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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澍对史学的贡献
作者:陶用舒
【摘要】陶澍(1779-1839年)是清末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同时,在学术上也很有成就。陶澍对历史学的贡献是零散的、不系统的;同时,也是多方面的。其中以方志学、谱学、考据学最为突出。
  陶澍(1779-1839年)是清末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同时,在学术上也很有成就。陶澍对历史学的贡献是零散的、不系统的;同时,也是多方面的。其中以方志学、谱学、考据学最为突出。



陶澍第一次参加修志的实践是嘉庆十年(1805年)。是年六月,他父亲陶必铨病逝,弥留之际曾留言,“此心光明,复何言。惟县志未刊,澍归,为我成之”。但有关具体情况,目前尚不清楚。嘉庆十四年(1809年),陶澍任国史馆纂修,参加了编修《嘉庆一统志》,“分任编辑”。当时“馆中正在纂辑儒林、文苑列传,湖湘自王夫之先生而外,得入者寥寥。弟虽极言之,而亦未能多收”,为湖南缺少入志的史事,深感遗憾。嘉庆年间,陶澍还为湖南编修省志提供资料。并应“沅邑诸君子”之邀,赴沅江“商榷志乘”。

陶澍对志书的最大贡献,是创修《安徽省志》。安徽原与江苏为一省,称江南省,雍正七年(1729年)曾有《江南通志》。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江南省一分为二,安徽独立为省,但一直未有省志。编修《江南通志》时,对安徽的记载“语不能尽具”。道光三年(1823年),陶澍任安徽巡抚,即“与僚属商修安徽省志,部居门目条举件,去甫定议”。后因当年安徽水灾严重,修志未能实行。道光五年(1825年),陶澍再次提出修志。他说:“安徽自分省以来,未有志书。既上下江合修之志,于乾隆元年告成,迄今已阅90载。愈久则事愈积,而搜访愈难。若田赋、水利、学校、兵制等项,尤关重大,未可听其散佚。爱即酌定章程,督饬道府州县,博加采访,妥筹经费,於省城设局纂修”。随后,在陶澍主持下,拟定志书纲目,“并手定体例,俾归划一”。同时,要求下属先修郡县志,为省志提供材料。又写信给他的好友董小槎,邀其来皖主持修志。到道光九年(1829年),终于完成《安徽省通志》,陶澍亦因此而得到朝廷奖励。

陶澍不仅有修志的实践活动,对志书和修志理论,也有重要贡献。

第一、强调志书是官吏施政的重要依据之一。陶澍认为各级官吏要治理好地方,必须掌握各地的文献资料以及有关该地的各种情况。因为要“举一方之利病而兴剔之,其山川、风土、人物、官师、学校、财富各大端,皆不可不周知其故”。他又说:“致治固宜于因地设教,尤重于观民。古者,小吏掌邦国之志,外吏掌四方之志。而士训、诵训,皆得以地图、地事、地俗入告,以施其政。诚以一方之掌故,即一方之人心风俗所系,经纬布置,藉资考镜。”宿县州牧苏元璐主修《宿县志》,陶澍十分赞赏,认为苏“异于俗吏”。由此可见陶澍对志书的重视。

第二、指出志书有利于维护统治,教育人民。陶澍认为,通过修志,树立典型,有利于宣传伦理道德,巩固秩序,而且对后世也会发生深远影响。他在列举创修安徽省志的原因时指出:“安徽夙称文物之区,涵濡德化,不特名臣、循吏、儒林、文苑、志行,多有其人,即岩乡僻壤,孝子、顺孙、贞女、节妇,例邀旌典者,亦复比比皆是。顾听其岁久湮没,非所以广圣化而昭来许也”。陶澍还认为编修志书,是“国家文物昌备,典章灿备”的重要表现。陶澍见到《宿州志》时,曾有诗说:“极知礼教能移俗,且喜田功已命倌”,就是指志书有“化成民俗”的作用。陶澍的这些观点,当然是从维护封建统治出发的,并不足取。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修志为政治服务的原则是可取的。

第三、明确了志和史的辩证关系。首先,陶澍认为史和志是统一的,“古者,列国无不有史,史所纪录,总谓之志。”但并不能在史和志之间划等号,志只是史的一种。所谓“志者,史之一体。州县虽纪一隅,将已备史峸之采”。志书可为国史提供丰富的材料,是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志和史又是有区别的。他说:“修志一事,与史不同。史善恶并书,志,则录其善者而已。”可见,陶澍认为志的内容,一方面是介绍本地的历史、地理、风俗等情况;另方面则是表扬好人善事,树立榜样,以激发人民积极向上,热爱家乡。

第四、提出了修志的几个原则。首先,陶澍认为修志最重要的原则,是“志以传信”,即志书取材的原则,必须真实可靠。其次,强调在民间采访。陶澍不同意只对名宦诸公,如巡抚以上才立传的规定,要求重视民间人物。同时,认为不必全信书本,要多听民间意见,只要是“外间访之,大约众口俱同,即可秉公载入,亦不必尽以见诸简策者为凭据。”再次,认为要区别往事和近事。“往事必须征诸前人记载,近事必参诸与人之采访,据舆论纂入省志。”又次,取材应严而精当。陶澍主张,编修志书“与其取之宽而或失之滥,毋宁取之严而其后犹可增”。上述原则,直到今天仍有参考价值。

第五、论述了各级志书的关系。陶澍说:“取郡县志而荟萃之,则有省志;取省志而荟萃之,则有一统志。”因此,他主张“郡县志之修尤宜先也”。他认为地方志可以为国家一统志提供丰富的材料,说“省志,即他日统志与史稿之凭据也”。



陶澍对历史学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对谱学的研究。嘉庆年间,陶兰江(陶澍堂兄)主修安化《陶氏族谱》,陶澍曾参与其事,并为之作序。他说:“迄壬戍腊归,甫及杀青,综计始末,皆若有数焉。使澍得以赞襄其事。”以后,陶澍一直关心各地族谱。由于他位高名重,多有人请他为族谱作序。仅《陶文毅公全集》所收,就达27篇。这些序言,反映了陶澍渊博的谱学知识。

第一、陶澍对族谱的产生、发展深有研究。陶澍认为族谱产生于封建社会初期:“古者,诸侯世国,大夫世家,其世系皆小史掌之。”出现了《世本》、《周谱》、《五帝纪》之类的谱书。发展的结果,官谱中有了氏族篇。曹魏时,“九品中正之法行,氏族益重,虽卑姓杂谱,皆藏于官。”故“魏晋六朝,门阀相尚,谱掌于官。至五季之乱,故籍散亡,多有不知姓氏之源者。于是乎家自为谱,往往造作名字,妄譔爵里,溷真诬祖,而谱学遂以大坏。”“隋唐,有图谱局,朗令史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其时,官有簿状,家有簿系,盖纂重已。五代之季,渐即凌弛。观郑温仲所志谱系凡六种,一百七十部。至马贵与《文献通考》所载,仅存数家。阅时无几,而专门之学,已多不可考。”在陶澍看来,“谱学始于周而盛于汉”、“姓氏之学盛于唐”,五代以后,谱学进入衰落期。到明清时期,谱学又有所回升和发展,并兴起了个人年谱。

第二、陶澍论述了史与谱的关系,及修谱的原则。陶澍认为,谱与史是统一的,“表里为用”。互相补充。司马迁作《史记》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各种谱书。“古者官有世胄,谱有世官,若著《世本》、《周谱》、《五帝纪》之类。马迁据以修《史记》。”陶澍在谈到会稽陶氏的历史时说:“《太平郡志》谓,皆唐宋六朝以前陶氏之家,凡九十有九,而能举其名字者,数人而已。其余虽高官大爵,华表岿然,已无从而悉也。以此知史传多遗,而数典不忘,独赖有家谱存耳。”这充分说明,丰富的谱书资料,是对史书的有益的补充。同时,陶澍认为谱书必须忠于历史。因此,修谱必须掌握历史,并提出“不通历史之说,不足以言谱”的原则。他非常推崇欧阳修的《庐陵家谱》,说“欧阳子之谱尤善,以其精于史事。其谱亦全法《史记•年表》为之也。然则言谱学,必于欧氏,而尤以欧氏之史为断。”总之,陶澍认为谱就是历史的一种,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陶澍多次强调修谱的原则,就是“谱以传信”。认为应该使“谱牒之修,去之地望而不惑,质之姓氏而无疑,缀之婚姻而有别”。搜集资料必须“征信于古”。他说:“家之谱,犹国之史,主于传信而已。”“谱牒为一家之学,而《隋书》、《新唐书》皆列入史部,征文考献,要诸直笔也。”因此,“谱不易为,而征信于古之尤难也”。陶澍坚决反对修谱时采纳没有根抿的说法。指出:“其所为谱,则非数千里外所能臆说,辄为综举史传……以备采摘”;更不得取倘恍无据之人,以自诬其先”。陶澍自己所作的谱序,无一敷衍塞责应付之作,亦无誉美拔高之词,对谱中的缺点和错漏,也敢于直截了当的提出来。

第三、陶澍对姓氏历史渊源作了认真考查。陶澍说:“古者吹律定姓,以记其族人。比五音,而五之转生四时,异气殊音,各二十有五,故曰百姓也。而又有氏者,《白虎通》云:所以勉人为善也,或以官或以事闻其氏,即知其族也。”又说:“自司马混姓氏为一”。这里,说明了姓氏来源和演变的过程。

陶澍的谱序,大都认真考查典籍,与族谱所述互为映证,缕述每一姓氏的历史渊源和演变过程,言之成理。现举几例:“邓氏之先出南唐李从镒,后主煜第八弟也,封于邓,为王。宋太宗初,诒捕南唐宗室甚急,其子天和逃之,易李姓而以父封国为姓氏”。陶澍对天和“远循以全先祀”十分赞赏,称其“节义”。而族谱却对此无知。陶澍稽查史籍,在序言中叙述:“陶之得氏,实源于济阳,所谓‘陶邱’者,帝尧初封于此,其后子孙居之,因以为氏。”并指出《风俗通言》和郑樵《氏族志》中关于陶氏来源的说法,都是“不学之甚”的“谬说”。“最难谱者莫如刘氏,有始为刘而后非刘者,有始非刘而后为刘者,有同为刘而异其源者,有同为刘而导其委者”,陶澍查证大量典籍,对刘姓的上述四种情况一一说明。

同时,陶澍对每一姓氏的演变、迁徙及该姓中的著名人物。特殊情况,都有考证。可以说,每篇序,就是该族的历史。这种治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博大精深的学识,确实值得提倡和发扬。

                         

陶澍对历史学的第三个突出贡献,表现在考据学方面。

清代乾隆、嘉庆两朝,考据之学发展到顶峰,许多学者从事繁琐的训诂考据工作,导致清代汉学的兴盛。陶澍也受到影响,工于考据,在史实考证方面尤其见长。

   《陶靖节年谱考异》是陶澍在考据学方面最突出的成绩。陶渊明为中国古代大诗人,生前,不为当世所重,一生凄凉;死后,又为研究者忽视,作品散失。因此,学术界对陶渊明的生平和作品,进行了长期的争论。陶澍此书根据王质、吴仁杰二谱以及宋元以来名家之说,旁征博引,材料翔实。陶澍在考异中写了五十多条按语,对陶渊明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内容涉及陶渊明的世系、出身地、名字、年龄、生平、著述等,澄清了不少问题,并有创见。故梁启超认为,“安化陶文毅公澍著《靖节先生年谱考异》二卷,备例两旧谱加以考证,至博赡矣。”朱自清说:“《陶考》旁征博引,辨析精详,其所发明,尤在出处一事。谱首论世系,亦甚周悉,甲子诸说则备载于靖节先生集集注第三卷前,断语独创一解。”可见,陶考不仅是清代考据学的重要成果,而且在陶渊明研究中独具一帜。

除对陶渊明的考证外,陶澍的其他文章,无论序、跋、说、记、书、辨,以至奏折、日记、诗赋,也多具有考据特色。如前述27篇谱序,都可称为极有见解的考据之作。又如《开梅山考》,指出最早开发梅山的不是章惇,而是宋将翟守素。在《杂说》中,指出《史记•郦食其传》所说“楚人多诈”,“乃谓齐人而非谓楚也”;又指出阎咏将孟子所讥讽的“南蛮鴃舌”许行,注为楚人,是错误的。《君山记》中,否定了舜帝二妃墓的存在,等等。陶澍关于桥的来源,也有一段精当的考证。这些说明,陶澍考据功底深厚,确是博古通今,见识不凡。

综上所述,陶澍在史学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他在史学方面的成就,根植于深厚而坚实的学术功底,来源于认真而负责的治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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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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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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