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我国文化苑林中历史最悠久的雅俗共赏的艺术,它拥有最广泛的学习者与欣赏者。无论从实用价值还是欣赏价值而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历代书法家辈出,佳作纷呈,论著浩如烟海,影响遍及世界。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不断变化,不断更新的。书法亦不例外,传统形态的书法“艺术”,几乎不再属于艺术的世界。但它的文化样式却仍然有着强大的惯性和张力,我们可将其称为书写技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人类文明的进步,书写技术将有着更重要的用武之地:首先,它是书法家托古改制继承创新的精神偶像和形式来源;其次,它是全民性文化行为书写水准的最佳典范和理论基础。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仍然习惯地称其为“书法”或“书法艺术”,也是情理中的事。
可见,在新的形势下,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应一如既往地对传统书法——书写技术进行研究与探讨,使之在新的时期发挥更好的作用。下面笔者就黄自元楷书间架结构九十二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九十二法的历史意义
黄自元,清代著名书法家,善“欧书”,继欧阳询书法之大成,点画清晰均匀,字形布局严谨,刚健舒展,工整美观。以当今的眼光视之,书写技术实为高明。他根据汉字结构的规律,总结提出了九十二种汉字结体的书写方法,在我国书法发展史上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第一,继承和发展了汉字书写的间架结构理论。
间架结构讲的是笔画及结构单位搭配组合的形式、方法和规律。笔画是构成汉字的材料,只有通过优化组合,才能成为一个个生动和谐的汉字。学习写字,有如建造房屋,少不了砂石、砖瓦、水泥、木材、钢材等必备材料。有了好的材料,高明的建筑师才能造出美观实用的房屋。同一道理,写字既要练笔画,更要练结构,只练笔画,不讲结构,最终还是写不好字的,所以元代著名书法家赵孟顺说:“结字亦须用功。”在古代书论中,关于汉字结构的理论有不少书法家进行过分析和研究,其中影响最大的有唐欧阳询的《结字三十六法》,明李谆的(大字结构八十四法》等。黄自元大字结构九十二法是对欧、李等结字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汉字间架结构的理论,为后人进行汉字间架结构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是一部较完整的楷书间架结构专著,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第二,为后人练习楷书提供了实践的范本。
学习书法要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黄自元楷书间架结构九十二法讲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法书有相应的四个字例,其规律用口诀形式以小楷书之,无论是大字还是小字,其点画清晰均匀,字形布局严谨,堪称楷模。如此图文并茂,使学习者易于掌握汉字结构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提高学习效率,对广大书法爱好者自习书法有较大的裨益。因此,《黄自元楷书间架结构九十二法》一书流传至今,是一部较好的楷书间架结构字帖,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二、九十二法的美中不足
反复阅读,细细品味九十二法,总觉有些美中不足,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和反思。其一,九十二法中有些法则多有重复。如:“天覆者凡画皆冒于其下”,“地载者有画皆托于其上”,“横担者中画宜长”,“上占地步者听其上宽”,“下占地步者任其下阔”,“中间占者中独雄”,“盖下之法撇捺宜均”,“趁下之势左右相称”,这些法则均说明一个字上中下不能写成宽度一致,要么上宽,要么中宽,要么下宽,才显得灵活多样,因此可用“突出主笔”四字概括。又如:“让右者右伸左缩”,“左右有直宜左收而右展”,“左撇右直须左缩而右垂”,“左旁小者齐其上”“左竖不嫌短右竖不嫌长”,这些法则可用“左紧右松”四字概括。再如:“让左者左昂右低”,“右边少者齐其下”等。诸如此类重复之法还有不少,导致条款过多,复杂难记。其二,有的法则不属间架结构研究的范畴,而属基本笔画形态的内容。如“勾弩法其身不宜曲短”与“勾剑法其势不可直长”,此两法都是指横折勾或横斜勾的写法,且在九十二法中此两法的八个字例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区别。又如:“纵腕宜曲劲”,“纵戈之法最忌力弱身弯”,“横戈不压曲”等法也是纯属点画形态的写法。其三,某些法则不明确甚至少数论断还有错误。如:“双人旁字准此”,诸如以“准此”为法者就有十条。“准此”即“象这样”之意,这些“法”,都没有给学习者一个明确的答案。又如:“当悬针而垂露则无韵”,“当垂露而悬针则无力”。这两法没有告诉学习者,什么地方用悬针,什么地方用垂露。根据汉字书写习惯和造型规律,笔者认为:左边竖画必用垂露,中间和右边竖画可用悬针,有时也可用垂露。再如:“下画宜微长以承右竖之末”,此法说的是如“口”等此类字,最后一笔横画应稳长一些,使能托其右竖,保持体势连接。实际上,并非如此,就拿九十二法中此法的四个字例:“口”、“曰”、“田”、“由”来看,下横并不长,也没有托住右竖,可见本身的理论与实例也不一致。“左旁小者齐其上”和“右旁小者齐其下”这两法有明显的错误。笔者之见此两法应改为:“左旁小者中偏上”,“右旁少者中偏下”。这才合乎重心平稳之规律,实际上九十二法中这两法的字例也并未“齐其上”和“齐其下”。另外,九十二法归类欠系统欠科学。总之,黄自元楷书间架结构九十二法有其可取之点,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等原因,却也有它的不足之处。因此,我们学习和借鉴九十二法时,应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采取批判继承的方法。
三、间架结构的科学规律
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汉字进行解剖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间架结构的主要规律:重心平稳;上紧下松;左紧右松;内紧外松;间距匀称;变化协调;点画呼应。
重心平稳 重心平稳是要求每字稳立在支点上,勿失重心,以保持字的平衡。如九十二法中“画短撇长”之法中“左”、“在”、“尤”、“龙”,四个字例为什么要画短撇长,是因为重心平稳之故。这四个字左下角撇伸长,右下角的横和竖弯钩可对应伸长,形成上窄下宽的梯形之状,如果上横长了则不合势。又如:“画长撇短”一法中“右”、“有”等字例撇则不能向左下伸长,因为右下角没有相应笔画与之对应,反之,会导致重心偏斜。而“灰”字因为下部有撇捺向左右伸展,则应写成横短撇长才合适。再如“体虽宜斜而字心必正”,这也实属重心平稳之法。
上紧下松 不论是独体字还是合体字,也不论是笔画少还是笔画多,只要上下结构墓本相同或完全一致的字,都应写成上收下放,上短下长,上窄下宽,上密下疏,简言之,“上紧下松”。如九十二法中“地载者有画皆托于其上”,“上下有画须上短而下长”,“上下勾趋者下勾明而上勾暗”,“俯仰勾挑者俯勾缩而仰勾伸”等法则均属“上紧下松”。
左紧右松 不论是独体字还是合体字,也不论是笔画少还是笔画多,只要左右结构基本相同或完全一致的字,都应写成左收右放、左短右长,左窄右宽,左密右疏,简言之“左紧右松”。如九十二法中,“左右有直宜左收而右展”等好几法均为“左紧右松”之法(如前所述)。
内紧外松 不论是独体字还是合体字,不论是半包围还是全包围,也不论是九十二法中所说的“三合者”还是“三联者”,都应写成内收外放,内短外长,内窄外宽,内密外疏,简言之“内紧外松”。但颜体字因风格独特,字口丰满,雍容大方,故大部分字不能写成内紧外松。如九十二法中“三合者”与“三联者”“外四叠者”,“内四叠者”,“伸勾贵抱持”,“屈勾之势退缩斯宜”,等法,均属内紧外松。
间距匀称 不论是点画少还是点画多的字,在字形结构的分间布白时,点画之间间隔距离要均匀安排,对点画少的字要“从宽处理”,要排得宽疏一些;对点画多的字,要“从严处理”,安排得严密一些。这就是邓石如所说的“疏可走马,密不透风”之理。如九十二法中“疏者丰之”,“密者匀之”等法均属间距匀称之法。
变化协调 变化协调是间架结构不可忽视的重要造型手段。它们是对比与调和、区别与联系的相互关系,变化是对统一而言,只有统一没有变化,书法将会死板毫无生气,更不会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好局面。协调又是对多样而论,只有变化没有统一,则会杂乱无章没有头绪,难以人目。因此,只有在统一协调下讲求多样变化,才能使书法和谐生动,悦目有趣。变化协调应从以卞几个方面着手:1、点画之间应讲究长短、粗细、斜正等方面的变化协调。2、主笔与次笔必须明确,主笔须长大突出,使所有点画参差错落。3、重复笔画要在长短、粗细、方向等方面作些变化,千万不可雷同。4、虚实必须协调和谐,字内字外整体考虑,各得其所。5、字形大小,高宽必须合理安排,形体不一而视觉一致。6、同一字形点画和框架也应讲求变化,以免雷同呆板。如九十二法中,“点复者宜偃仰向背以求变”,“画复者宜鳞羽参差以化板”,“联撇忌排牙”,“横担者中画宜长”等法都属于变化协调之类。
点画呼应 所谓点画呼应,是指点画组合时它们之间的笔势联系。即上一笔收笔时所产生的势能,正好为下一笔的起笔所利用。故字里行间,承上启下,映左带右,明断暗续,隔笔取势,一气贯注到底。楷书中字字独立,断多于连,这种点画间的笔势联系,不像行草那样明晰可见,它在点画相连的地方,只是“悬空运笔”,笔不落低,做到笔断意连,点画呼应即可。
不管是书写技术还是当下的书法艺术,其理论研究已走向实际与学科化。千百年来,人们都是通过汉字来感受和把握书写和书法艺术的,对汉字的结体问题非常关注,还有所谓的结体六十四法、七十二法,当今最多的竟至一百余法。这些虽给学习者带来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更多的是给他们带来了一种压抑和阻碍,认为书写或书法如此复杂,高不可攀,望而却步。当今时代学习者需要更科学而精练的理论来指导书写与创作,以利在繁忙的学习和工作中轻松而愉快地迅速掌握和提高书写水平和创作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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