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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林翼与贵州治理
作者:曹正文;章育良
【摘要】作为“中兴三大名臣”之一的胡林翼因率湘军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以及经营湖北而名噪一时,学界对他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这一时段,而对他在黔的七年却很少有人提起,研究也不够系统。事实上,胡林翼在黔的七年是他日后功成的起点,在黔的七年经营也为他日后的抚鄂作了初步的探索,因此对这一阶段作一梳理,对更全面地认识胡林翼是极有意义的。
  胡林翼于道光二十七年(1848年)十一月被委任为贵州安顺府知府,此后又历任镇远府知府、思南府知府以及黎平府知府,一直到咸丰三年(1854年)十二月赴鄂办理军务,前后在黔任职七年。其间以剿匪为最要之事,同时又广施便民之策如凿泉筑坝,倡建城乡义学,举报节孝,整理词讼等,使其任所之地出现“近二十年来未有之奇也,于事有益,于民至便”。在黔的七年经营,胡林翼的为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锻炼并日趋成熟,为他日后经营湖北作了铺垫。



在入贵州之前,胡林翼和所有的封建士子一样也是一直致力于读书为官这条进路的,凭着自己的聪颖以及家学的影响,胡林翼于道光十六年中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后又充国史馆协修,仕途可谓平坦,但此后因江南乡试案降级调用,接着又丁父忧,服阙则改中书。由国史馆编修跌至后补中书,胡林翼经历了仕途的坎坷,然而通观他的一生,这次坎坷却有着转折的意义。对此台湾学者庄练认为:“经历了一番挫折之后,他在生活与思想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转变,昔日的浮夸奢靡,一变而为此后的沉着稳重,笃实老练,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胡林翼的一生事业并不始于他的中进士点翰林,而是始于他丁忧复起之后。”经过这一番刺激后胡林翼对作官出仕的观念也有了一种新的诠释,因此在师友醵资为他捐知府后他毅然选择了地瘠民贫的贵州,他指出:“天下官方,独贵州州县吏奉上以礼不以货,某之出,资用皆他人助成之,窃念两世受国恩遇,黔又先人持节地,习闻其风俗,某初为政,此邦贫瘠,或可以保清白之风,而不致负良友厚意。”带着这种信念的胡林翼开始了由京官到外吏角色的转换,而摆在他面前的则是残破不堪的政局。当时的贵州已是百弊丛生,土匪肆虐,特别是胡林翼任治的安顺、黎平,各色匪徒聚众抢劫,扰民日甚;差役营兵窳惰不堪用,甚至勾结土匪敲诈农民;词讼告官不理积案多达百余件,致使了怨难伸,又有胥吏衙役索取陋规,勒索告官苗民,致使“每因众寨兴讼致有拖山名目费至数万数千数百金不等”,使讼案不得呈;插花之地过多导致遇事互相推诿,行政系统几陷瘫痪。



面对积年已久的弊政,胡林翼在其治所内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使“久不沾王化之地”民困得以复苏。

(一)整理词讼。

针对讼费过高,案不得上的事实,胡林翼裁汰部分衙役,除准予书吏索取纸笔饭食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陋规概行废除。诉案上呈后要随到随审,榜示通衢,不得积压延误,以免上诉苗民留城日久而开销过多。为防止乡正团长插手词讼,从中渔利百姓而规定乡正团长专司盗贼之事于词讼不得干预。在审理案件时,证人如果无关紧要,则不得传唤以免拖累全家,劳民伤财,对于须差唤的被告,则要根据道路远近,人数多寡来限以到案日期,并规定不准锁链被告,如果未限期到案则要惩罚差役,这使得差役鲜有机会再恐喝讹索。由于命案于民间的扰乱更甚,因此胡林翼指出命案到后应不分早晚风雨,立即带仵作、刑书、皂役赶到现场进行堪验,并要求所带夫役、仵作不得在外,以免索取陋规,滋扰凶手,对举报、缉拿凶手之人则酌量优赏。在实施整改措施的同时,胡林翼又着手清理积案,仅在安顺一地就清积案达三百余件,从而达到“案无宿牍,人自以为不冤”的状态。针对差盗勾结、抗官扰民的事实,胡林翼分析认为:“捕利盗之财则匿之惟恐不深,民恶盗之害则除之惟恐不尽”从而提出了“盗案用捕不如用民”的方针,适当给予苗民一定的制贼之权,又据“汉帝治盗”的历史经验,提出了“使盗自相捕斩”的策略。使盗贼之气衰息。

(二)整合插花之地,提高行政效率。

由于元明土司制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境内插花之地过多,往往是府厅州县治所在此而所辖壤土隔越他界或百里而遥,又有本属一邑的土地却又被他境参错而使所辖土壤支离破碎,更有甚者一线之地插入他境,断断续续,绵延至百十里之遥,这就使得仕子应试,农民输兵,劳费可矜;命案稽延,盗案因交界而互相推诿,平常词讼由于牵连别境之民,而迟迟得不到审理。插花之地造成了过多的统治育区,而使盗贼肆虐,经常是见官来捕则归于他境,官军撤后,则又复归原境,严重扰乱基层统治秩序,从而形成了“令难传,贼难捕”的情形。面对“肘腑之下皆他境之了,卧榻之旁悉他人之土地”的特殊政治格局,胡林翼本着“使官不扰民、自为经理”的原则,实地考察,详细核实历史地形及现状,综合考虑地段贫瘠,粮赋多寡等实际因素,提出“就疆域之形变而截二补短,即钱粮之计而益寡裒多,不更易州县之名,不增减粮赋之数”的方针,最终,实现“民情当必帖然,而吏治实为大便”的目的。

(三)劝谕农耕,设立义学,关心民瘼。

黎平府的田地每年只种植粳糯,收获之后则认其荒芜,土地利有极不合理。这种人为的现象遇上缺雨的天气则导致粳糯欠收而出现青黄不接。一边是闲置膏腴之地,一边是经常出现的青黄不接,胡林翼在分析这种悖论后,认为是由佃户的懒惰以及田主的放任不理所致。为此他严订章程,规定田主必须购买种子发给佃户耕种,适闲置土地的土质分别种植大麦、小麦或胡豆、豌豆,成熟收割后,除留取十分之三归田主外,其余则分发佃户。同时责成田主、佃户互相监督,对于田主不给予种子而致田土荒废者或者田主已给籽种而佃农怠慢未种而使土地荒废者都要追究责任,为保证这一措施的顺利实施,胡林翼指派各方绅耆合力督办,并亲自下乡堪查,以达到他所期望的“民无饥寒”的状态。劝谕农耕之余,胡林翼认识到“有读书之人村寨易治,而无读书之者难治”,为此在其治所之内广设义学,劝导人民入学读书,耕读之风日炽,在劝民向学的同时,为表彰民众的节孝观,胡林翼令绅士于治所内详细采访,准予条件者一体上报,并建立总坊,对于此前衙门趁上报节孝而索取规费的陋习,一概废除。对节孝观的褒扬,对义学的劝导,大大敦厚了当地的民风,使民之向善,民心可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由民向匪的转变。除此之外,胡林翼还实施了不少便民之举,如在安顺时凿泉、筑坝,在方便民户饭水的同时使失修河流得到整治,确保旱涝无灾;在黎平时,对遭砍伐的大批山林予以补种以利水土等。

(四)围剿盗匪,以固邦本。

胡林翼在贵州七年用力最大,成效最显著的要算剿匪。当时贵州境内土匪肆虐,名目繁多,会匪、盗匪、榔匪、苗匪等各股匪徒四出劫掠,抗官扰民且有蔓延之势,严重威胁统治秩序和民众生命财产。因此,围剿土匪、稳固统治成了胡林翼的首要任务。言易行难,土匪乃社会弊政的产物,如何清理积年已久的弊病是很棘手的问题,胡林翼在分析时情,借鉴以往剿匪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方略。

1、雇募农民,弃用兵差。

胡林翼入主安顺后就认识到了官军武装备废弛已成不可救药之势,况且兵怯差滑甚至有与盗匪相勾结者。官、兵、差的颓废之势实难再有助于剿匪,胡林翼转换思路,另募农民作为壮勇,以此来训练剿匪。在他看来农民较兵差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农民不仅熟悉地形险要之处,而且性情朴实有自保自家之实情;对农民适当的酌赏及破格提用所产生的战斗力几倍于官军;农民可以销弭内隐患,不生外心。在充分认识到农民优越性的基础上,胡林翼加紧雇募,严格训练,使其成为了剿匪的生力军。咸丰四年(1855年),胡林翼离黔赴鄂所带黔勇就是一支精悍的农民队伍。

2、勤奋练兵,精购间谍。

壮勇的雇募提供了剿匪的基础,如何才能提高其战斗力则成了胡林翼考虑的另一问题。本着“贵精不贵多”的原则,胡林翼训练兵勇力求勤奋,仿照戚继光《纪效新书》、《练兵实纪》,并根据贵州的地形实际而做相应变通。由于苗匪跋蓦险如履平地,胡林翼创造了沙囊之法以练习兵士升高陟远,同时因地制宜操练雁行阵势以利于山间作战,并选择简趫壮勇别为一军,以有于邀击和追捕。为使兵勇谨守约信,有令必出,胡林翼以身示范严格履行,真正做到了军令一统,不爽毫厘。为提高兵勇士气,胡林翼利用岳军的“仁、勇、智、信”进行说教,注重从心理上实施统治以获得他们的认同。针对兵勇专恃火器,不习武艺的陋习,他要求每营士兵三四成选火器,六七成选刀矛,操练时火器手当前,刀矛手继之,“火器精可壮刀矛之声,刀矛精则火器有恃无恐”,这就可以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提高兵士的战斗力。贵州境内山峦叠嶂,地形复杂,给行军作战带来诸多不便,如何掌握敌境之险夷,数量之多寡,配合兵勇作战,胡林翼认为,战内以购间谍为先务,故购买苗贼为眼线混入匪营,搜集敌情,提高了作战的准确性。

3、奖惩分明,剿抚并用。

胡林翼与贵州治理胡林翼把“拿贼非赏不行,用人非钱不可”奉为至论。他厘定了相应的奖惩体例。对擒斩巨匪的地方寨民和兵丁练勇一律予以十五两到五十两不等的奖赏;对拿获盗匪的文武绅衿按军功一律保举;在使有功者受其赏的同时,也使有罪者当其罚;对于临阵脱逃、擅离防所以及掳掠良苗财物牲畜的兵丁一律处以斩杀,而妄杀良苗以冒称贼匪者,除将练勇兵丁即时斩首外,仍需将其练官、带兵官禀揭参办。奖惩并举使军心服贴,趋功避罪,在树立军威的同时,也大大鼓舞了兵勇的作战积极性,但积极的作战并不意味着肆意的剿杀,为避免这种极端的做法所造成的后患,胡林翼主张剿抚并用,在用兵时综合考虑天时、地利及人和诸因素,以免激成流寇酿成大乱。本着“安民为心,心不嗜杀为主”的方针,胡林翼对自首盗贼破格施恩,并给予自新之路。在办理榔匪时,他也彻底否定了以往的“焚剿”策略,而是逐寨清理,分别良莠,对投诚者予以免牌。这在维护民生,稳固统治的同时,也节省了用兵所需的饷源,可谓一举双得。

4、建卡房剿内匪,修碉堡拒外贼。

用兵贵审形势。贵州境内重山叠岭,滩河峻激,为掌握地形之险要状况,胡林翼派专练详悉要隘、度其险要,在各紧要隘口按罗盘指定方向详细绘图,分别东西南北及道路远近,对何处可设防,如何堵法,何处可进兵,如何剿法,一一绘图予以说明。以此为基础,为防内匪外逃,在通往楚粤的水陆要隘设立水卡,昼夜盘诘,在山僻、小径要隘处设立卡房。每卡房派民夫四名到二十名不等分班轮守。卡房驻防经费则由官府支付,并对防守尽力者予以酌赏,在节省饷费的同时收到了实效,仅在黎平一府,就建有卡房四百三十五处。胡林翼在接篆黎平后,适逢洪杨起兵,环黎平西南界的永宁、怀远、融县等地皆蜂起以应,为防止太平军入黎平,在分析黎平的地理形势后,胡林翼认为:“言战不如言守,用兵不如用民,用民力以自卫尤不如先用地利以卫民”,为此在与粤界桓亘二百里的边境上,由远及近,由外及内修筑碉堡,每堡官房三间,平顶土房土库三百间,常存火药铅弹等武器及米粮盐油等大量生活用品,堡外遍插族旗以壮声威,并派丁定期巡查,以达到守中言战的目的。此后“黎平迭为太平及叛苗环扑,而屹不可拔。”

5、举保甲,兴团练。

由于盗匪居无定所,且有出而劫杀入而耕耘貌似良民者,这就给兵勇进剿带来相当难度。为从根源上清剿盗匪,胡林翼颁布《保甲团练条约》及《团练必要》诸篇,重兴保甲团练。“大约十户设一牌长,一寨设团长二三人,数寨则设乡正一二人,乡村堡寨周围二三十里作为一团,公举正派绅耆二人为团总”,对在团之民分类登计,并严明稽查,防止遗漏。团有内匪,团总可捆送交官,如遇外盗入境,乡正团长则立刻传篆递信,并在鉴上注明盗自何方来,以便各处堵御。平日无事,乡正团长带乡民演练,给予饭食,进行说教,以笼民心。为从后勤上保证保团的粮食供应,应付灾荒之年,胡林翼修建“保团仓”,“遇凶岁则出之,遇中岁则取息给守碉之食”,使粮食供给不受灾荒所限。保甲团练的重兴,发挥了民众的潜力,使人人自卫,留心协防,从根本上划清了民匪界限,并打击了畸零溃散之贼,配合了兵勇的正面进剿。



胡林翼在黔七年,四握郡符(安顺、镇远、思南、黎平),其间又被委任办理革夷、山丙、沙邦等处苗匪以及黄平、瓮安等处榔匪。受命于地瘠民贫的贵州,他不仅没有消沉,反而根据时情,力除旧弊,施便于民,深受士民爱戴。在他最倾心力的剿匪事务上,收效也最大,而赢得了“江南大护法”的美称,并因此被擢为贵东道,成功实现了由京官到外吏角色的转换。胡林翼在黔的七年(三十六岁—四十二岁)是他年龄的黄金时期,在鄂的八年是他事业的黄金时期。先期的黔省锻炼,使青壮年的他更加趋于成熟,也使得他日后在鄂处理更为复杂的军务上得心应手。京官宦途的坎坷使身怀济世才干的他在贵州找到了用武之地,而在贵州的兢兢业业则使他得以掌篆鄂省,镇压太平军,而赢得“中兴名臣”的美誉,因此在黔省的经历就有着承前启后的作有。在胡林翼即将卸任黔省的1854年,他在分析贵东路可虑十五事的《论东路事宜启》中就指出:“约而言之,则亦不外练兵、求才、察吏、筹饷四事”这也道出了他的为政思想,在抚鄂期间,他的施政纲领也无出其右,而是继续着力于这四端,从而把湖北经营为湘军的兵源和军饷基地。从胡林翼抚黔的七年看他在鄂的八年更顺理成章,因此对他在黔的七年也应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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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史博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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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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