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在“欧风美雨”的催化下,妇女解放思潮在中国从封闭僵化的社会结构中萌生。一些进步女性为跻身主流社会、参与社会发展、寻求自身解放而上下求索。唐群英就是这些觉悟女性中的一员,作为留日女性、同盟会会员和辛亥革命女英雄的她,怀着“犹在沧浪里,誓作踏波人”的理想,在中国近代女权斗争中,谱写了令人瞩目的篇章。我们拟对唐群英的女权思想进行梳理,以期加深对中国近代妇女运动的认识。
一. 唐群英生平简介
唐群英(1871—1937),字希陶,湖南衡山新桥人。20岁时,她嫁给曾国藩的堂弟曾传纲。婚后,她与同样嫁到此地的秋瑾、葛健豪(蔡和森、蔡畅的母亲)相处甚密。26岁时,唐群英接连受到爱女夭折、丈夫病死的打击。在经历如此惨痛的人生变故后,唐群英决计“大归”娘家。1904年,33岁的唐群英步秋瑾后尘,赴日留学。在日期间,唐群英广交革命志士,成为华兴会和同盟会的会员。1906年,爱国团体“留日女学生会”成立时,她被推选为书记。1907年,秋瑾在绍兴就义后,唐群英悲愤万分,决定回国从事武装斗争,继续秋瑾等革命志士未竟的事业。辛亥革命爆发以后,唐群英与张汉英等组织成立了“女子后援会”和“女子北伐队”,在推翻清王朝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孙中山誉为“巾帼英雄”,并授予其“二等嘉禾勋章”。民国初年,为了实现男女平权的理想,唐群英领导了女子参政运动。参政运动失败后,唐群英返回家乡,从事女子教育事业,直至1937年辞世。
二. 唐群英女权思想的发生发展
2.1.1904年至1911年底:唤起女界觉悟,共担革命重任
20世纪初年的中国,腐朽的清王朝大厦将倾,帝国主义侵略不断加剧。变法图存、革命救亡成为时代精英们关注的课题。出生名门,受过良好教育的唐群英在与秋瑾、黄兴及宋教仁等人的交往中,准确地把握了时代主题,表现出一般女性所不具备的忧国忧民的情怀。在日留学期间,唐群英参加革命团体,并常为《民报》、《洞庭波》等进步刊物撰稿。她曾以诗言志:“欲展平均新世界,安排先自把躯捐”,“愿身化作丰城剑,斩尽奴根死也瞑”,表达了炽热的爱国之情。她曾指出:“国亡而不能补救,则匹夫与匹妇,皆与有罪;国将亡而思救,则匹夫与匹妇皆与有责”,呼吁女界加入救亡行列,与男子共挑时代重任。
在寻求救国之道的同时,唐群英对女性的弱势地位和社会角色问题进行了探讨,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女权思想。其内容主要有:
2.1.1.重视启迪女子觉悟。在唐群英看来,中国妇女曾经拥有过较高的地位,只是后来儒学所倡导的封建伦理道德使女权惨遭“陵夷”。作为《留日女学会杂志》的主编和发行人,唐群英在该刊的发刊词中指出:“我国女界数千年来,浑浑噩噩,以依赖为生活,以服从为义务,不知国家为何物。”因此,女子智识水平远不如男子,而要改变这种状况,“惟有发顽启冥,震聩启聋,尽鼓吹之能力,采开导之方针。”唐群英呼吁广大女子不要“妇颜婢膝,任人驱使”,而应“绝其依赖之心”、“破其自卑之感”,养成“独立精神”。
2.1.2.呼吁推进女子教育。同当时许多进步知识分子一样,唐群英从民族主义的立场出发,指出发展女子教育是国民母教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以如此之女子社会,当如此之危急国家,虽男子程度尽如欧美,尤难免为半开化国,竞争之场,必归劣败。瓜分之祸,卒难幸免,而况男子之程度较欧美不啻天渊。”“此后生存竞争将日益加剧,苟非男女一致,内外一心,互相维系,互相调和,则决不足以自立于今后之世界。而四万万人,终不免犬马奴隶之惨。”唐群英呼吁留日学生“担负女教责任”,以推进东亚文明。
2.1.3.鼓吹女子奋起救国。“女界同胞,正宜当此国家多难、危急存亡、厄在眉睫之秋,与男子奋袂争先,共担义务,同尽天职……今日义务,即他日权利之张本,可断言也。”在唐群英看来,消除外患、拯救国家,女子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女子若要获得与男子同样的权利,就应当先尽义务,而不能自甘落后。她希望觉悟女性“勿云巾帼无能,但须娥眉有志,及时勉励,养成毛羽,东亚天地,任我飞翔。”为了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女国民”,唐群英像其他先进知识分子一样关注时事、崇尚革命,甚至驰骋战场,大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这正如后来孙中山所评价的那样:“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敢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
2.2. 1912年初至1913年底:发起参政运动,力争男女平权
这个阶段是唐群英女权思想大为发展并日臻完善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唐群英的女权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2.2.1. 申明女界立场,要求女子参政。民国建立以后,唐群英等人按照“同尽义务、共享权利”的设想,要求获得与男子同等的社会地位。然而,男女平等的现实却没有如期到来。1912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着手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唐群英等人代表女界上书:“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非先与女子以参政权不可……请于宪法正文之内,订明无论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然而,3月11日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并没有任何涉及“男女平等”的条文,更未提及女子参政的问题。于是,唐群英等人再次上书力争,而参议院以“俟国会成立再行解决”为由予以拒绝。为了表明女界坚决捍卫女权的决心,3月20日,女子后援会、女子同盟会等5个妇女团体筹划联合起来,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 3月21日,唐群英等20余人怒闯参议院,砸碎玻璃,踢倒卫兵,造成举国皆知的“大闹参议院事件”。3月22日,唐群英、蔡惠等人到总统府递交第三次请愿书,要求孙中山到参议院提议修正。虽得到孙中山的支持,但仍然未有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唐群英等向各省提督、报界宣称“南京参议院所布剥夺女权的《临时约法》,我女界绝不承认。”
2.2.2. 组建女子参政团体,创办女权刊物。经过一番筹备,“女子参政同盟会”于4月8日在南京宣告成立,唐群英出任会长。该会宣称:“吾女子既居全国公民之半,则吾党今日冲决网罗扫除障碍其第一步之事业,即在争此公民之地位耳”,明确提出了做人、做国家公民的要求。然而,传统观念对女性的排斥却变本加厉,7月,在同盟会改组会议上,由于宋教仁等人的妥协,国民党党纲中公然删去了“男女平权”的内容。随后,北京参议院也明确否定了女子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了捍卫女权,“女子参政同盟会”移师北京,并创办《女子白话报》作为机关刊物。《女子白话报》共办了11期,以浅显的文字、激进的立场大力鼓吹女子参政,“政治上之不平等即吾女子最先受病之处也。”“现在女子的法律知识虽薄弱,不能说女子连选举的资格都没有。”“一次争不到手,二次再争;二次争不到,三次四次至无量数次,不达目的是万万不能止的。”
在担任《神州女报》(上海)主编期间,唐群英也是不遗余力地鼓吹女权,要求确定妇女的政治地位。1913年2月,唐群英在长沙创办了湖南支部的机关刊物《女权日报》,在家乡大力宣传“男女平权,并参国政”的主张。
2.2.3. 正视现实,全面求解妇女解放的难题。在参政运动中,唐群英等人的主张遭到了社会各方的诘难。王宠惠宣扬说“女子参政,男子进德,国家将亡,必有妖孽”,章太炎也曾质问孙中山“女子参政之说果合社会良习惯否?”一些人更是以女子无国家意识、政治能力以及“女子以生育为唯一天职”等为由,强烈反对女子介入政治。而广大妇女,对此也颇不以为然。严酷的现实使唐群英等人认识到妇女解放运动的艰难。因而,在继续推进女子参政运动的同时,唐群英也在苦苦求索解放女性的答案。“女子参政同盟会”成立后,唐群英等主持制定了十一条政纲:“(一)实行男女权利均等;(二)实行普及女子教育;(三)改良家庭习惯;(四)禁止买卖奴婢;(五)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六)禁止无故离婚;(七)提倡女子实业;(八)实行慈善事业;(九)实行强迫放脚;(十)改良女子装饰;(十一)禁止强迫卖娼。”这些主张体现了其女权思想的多元化、全面化,是唐群英妇女解放思想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体现。唐群英说:“物有本末,事有始终,苟不能为根本之筹备,稳健之进行,虽欲为女界二万万同胞谋无疆之幸福,多见其无效也”,提出妇女解放要稳步推进。在《湖南女界联合会之宣言》中,唐群英也提出女权运动的目标不仅在于争取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还应包括财产权、就业权、教育权和婚姻自主权,从而使女权运动的指向更加广阔和具体。
2.3. 1914年至1937年:坚持不懈,推进女子教育事业
临时政府北迁以后,袁世凯逐步控制了政局,女子参政运动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在北京参议院否定了“女子参政同盟会”提交的《女子选举法》后,唐群英等人旗帜鲜明地宣称“既袁大总统不赞成女子有参政权,女界也必不承认袁为大总统”,随后又在报刊上公然批评袁氏政府,揭露参议院的黑暗。1913年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女子参政同盟会,封闭《女子白话报》报馆,禁止《女权日报》在京发行,并悬赏一万元通缉唐群英。唐群英只好离开北京,先后避难天津、上海,最后绕道昆明返回了湖南。
轰轰烈烈的民初女子参政运动就这样偃旗息鼓,但是,经由革命战争和政治斗争洗礼的唐群英并没有因此沉寂下来。在对参政运动失败原因进行深刻总结后,她把“扩充能力,增进知识”作为妇女解放的基础工程。1914年以后,唐群英虽不再是政界的风云人物,但她成为一名脚踏实地的教育家。为了推动女学的发展,唐群英过着极其清贫的生活,先后创办了衡山女校、复陶女校等十余所女子学校,怀着解放妇女的坚定信念,走过了艰难的后半生。
三. 结语
在三十多年的斗争生涯中,唐群英的女权思想由萌生到成熟经历了几个阶段。可以说,在1904年以前,她只是对自己的卑微地位进行着本能的抗拒,认识到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是不合理的。东渡日本以后,随着视野的开阔和与革命志士接触的增多,唐群英才开始逐渐明确了解放妇女的奋斗目标。在御辱图存、振兴国家的时代大潮中,受“女国民”思潮的影响,唐群英的女权思想表现出强烈的爱国色彩。她认为,女权不兴,不仅害了女子,而且殃及男子乃至整个社会。“是故男之不强,实由女子不振;女子不振,实由权之不张”。女权不张,社会和家庭的重任就落在男子身上,女子缺乏自立的能力和精神,对男子就不能相助,所以,男子就会“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因而,只有发达女权,才能够“救国家之危亡”。为了振兴女权,就要大力发展女子教育事业。唐群英提出:“发达女学,并以国民母教为基础,推进东亚文明,与欧美并驾齐驱”,认为女子教育要服务于救国大局,这与维新派提出的“新贤妻良母”理论也是一致的。由上可见,近代中国的女权运动有着极其鲜明的爱国主义色彩,它把斗争的矛头首先指向了西方列强和腐朽的统治集团,其次才是压制、贬低女性的传统思想。民国建立后,在争取女子参政权的过程中,唐群英等人才真正与男权社会的意识形态进行了一番交锋。可以说,直到此时,近代妇女解放运动才真正触及到了男女平等的实质问题。
由爱国而民主,是近代志士仁人共同经历过的心路历程,是唐群英女权思想发生、发展的历史轨迹,也是我们考察近代女权运动时应当认识到的一个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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