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马氏文通》的问世,标志着现代汉语语言学的开端,也标志着汉语语法学从附属于训诂学、辞章学长达两千年之久的尴尬境遇中真正解放出来,成为现代汉语语言学一个新兴的独立分支。一改传统国学时紧时慢盛衰起伏的发展节奏,汉语语法学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蓬勃盎然的生机:继《马氏文通》而起,一大批具有先驱意义的语法学著作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出来。而这其中,最早对《马氏文通》进行重要修正和补益并在多个方面具有独特建树的,便是章士钊和他的《中等国文典》。
章士钊(1881-1973),字行严,湖南长沙人。93岁的高寿像一只近乎极限大的万宝囊,里面装满了他丰富斑斓、极具传奇色彩的一生:辛亥革命时期著名的革命家、宣传家;寻找中国富强之路的爱国者、先驱者;著名的政治家、学问家、书法家;驰名遐迩的大律师……以及胶着在这些头衔之上不菲的褒扬和无数的贬抑。从二十世纪初投身革命洪流开始,他就象一条汪洋涉渡的独木之舟,在漫长的远航线上历经风雨,沉浮于波峰和浪谷之间。“他走过了一段十分曲折的生命旅程,然而纵观他的一生,他行走过的路,似乎颇为典型地映现了中国上世纪末那一代知识分子的追求、困惑和理想。”在对待文化教育问题上,他特偏于维持传统文化,属于“保守”的一路,曾被鲁迅戏称为“章士钉”。他终生都坚持用文言写作,即使晚年写作百万字的《柳文指要》也是如此,书房里从来找不到一本白话书。从1917年起,他历任北京大学文科研究院教授兼图书馆主任、北京农业大学校长(1922)、段祺瑞执政府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1924-1926)、东北大学文学院主任(1930-1931)、上海政法学院校长(1934)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长(1956-1973),著有《中等国文典》(1907)、《逻辑指要》(1943)和《柳文指要》(1971)等专著20余部,论文数百篇,诗词近五千首。
《中等国文典》是章士钊平生唯一的语言学专著,它是章士钊甲辰(1904)长沙起义后由“废学救国”转向“苦读救国”的产物。该书于1905年在日本竣稿,1907年4月,由日本多文社初版,7月再版,当时的书名为《初等国文典》。当年又在国内出版,先由普及书局印行,仍名《初等国文典》,后又由商务印书馆印行,更名为《中等国文典》,供中学校一、二、三年级教学用。章士钊原拟续撰《中等国文典》和《高等国文典》,分别供中学校四、五年级和高等学校用,但未见其按此计划完成,现在所见到的《中等国文典》实际就是《初等国文典》。该书问世于汉语语法学系统初创时期的前期,以西洋语法为参照系,与《马氏文通》相比,在汉语语法学的一些根本问题上,实现了具有拓荒奠基意义的创新和突破。虽然当时在《马氏文通》的影响下,一大批古汉语语法著作相继出现,如来裕恂的《汉文典》(1902)、刘金弟的《文法汇通》(1908)、吴明浩的《中学文法要略》(1917)和俞明廉的《国文典讲义》(1918),但“在这类书中,较有特色的是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杨树达认为“自《文通》书出……大都陈陈相因。盖自同县友人章君行严外,未见有能为马氏之诤友,于其书有所助益也”。
章士钊较早地指出了语法学的重要意义和研究方法。1906年章士钊在日本受下田氏所邀,入实践女校讲授国文。其时,他正学英语,他认为国文应该以“法”驭之。因此在诠释国文之时,“辄案之西文规律”,成效斐然。从此他“益信教人治国文,文典之不可已”。因此常设想“以所授者,编之成帙,出为研求是学者之椎轮”。1905年章因胃病住院三月,“乃得利其余闲,整理旧稿”,著成《初等国文典》。
当时,学校课程已经很多,“学子入校者,于国文不必尽有根柢”,又不能象传统士子那样可以专心一意吟诵研磨国文,所以章士钊认为国文教学“不易辙以求其通,万无几幸”。所谓“易辙”即提倡语法教学,“当不外晰词性、制文律数者矣。而是数者,今之教育家尚未闻有议及此也”。章士钊也批评了时人对于语法学的一些错误观点:有人认为治国文,当先治小学(文字、训话、音韵),而字类(语法)次之,章士钊则认为“苏氏父子,小学家所嗤为不识一字者也,而苏氏之文,以之陈述事理,自足肆应。通‘六书’者,其文自高,而为应用之文,固亦不必深闲雅话者也。今之教人者,于十五、二十之年,学课纷陈之际,律以苏、王,且虞其不洽;责为许、郑,不犹治丝而棼之乎?”因此,初学尤宜先治语法,而小学次之。现在看来,章士钊的这些论述都是难能可贵的。可以说他已经预感到了汉语言学走向近现代化的历史趋势,并且已经开始为迎合这一趋势着手准备。
一、首次明确区分了“字”、“词”的关系。章士钊对字和词关系的论述,结束了以往的混沌蒙昧状态,最先解决了语法学研究的一个首要课题。《马氏文通》是现代语言学的开山之作,但它没有首先区别字和词的概念,虽然马氏的“字”就是后人所说的“词”,“字无定类”就是“词无定类”,但因此造成的词义与词用的矛盾却是十分明显的。
而章士钊则指出:“一字可为一词,而一词不必为一字。泛论之则为字,而以文法规定之则为词,此字与词之区别也。”他第一次较好地论述了字和词的概念和关系。现代语言学认为:“字”和“词”是很有分别的。胡从声音和意义的配合看,一个字只是一个音缀,而一个词可以是一个音缀,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音缀(复音缀);就文字方面讲,单音缀词可称单字词,复音缀词可称复字词,因此“每个字只代表一个音缀,可以成一个词,可以不成一个词”。可见这在横向上并没有突破章氏的观点,只是在纵向上给出了更为充足和有说服力的注解。章士钊更设立了一个便捷安全的“字”、“词”区分标准:如果上升到语法的高度,在语法学里进行分析时,句子中那些具有独立意义(或功能)的单字或字的有机集合,只能称作“词”,而不再是“字”。(即“泛论之则为字,而以文法规定之则为词”。)今以章氏的标准来看马氏的“字有定类”,实系指以孤立的泛论的“字”作对象而言,以意义为标准,自然字有定类;而“字无定类”,实际上是以语法的眼光来看待上升到“词”的“字”,即字到句子当中,有不同的语法功能,意义不固定,词性亦不固定。也许因为马氏“《文通》所谓的‘字’,大致相当于我们所说的‘词”,而马氏又没有创造出一个比他的“字”(词)更小的语法单位,所以他在涉及字和词关系的表达时,虽然可能自己心知肚明,但这已经注定他很难向别人交待清楚了。
马氏虽然在汉语缺乏形态因而汉语词类研究困难重重的情况下第一个抄近路,通过“一般的意义倾向能找到某些形式特点”,但这也注定他在走完“近路”之后,还有一段漫长的弯路、甚至错路在恭候他。既然章士钊分清了“字”和“词”,所以一套比《马氏文通》更科学的学术用语至此便呼之欲出了。
二、对规范语法学学术用语多有首创之功。规范的学术用语对于学术来说至关重要。语法学研究概莫能外。而在汉语语法系统草创阶段,其学术用语极不统一,非常混乱。既然《马氏文通》混淆了字和词的区别,因此它所启用的如名字、代字、静字、动字、状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次等古奥玄僻的学术术语随后便带上了古董的色彩,仅具有文物价值,不可能为后人承袭沿用。章士钊是近代较好地论述字、词关系的第一人,因此在《中等国文典》里便第一次出现了名词、代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接续词、助词、感叹词这一套九种与现代术语近乎一致的学术专词。
应该说,《马氏文通》较周详完备地论述了汉语词类,这在我国语法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它确实为后人对汉语词类的研究开拓了道路。章士钊正是基于《文通》,而又超越《文通》的。不难看出代名词与现在的代词已经接近,接续词与现代的连词差别也不太大,其他七种则与现在的常用术语在名称和定义上基本相同。其中,介词在《文通》里称“介字”,“马氏比照了泰西‘葛郎玛’的Preposition建立了这个词类,不名之为‘前置字’而名之为‘介字’,是有创新之功的。”需要特殊指出的是“形容词”、“副词”则为章士钊首创。王力先生1957年另立“数词”一类,将“代名词”改称“代词”,这是王力对汉语词的分类的重要贡献之一。由此可见,章士钊虽然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启用了这一套术语,但这一套术语的成立,已经宣告了汉语语法学学术用语规范质的飞跃。其中的大多数,从那时起就成为了至今不易的规范存在。
此外,章士钊还第一次参照西文把句型分为四类,并命名为“叙述句”、“疑问句”、“命令句”和“感叹句”,这与现今所用的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种数完全一致,名字、定义已经有质的亲近。值得一提的是,章士钊1907年第一个启用的这种句子的分类方法和种类的名称,当时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仅仅是一家之说。其前的《马氏文通》没有论及,其后的名称更是迭现纷呈,林林总总,如1942年吕叔湘先生把句子种类分为叙事句、表态句、判断句、有无句,不可否认吕先生自有他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但汉语语法学最终却选择了章氏的方向,改造完美之而于今通用起来。
这些现在人们耳熟能详的语法术语,在《中等国文典》刚出版时并没有受到热烈的欢迎,人们认为章士钊“文法上的定名,骤难尽解,当别出说明书,以便教授”。但章“颇虑其赘”,表示了对自己标立的这套术语充满自信。章士钊在规范学术用语方面这些颇具匠心慧眼的发明创造,是他对汉语语言学杰出的贡献。
三、在词类的分析方面,章士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因为章士钊对字和词已有较好的论述和把握,所以他在分析词的种类时,除从意义上分以外,还从字的多少把词分为“单字词”和“合字词”,这已经接触到词的结构。以《中等国文典》第二章为例:第一节按词的意义把名词分为固有名词、普通名词、集合名词、物质名词、抽象名词5种。第二节按词的结构把名词分为单字名词和合字名词,其中合字名词又分为双字同义名词(如规矩、文章)、双字相待名词(如升次、死生)、连字名词(如昭昭、昏昏)、名词短语4个小类。而其前《马氏文通》仅分为公名(普通名词)、本名(专有名词)两种;其后的《新著国文法》(1924年)也只从意义上把名词分为特有名词、普遍名词和抽象名词三种。
前面我们已经述及单从意义上划分词类的缺陷。按照库兹错夫的说法,划分词类,标准有三:“词类是以意义、句法及形态标志彼此相区别的词的语法分类。意义和句法的标志虽然是划分词类所必要的,但总是不够的,如果投有允许划分不同的词类的形态标志的话”。语言表达思维,思维是反应客观存在的,词的意义有其客观的根据,因此,分别词类应当注意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脱离了语法意义,词就不成其为语法的单位。至此我们可以看出:是章士钊第一次开拓了古汉语词类划分标准的范围,并且从下面要述及的章士钊在分词的小类时的尝试看,他的分类标准已经注意到了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及其在句子中的功能。
首先,章士钊重视了词的语法意义。以《中等国文典》第二章名词为例,他说明了名词的几个小类同数量词结合有不同的特点。如下表:
名词 例词 能否加数词 举例 对错
固有名词 孟子 否 一孟子 ×
普通名词 年 能 一年 √
集合名词 国 能 万国 √
物质名词 盐 否 一盐 ×
抽象名词 勤 否 一勤 ×
其次,章士钊还顾及了词的句子功能,即根据词在句子里和其他词的结合性来规定它的词类,并在“附则”中强调了上表中可能出现的语法意义的变化。
(一)固有名词作普通名词用时,可加数词:
例:威公之薨也,一败涂地,无惑也,彼独恃一管仲,而仲则死矣。(苏洵《管仲篇》)
这里所谓“一管仲者”,乃谓“一贤臣如管仲者也”,即固有名词的“管仲”,此处已用作“普通名词”,因此可以在此固有名词“管仲”前加数词“一”。
(二)物质名词不能直接附以数词,但下列情况例外:
(1)“同类多数之物之名也;有数自可直接限制以数词,如一草、一木之类。”
(2)物质名词前面有量词时,可加数词,如:
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周礼·梓人》)
“豆”为量词,“一”直附之。
一坯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骆宾王《讨武氏檄》)
此处“坯”为量词,且“带后置介‘之’字”,可加数词。
(三)“抽象名词不能加数词”,若用如普通名词,则可加数词。
例:三仁去而殷墟,二老归而周炽。(《解嘲》)
此处“三仁”指“三仁者”;“二老”指“二老人”,“仁”、“老”二字本抽象名词,此处“兼言事与物也。言事言物则普通名词矣,故并加以数词,须知此数词者,乃加于普通名词,非加于抽象名词者也”。
现代汉语语言学对名词和数量词结合关系的分析和使用,也几乎只是在章氏的框架里更加细化,而章在上世纪初就已达到了如此深度,真可谓难能可贵。
章士钊关于动词的论述和分析也考虑到了动词的意义、语法结构和句法功能。按意义动词分为自动词、他动词、不完全自动词、不完全他动词、被动词、双格动词、助动词等七小类,比《马氏文通》的内动字、外动字多出5种;比黎锦熙《新著国文语法》内动词、外动词、同动词、助动词多三种。按语法结构分单字动词和合字动词,考虑到词的句法功能,章又增加了假用动词和音变动词,此更为马氏和黎氏所无。假用动词里又细分出名词动用、形容词动用和副词动用三种情况。音变动词分两种:借他词为动词,“如‘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之第二‘风’、‘雨’二字乃假名词为动词者也。”“同一动词而所用之处不同,乃异其音以为读者也”。如“一唱一和”中之“和”,“乃动词也,读若‘贺’”。章还单独列举了古汉语中的常见音变动词:度、射、远、好、要、间、从、降等。
章士钊把代词按意义分为人称代名词、指示代名词和疑问代名词三种,排除了“接读代词”(马0和“联接代名词”(黎)。这与《汉语史稿》持论相同。他详细区分了古汉语中代名词的常用词及其格(case)。见下表:
代词 主格 目的格 所有格 副格 表格
人 第一人称 吾,我,予,余 吾,我,予,余 我,吾,予,余
称 第二人称 尔,汝,女, 尔,汝,女, 尔,汝,女,子
子,若,而 子,若 ,若,而,乃
代 第三人称 彼 彼,之 彼,其
词
指示代词 是,斯,兹,此 是,斯,鄢兹, 其,者,所 斯,诸,兹彼, 者
,彼,者 此,之者,所,诸 此,之,焉,所
疑问代词 谁,孰,何 谁,孰,何 谁(之) 何 何,谁
安,奚,恶, 奚 安,奚
曷,胡,焉 恶,焉 上表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章士钊已经比较详细地归纳总结了古汉语里的常用代词。
第一人称含“吾,我,予,余”,与吕叔湘先生相同,比王力先生少“昂,台,联”三个;”第二人称章举6个,吕叔湘列“尔、汝(女)”3个,王力列“汝(女)、若、乃、而、戎”6个,比章少了个“子”而多了一个“戎”;第三人称章有“彼、之、其”三个,与吕相同;王有“其、之、厥”三个,比章少一个“彼”,多一个“厥”;指示代词章有9个,王有8个,比章少“兹”和“者”,多出“若,’(吕因分类标准不同,在此不比较);疑问代词,章有9个,王有9个,完全相同。
其次章士钊详尽地归纳了各“代名词”的用法,其中,有些作法格外与众不同。
例一,在处理疑问代词方面,章士钊亦分两类。一类就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谁,孰、何”三个;另一类为“安、奚、恶、易、胡、焉”,此六词“用为疑问副词者多,其为代名词者仅目的格用之”。其中用于动词目的格者,“惟‘奚’字有之”。如:
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论语》)
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旧:“冠素。”(《孟子》)
“奚先”者,谓“先何事”。“奚冠”者,谓“冠何物”也。“奚”字为“先”、“冠”之目的格而先焉。
用于介词的目的格者,“奚、恶、易、胡”四词皆有,“安、焉”无有。如:
君奚为不见孟轲也?(《孟》)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
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公·隐元》)
胡为乎泥中?(《诗》)
用于副词时,“奚,安,恶,焉”四词皆有例,而“易,胡”罕见。如:
斥鷃之曰:“彼且奚适也?”(《逍遥游》)
项王见纪信,曰:“汉王安在?”(《项羽记》)
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孟子》)
臣而不臣,行将焉人?(《禧十五》)
例二,章士钊对“者”字的处理也很独到,他把“者”只归为指示代词。他认为“‘者’者,即物指物,即事指事之辞也。其所指之事物,恒附于他词以为言”,并指出“者”字的特点是“无独立用之者”。既然“者”字“无独立用之者”,故“无独立之格”,必“随所代之字之格以为格也”。现代学者大多主张“者”字可作代词,亦可做助词,与章相比,多出“助词”一说。而对“者”字的研究,一直是见仁见智,迄无定论,章氏此说,很有道理,可称一家之言。
以上我们仅仅是以名词、动词、代词为例,论述了章士钊在词类分析方面的一些特点,其实《中等国文典》里对于其他词性都作了详细的阐述,亦多有新意,不乏创见,限于篇幅,故从略。此外,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还有其他的一些特色:如对句读的认识比《马氏文通》清楚,他说,“规词以为句。”而马氏的“‘句’和‘读’交错不清”;语法分析比《马氏文通》详细和浅显;章节之后附有思考练习题目;《中等国文典》还创造性地启用了图表,把复杂的问题,直观简约地归纳成表(共6幅),使读者一目了然;他是第一个把逻辑学引进语法研究的近代学者,等等。
严格地讲,《中等国文典》还算不上一部完整的语法学著作,因为各种原因,章士钊没有按计划完成初等、中等、高等国文典的系统著述,现所见《中等国文典》其实是初等国文典,“文典不外词性论、文章论二部,今以初级之故,专分词性,文章论暂未涉及也”。
但是《中等国文典》在当时产生的影响却是深远而广泛的:该书曾经是1907-1935年间中学、师范学校“教育部审定”的语法教科书,当时教育部的批词云:“据呈及《中等国文典》……阅悉,吾国向无文法专书,初等作文,苦无标准,该书本之西洋文法规律,而纯以国文风味出之,征引详审,绝无牵强晦涩之弊……尤足以资深造,应准作为中学校及师范学校国文教科用书。”1907年初版,1922年第12版,1930年第16版,1933年、1935年又分别再版,再版次数累计近20次,这也算是语法学专著再版史上的一个奇迹。以后章士钊成为著名的报人,很多读者在写信跟他商榷政治观点之先,多承认其中学时代学的是《中等国文典》,对章赞赏有加。《中等国文典》“所定之名,良不及马氏、严氏之雅,而内地学子通常习用者,则本书之名为多”。黎锦熙先生在《1925年国语界防御战纪略》一文中回忆自己在学术上的成长道路时说:“章士钊先生,吾乡名士也。少读其《初等国文典》,即私淑其人”,“锦熙之粗知文法,实章先生启之也。”因此,说章的《中等国文典》是上世纪前30年语法学教科书的霸主,当不过誉。其在普及语法教育方面,亦功不可没。从1898年汉语语法学的诞生,迄今也只有百年历史,在其步人近现代化进程的一开始,《马氏文通》是开山之作,已无异议。但在其后,接踵而起,并在语言学的语法领域进行深入开拓的便是章士钊和他的《中等国文典》,尽管个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尽美善,但作为先驱的开拓意义自有其不可淹没的学术价值,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章士钊是位了不起的语言学家,他的《中等国文典》是汉语语法尤其是古汉语语法研究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语法和逻辑领域的深厚造诣,反过来又成为章士钊巨大而独特的优势,非其同侪可以比肩。作为近代著名学者、报人和律师,章士钊的文章细密严谨、雅洁中鹄,尤其是他的政论,因此而别开生面。胡适对此评价甚高,他认为章士钊的政论文章,文体已经发展到完备境界,“有章炳麟的谨严与修饰,而没有他的古僻;条理可比梁启超,而没有他的堆砌”,堪称政论文体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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