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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陶澍与道光丙戌海运
作者:陶用舒
【摘要】道光丙戌(即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海运,拉开了清代改革家陶澍(1779-1839)的改革大幕,是中国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第一次卓有成就的改革。
  道光丙戌(即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海运,拉开了清代改革家陶澍(1779-1839)的改革大幕,是中国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第一次卓有成就的改革。

漕运,即将东南各省的粮食,转输京师。在明清两代,被称为国家“三大政”之一,是维持封建王朝的生命线。陶澍说:“京师百万生灵,皆仰给于东南”。清代“国家建都燕京,廪官饷兵,一切仰给漕粮。是漕粮者,京师之命也”。顺治二年(1645)户部核定每年从东南各省征集漕粮400万石,其中江南省(包括江苏、安徽)179.44万石,占全国漕粮总数的44. 86%。江南漕粮转输,全靠运河,所谓“漕运之务在河。”运河由杭州北抵京师,全长3700里,在江苏淮安与黄河、淮河交汇。黄强淮弱,淮不敌黄,经常造成河水倒灌。“黄河南行,淮先受病,淮病而运亦病”黄、淮之水涌入运河,泥沙淤于河底,因而运河河床日高,水流日浅,漕运困难重重。

道光四年(1824),“南河黄水骤涨,高堰漫口,自高邮、宝应至江浦,河道浅阻,输輓维艰”。陶澍在清江浦视察,看到的景象是:“车声辘辘人如蚁,运来漕河无勺水。万竿楚舸与吴樯,涸向湖漘僵不起”。漕粮不能运抵京师,引起了统治阶级的极大恐慌。朝廷上下,“争言济运之策,或主借黄,或主盘坝,发言盈廷,罔所适从”。“吏部尚书文孚等请引黄河入运”,以助水势,“然黄水挟沙,日久淤垫,为患滋深”。可见,“借黄济运非计”大学士孙玉庭主张“盘坝接运,请帑至百二十万金”,却“因水势短绌,难于輓运”,“兵应行剥运军船,皆胶柱不能移动”。可见,盘坝之策不宜。河运派官僚主张的失败,为漕粮海运创造了条件。

漕粮河运与海运的问题,清统治阶级内部曾有过长期的争论。早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因“清口日淤,恐误粮艘”,“拟以沙船载粮”,改行海运。但河督张鹏翮坚决反对,认为“改载沙船,雇募水手,徒滋靡费”,且海上“风涛不测,实属难行”。嘉庆年间,包世臣根据民间商船承担南北货物运输和官雇民船运货的事实,再次提出“南漕海运”建议,并强调海运安全可靠,费用节省,是“裕国裕民之道”。这一建议得到改革派官员及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一时海运之议大盛。但清廷宗室、两江总督勒保等人坚决反对,认为“大洋中沙礁丛杂,险阻难行,天庾正供,非可尝试于不测之地”。嘉庆帝也认为“海运既多窒碍,惟有谨守前人成法”,“断不可轻议更张”。这样,终嘉庆一朝,无人敢再言海运。

当文孚、孙玉庭等关于“借黄”、“盘坝”的河运主张失败后,海运之议再次高涨。道光五年(1825)四月,户部尚书英和建言:“治道久则穷,穷则必变。河道既阻,重运中停。河漕不能兼顾,惟有暂停河运以治漕,雇募海船以利远”。宣宗将英和的建议“诏下各省妥议,仍多诿为未便,惟……陶澍力行之”。在众多官僚的反对声中,陶澍独具慧眼,力主漕粮海运。六月,陶澍上奏:“臣细阅英和条议,诚识时之要著,目前筹运之策,无踰如此,自属可行”。并具体建议:“请以苏、松、常、镇、太仓四府一州之粟全由海运”,“其安徽、江西、湖广离海口太远,浙江乍浦,宁波海口或不能停泊,或剥运费巨,仍由河运”。道光帝接受了陶澍的建议,同时调陶澍为江苏巡抚,主持海运。

陶澍到江苏后,在贺长龄、魏源、包世臣、俞德渊等人的协助下,积极筹划海运:查阅历史文献,考察海运道路,招募海运沙船,调集各地漕粮,制定海运章程,建立指挥机构。道光六年(1826)正月,陶澍“亲莅海上,部先后,甲号令,各州县剥运之米,鱼贯而至,鳞次而兑,浃旬得百三十余万为首运,余三十余万为次运”。二月一日,船队出发,“万艘欢呼,江澄海明,旌旗飙动鼋踊跃”。陶澍有诗记一时之盛:“经营焉敢避迂疏,天府由来重积储。碣石旧程修禹贡,海滨新卤辟河渠。梯航远道归中极,溟渤多年奠左闾。香火乍收旗欲转,不惊铃语送吹嘘”林则徐、穆彰阿、卓秉恬、贺长龄、梁章钜、邓显鹤等,亦纷纷吟咏唱和。二月底,海运船队抵达天津,清廷派军机大臣穆彰阿为验米钦差,至天津验收。随后,陶澍为“顺趋风讯,妥速蒇事”,“摧饬沙船交卸漕米,迅即装货回南,赶装二运”。六月初,陶澍再赴上海,组织第二批海运,装运30余万石。月抵,安抵天津。总计沙船往返两次,“运米1633000石,用船1562只,途中屡遭风暴,履险如夷。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事故,不溺一人。虽间有松舱抛失,但为数仅800多石,不及运数千分之一,且于正额颗粒无损”。据验米大臣穆彰阿、仓场侍郎百春奏称:“米色始终干洁”,“并未露囤截卸,均得随时剥兑,全数运通,办理自属省捷”。粮漕“勺粒无损,视河运之粟莹洁过倍”。同时,运费大大节省。原苏、松、常、镇、太仓漕粮由河运抵京师,每石约费银3.15两;此次海运平均每石用银0.857两,只河运费的27%。事后,陶澍将丙戌海运始未编为《江苏海运全集》,并为之作序,总结了历代海运的规模和经验,比较海运与河运的优劣,批判了反对海运的保守观点,肯定了海运利国、利民、利商的巨大优越性。

海运的成功,震动朝野,时人纷纷称颂陶澍改革之功。认为“举百余年丁费之重案,一旦释然如沉疴之体,岂非东南一大快幸事哉”。黄汝成指出:海运是“东南数百年之惠,国家亿万载之利”。穆彰阿诗赞陶澍“自经凤阁陈对事,便绘蛇山纪起程。此事创行非得已,肯沿前代泽功成”。林则徐亦有诗:“重臣规划赞中朝,飞挽云帆蜃气消……。真看鹏云搏溟渤,未觉鲸波荡沃焦……”。魏源称之为“东南拯弊第一策”。《清史稿》认为,陶澍“治水利、漕运、盐政,垂百年之利”。宣宗亦因此表彰陶澍“督率有方,可嘉之至”,赏赐孔雀花翎。从此,陶澍进一步得到道光帝的信任,成为朝廷重臣。陶澍的改革事业,从海运开始,进入项峰期。

陶澍倡行海运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陶澍本人来看,主要有三点:实事求是,利商用商,善于用人。

第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首先,陶澍海运方案的提出,就是从当时的实际出发而制订的最佳方案。当时,运河阻塞,河运派的几套方案都在实践中失败,因此,海运的提出,乃“乘天时人事至顺而行之”。但是,对海运的具体实行,却有不同的主张。一派以英和为代表,并不主张海运代替河运,只是“暂停河运以治河”,海运只是“救目前之急务”的“一时之权宜”。另一派以魏源、包世臣为代表,主张彻底改革,废弃河运,“以海代河、商代官”。陶澍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强调海运优于河运,认为海运不是暂时之举,而是长远之策;另一方面又不同意将河运马上全部改为海运。他的主张是:河海并运。他说:“其于运也,可以海则海,可以河则河,不可以海,不可以河,则陆。如‘逾洛’、‘逾沔’而已。后之言运者,无所谓陆已而,又一于河则废海,一于海则废河,此所以相持不得其通也”。陶澍所批评的“相持不得其通”,就是指不愿意从实际出发,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实事求是。不懂得辩证法的思想作风。陶澍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如果“专办海运,则恐沙船之不足,专办河运,又恐清水之难持,惟有两者相辅相成,可期无误”。显然,陶澍的河海并运方案是符合实际的。是当时形势下最合理、最符合实际的方案。

其次,陶澍在组织海运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深入实际迸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初行海运,陶澍作了充分的准备。他先考察了海运的历史,指出海运自古有之,“《禹贡》载,扬州贡赋,沿海达淮、冀州,即海运之始。秦、唐亦偶行。明则由内河转搬登州,实为劳费。惟元代海运最久”。接着,陶澍多次亲赴上海,实地考察,“筹商船、访道路、定价值”,查看海口地形、沙船状况、屯粮地点。并向清廷作详细报告:由于报告尽详细致,消除了道光皇帝对海运有“风涛”、“海盗”、“霉湿”之险的顾虑,坚定了进行海运的信心。

特别要指出的是:陶澍选择了最佳的海运航线。为此,他深入实地,考察海洋,查阅记载,搜集资料,“每遇熟悉海洋之人,详加询问,证以记载”。同时,亲自参加试航,察看水势,探明深浅,记录水性,查清暗礁,并绘制了详细的《海运图》。其路线共分六段,全程4400里,自上海黄浦江东行,出吴松口入外洋,北上直达天津。《海运图》对全程所经过的地名、里程、岛屿、风向、水势、水深、水性、水位、暗礁、沙线及沿海州县、村镇、汛地、均一一标明,记载详确。对泊船地点、船行方向、罗盘使用等细节,都有细致而具体的说明。这些深入细致的工作,是海运成功的可靠保证。

第二、用商、利商,依靠商人。

以陶澍为代表的中国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虽然保留着传统的“重本”思想,但对“本末”关系的认识,已有了新的看法,开始提出“本末皆富”、“兼利农末”的思想。陶澍在行海运时,更开始重视商人的力量,支持商人的活动,初步形成了“重商”、“用商”、“便商”、“利商”的思想与政策。当时,上海一带“大小商船,沿海州县皆有,殷实之商,有一家数十号者”。这支沙船帮,颇有经济势力,是带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船商集团。海运的成功,就是有效地依靠了这支力量。为了调动其积极性,陶澍亲自“招集商艘”、“许免税、许优价、许奖励,海商翕然,予恐来后”。并发布告示,明确规定,主要是:

一、给足运价。“载米一石,即有一石之价,委员当堂发给,丝毫不经吏役之手”

二、行船自主。漕粮“满载之后,任听俟便开航,不加催促”,“沙船行往自由”。同时,事先“委员在天津城东门外守候,沙船一到,即与卸装放回。是船户管运不管交,不患收米勒掯也”。

三、准带客货。“在上海受载装米之外,仍准稍带客货(后来具体规定,各船准带客货二成,并由海关查明免锐放行)。天津卸装之后,仍准放回奉天揽装豆饼等物。是官给运价之外,更有余利也”。

四、水师护航。为防海盗侵扰,派水师护航。对其他意外事故,也照例优恤。

五、给予奖励。“运米较多之商船,果能两运妥速,本部院定当奏请圣恩,赏给顶载、职衔。耆舵、水手,果以稳实勤慎,认真出力,查明亦酌加奖赏”。并附奖励的具体办法。

以上主要规定不仅照顾了商人的经济利益,尊重了商业活动的客观规律;而且开始提高商人的政治地位,为商人走向政治创造条件。因此,能够充分调动船商海运的积极性。海运得到了商人的大力支持,同时,海运也促进了商业资本和商业活动的发展,促进了南北物资交流,又能平抑物价。

陶澍在漕运改革中,敢于启用封建保守势力瞧不起的贱民——船商,表明他有过人的见识,能及时看到商人、商业资本的力量,承认它的存在,并利用它来为自己的改革服务。这正是陶澍高于同时代人的胆识的具体表现,也是海运能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

第三、因才任使,驱策群才。

《清史稿》说:陶澍“见义勇为,胸无城府,用人能尽其长,所拔取多至方面节钺有名,在江南治河、治漕、治盐,并赖王凤生、俞得渊、姚莹、黄冕之力”。倡行海运的成功,就是陶澍善于因才任使、长驾远取、驱策群才的结果。

贺长龄(1785-1848),经世思潮的主要倡导者,与魏源一道主持了“风行海内”的巨著《皇朝经世文编》的编辑。当时为江苏布政使,是陶澍倡行海运的主要助手,多次到上海了解情况,招募沙船,参与海运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并对海运事宜作出了适当的具体安排。贺因海运政绩昭著,旋升任江苏巡抚。魏源(1791-1857)和包世臣(1775-1855)是漕粮海运的倡导者和设计师,陶澍幕僚,并被引为心腹。陶澍与魏源“以文章经济相莫逆,凡海运、水利诸大政,咸与筹议”。魏源不仅参与了海运的具休工作;而且写了《筹漕篇》、《道光丙戌海运记》等一系列文章,宣传了海运的优越性,批判了保守派的错误观点,为海运作了理论准备和经验总结。包世臣是当时“善经济之学”的著名学者,“江苏督抚遇大兵大荒河漕盐诸政,无不屈节咨询,世巨亦慨慷言之”陶澍对其十分信任,使其在海运中放手工作。黄冕(1789-1860)有经济才干,为陶澍重用,“初行海运,巡抚陶澍使赴上海集沙船与议,尽得要领,授江都知县”。后又提升为知府,两淮盐运使。俞德渊(1778-1836)时为苏州督粮同知,热悉漕运情况。陶澍在上海设立海运总局,委俞德渊主持,后成为陶澍改革的得力助手。正是因力有了这些改革派人士为陶澍所用,通力合作,海运才取得了震惊朝野的成就,成为中国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第一项改革成果。

海运的成功,给陶澍以极大的鼓舞。道光七年(1827),陶澍先后与两江总督蒋攸铦、军机大巨穆彰阿联名议定海运章程八条和海运事宜五条,“欲以永甦三吴之漕困”。却因运河渐通,保守派反对,宣宗态度变化,“以近来河湖渐臻顺轨,军船可以畅行,不许”再行海运。在封建社会,皇帝的旨意是最高指示,任何人也不能违背的。但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却不是以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即使贵为皇帝,也不能长期逆历史潮流而动。海运中止后,“各省岁运额漕,逐渐减少,太仓积粟,动放无存”道光二十六年(1846),宣宗不得不“诏复行海运”。第二年,“议淮苏、松太二府一州漕白粮米,自明岁起改由海运”。到咸丰元年(1851),买行“河海并运”。稍后,海运多于河运。到光绪年间,运河淤塞,河运完全废止。上述海运代替河运的事实说明:历史上的任河进步和改革,都会遇到守旧势力的顽强抵抗,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甚至还可能出现暂时的倒退和失败。但是,社会总是在发展,历史总是在前进,任何有利于民,有功于国的进步与改革,总是能冲破重重阻力,取得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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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师专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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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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