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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陶澍在江南的经济改革
作者:高桥
【摘要】陶澍(1779-1839),通过科举,踏入仕途,初名扬于嘉庆末年,后显达于道光初、中期,先后为官四十年。到道光十年(1830)八月,擢授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并升任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江南江西军务,旋奉上命统属文武、节制巡抚、都督、总兵等,总理粮储,操江南河务。次年正月,又奉命兼理两淮盐政,一直到道光十九年(1839)因病重请求开缺,确属清政府当时依恃的股肱之臣。以一个汉族士大夫的身份,竟然受到清廷这般信赖,集军、政、财权于一身,在清政府财赋主要来源之地的富裕江南任事如此之长,受尽殊荣,这是前无古人的(后来当还有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等)。
  陶澍(1779-1839),通过科举,踏入仕途,初名扬于嘉庆末年,后显达于道光初、中期,先后为官四十年。到道光十年(1830)八月,擢授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并升任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江南江西军务,旋奉上命统属文武、节制巡抚、都督、总兵等,总理粮储,操江南河务。次年正月,又奉命兼理两淮盐政,一直到道光十九年(1839)因病重请求开缺,确属清政府当时依恃的股肱之臣。以一个汉族士大夫的身份,竟然受到清廷这般信赖,集军、政、财权于一身,在清政府财赋主要来源之地的富裕江南任事如此之长,受尽殊荣,这是前无古人的(后来当还有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等)。

陶澍不仅获得清廷无比倚重,且还赢得朝野上下、包括普通平民的赞誉。同时代人林则徐在他手下为官长达七年之久(正是陶澍慧眼识才举荐,林则徐才有施展抱负的可能与条件),是深悉他的为人、为政、并对他有过较为中肯的评价,称之为“重镇南天半壁雄”。平民称颂的“清官陶澍”、“学者陶澍”的美名,在江南流传至今,《陶澍访江南》等地方戏曲,时而还在广大城乡演出,深受人民喜爱。上海的豫园,苏州的沧浪亭以及南京、扬州等地名胜古迹,均有陶澍的刻象,其墨迹等文物保存完好,供人观赏。

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既以受到时人的夸赞,又还得到后人的追念,除了他有廉洁自守,比较关心民瘼的一面以外,更重要的一面还在于他能顺乎社会发展的潮流,敢于开拓,不拘泥祖宗成法,而是以因时、因地、因势实施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推动了生产的复苏,发展与繁荣。因而,探索他的改革实践与思想,无疑是一件很有历史意义的事。

(一)

陶澍生活于嘉道年间,其时中国已迈向近代门槛的边缘,封建制度日形衰朽,资本主义的手工工场与手工作坊数量日益增多,规模逐渐扩大,商业资本十分活跃。江宁、苏州等地包买商经营的“账房”,拥有众多资本,直接间接控制了某些手工业生产,有的还插手到生产原料的地域。

如何看待这个就神州大地整个而言还是微不足道的资本主义萌芽,是摆在治理这一方的官吏面前的现实。历史地看,陶澍具有同时代人少有的远见卓识与胆略,敢于面对现实,因势利导,在祖宗成法上大动干戈,推行了一些具有深远影响的改革,因而,一时之间,江南经济得到较大的复苏与发展,社会秩序趋向安定,且为清廷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大宗财源。

现就其改革的荦荦大者作些简明的评述。

首先,改革漕务

漕粮,为封建世代政府规定由水路运往京师供朝廷官府、军队食用的粮食,是一种实物税。明成化八年(1472),明文规定年额为四百万石,相沿到清,一直没有变更。江苏负担最重,额占大半。因此,漕务好坏,是衡量治理江苏政绩的一个主要项目。道光初年,江苏漕政已成“不治之症”,“变本而加厉”,“积重难返”。其主要的原因,一方面是漕督漕赋之外,还巧立名目,加征“耗米”、“轻赍”等附加税,统称漕项,这种额外浮收十分惊人,多者达“七、八石方能完纳额漕一石”;另一方面是水利、河道失修,运送漕粮时,常常要一而再,再而三盘堤过档,耗费甚大,往往要十数石代价,才能运粮一石,且由于运送途中的多番折腾,不可避免地有时贻误了漕期。

面对这一棘手问题,如何办?陶澍认真地思虑过,认为无非有治本、治标两途。治本者即从根本上取消漕赋,免除漕粮北运,这就必须在京畿附近治水造田,栽种稻谷,提高粮食生产,使京师的粮食能做到自给自足,他认为这是“探本之论”,但是,在当时,“北方沙土既无引水之路,又无储水之区,种稻非宜,……恐利未见,而民已扰矣。”因此,唯有治标一途,治标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修浚河道,保障漕运畅通;另一方面是整顿漕赋,剔除积弊。但是,河道失修,远非一日可以计程功。眼下之计,唯有剪除弊端,并另谋运道。

陶澍于道光五年(1825)六月赴江苏莅任,即着手革除河运漕粮陋规,尽力减轻积弊,漕粮海运虽属创行,而海船的南北运输却有悠久历史,只要精心组织,是可以缓解漕粮河运困难的。他提出河运、海运并行:苏、松、常、镇、太仓之漕粮就近划归海运、商运,江广之漕粮仍由河运、官运。清廷批准了他的这一办法,并决定于来年实施。受命后,他多次去上海筹集商船,访查航道,商定运费。海运、商运要求助于上海的沙船帮,这是一个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行业。陶澍深知依仗行政手段,强制他们来履行是无法完成的。为了解附近沙船行户、商船的顾虑,使之乐于承担官粮运输,经再三斟酌,发布了解名的《筹办海运晓谕沙船告示》:

   “海船全凭风信,一交冬令,各沙船例应收口守冻,其时商货已卸,本系闲月,正值各州县征收漕粮陆续交兑之时,是沙船受雇不致等候也。”

   “载米一石,即有一石之价,另委大员当堂发给,丝毫不经吏役之手。虽装官米,仍与雇无异,是沙船不致赔累也。”

“满载之后,任听俟便开洋, 加催促,是沙船行住自由,不致掣肘也。”

本部院先委贤员在天津城东门外守候,沙船一到,即与卸装放回,是船户管运不管交,不患收米勒掯也。”

在上海受载装米之外,仍准稍带客货,至津卸载之后,仍准放回至奉天揽装豆饼等物,是官给运价之外,更有余利也”。

《告示》全面地照顾到了船主的利益,因而,得到了他们的赞赏,没用多少时日,前来登记愿意承运官粮的沙船就有1500余只,于道光六年(1826)连续组织海运两次,共运米1633000余石,全程4000余里,虽间有松舱等损失,还不到额定的可耗米的1/150,米质高过河运数倍,运资较河运节省一半,空船由北返南遍载北方物产,船商等往返得利,满心欢喜。

陶澍海运商运漕粮的成功,受到时人的一致称许。黄汝成认为它是“东南数百世之惠,国家亿万载之利”。魏源认为海运优于河运者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林则徐有诗赞之:“十淤放洋商船稳,早教红粟大仓饶。”

海运、商运漕粮成功,不仅在运道上,打破了数百年来明清东南漕粮都经贯通南北的大运河运往通州(今北京市通县)、北京的贯例,更为重要的是向人们显示了商运远较宫运优越。而陶澍大胆冲破封建官府垄断,有史以来第一次采用商运,其敢作敢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商运竟有如许优点,也给当时以及后人以极大的启示:私商的活力不可低估,社会作用更不可小看!

陶澍走马上任后的第一把火点燃了,燃烧得极为旺盛,他是颇为踌躇满志的。他想,事实胜于雄辩,海运、商运漕粮的卓越成效是有目共睹的,毫无疑义,定会得到各方面支持,也应该坚持下去,并且使之更臻完善。因而,他在次年十月,在总结头年海运、商运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完备的恢复海运八条,以图永纾三吴漕困,意料不到的是,却遭到守旧势力的反对,没有得到清廷批准,从而给陶澍的改革实践拨了一瓢冷水。

其次,大力推行票盐制。

盐课,占消廷整个财赋收入的1/4,而两淮盐课占其极大份额,素称国家之外府。其“鹾务、攸关六省民食,为引一百六十九万余道,为课四百余万两,加以外支各款,每岁不下二百余万两,合计钱粮足抵数省之地丁”。

陶澎于道光十一年(1831)受命兼理盐政时,两淮盐务是这样一幅凄凄惨惨的残破画面:“自二十年前已逐渐就颓,有江河日下之势。迨及近岁,而决裂日甚。至上年而扫地罄尽,库储业已全空,外欠犹然丛集。四千余万之旧逋,无从归完,一千余万元之借本。悉化乌有。而且商情疲乏,浮议繁多。”因此,陶澍是受命于艰难之时,清廷栽撤专任的两淮盐政官吏,而任命陶澍兼理,是想借助他的才智与胆略,运用他在东南的较高声望以及手中握有的权力,挽狂澜于既倒,重振纲。

清代盐课是承袭明代纲盐制。盐商在取得领认盐引的许可证(习称“引窝”或“根窝”)后,即攫取了某个也区食盐购销的专利,盐课也由他们包纳。纲商为谋取更多的利润,封建官府、官吏为榨取更多的盐课与苛捐,彼此勾结,形成了封建垄断性的商业势力,致使盐价不断上涨,因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于是,官盐滞积,私盐充斥,盐课反而日形短绌,“上下交病”。陶澍在一批有识之士如魏源、包世臣等襄赞筹画下,除了裁浮费,轻成本、降低盐斤销售价外,就是注目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着不容忽视作用的商业资本。他认为这是可用的,因而,决定在淮北改行票盐制。

道光十二年(1832),陶澍在淮北二十九个州县,“一律变通,改行盐制”。依据盐法分类,票法与纲法同属引法的支流,即行盐分引界。不同的是纲法中的纲商依靠窝本世袭其业;票法是认票不认人,无所谓编册世袭的专商任何商人只要照章纳税,均可经营,购、运、销听便。

陶澍推行盐票制,“未及四月,请运之盐,已逾三十万引”,“远近辐辏,盐船衔尾抵岸,为数十年中所未有”,“是岁海州大灾,饥民赖此转移佣值,全活无算。是法成本既轻,盐质纯净,而售价又贱,私贩无利,皆改领票盐。”其特点是:“自改章后,非特完课有赢无绌,兼疏场河,捐义厂,修考院,百废俱兴盖惟以轻课敌私,以畅销溢额,故以一纲行两纲之盐,即以一纲收两纲之课。”

为了便商、利商,陶澍起始规定每票运盐十引,随后,考虑到让人口稀少、偏远贫瘠的个别州县的小本商人也有经营的机会,还变通为一引起票。值得特别提出的是陶澍还在道光十三年(1833),不仅进一步扩大了票盐制实施范围,而且大胆地修改了票法:“如所指州县盐壅销滞准其在该地方衙门呈明转运他岸贩卖”,这就突破了行盐分引界的框框,连《清史稿》也说这是“陶澍变法”。确乎,其实质是赋予了票法以新的含义,从多方扶持、奖掖了私商,满足了他们的自由经营的要求,这个看来似小的政策变动,实际上从根本上推倒了食盐流通中的封建割据型的商业模式,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萌芽的茁壮成长,它是顺乎社会潮流的发展的。对这个牵连千家方户盐务实施改革,其影响是远的,它不能不启迪人们去作联想。

陶澍也确未辜负清廷的信赖,兼理八年,殚精竭虑,“栽浮费,散轮规,禁私枭,轻课本”,“培养商力,保固库储”,成效大著共“完正杂银二千六百四十余万两而在岸缓纳之课尚不在其内,从无铳纲借帑之事,库贮常存三百余万两。几于年清年款”,时人有诗盛赞陶澍治盐的功绩:

“改法行票盐,贩者趋若鹜。

销畅商力舒,民饱课亦裕。”

由此可见,盐法政策的改变,促使盐业生声发展了,盐课数额猛增,人民负担减轻了,商品流通扩大,商人有利可图,也繁荣了社会经济。正如陶澍所说的这是“下便民生,上裕国课”。当时,他想“推行于淮南,不果”,他图谋彻底整顿盐务的雄心壮志又一次受挫。

再次,提出了改革市制的正确主张。

道光十三年(1833),陶澍会同江苏巡抚林则徐向湑廷建议创立本国银本位制。随着外贸和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到道光年间洋钱在江南地区已广为流通,有的商业往来甚至一定要用洋钱支付结算,这样,对洋钱的需求增加,供不应求,洋钱于是浮于纹银使用,其价格远远超过它的实际含银量,持有洋钱的洋商与华商贸易华商再吃亏。特别严重的是洋商用洋钱低价收购纹银回国,再易洋钱投放到中国,从中牟取暴利,实施金融掠夺,这就更加加重了这一危机。对此,朝野瞩目,上下焦灼。

陶澍作为封疆大吏:其治下的厂大地域由于白银危机深受其害,他是有切肤之痛的。他指出:“近年以来,银价之贵,州县最受其亏,而银商因缘为奸,每于钱粮紧迫之时,倍抬高价,州县亏空之由,与盐务之积弊,关税之短绌,均未必不由于此,要皆偷漏出洋之弊有以致之也。”这就把白银危机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赋税多少联系在一起,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提示了解决白银危机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因此,陶澎林则徐主张实施币制的重大改革,并拟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政策,以及为贯彻它而采取的措施与步骤:

一、官铸银钱是根本之途。陶澍认为江南半壁手工业发达,商业兴盛,称量贵金属纹银,不便于交换与计算,急需铸造贵重的计量货币,用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欲抑洋钱莫于官府先铸银钱”。他们认为这是抵制外国资本主义金融掠夺的唯一良法。他们深深懂得妄自尊大的道光帝是不会“屈采”西法的,因而,颇费踌躇地一再声称,虽是官铸银钱,“并非仿洋钱而为之”,而是“推广制钱之式以为银钱”,“并无失体”,以期获得道光帝的默许首肯。

二、在民间尚未采用官铸银钱以前,“骤平”“银价”不妥。但需“裁其流”(指洋钱——引者),“稍示限制”。他曾慎重地“询诸年老商民,佥谓百年以前,洋钱尚未盛行,则抑价可也,即厉禁亦可也”,而眼下“自粤贩愈通愈广,民间用洋钱之处,转比用银为多”,因为,“银钱贵在流通”,强制骤平银价不妥。同时“一旦勒令平价,则凡生意营运之人”及“佣趁工人”都会“价值亏折”,“民间生计因而日绌”。在这里他周详地顾及到了商人的利益,又十分眷念下层贫民的困难,他认为倘若贸然为之,商业“停闭”,商人“抗阻不行”,“贫民见小”,都将阻扼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危及赋税的来源。

因此,“嗣后商民日用洋钱其易钱多寡之数,虽不必官为定价,致涉纷更”,但也不是放纵自流。而是对洋钱的成色之高低,戥平之轻重,应令悉照纹银为准,不得以色低、平短之洋钱反浮于足纹之上”,这样一来,就可做到:“洋钱与纹银价值尚不致过于轩轾”,也即“截流之一道”。

三、酌情修改刑部律例,严禁“纹银出洋”。他认为白银危机的根本表征是白银“偷漏出洋”,而过去的刑部律例,仅有“黄全、铜、铁、铜钱出洋治罪之条”但是,没有银两出洋作为治罪的条款,因此“无以慑奸商之志”,他认为应该立即明定例禁,“有以纹银出洋者,执法严办,庶奸商亦知敬畏,不敢公然透越矣”。

四、严禁鸦片贩运进口,以堵白银外流之源。陶澍认为,洋钱与白银不等价流通,“洋钱虽有折耗,尚不至成色全亏”,“而鸦片以土易银”,每年耗银数百万两,“故以鸦片盛行之后,外洋并不必以洋钱易纹银,而直以此物为奇货,其为厉于国计民生尤堪发指”。为此,他提出首先要求:“沿海关津营县于洋船未经进口之时,实力稽查夹带,如有偷漏纵越或经别处发觉,即将牟利之奸商,得规之兵役,一并追究,加倍重惩,以期令在必行,法无虚立,庶可杜绝根株,而除大害”。这就说明,早在黄爵滋于1838年提出禁烟以前,陶澍已是坚定的禁烟派,他深深懂得鸦片内灌导致了国弱民贫,要想振兴经济,堵绝白银外流,必须抵制外国资本主义者的鸦片进口。

令人十分惋惜、痛心的是,这样一个较为完善的设想,不仅未能被道光帝所接受,在全国推行,甚至也没有让陶澍小试于其所管辖的地域!

陶澍在江苏苦心经营十余年,除了兴革上述三件大事以外,在整修、完善水利网系,赈济灾荒,整顿吏治,严厉推行轻摇薄赋与民休急政策等方面也大力实行利商、便商方针,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在这里,我们可以明晰地看到作为资本主义因素的“经济运动会替自己开辟道路”的轨迹。但是,在清政府腐朽统治之下,即就陶澍竭力推行的三件改革大事来说,前两件虽曾在一时一地实践,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效果,可是,并没有让进一步扩大与坚持下去就夭折了。而最后一件刚一提出,即被道光帝以“太变成法”为由而否决。这里,我们也可看到经济运动“也必定要经受它自己所造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即国家权力的以及和它同时产生的反对派的沐动的反作用”。所以,一旦国家权力对于经桥发展的反作用是“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时,正如恩格斯所总结和预测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很明显,这时的“政治权力能冶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陶澍改革兴废的历史逻辑与历史事实,不正是这样的吗?

(二)

陶澍的经济改革,虽然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但其预示的方向与意义却是不可低估的,其思想与精神尤值得我们深入探索。

首先,陶澍之所以能成为清末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经济改革家,是因为他比较地关注人民的疾苦,譬如道光五年(1825),陶澍由安徽赴江苏巡抚任所接任时,即顺道视察漕运。在凊江浦发现数万运夫搬米过坝,时正值干旱,天气炎热,艰苦异常,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他在一首七言古诗中说:

“……

辗转今无洛口仓,

寄屯忍夺居民房。

劳劳汗血岂得已,

肩囊背橐相扶将。

扶将更为圩田急,

红稻已枯鹦鹉粒。

不须听取老农吁,

船底似闻虾蚌泣。”

诗歌形象逼真地反映了灾情的严重和漕运的困难,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官吏的腐败无能。正因为他能俯视下情,又有“平生衣被志万家,自顾扶持无寸缕”“博施济众”的品格,因而,他才有可能不随波逐流,蝇营狗苟。

早在嘉庆十九年(1808)担任江南道监察御史奉命巡视中城时,即在厅堂撰一联于座右:

要半文下值半文,莫遣无人知者;

                    办一事须了一事,如此心乃安然。”

也正因为他痛恨贪赃枉法,因而,他才有可能敢于面对现实,革除陈腐弊政,另谋实施有利国计民生的新政,所以说,陶澍能大胆改革,关心民瘼,这应是他的主要动力之一。

其次,淘澍之所以能成为清末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经济改革家,是他注意治理中的访查之道。在我们接触到的有关他从政的大量史料无不说明,凡事他都注重访查,如为组织商船海运漕粮,他多次到上海深入调查,“招集商艘,宣上德意,许免税,许优价,许奖励,海商翕然,子恐来后。”又如创行票盐,陶澍也多次到海州等产盐中心,取得第一手资料。他和林则徐改革币制的意见,也有许多是来自“年老商民”之口。正是由于陶澍比较深入实际,重视一下层群众的意见,因此,他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掌握时代的脉搏,较好地跟上时代的潮流,激浊扬清,这就是他能一反几千年来“重本抑末”的传统观念,开近代史上的先声,在改革中毅然采取用商、便商、利商的政策,严禁私设关卡,胡乱征税,勒索商人的错误行径的主要原因。

陶澍不仅从理智上认识到了私商的成长、壮大,有利于振兴经济,繁荣社会,缓解贫民困难,藉以整顿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且,更为可贵的是,他敢于从感情上去亲近他们,询问他们的意见,政治上提携他们。譬如,私商的经济实力扩大以后,必然会在政治上提出干政的要求,陶澍即尽力予以满足,海运漕粮,就制定了“商船奖叙”条款,明文规定运米一万石,“赏给匾额”,一万石至五万石,分别给予职衔。在首次海运漕粮成功之后,立即兑现。有的“以知县拣发各省补用”,“以教职尽先选用”,有的“赏五品职衔”,有的“赏加六品顶戴”,还有授子七、八、九品职衔不等。在后来谋求织组海运时还提出,如上届已赏给五品职衔无可再加者,再次运载有功,其赏赐职衔可以转赐其亲属,真是优礼有加。无疑,他的许多实施,在那千百年来的传统成法与观念里,注入了一种清新的思想,有如空谷足音,是前无古人的。

再次,陶澍之所以能成为清末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经济改革家,是他能够团结地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史称陶澍“遇事发奋,义形于色,而胸怀洞无城府,待人表里如一,用人必尽所长,凡所举至方面节钺者,皆有名於时”。陶澍在江苏活动的年代,正是我国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也半封建社会转变的前夕,面对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地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如林则徐、魏源、包世臣、汤鹏、姚莹等,开始面对现实,反对侵略,主张改革,后来,他们形成为近代地主阶级的改革派。在当时,他们都围绕在陶澍的周围,有的是其下属,有的是其朋友,有的是其幕僚,他们都得到陶澍的信用,有的受到提拔与荐举。陶澍的经济改革,得到了他们的有力支持,许多改革的步骤和政策,就是在他们的参与策划下制订的;同样,陶澍的思想对他们也有极大的影响,所以,陶澍的经济改革,不仅产生了社会影响,而且,也从实践上造就了一代新人,我们可以这样说,陶澍是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先驱,其业绩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值得认真总结、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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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城市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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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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