“满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而清朝政府是中国的合法政府,如果“因为曾国藩为清朝镇压了太平天国革命,便说曾国藩是汉奸,看来是不确当的。”
上述观点虽然主张对曾国藩进行具体分析评价,也不同意把他作为“汉奸”来对待,但基本上是把曾国藩作为一个反面人物认识的。即便这样,仍有人表示要坚持传统观点。王承仁在《洋务派不是林、龚、魏的后继者》(1981年11月23日《光明日报》)一文中指出,曾国藩等洋务派口头上高唱“自强”,“骨子里和行动上却是投降媚外”,用出卖民族利益的手段去勾结外国侵略者,屠杀国内人民。郑则民在《要正确认识洋务运动的历史》(1984年3月7日《光明日报》)一文中也说:曾国藩等“洋务派勾结外国侵略者,出卖祖国大量主权”,“引鬼入邦”,祸害无穷。
针对这种意见,彭靖所撰《谈谈曾国藩的研究问题》(《群言》1986年第1期)一文认为,不能因曾国藩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和处理天津教案,就“简单地给扣上‘汉奸刽子手’和‘卖国贼’的帽子”。理由是:就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这一个问题说,“这与太平天国当时所采取的对民族文化不加分析而一概予以抹煞,乃至摧残的错误政策也是不无联系的”。彭文意思很明确,由于太平天国“摧残”民族文化,所以曾国藩起来维护中国文化,维护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也就是必然的。进而,作者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历史上的农民运动,是不是都对历史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是不是在其起着某些进步作用的同时又有其或多或少的副作用?”言下之意,太平天国并没有给中国近代社会带来更多的推动力,而是“或多或少地起了‘副作用’”。这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误解,似乎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及其政权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是错误的,它的最终失败是由于它给近代中国半殖民半封建地社会带来的“副作用”所造成的。与此同时,彭靖还在《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第3期发表了《曾国藩评价中的几个问题》,进一步阐述了他在《谈谈曾国藩研究问题》一文中的观点。认为,太平天国“对封建伦理几乎全部承袭下来,有些方面如等级制度、男女之别还变本加厉。甚至连曾国藩不愿意做的,他们也做了”。从而,作者对太平天国运动给予了否定的评价。相反,作者把曾国藩描绘成为一个“爱民”、“养民”、“卫民”的人物。应当说,彭靖的观点对于活跃学术争鸣的风气有帮助,但他脱离曾国藩所处的特定历史文化背景、当时中国社会的具体环境,孤立地谈论曾国藩的是与非,也就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科学结论。
针对彭靖的观点,叶幼明在《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第3期上发表的《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罪行不可否定》一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太平天国是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不充分估计它的进步作用,反而去强调其副作用,为曾国藩开脱罪责,其方向是错误的。”刘乐扬所撰《略谈曾国藩的历史功罪与学术地位》(《江海学刊》1987午第4期)一文,也针对地对彭靖的观点予以反驳。指出彭靖所说的曾国藩不是“汉奸刽子手”的观点,“忽略了近代和现代的历史背景,不提给曾扣上帽子的真象”。这个“历史背景”和“真象”是什么呢?作者说:“抗战后期之所以对曾国藩再加鞭挞,是针对蒋介石吹捧曾国藩的逆风,为其《中国之命运》作陪衬而发的。”曾国藩死后,中国历史上经历了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土地革命等一系列伟大的变革,而“曾氏思想对这些变革所起的阻挠历史前进的反动作用,而没有任何推进的作用。”最后,作者给曾国藩列出了诸如“扫空数千年文化学术优秀传统”;“败坏社会风气,为百余年来种种不正之风,种下根源”,等等十大反动的“影响”,对曾国藩予以了全面否定和批判。该文的观点给人一种从预定的政治模式出发来代替学术的研究感觉,难以服人也缺少科学性。如以曾国藩的《圣哲画像记》中所列人物恰当与否来作为判定曾国藩是“摧残民族文化”的依据所在,则是把学术问题同历史人物的政治属性等同起来了。评价历史人物的基本任务是:既从历史的角度去指出他们的作用,不苛求于古人,看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或同时代人提供了哪些新的东西;从今天的角度去指出他们的不足,批判地继承其历史文化遗产。这样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
要之,有关曾国藩的总体评价问题,争论的焦点有三:“汉奸”——为清朝效力如何客观评价;“刽子手”——镇压农民起义如何客观评价;“卖国贼”——处理天津教案的过程及其结局如何客观评价。对此,有人专文予以分析。
马永山所撰《曾国藩‘汉奸’说质疑》(《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1987午第1期)一文认为,以对内镇压农民革命,对外妥协投降“作为曾国藩‘汉奸’说的理由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前者在理论上讲不通,后者在史实上也有出入。”作者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首先对“汉奸”一词作了界说。所谓‘汉奸’,是指那些甘心充当外国侵略者统治本民族人民的工具的民族败类。就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运动这一事实来说,显然不属于这一类人。曾国藩为清朝反动统治卖命是事实,但这时的清王朝已经不仅仅代表满州贵族、地主的利益,而成为满汉整个地主阶级共同利益的代表者。”曾国藩镇压农民起义,并不是为满族卖命,而是为了维护整个清王朝的统治,是他所处的阶级利益所决定了的。因此,把这作为曾国藩是汉奸的“一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至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问题,他的“主要罪责在于他不能据理力争,维护民族尊严,而是委曲求全,一味妥协。”如果以“这件事作为‘汉奸’说的理由也同时是不能成立的”。作者在反驳“汉奸”说的基础上,承认曾国藩“确是一个镇压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刽子手”。
邓云生在《曾国藩非汉奸卖国贼辩》(《求索》1988午第1期)一文中,对“汉奸”一词的含义作了解释:“一是指出卖汉族利益的人,二是指出卖中华民族利益、出卖国家利益的人。”结合曾国藩的思想言行作者指出:“曾国藩的阶级立场地位、道德观决定了他只能成为农民起义的对立面,决不可能是农民起义的拥护者。”而曾国藩对处理天津教案的态度则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并非存心出卖国家利权,与历史上的卖国贼不能等同。
许山河在《曾国藩是爱国者》(《湘潭大学学报》1989午第1期)一文中也认为,以镇压太平天国和在办理天津教案中向帝国主义妥协作为理由对曾国藩冠之以“汉奸”、“卖国贼”的帽子则是不符合实际的。首先,作者认为曾国藩为清朝效忠,是由他所处的时代决定的。曾国藩生活的时代,“满汉两个民族正逐渐融合为统一的中华民族,这时的卖国与爱国的分界线,已不再在明末清初的‘满’、‘汉’上,而是在‘华’、‘夷’上。”其次,作者认为:“因天津教案而称曾国藩为汉奸、卖国贼,罪有过当。”这是因为,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并非卖国”。作者还从曾国藩的爱国思想及其渊源这几个方面,分析考察了曾国藩对外国侵略者的基本态度是具有民族意识的,并非一味妥协投降,而是在某些问题上表现了强硬的态度,维护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曾国藩不仅不是一个“汉奸”、“卖国贼”,相反他是一个具有“民族精神”的爱国者。
沈嘉荣在《曾国藩“卖国罪案”新探》(《史学月刊》1990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曾国藩在处理天津教案中虽有过错,“但‘卖国罪案’不能成立”。作者分析了天津教案发生后曾国藩所面临的复杂历史环境,通过仔细权衡,他选择了“在关键问题上拒绝侵略者的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民族和群众的利益”。这一立论虽然没有完全实现,但在当时背景下尚不失为一种稳健的方案。当然,这个方案没有完全达到。它既有时代和社会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他本人素质的因素。从而。不能说力争不了、实现不了就说曾国藩是“卖国贼”。
上述几种评价,虽有角度的不同、侧重面的不同,而且有些观点不免存在偏废之处,但从整体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力注意到当时客观历史环境和条件下指出其得失是非,是有利于曾国藩研究领域的进一步深化的。
在综合各种观点的基础上,姜铎在《略论曾国藩其人》(《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一文中,对曾国藩的总体评价作了具体分析考察,表明了自己的基本观点:(1)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无可原宥”。针对彭靖把曾国藩说成是一个“爱民如子”的人的观点,作者指出。尽管曾国藩在口头上说如何的“爱民”、“养民”、“卫民”,但“在镇压太平天国的实际行动中,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屠杀人民的刽子手”。(2)曾国藩倡导洋务运动“功过参半”,而对他倡导洋务运动的功绩“却不应一笔抹煞”。其理由有六个方面:一是通过“师夷智以造炮制船”来兴办近代工业;二是在他主持下试制出的第一台蒸汽机和木壳轮船,揭开了中国用手工自制轮船的序幕;三是派容闳赴西方购买第一批机器,引发了“制器之器”;四是同李鸿章筹设江南制造局,制造了旧中国第一艘轮船;五是组织人员翻译西方书籍,传播西方科技知识;六是积极主张派遣留学生赴欧美学习。(3)对曾国藩的文学地位应当肯定,不能“以人废言”。这是因为,曾国藩在古文、诗词、文学评论等方面,都下过苦功夫,“在晚清文坛上享有一定的声誉和地位”。但作者最终作出结论:“曾国藩过大于功,应属基本否定的人物”。
目前,有关曾国藩总体评价的问题,不同意见的争论仍在继续,不过就镇压农民起义这一点讲,除不使用“刽子手”这一带有政治色彩的专有名词之外,曾国藩站在农民阶级的对立面为清王朝效力,则是一般人都能够接受的。出现这种不同意见的争论,应该说是属于学术上的平等商讨的性质,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我们相信,这种平等的学术争鸣长期坚持下去,有关曾国藩评价的问题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必定能客观地阐述曾国藩在中国近代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如何对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进行消融、吸收和拒斥、改造的;必定能通过对曾国藩与中国近代政治、经济尤其是思想文化之间的全面分析考察,明了中国近代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结构变化怎样作用于社会心理,并通过社会心理影响中国近代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领域的变化。进而,明了曾国藩这个在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下陶冶出来的“文化人”,是如何反过来影响社会心理,对近代中国社会变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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