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中国妇女纷纷加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队伍,为自身的解放进行了英勇的斗争。在这些最先觉醒的女性中,有不少湖南人,唐群英、陈撷芬、张汉英、张昭汉堪称这一时期湘籍知识妇女的杰出代表。她们的积极行动,推进了革命的蓬勃发展,成为全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锋,开创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新篇章。
一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广大妇女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忍受着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重重压迫。她们虽进行过各种形式的抗争,但除了朴素的农民平等思想之外,一直找不到新的思想武器,也不知道要建立什么新的社会制度,更无人提出新社会中妇女应处什么地位。辛亥革命中的先觉妇女则不然,她们向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渴望在中国出现共和制度,并积极创办女子刊物,宣传妇女参加救国斗争,摆脱奴隶地位,实现妇女解放。1899年著名女宣传家陈撷芬(湖南衡山人)在上海创办了《女报》,随《苏报》附送了六期,不久停刊;1902年5月改名为《女学报》独立出版,是为革命女性创办的第一份报刊。继之又有唐群英(湖南衡山人)于1911年在东京创办的《留日女学生杂志》、1913年在长沙创办的《女权日报》;张昭汉(湖南湘乡人)于1912年在苏州创办的《大汉报》、同年在上海创办的《神州女报》;还有张汉英(湖南醴陵人)于1912年在上海创办的《万国女子参政会旬刊》。这些妇女刊物宣传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宣传爱国主义思想,认为妇女要取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就要同男子一样尽爱国的义务和责任。《留日女学生会杂志》发表文章说:“瓜分之祸,身受之者不仅男子,则排除瓜分之祸之责,亦不能专恃诸男子”。“女界同胞,正宜当此国家多难,危急存亡,厄在眉睫之秋,与男子奋袂争先,共担义务,同尽天职。”陈撷芬创办的《女报》即向全国妇女大声疾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匹妇亦与有责焉。”这些言论充分表现辛亥革命时期湘籍妇女自觉和积极主动的革命精神,对全国妇女投身革命斗争起了鼓励和推动的作用。
二是大胆地提倡婚姻自由、家庭革命,批判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对妇女的迫害。《留日女学生杂志》指出,中国妇女“其出嫁也,或由父母之专命,或诱于媒妁之甘言。随狗随鸡,遭逢任远,从夫从子,贱贵因人。”《神州女报》指出:“所以未嫁从父,出嫁从夫者,举完全无权之人权直等于赠送或贩卖之关系。”《神州女报》说:“要提倡真正的女权,定要把四千年来三纲三从的邪说破坏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有见天日的希望”。这些言论对于长期禁锢在封建礼教下的中国妇女来说,起了极大的宣传和鼓励作用,使妇女解放运动从自身革命和家庭革命逐步融汇到民主革命的社会洪流之中。
三是大力提倡女子教育和兴办女子学校,让广大妇女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神州女报》说,女子必须读书求学,使自己“人格健全,头脑聪明”,才能“摆脱男子之牢笼”。《女学报》一文指出,全国二亿女子受教育,“不恃于一家之中大有裨益,即一国有事亦岂无以报效于毫末哉。”“倘若中国能人人自重,人人有学,何患国势之不振兴哉。”在这种思想的宣传鼓动下,全国各地出现了兴办女学的热潮,仅长沙就有湖南民立第一女学、隐储女学、淑慎女学、周南女塾等。事实上,这些女学不仅在妇女解放运动中发挥了作用,而且很多女学生通过上学走上了革命道路,不少女学堂还成了革命党人传播革命思想、组织革命力量的阵地。
二
中国这批首先觉悟的湘籍妇女,不仅积极宣传妇女解放的理论,而且踊跃投身于当时反清的民主革命洪流之中。
1904年11月,陈撷芬与秋瑾在东京重建处于停顿状态的留日女学生组织共爱会,将它改名为“实行共爱会”,陈撷芬任会长。《共爱会改订章程》确定“以振兴女学,恢复女权,尽国民之天职为宗旨”,帮助女同胞“脱男子之范围”,希望把它办成两万万妇女从事解放斗争的组织。虽然共爱会事实上没能发挥这样的作用,但毕竟是陈撷芬实践她的主张,为妇女解放而斗争的一个具体步骤。
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唐群英作为华兴会的唯一女会员转入同盟会,成为中国同盟会中最早的女会员之一。唐群英在留日女学生中热情鼓吹革命,在她倡导下于1906年成立了“留日女学生会”, 她先任书记,后被推选为会长。该会宗旨是团结女界,组织留日女学生,提高学术,增长女权。她在《留日女学生会杂志》中说,要“发起女子爱国之热忱,以尽后援之义务”。她对国内反清斗争,在舆论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武昌起义爆发后,唐群英从日本回国,奔走于长江流域。1911年11月,她与女同盟会员张汉英在上海发起组织“女子后援会”,其宗旨为:“集合女界同志,募集军资义捐金,以为民军后援。”派人到各省筹款接济民军饷粮,组织女子后援会北伐军救济队随北伐军奔赴战场,抢救受伤战士。同月,张昭汉、伍廷芳夫人在上海发起成立“女界协赞会”总会,张昭汉任干事长,宣布:“本会由女界同志组织,以协助军饷为宗旨。”号召妇女界:“惟兵精须饷足,我女同胞既不能尽力战争,则募饷为应尽之义务。若此时不尽义务,则将来何能享和平之幸福哉?”鼓励妇女同心协力为民主共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吾辈女子同处国民之列,将来同食共和之利,兹岂可袖手旁观,一听其成败,而不稍尽其责任耶?”(在这种革命精神鼓舞下,各阶层妇女纷纷行动起来,有的献出金环、金戒等金银首饰,有的献出仅有的几块银元,有的缝制或购买手套、鞋袜等御寒物品献给北伐军。
武昌起义仅月余,张昭汉等发起组织“女子军事团”,张昭汉任团长,表示:“愿我姊妹,扫除脂粉,共事铁血。兴亡之责,昔已签遗巾帼;先复之功,今宁独让须眉!”她们把与男子同担救国义务,同尽爱国天职的认识化为具体行动。这种英勇行为,极大地鼓舞了革命军的士气,为辛亥革命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她们为挽救祖国的危亡,为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确实尽了“匹妇之责”。
三
被封建势力压制数千年的中国妇女,经历辛亥革命暴风骤雨的洗礼,她们开始站立起来了,不但要改变在家庭中的卑下地位,而且要做国家的主人。她们深信,妇女参政是解决妇女问题的先导,“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非先于女子参政权不可。”于是,一批以唐群英为首的湘籍女杰致力于妇女参政运动。
1912年2月20日,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同盟会、女子尚武会、女子后援会、女国民会(湘籍女同盟会王昌国等在湖南长沙发起,初以争取男女教育平等为宗旨,后表示与上海、南京妇女采取一致行动)五个妇女团体在南京联合组成女子参政同盟会,主要领导人有唐群英、张汉英、张昭汉等。女子参政同盟会成立后,唐群英等上书临时参议院,强烈要求给予参政权,并在《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无论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但3月11日公布的《临时约法》对女子参政并未作出规定,引起女界极为不满。唐群英等又上书孙中山大总统,要求修正。3月20日,唐群英趁参政院开会之机,率领二十余位妇女代表闯入会场强烈抗议。她们打碎参政院玻璃窗,踢倒士兵,造成轰动全国的“大闹参政院事件”。
与此同时,张汉英又组织万国女子参政会,任会长,并创办《万国女子参政会旬刊》,积极地鼓吹女子有平等参政权,在当时有较大的政治影响。3月16日,由各地女界协赞会联合而成的神州女界共和协济会成立,推举张昭汉为社长,宣布“以普及教育,提倡实业,鼓吹女子政治思想,养成完全之国民,以促进共和之进行为宗旨。”并创设女子政治学堂,发行《女子共和国报》,“为将来参政之预备”。孙中山称赞她们:“志虑高远,深堪嘉尚”。因此,他拨款五千元,做为共和协济会的开办经费,又慨捐一万元,助该会创办神州女校。
4月2日临时政府北迁,袁世凯窃取了临时大总统的职位,妇女们没有因此放弃参政斗争。4月8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南京开会,会上通过了唐群英等起草的十一条政纲:(1)实行男女权利均等;(2)实行普及女子教育;(3)改良家庭习惯;(4)禁止买卖奴婢;(5)实行一夫一妇制度;(6)禁止无故离婚(指以后自由结婚者);(7)提倡女子实业;(8)实行慈善事业;(9)实行强迫放脚(10)改良女子装饰;(11)禁止强迫卖娼。把包括男女同权在内的各种要求归纳起来,又通过妇女之手来解决,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嗣后,女子参政同盟会领导人唐群英、王昌国等不顾袁世凯的阻挠,到北京要求袁世凯政府承认女子参政权。10月,她们在北京发起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本部,各地设分部。唐群英被推举为总理,王昌国等为协理。12月9日,唐群英等数人前往参政院,慷慨激昂地与议长吴景濂辩论:“当民军起义时代,女子充任秘密侦探,组织炸弹队,种种危险,女子等牺牲生命财产,与男同功,何以革命成功,竟弃女子不顾!”并且声称:“即袁大总不赞成女子有参政权,亦必不承认袁为大总统。”
南京、北京参政运动接连受挫,女子参政同盟会决定改变策略,从地方谋求发展,继续发展女权运动。1913年初,唐群英、张汉英等先后返回长沙,准备把湖南变成女子参政同盟会的基地。她们在长沙成立了女子参政同盟湖南支部,唐群英兼任支部长,会员达八百余人。她们还创办了《女权日报》作为湖南支部的机关报,日出两张,是为湖南第一张宣传女权运动的报纸。随着袁世凯独裁统治的加强,1913年11月,女子参政同盟会被内务勒令解散,历时一年多的我国首次女子参政运动因二次革命失败而告结束。
究其失败的原因,一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把注意力集中在准备和发动武装起义方面,没有很好地领导妇女运动。二是妇女革命活动仅仅局限在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妇女范围内,严重脱离了广大劳动妇女群众。一个开创性的活动,难免要受到阶级条件和时代条件的限制,因此不能超越历史条件苛求她们。尽管如此,她们毕竟是筚路蓝缕、披荆斩棘敢于向传统观念挑战的历史拓荒者。唐群英、陈撷芬、张汉英、张昭汉等一代湘籍女杰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献身的精神和建立的功勋,推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勃发与奋进,都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