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意义的妇女解放运动,始于19世纪末的戊戌维新。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志士自觉地把妇女解放看成是维新变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办女报,禁缠足,变婚姻,兴女学,给沉重而凝滞的传统妇女观以强烈的震撼,揭开了中国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序幕。辛亥革命时期,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进行民主革命的同时,历史地肩负起妇女解放运动的重任,广泛地开展妇女解放的理论宣传活动,在思想界大力宣传下,许多妇女投身革命洪流,亲身实践妇女解放思想,自觉地将自身解放与民族民主革命相联系,把戊戌时期开始的妇女解放运动推向了高潮,使近代妇女解放运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批判妇女问题上的封建专制思想,倡导妇女解放新观念
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先驱运用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思想武器,批判妇女问题上的封建专制思想,反对各种束缚压迫女子的伦理道德和陈规陋习,倡导妇女解放的新观念,为妇女解放造成了较为强大的思想舆论。
对封建礼教的批判是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们指出,君权神授、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意识禁锢着国人的思想,对女性的压迫尤甚,中国妇女既受“亲族爱情之羁勒”,又受“家庭礼法社会风俗之侵淫”,“居地球之上,其不幸者莫如我中国人,而中国女界,又是不幸中之最不幸者。”金一指出中国妇女之所以处于奴隶地位,一害缠足;二害信仰打扮;三害迷信;四害拘束。号召人们“跳出旧风气复能改造新风气”,要破除旧习俗,除去四害,主张社交公开,男女平权。思想界还反对女贞男纵,主张“凡为国人,男女一律平等”,破除“从一而终,夫死不嫁”的古训。他们指出,封建礼教要求寡妇守节,而男子无一人为女子守节。相反,却处处是女子“冢土未干”,男子已“新人在抱”的现象。而女子丧夫“则终其身不嫁,岂公理哉!”他们号召广大妇女应“男对于女若何,即女对于男亦若何”,告青年妇女“慎勿勉强守节”,该嫁就嫁。
反对缠足、早婚等陋习。妇女刊物认为“缠足之母,运动不灵,血脉停滞,人人皆病夫;所生儿女,亦瘠弱天昏,多不获尽其天年,其得成立者类多病夫。”缠足不仅残害妇女本人,而且导致流传弱种,因此要“禁缠足,敝俗矫正。”为了唤起广大妇女的觉醒,妇女刊物宣传禁缠足的文章有很多,仅《女子世界》就有《痛女子穿耳足之害》、《戒缠足诗十首》、《放足歌》《无锡女界》等专稿,还有《天足月报》、《天足会报》、《天足会年报》等专门反对缠足的报刊。进行禁缠足宣传的同时,思想界还指出早婚对修学、人种、经济、品性、事亲、教子、家庭等的危害,指出早婚是“中国子女失权之所由”,又为“中国人种日劣之大原。”主张“男女之婚期皆限于二十五岁以后”,提出了适宜的婚龄。
反对包办婚姻,提倡婚姻自由。思想界指出中国婚姻有“男女不相见”、“父母专婚”、“媒妁哄骗”、“聘仪奁赠”、“早聘早婚”、“繁文缛节”等六大弊端,他们在悲叹中国野蛮婚姻的同时,又指出“婚姻为人道之大经,未有夫妇不和而家庭能欢乐无事者,亦未有夫妇不和而能专心致志以为国家社会建设事业者。”他们决心扫荡“社会上种种风云”,“使全国婚界放一层异彩”,直至“推倒专制之恶风”而后已。革命者已将改良婚姻同社会革命、国家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了。此外,他们提倡“夫婚姻交合,既由两人之契约而成,而契约之中,决不容有第三者插足之地……必以一夫一妻为之基础”的自由婚姻制度,引导了婚姻自由的正确走向。
主张家庭革命。1904年《江苏》杂志发表《家庭革命论》,阐明了家庭革命的意义、目的、性质及其与政治革命的关系。同年《女子世界》发表丁初我的《女子家庭革命说》,除阐明家庭革命与政治革命的关系外,主要论证家庭革命的实质是争女权,争自由,反专制,反夫权,最后号召女子“欲革国命,先革家命;欲革家命,还请先革一身之命。”辛亥革命时期的宣传家注意到家庭革命的重要性,说明当时的妇女解放运动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辛亥革命时期思想界对封建专制的批判,对新观念的倡导,大大开启了中国妇女久闭的眼界,一定程度上指导了当时的妇女解放运动。
二、提倡并兴办女学,重视女子教育
兴办女学,倡导女子教育,是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思想界认为女学不兴流害波及于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得出了“今日中国所以衰颓之故,莫不知由于女子之为废人”的结论,提出“兴女学,培植根本”。陈撷芬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为什么不强?因为没有人材。为什么没有人材?因为女学不兴”。显示出女学与救亡的紧密关系。他们认为女子“欲摆脱男子的范围,非自立不可,欲自立,非求学艺不可,非合群不可”。但反对把妇女培养成贤妻良母,要“与女子以男子同等之教育”,提倡尚武精神,共赴国难;要对妇女进行职业教育,“习工艺以求自养”,以求经济上的自立。女界还主张女子出国留学,学他人之长,兴我女学,“女子教育需材甚急,我同胞能多一留学生,即他日多一师资”。这些女学思想,对于普及我国女子教育,提倡男女平等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当时社会上确实掀起兴办女学的高潮。1902年,上海革命党人首先创办女学,由蔡元培主持,其目的是提高妇女文化知识水平,进而引导妇女参加革命。以后女学在各地纷纷出现,据1907年全国京师、直隶、奉天及十九省统计,共有女子学堂428所,入学人数约1.5万余人。教育本身不能救国,但女学的创立推动了妇女运动的发展。部分妇女受到了科学、民主思想的熏陶,因而提高了政治觉悟,走上了革命道路。不少女学堂还变成革命党人传播革命思想,组织革命力量的阵地。
与此同时,女子出国留学也得到发展。1901年,江浙一带即有女妹随父兄赴日留学者,为中国女子留学之始。1902年留日的中国女学生有林宗素、钱本保等十二人。日本友人下田歌子创设实践女学校,专门从事中国女留学生的教育。此后,随着中国留日学生运动的兴起,女子留日逐渐增多,包括秋瑾在内的自费留学生也开始出现。1905年,日本东亚女子学校和实践女校均附设招收中国女留学生的速成师范。1907年,留日女学生正式成立留日女学生会,会员七十多人。据1912年统计,当时正在留美的女学生也有52人。这些女子出国后,扩大了眼界,增加了见识,特别是她们亲眼目睹这些国家的昌盛,对比清政府的腐败,许多人产生了反清革命思想,进而投身革命,为当时社会的进步作出了贡献。秋瑾于日本加入同盟会并回国从事革命活动即一例证。辛亥革命时期女子教育思想的宣传及实践,使国民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并为推广女子教育作了一些工作,尤其为后来妇女解放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组织女子军,参军参战,积极从事革命活动
辛亥革命时期,许多妇女以“天下兴亡,匹妇有责”为己任,积极投身到革命洪流中。她们组织女子军,参军参战,力求与男子共赴国难,以争得完整意义的人格重塑和国家重建。她们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参加了革命党人先后于湖南、广西、广东、云南、四川、安徽、浙江等地举行的武装起义。何香凝曾提供自己的寓所作为东京同盟会筹组的通讯联络点和集会场所。秋瑾主持大通学堂以培养革命力量,并组建了皖浙一带的“光复军”起事。秋瑾牺牲后,又唤起更多的妇女投身革命队伍。武昌起义发动后,全国响应。国外留学生苏淑贞、苏旬贞姐妹和林演、唐群英等8人组成女子红十字军,于1911年10月19日回国参战。吴淑卿上书黎元洪愿从军效命。黎元洪劝阻无效后勉从其请。结果布告一贴出,应征者竟多达数百人,很快形成了妇女从军的热潮。在湖北、广东和浙江等省,有女子革命军,女子北伐队,女子军事团,女子暗杀团,各省还有女子北伐敢死队,北伐决死队等组织。这些女子军事组织纷纷发表宣言或通电,女子北伐队宣言写道:“……小娘子无让须眉,乘木盾为荣,大国民休轻脂粉。于是倾奁倒箧,大集军资。扫穴犁庭,共除虏虐。乃看共和成功,克奏罗兰伟业;待到共和局定,聊慰秋瑾幽魂”。充分表现了女界誓灭清廷的决心,同时也表明解放的中国妇女以具体行动实践与男子共赴国难的义务,把同尽爱国天职的认识化为具体行动,揭开了妇女解放运动崭新的一页。
与此同时,各地还组织了各种革命后援团体,募捐救护,为革命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武昌起义爆发后,张竹君自筹药品,亲率赤十字队赴汉口救护伤员。伍廷芳夫人率先发起“上海女界协赞会”,除由会员直接劝募外,还委托各学校各报馆代收捐款,很快为革命募得2万余元。同期,湖北与江浙的妇女组成神州女界协济社和女界协赞会,组织募捐。上海竞化女校校长沈钦苓等人还组织了劝捐手工御寒品会,动员苏浙等地妇女赶制、购买绒手套、围巾等,分送前线将士。在女性志士们爱国热情的感召下,全国形成了同仇敌忾的革命形势。
中国妇女的英勇行为受到了孙中山的高度赞扬:“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敢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妇女界的爱国热情及行动得到了充分的认可。
四、以政党和妇女社团为依托,谋求妇女参政
南京政府成立后,女子军随即被政府遣散。女界又将女子参政问题提上日程。妇女界要求女子与男子有平等的参政权,“欲弭社会革命之惨剧,必先求社会之平等;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非先与女子以参政权不可。”妇女界高举“天赋人权”、“男女平等”、“妇女参政”的旗帜,把原有的军事、救护等团体改组为要求参政的组织,以这些及新成立的女子参政团体为依托,掀起了勇争参政的女权运动。1912年3月,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在上海成立,“以联合全国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政治,提倡实业,养成共和国完全高尚女国民为宗旨。”并创女子完全法政学堂,以作参政准备。在南京,女子北伐队改组为神州女界参政同盟会。上海的妇女组织更多,有女子参政同盟会、女子后援会、女子共和会、男女平权维持会等。这些妇女组织的主要宗旨是要求参政议政,要求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社团政党的成立,扩大了妇女参与政治的机会,而运用妇女社团和政党的方式从事革命活动,这是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一大创举,是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事。
1912年3月,在临时参政院制订《临时约法》时,唐群英、陈撷芬等二十多名妇女上书大总统,要求在约法中明文规定“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等条文。然而,1912年3月21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对妇女参政未作明文规定。女界哗然,唐群英、张昭汉等人上书临时大总统,要求修改约法,抗议参议院对妇女的歧视。辛亥女将尹锐志、尹维俊姐妹也率领大批妇女闯入临时政府秘书长办公室,痛骂胡汉民等人忘恩负义,强烈要求规定妇女参政议政,以过激行为表达了妇女勇争参政的强烈心愿。后经孙中山调停缓解,一场风波才平息下去。女界争取参政的运动并未就此停止。临时政府北迁后,唐群英等人在南京组织全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参加者有上海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后援会、尚武会、金陵女子同盟会、湖南女国民会等女子政治团体。后来总部迁往北京,继续活动。8月10日,在闻知《参议院议员选举权》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又一次将妇女排斥在外时,女界群情激愤。参议院开会时,唐群英、沈佩贞等人冲破巡警阻拦进入特别旁听席,与议员们进行辩论,表达了女界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英雄气概。南京、北京参政运动受挫后,女子参政同盟会改变策略,从地方谋求发展。1913年初,唐群英和张汉英在长沙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湖南支部,会员达800人,她们还创立机关报《女权日报》,鼓吹女子参政。后来,妇女参政运动最终因辛亥革命的不彻底而整体败北,但辛亥妇女谋求参政的伟大尝试开创了中国女权运动的先声,她们奋勇斗争的精神鼓舞广大妇女不断为之奋斗。辛亥革命后,广东省议会章程就规定女议员为10名,庄汉翅、黎金庭、李佩兰等10人当选为临时省议会议员。黎金庭还被任命为宝安县县长。这是辛亥妇女冲刺政界的最初成果。
总之,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以反封建为基调,以个体解放求得自立,进而以要求人格上的独立和男女平权为宗旨,猛烈地冲击了封建伦理道德。他们把妇女解放运动融入到社会革命的大潮中,为推翻清朝的封建政权作出了可贵的贡献。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运动所取得的成绩,给后来的女权运动开辟了一条道路,为五四时期妇女解放运动高潮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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