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旗手,是具有世界声望的一代伟人;黄兴长期以来作为孙中山的助手,追随孙中山,为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为创立民国的斗争中以及民国建立后的一段时间里,“孙黄”并称,成为美谈。然而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黄兴等革命派逃亡日本,围绕着“宋案”处理、对二次革命失败原因的追究以及中华革命党的成立诸问题,孙、黄之间产生了裂痕,黄兴为之远赴美国,孙中山不得不依靠陈其美组织中华革命党直接领导国内反袁斗争。
对于孙黄分裂的责任,当时亲历者和后来研究者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有肯定孙中山,指责黄兴搞“分裂主义”的;也有为黄兴抱屈,归罪于孙中山的;也有认为是陈其美等“龌龊小人”在中间拨弄是非的。因此,弄清这一时期孙黄关系的真相,是一个还历史以本来面目的重要问题。
一
孙黄关系的裂痕,首先是两人对“宋案”处理意见不同及发动二次革命时间的早晚引起的。在宋教仁被暗杀后,围绕着如何解决“宋案”的问题,革命派内部曾发生以孙中山为首的武力解决和以黄兴为代表的法律解决两种分歧意见。详情可见孙中山致黄兴函:“犹忆钝初死后之五日……公谓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对此问题,宜持以冷静态度,而待正当之解决。……公……以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发难,必致大局靡烂。文当时颇以公言为不然,公不之听。”证之当事者李书城、周震鳞、石陶钧的回忆,当知孙的话不错。
孙中山主张以武力对付袁世凯,是基于这样几点认识:第一,袁世凯是大总统,按照资产阶级国家学说,总统是全国人民意志的代表,袁竟不惜以总统之尊“而指使暗杀,则断非法律所能解决,所能解决者,只有武力。”“国会乃口舌之争,法律无抵抗之力,各都督又系仰袁之鼻息,在此情况下,“欲求解决之方,惟有诉诸武力而已矣第二,透过“宋案”,已察觉袁世凯“将拨专制之死灰而负民国之付托”“阴谋消灭国民党,以便帝制自为。”第三,对当时形势估计较乐观:“认为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为时不久,对于各方面的阴谋布置还未妥贴,推翻较易,切不可延误时机。”所谓“此时之机,吾党有百胜之道”也即指此。因此,主张迅速发动五省起兵,先发制人,制袁氏于死地,为了速战他还提出“联日”主张并“决意亲往接洽”。
黄兴主张法律解决是根据这样一种形势分析:(一)袁世凯帝制自为的逆迹尚未昭著,立即发兵,师出无名。加以“天下甫定,外患方殷,阋墙之戒,乃所宜守”,担心讨袁会蒙兄弟阋墙之恶名,担心帝国主义乘虚而入。(二)革命派力量薄弱。黄兴曾举例说明,“忆最初弟与先生曾分电湘、粤两督,要求其同意。(指出兵——引者注)当得其复电,皆反复陈其不可。”当时,不仅谭延闿、陈炯明不同意武力讨袁,“各省领兵同志多同意黄的意见”。其中还包括已卸任的上海都督陈其美。
从孙黄二人对形势的看法和主张来分析,孙中山因“宋案”而翻然觉悟,并看到了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险恶用心,这反映孙中山对袁世凯认识的提高!他力主排除幻想,武力讨袁,维护共和制度,表现出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为理想而不懈战斗的可贵品质,而事实也证明孙孙中的预见是正确的。但孙中山的武力解决论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将武力讨袁看得过分容易以为“若有两师兵,当亲率问罪”。殊不知辛亥革命后,革命派已交出兵权,握有部分军队的都督们亦不愿起兵,如谭人凤听了孙中山的高论后就很失望地反问:“孙先生之说空论也,两师兵从何而来?”二是将速胜希望寄托于日本的支援,认为“日助我则我胜,日助袁则袁胜”。事实上,日本政府正妄图通过支援袁世凯称帝而从中捞到更多利益。这是孙中山一厢情愿的蠢主意。对此黄兴极力反对,认为讨袁是中国内政,“不便乞外援”。
虽然黄兴对辛亥革命后革命派力量已大为削弱的真实情况认识比较清楚,对依靠外力的不可靠也有较正确的看法。但是,在整个形势估计上他却是悲观的。他只看到袁世凯拥有强大军事实力的一面,看不到袁政权外强中干的一面;只迷信资产阶级的国会、法律的的束力,而没有意识到袁世凯不仅将国会、法律玩于股掌,而且已打算进一步将国会、法律弃之如敝履。他由于精神上完全被袁世凯所压倒,战机一误再误,时间一等再等,从一九一三年三月宋教仁被刺,等到袁世凯从帝国主义手中借到一笔可观款项,对南方军事部署已成,并彻底撕下一切伪装,下令罢免革命派的南方四督,决心“剿绝南军,杀尽异己”,黄兴这才“深悔待时留决之非,幸有急起直追之会”,并匆忙去南京发动武力讨袁,但时已至七月,战机全失,革命派完全陷于被动挨打的状况。
此后,黄兴虽赴南京,匆匆发动讨袁,但他一直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认为自己去南京是参加一场“不得已”而无法取胜的战斗,他发出的《讨袁通电》情调极低沉:“兴一无能力,尚有心肝,此行如得死所,乃所尸祝”。这种精神状态如何能积极抵御袁世凯的进攻?当湖口李烈钧、上海陈其美失利消息传来,南京有孤立的危险,第八师内部也出现不稳征象时,黄兴竟匆忙离开南京,连招呼也没有打便径赴日本。作为一个领导者,对于南京的失败,黄兴是有责任的。事后他亦承认:“南京事败,弟负责任,万恶所归,亦所甘受,先生之责,固所宜然。”
客观地讲,二次革命失败责任不能全归之于黄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敌强我弱即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从“宋案”爆发到二次革命失败孙、黄的表现而论,孙中山不愧为民主革命的旗手,他对袁世凯的认识水平和革命坚定性都反映了那个时代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最高水平,这是黄兴难以比拟的。尽管黄兴在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上比较符合实际,也做过不少工作,但他始终背着敌强我弱的包袱,先对袁世凯抱不切实际幻想,贻误战机;后又无所作为,导致二次革命的迅速失败,他是不能辞其咎的。孙黄二人作为革命领导人,客观地总结革命失败的原因是必要的,分清某些责任也是应当的,但是,到了日本后,双方都没有冷静下来,而是陷入了单纯的责任追究。孙中山总认为自己一贯正确,而将责任统统推给黄兴,见了黄兴便“痛骂”,“刻责不已”,黄兴自然不服气,这就为两人关系投下阴影,给整个革命队伍埋下了分裂的种子。
二
孙中山、黄兴之间由“宋案”、二次革命的争论,发展到中华革命党该不该成立、中华革命党党章及入党手续诸问题上的意见对立、终因矛盾不可调和而分手。
围绕中华革命党的争论,是“宋案”、二次革命所争论问题的继续。其关键在于,革命派遇到挫折后,如何将革命工作继续下去。
二次革命的惨败,对革命派是一次沉重打击,许多人因此而对前途丧失信心,“谈及将来事业,意见纷歧,或缄口不谈革命,或期革命以十年,种种灰心,互相垢谇,二十年之革命精神与革命团体,几于一蹶不振。”在重重困难下,中山孙却丝毫没有丧失信心,他鼓励周围同志:“我辈既以担当中国改革发展为己任,虽不烂海枯而此身尚存,此心不死,既不可以失败而灰心,亦不能以困难而缩步。”只要“精神贯注,猛力向前”,“则终有成功之一日。”他决心“重整党帜,为卷土重来之计”,重举讨袁大旗。他总结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时,认为“非袁氏兵力之强,实同党人心之涣”,原来的国民党“分子复杂”,他决定放弃而重新组织新党。他强调统一,主张“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一人,毫无疑虑而后可。”在入党仪式上规定了要向孙中山个人宣誓及加盖指模。应当说,在革命遇到巨大挫折的关头,孙中山的这种进取精神和胆识是值得赞扬的。
黄兴虽也看到二次革命失败“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最后之胜利,终归吾党。”但他总认为革命派遭到沉重打击后,已在全国人民中失去信用,无法再组织有力抵抗。既不同意孙中山组织新党,更不同意立即开展武装讨袁斗争,他希望“从根本上做去,本吾党素来所抱之主义发挥而光大之,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骇流俗,披心剖腹,将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尽披露于国民之前,庶吾党之信用渐次可以恢复。”然后再“组织干部,计画久远,分道进行”。可见黄兴是不同意孙中山的“急进”态度的,于是当时人便称黄兴为“缓进”派。黄兴力主“缓进”,是他自“宋案”爆发以来一贯因循、保守的反映,是不足取的;但黄兴不同意孙中山规定的入党必须宣誓效忠孙一人并加盖指模的具体意见,却是正确的。因为“在誓约内写明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这是等于附从一个人帮助一个人来革命了,如果在誓约内印上指模,这是等于犯罪的人写供状一样。前者是不平等,后者是太侮辱人了。”黄兴还表示,他“不愿先生反对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孙中山在总结二次革命失败教训时不确有偏激的一面,为了强调集中、统一,而丢掉资产阶级信奉的民主、平等、自由,并将旧式会党的那一套搬进党内,这无疑是倒退行为所以,不仅黄兴反对,一些老革命党人李烈钧、柏文蔚等都不同意孙中山的做法。以致中华革命虽坚持了革命方向,组织上的关门主义作风,却使它的党务久久不得发展,党员人数也少,变成了一个小党。对于黄兴的意见,孙固执己见,以至说出“望兄能静养二年”,不要干预工作一类的话来。孙、黄矛盾已不可调和,一九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华革命党正式成立,二十七日黄兴离日赴美。
孙、黄在革命的紧要关头分手,对革命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造成了革命派组织上的分裂。中华革命党成立后,一部分拥护黄兴意见的党人在东京另组欧事研究会,造成“异军苍头,职志特异”的局面,这一派共认黄兴为领袖,黄兴也默认了,还有一部分党人既不参加中华革命党,又不参加欧事研究会,成了游离分子,如谭人凤、周震麟诸人。此外,还有的党人打起“中华水利促成社”的牌子,远赴南洋活动。这种不统一的局面是同盟会以来从没有过的。
其次,组织上的分道扬镳,加深了革命派在政治路线上的不一致。无论是孙或是黄都反对袁世凯,但孙只依靠中华革命党少数人奋战,黄兴既不相信革命派自身力量,又主缓进,这便与刚从袁世凯怀抱中出来,转向反袁的进步党有了共同语言。因为他们一派的讨袁活动,主要是与进步党和西南地方实力派相结合。但即使在讨袁这样的大目标上,孙、黄也出现过歧异。如,当日本向袁政府提出“二十一条”,外患严重之时,黄兴等人一度提出“暂停国内革命运动,实行一致御外,免为国人借口”的建议,孙中山却坚决反对,即是一例。革命派内部“各行其事,尽力办去”的后果便是革命派政治上呈现极不统一的状况。
再次,革命派的分裂,使梁启超为首的进步党最终抓到了反袁旗帜,影响了护国运动的进程与结局。正是在孙、黄争论不休时,以梁启超为首的进步党也打出了反袁旗帜,并结合西南地方实力派,其声势就比孙中山大得多,加以梁启超采取了“与国民党的温和派联为一气”的策略,更壮大了力量。尽管护国运动中,资产阶级各派结成联合阵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讨袁的目的上,革命派与进步党人还是有区别的。孙中山虽最早举起讨袁旗帜,是各方面共认的领袖,由于组织上、力量上的分散,这面旗帜最后落到了进步党与西南实力派手中,这就影响了护国运动的进程和结局。
但我们不能因此给黄兴扣上一顶“分裂主义”的帽子,其理由是:
第一,孙、黄分裂,一时风波很大,但这并没有导致他们在根本政治目标上的分歧。他们都将袁世凯看作自己头号敌人,要为维护资产阶级共和制度斗争并相信自己事业必胜。黄兴等虽一度提出暂停革命一致对外,但在孙中山帮助下,收回了主张。因此,他们之间就出现了既分裂又合作的状况。孙中山曾为黄兴介绍美国友人,黄兴亦担负了孙中山在美做的工作如外交、筹款等。
第二,孙、黄分手,从基本方面看,孙中山正确的成份要多些,但也不能将责任一概算在黄兴头上。一九一四年九月,黄兴受孙中山之托与美国银行家梅托联系时,已认识分裂所造成的害处:“吾党中分裂,于孙先生名誉有碍,党务亦因而不能统一,于国家前途亦有莫大关系。”并诚恳地表示:“吾非反对孙先生,吾实要求孙先生耳。吾重而爱之,然后有今日之要一求。吾知党人亦莫不仰重孙先生,尊之为吾党领袖,但为此不妥之章程未免有些意见不合处。”黄兴是想借梅托之口,再次希望孙中山重新考虑修改中华革命党党章。梅培转达黄兴的意见后,孙中山竟没有答复。可见,孙中山先是的确有一种“自己既已说出口就再也听不进别人话”的固执己见的毛病,连日本友人也认为:“提倡自由的人居然搞命令主义,这种矛盾其实是神一样纯真的人所犯的错误”。
第三,黄兴十分珍视自己与孙中山的革命友谊,尊重孙中山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领袖地位,在分手后仍做了不少维护革命团结的工作。例如,黄兴赴美后,曾有人劝他另立新党,他不同意,并明确表示:“党只有国民党,领袖唯中山,其他不知也。”他对谭人凤等为弥合党内分歧的作法极为欣赏,并表示在美国一定“极力为各方面之调和”。美洲原国民党组织,没有因孙、黄分歧而分裂,其中黄兴的作用是不可抹杀的。又如,对当时国际上盛传的“孙中山致大隈书”,黄兴亦作了有利于孙中山的解释,维护了孙中山的威信。
所以,孙中山虽对黄兴讲过过头话,但也留有余地。如,中华革命党仅次于总理的协理一职,始终空悬,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黄兴在孙中山心目中的地位。当反袁运动蓬勃发展的时候,孙中山开始怀念黄兴。在他一九一五年三月给黄兴的信中,即指明二次革命失败是“非战之罪也”,这等于作了自我批评。并再三规劝黄兴不要“以挫抑而灰心”,希望黄兴“即日言旋”一起战斗,“则革命前途之幸也”。随着孙中山态度的转变,在国内友人教促下,一九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兴离开旧金山,先到日本。此时孙中山已回国,发表了第二次讨袁宣言,黄兴马上表示竭诚拥护。五月二十日,孙中山又给黄兴写了长函,除通报国内反袁斗争情况外,深情地回顾了他与黄兴合作的历史,并希望黄兴即来上海,“共商进行各事”,大有恨黄兴“到沪之迟也”之意。七月八日,黄兴回到上海,他们“互相过从,商谈国事,一如往昔,并无丝毫芥蒂。”黄兴又成了孙中山最亲密的助手,直至十月不幸病逝。孙中山亲自为黄兴写了发丧通告,称“黄克强先生自创同盟以来,与文同事,奔走艰难,迄于今日”,“民国肇建,失此柱石,公谊私情,易胜感恸!”他亲自主持追悼会,在挽联上将黄兴比作辅助汉室的陆贾、灌婴。可见在孙中山心目中,黄兴仍是他最忠实的战友与助手。
三
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称孙中山与黄兴在一九一三年后关系的恶化,“主要由于陈其美等人的挑拨离间”。陈其美因此被斥为“好人”、“龌龊小人”。对此,亦应作一辨析。
黄兴在日本时,确实讲过他受“毁伤”之事,如他对宫崎寅藏讲:“以弟不赞成中山之举动,以是相迫……其手段之卑劣也。近日造谣,倾轧之机已露,颇不顾白大雅之前。”在美国,他又将有关中华革命党党章之争告诉了梅培:“吾知此新章之不能改者,原非孙先生之把持,实为三五人所梗耳”。不过,黄兴并没有指明这三五人是谁。一九二九年,周震鳞为《黄克强手扎》作跋时就点明了“陈英士独袒孙公主张,且倡言侮及克公”。解放后,周的回忆更补充了事实:“陈英士方面的人早就凯觎协理一席,欧事研究会的出现更使他们振振有词了”。同黄兴一起赴美的李书城亦回忆当时情景:“陈其美到处奔走,要大家赞成,凡不赞成加入的同志(指中华革命党——作者注),他就大肆攻击”。
应当怎样看待陈其美与黄兴之间的关系呢?我们认为,应当把事实放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来分析。
首先,孙、黄之间的矛盾,既非个人意气之争,而我们又肯定孙中山在两人矛盾中,主体上是正确的、见解与办法高于一般人的,表现了一位革命领袖的卓见与明识。那么,作为一个领袖,他当然要挑选志同道合者来作他的助手。黄兴既不同调,挑选陈其美便是情理中事了。陈其美在辛亥革命前后的表现虽有可指摘的地方,如对光复会的态度,在刺杀陶成章和排挤吴淞都督李燮和等问题上都犯有严重错误,但他毕竟是上海独立的主要领导者,辛亥后,由于他的才干,被袁世凯视为革命派中有数的使他深感畏惧的人物之一。值得一提的是,陈其美在孙、黄二者间,一开始是站在黄兴一边的,对“宋案”的处理,陈其美也不同意武力解决,他后来在给黄兴信中所说“关于其时贸贸然反对之(指孙中山);而于足下主张政政见,则赞成之惟恐不及”,也是实事。二次革命失败,陈其美同样在总结经验教训,他得出的结论是:“二次革命之失败,由于我党不统一,其原因皆由诸同志不能本先生之教诲,纪事俱在。后之进行,须鉴前车,欲革命之能达目的,非此不可。”他又说:“我所以服从中山先生的缘故,决不是盲从,是因为我现今已经实在认清楚在此刻中国有世界眼光,有建设计划,有坚忍不拔精神的,除了中山先生以外,再没有第二人,所以我诚心的服从他”。可见陈其美对孙中山的认识有了转变。我们既在大方向上肯定孙中山这一阶段的功绩,那么也应从大的方面肯定转变后的陈其美在协助孙中山组建中华革命党所作的工作,而不应苛责他。
其次,黄兴所指受中伤一事,就是黄兴用家藏书画变卖后,在日本买房子一事。此事引起陈其美、戴季陶等人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革命党人流亡日本,大多生活极为困难,“衣食亦多不能顾”,一日东京大雪,“亡命客中,竟有不能向火而致疾者。”所以,在不明黄兴买房之款来历的情况下,同志们产生反感是可能的。孙中山特地解释道:“英士所不满意于兄之事,多属金钱问题”,并希望黄兴、陈其美“二人见面详为解释”,并劝告黄兴不要将同志间误会“牵入入会之事”。就事而论,陈其美不应在真象不明的情况下妄加猜疑,但黄兴也不必因此又背上包袱,表示对党事“灰心”,发出“预图挽救,转受毁伤,尚有何说”的感叹。
在修改中华革命党党章问题上,黄兴等亦认为主要是陈其美坚持不允所致。但事情原委是这样的:黄兴不同意附从孙中山一人的条文,胡汉民、田桐、居正等十几人为“调和党见”,决定将“附从孙先生”,改为“服从中华革命党之总理”,因陈其美坚决反对而作罢论。对此我们的看法是:中华革命党是孙中山一手建立的,从党章到入党仪式,无不出自孙中山的主意。孙中山、黄兴之间矛盾已非一日,而孙改造党的决心又如此坚决,当然不是一二人力量所能动摇的。因此不接受黄兴意见,甚至胡汉民等人的调和意见也不接受,这个责任主要应由孙中山来负,陈其美唯孙中山之命是从,对不同意见同志有滥加攻击的地方,也是错误的。
有一种分析,认为陈其美攻击黄兴,原因在于争当协理。这个分析至少论据不充分。据当事人居正回忆:中华革命党“协理一人始终未选出者,以当日有协理资格者,惟黄克强先生,且党人多属意黄。然黄的见解微有差池,只身赴美。”后来,孙中山曾提议,凡任过都督而在日本者,“皆可当选为协理。”对此,“胡(汉民)、陈(其美)始终谦辞,李(烈钧)、柏(文蔚)不大接近,所以协理从阙。”后来仇鳌亦回忆道:“协理一职始终虚悬,尚待黄克强归来。”可见中华革命党中协理虚悬的原因,在于黄兴本人的威望,以及孙中山对黄兴的态度。陈其美既已明知孙的意图,只有“谦辞”一法,不可能因觊觎协理地位而从中捣鬼。
对以上事实的辨正,可以说明黄兴与陈其美之间确实存在“龃龉”。但其中既有陈其美对黄兴的误解;也有陈其美盲目服从孙中山而产生的偏见,还有纯属后人的臆测。但所有这些,均构不成陈其美是造成孙、黄矛盾罪魁的结论。
还应当看到,在黄兴、陈其美发生矛盾后,是陈其美采取主动,调整两人关系的,证据便是那封《陈英士致黄克强书》。但有人却以此为例,说明陈其美曾在孙、黄之间作了挑拨。其实,细读全文,得不出这样的结论来。何况,陈英士写信之时,孙、黄在讨袁共同目标下,已渐渐接近,以“服从”孙中山自诩的陈其美,他的信,落脚点自然在释嫌言好、争取黄兴上。而这封信从叙旧情开头,最后归结为“望足下之重来,有如望岁”,切盼黄兴回国“携手同仇”,“和衷共济”。陈其美的信中,有一长段是对辛亥以后历史进行总结。其意是在证明孙中山的正确。其中不实事求是处、明显“袒孙”处亦不少,但明言革命受挫,责任在黄兴的言辞,也不过是“宋案”、二次革命两处。与孙中山以前对黄兴的责难相比,范围没有超过,语气也较婉转,并且难能可贵地还作了自我批评。信中对陈、黄矛盾原因的分析,也有独到之处。他说:“惟以情睽地隔,传闻无不异词,缓进急进,举动辄多误会,”事实是,由于历史原因,在孙中山与黄兴麾下早就聚集了各自不同的小圈子,客观地讲,“孙派”、“黄派”是存在的。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后,大批官僚政客拥入党内,尤以黄兴周围的人更为复杂,如欧事研究会中一批人的作为,就很使正直的党人反感。柏文蔚直言不讳地称之为“官僚派?”正是这些人,在革命派因孙、黄失和,面临分裂的关键时刻,“羡研究系(梁启超派)之到处活动,欲乘此谋脱离,故亦另有组织。……官僚党员既有组织,欲利用克公号召,而推为领袖。”黄兴一开始拒绝了这种明目张胆的分裂行为,但后来终也默认了这个事实。可见陈其美的分析是有道理的。
总的来说,一九一三年后革命派内部矛盾,是以孙中山为一方、黄兴为一方展开的。陈其美既拥护孙中山,自然会与黄兴发生矛盾,这毕竞是次要的。把孙、黄分裂主要责任算到陈其美头上,就夸大了陈其美在孙、黄矛盾中的作用,是不实事求是的。
陈其美在中华革命党期间的活动,从整体上看,是值得肯定的。他作为这一时期孙中山的主要助手,坚持了与袁世凯的斗争,一九一六年五月,终被袁世凯收买的爪牙阴谋刺杀。陈其美死时,黄兴已在日本,闻讯极为震惊,特打电报给孙中山:“惊闻英士兄为奸人所戕,旧同志健者又弱一个,极为惨痛”。在中日人士共同举行的追悼会上,黄兴的挽联写道:“海天待归棹,故人何处觅陈遵?”在黄兴与孙中山矛盾已弥合时,黄兴亦恢复了与陈其美的友谊。
革命领袖是人不是神。归根到底,领袖们的言行都是受他们的时代及他们所属的那一阶级所制约的。从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一六年孙、黄之间和黄与陈之间的矛盾都说明了这一点。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领袖,孙中山的见解是高人一筹的,但他身上同样有时代和阶级赋予他的缺点,黄兴在某些方面有正确的一面,但在方向性问题上又不如孙;至于陈其美,缺点更多一些。他们之间产生矛盾,甚至暂时分手,都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革命事业遇到挫折的时候。
然而,他们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领导人,也有他们共同的一面:即对其从事的革命事业有坚强的信念,有艰忍不拔的毅力,所以他们在历经一段挫折后,又能在共同的斗争目标下走到一起,为中国民主革命奉献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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