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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胡林翼的吏治、人才思想及实践
作者:王国平
【摘要】胡林翼(1812—1861年),字贶生,号润之,湖南益阳人。进士出身,曾官翰林院编修,贵州安顺、黎平等地知府、贵东道道员,1854年奉调湖北办理军务,旋同曾国藩湘军顽抗太平军,历迁四川按察使、湖北按察使、布政使,1855年4月署理湖北巡抚,1861年9月病死于任上。
  胡林翼(1812—1861年),字贶生,号润之,湖南益阳人。进士出身,曾官翰林院编修,贵州安顺、黎平等地知府、贵东道道员,1854年奉调湖北办理军务,旋同曾国藩湘军顽抗太平军,历迁四川按察使、湖北按察使、布政使,1855年4月署理湖北巡抚,1861年9月病死于任上。胡林翼任湖北巡抚期间,筹兵筹饷,整饬吏治,锐意经营,用曾国藩的话说:“将天下第一破烂之鄂,变成天下第一富强之省”。湖北由此成为湘、楚军进拔九江、安庆的重要基地,胡林翼也成为“身处一州之任而系天下之重”的关键人物,称为“中兴名臣”与曾国藩并称“曾胡”。本文仅就胡林翼的吏治、人才思想及实践作些探讨。



胡林翼认为:“地方安危,系乎吏治。”他之所以会作出这一结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基于当时的社会现实。胡林翼出生于官僚地主家庭,他的父亲胡达源是嘉庆己卯年探花,曾任贵州学政,官至少詹府少詹事。岳父陶澍是道光朝名臣,官至两江总督。胡林翼在青年时代便游历金陵、京师、贵州等地,见识较广。入仕后,阅历更深。对于当时清朝吏治的腐败有深切的感受。胡林翼毫不谏言地说:“国家之败,皆由官邪。”……对于当时极为敏感的政治问题,他也直言不讳地指出:“近年新宁之事,因李博平籴乘勒价二千一石,而市价仅止一千六百。又因差役讹诈凌辱雷再浩之妻室,以至民心不服,遂至李沅发倡乱。桂平韦正因捐监谬挂登仕郎匾额,差役叠次诈赃,因而倡乱,……挺而走险,谁为厉阶?”“自来西域、台湾、连州、新宁、桂平等处起事,均因官吏贪鄙”。胡林翼因此一再指出:“吏治之不修,兵之所由起也。”“吏治不饬,兵祸乃起。”

第二,法治还是人治,这是中国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关注的重要问题。胡林翼是强调人治的。他举例说:“大清律易遵,而例难尽悉。刑律易悉,而吏部处分律难尽悉。此不过为书吏生财耳,于实政无丝毫之益。”“大抵天下乱则法密,法密则吏操其权,而必乱。”又说:“牧令不得其人,则法不能行。”“有治人不患无治法。”显然,胡林翼之所以认为吏治决定社会治乱,主要是感触于吏治不饬,兵祸乃起的社会现实,根本思想还是“明主贤臣”“得人则治”的人治思想。

封建统治秩序发生危机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胡林翼所强调的吏治,而在于封建制度建立于其上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然而,吏治腐败确实是导致阶级矛盾趋于激化和对抗的一个重要因素,“官逼民反”,在这个意义上的确可以说:“地方安危,系乎吏治。”胡林翼这一吏治观的合理性也仅在于此。



胡林翼奉人治为主臬,以吏治为要政,高度重视求才得人。他说:“得人者昌,失人者亡,以卫灵而不丧国,以武氏而能治天下,其效可睹矣。”又说:“为政之要,千条万缕,大纲必在得人。”在贵州任知府时,胡林翼就曾希望能够“得广厦千间,假帑金一、二万两,招致英俊”。出任湖北巡抚后,胡林翼果然在武昌设立“储材馆”(后易名为“宝善堂”),延揽人才。郭嵩焘评论说:“曾公(即曾国藩)之精于识鉴,胡公之勤于搜求”人才,“皆古大臣所难”。

胡林翼的人才思想,主要有如下数端:

其一,求才着重气节。胡林翼认为:“孔子立教,各举所知。周公之训,人无求备。大抵圣贤不可必得,必以志气、节操为主。……有气节,则本根已植,长短高下均无不宜。”“古今成大业之人,必以人才为根本。古今人才之要,必以气骨为根本。”他在这里强调的是封建气节,可以说是胡林翼所立政治标准。

其二,求才须破资历。胡林翼说:求才之道,“在有良心,有血性,有智略。举贡、生监、白丁皆可,不拘资格。”若夫州县员缺,有“人地相宜而格于定例”者,亦应“不拘文法资格”委署。“办事全在用人,用人全在破格。”

其三,求才应不拘一格。胡林翼说,求才得人,“即一技一能亦不可弃。不龟之药,勾践藉以破吴。善穿地洞,李光弼因以陷敌。信陵得侯生,石勒得张宾,符坚得王景略,皆以一二谋士战胜攻取。然必不拘资格,然后丹书中之斐豹得献其能。亦必宽其文法,然后怒攻主将之邓羌立摧劲敌。伐曹一役,晋文诛颠颉而舍魏犨。自古英雄作用,不拘一格,良以奇才难得,不容不加委曲于其间耳。”“办事之才,取人之法,原无一定,有圣贤一路,有豪侠一路,立贤无方,古人所以不可几及。”关键在于人尽其材。

其四,求才宜“右寒畯而左膏梁”。胡林翼说:“畎亩、版筑、鱼盐之中乃有英雄,膏梁子弟决无英雄,以积习未除,不知情伪艰难也。”“大抵用人之法,总须用苦人,心思才力,多出于磨炼,故遇事能知其艰苦曲折,亦能耐事。膏梁纨绔皆下材也。”

其五,寓弭患于术才。胡林翼说:“盖驾驭人材,即以消弭隐患,先为布置,使得生养,授以羁勒,范我驱驰,内蠹不生,外侮自息。”又说:“古来成事败事之人,必在尘埃草野中,用之则为臣仆,弃之则为盗贼,其间操纵,间不容发。”故“驭世之微权,必取强桀之人预为驾驭,为我用而不为人用,……所以消灭天下之英杰而不觉耳。”

胡林翼认为:“天之生才,不择地,不限时。”“今使以千里马见畀不能识也,识之而亦不能用,则千里马亦且自悲。求才之道与求马等,苟其人才智不足有为,虽求无济。”“夫人才,随取才者之分量而生,亦随用才者之轻重而至。我之分量穷极夫天下占今,则必有天下之才应。”

在胡林翼任湖北巡抚期间,湖北聚集的可为封建统治效劳的人才之多,为当时各省所罕见。故郭嵩焘说:“天下之士,奔走幅辏”,“岳岳文忠,实为之枢机”。这对于胡林翼整饬湖北吏治,无疑起了极大的作用。



胡林翼任湖北巡抚之初,湖北“吏治废弛”,“其已被贼扰之三十余州县,吏惰民骄。其未被贼扰之三十余州县,官仇民而民且仇官。”他在奏报中称:“臣恐湖北之民揭竿而起者,不必粤匪之再至而将盗弄潢池矣。”胡林翼整饬湖北吏治,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罢斥贪污庸劣官员,破格擢用“精明练达之员”。

胡林翼说:“民乱必由官贪,使早劾黩货之人,岂不贤于十万兵哉?彼一家之哭,何如一路之哭耶?”他不惜身为怨府,并自嘲说:“天下之好劾人者,林翼是也。”从1855年到1859年,胡林翼对贪污庸劣官员“迭次劾参不下数十员”。其中,有的是因为办理厘金营私舞弊,有的是由于抵制和破坏减定漕章的实行,有的是举办团练不力,有的是因为其他劣迹,湖北全省共六十余州县,四、五年间,胡林翼劾去州县官员达数十人之多,正如胡林翼所自诩“鄙人在楚,官吏尚不至十分贪诈。”

在参劾贪污庸劣官员的同时,胡林翼又量才录用,破格提拔“精明练达之员”。

清朝定例,“知县以上官员题补、缺出、升调,兼行听候督、抚酌量具题。此外应行调补之缺,均令该督、抚照例于属员内对品改调。”“至简缺请补,例有轮班补用。又何项缺出,以何项人员拟补”,“不容丝毫紊越”。湖北当时情况,由于太平军的沉重打击,不少州县官员或逃或死,员缺虚悬。再因胡林翼迭次参劾,亦需重新委署。当时可以循例候补人员,“或人、地未宜,或才力不逮”,胡林翼所物色的“人、地相宜”者,又多“格于定例”,不能循例补缺。胡林翼认为湖北“碍难照例”办理,并奏准“不拘文法资格拣员调补”。

从1856年起,胡林翼多次“以不合例之员纷纷渎请”破格委署。如邢高魁,湖南慈利县大挑二等举人,拣发知县,“世或讥为卖卜测字之人”。胡林翼则认为邢高魁清廉干练,办理保甲团练尤为得力,是不可多得之才。尽管邢高魁“委署地方与例不符”,仍被胡林翼破例委任代理江夏知县。又如牟嗣龙,江苏武进人,由捐输部选湖北东湖县南沱巡检,因办理盐课、接济军饷出力,以同知直隶州补用。1859年,监利县缺出,胡林翼不顾“尚有奉旨在先之员”,委署牟嗣龙为监利知县。据胡林翼的有关奏疏作不完全统计,被胡林翼破格擢用的,1857年为二十九人,1859年为十四人,1860年为十人。仅此而论,已达五十余人,这对于湖北吏治的整饬影响极大。

第二,“痛扫差胥积弊”。

胡林翼认为:湖北“官吏不理民事,一任门丁书差提掇播弄”。差胥为政,办钱漕则浮勒中饱,办狱讼则勒索敲诈,办保团则需索团费,差胥肆毒是湖北吏治的一大锢疾,“居今日而图治,必以痛扫书差积弊为先著。”为此,胡林翼采取了种种措施。

其一,减少差胥舞弊的机会。例如规定办理钱漕;清丈征册不经书役之手,官有册籍可稽,书役无以挟制。粮户纳赋,自封投柜,不准差胥包征代完。田地买卖,须“赴州县房过割投税”,差胥庇纵舞弊者加等治罪。办理狱讼:饬令地方官及时审案,“一词之呈,不准株连,一案之审,不使留狱”,以免差胥上下其手,敲诈勒索。办理保团:不准“任之书吏”,以免需索团费。这些措施的用意全在“夺书役之权而还之官”,使差胥“无从施其伎俩”。

其二,从严惩治。胡林翼认为:“湖北差胥疲玩,积弊己深。必取其猛如虎、狠如狼者……剥去爪牙,使无横噬,惩一儆百。”襄阳西乡蠹役张绍荣倚势吓诈,鱼肉乡里,胡林翼饬令地方官将张绍荣勒拿到案,只须验明正身,不必复讯案据,即行正法,又以同样手段处置了荆州差蠹全得升等。胡林翼还派员出访,密查“各属奸胥蠹役等弊”,予以严惩。

第三,引用地方士绅任事。

早在贵州黎平知府任上,胡林翼就说过:官吏之诈伪日深,差胥之滋扰弥甚,不如“用士用民”。在湖北巡抚任上,他又强调说:“自寇乱以来,地方公事,官不能离绅士而有为。”极为重视引用地主士绅任事,除了“遴选妥实正绅”举办团练外,又特别注意任用地主士绅筹措军饷。

湖北征收厘金之初,官为经理,弊端丛生。如署理汉川知县张某经手汉川厘金半年,只报解钱三千八百串,仅占实际征收所得的七分之一,张某供认私吞四千三百余串,实际不止于此。案发后,胡林翼立将张某撤职,随即委派士绅接办,此后半年,报解厘金钱七万余串、银五千七百余两,约为张某报解数之三十倍。有鉴于此,胡林翼“当将各属抽厘事务另延公正绅士实心承办,不许州县、丁胥经手”,仅在武昌设立总局,委派道、府大员严密查察。此外如办理州县税契,官为经理则“官得者半,而半入册书私囊。”胡林翼同样“另行委绅”办理。他如办理钱漕,以清丈征册委诸地方士绅,“选派公正绅士,亲身督率,按亩丈量”,不经差胥之手。

胡林翼曾说:“士民中岂无欺我之人?亦岂无偾事之人?然兵将之滑者十之九,士民之朴者十之六。近年官途颇杂,牧令既少真才,佐杂尤多庸妄,其心术见识不堪设想,不如士民之真性未漓,可激以忠义。”胡林翼引用士绅参与和主办官府的一些重要事务,既能更广泛地动员地主阶级各阶层的力量,又借以在一定程度上澄清吏治。



胡林翼的吏治观,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胡林翼的人才思想,剔除其封建糟粕,也可以发现不少值得借鉴的合理成份。

对于胡林翼整饬湖北吏治,当时有不少评论。郭嵩焘说:胡林翼在湖北“专意吏事,惩贪恶,任廉能,吏治蒸蒸日上。”他在咸丰皇帝召对时亟称湖北吏治“较优”。曾国藩说:湖北“吏治大改面目,并变风气为第一。”陈鼎也说:“游遍天下,惟鄂中吏治得六分”。近人伍承乔认为:“胡公开府鄂州,整饬吏治,一时弊绝风清,治行为各省之冠。”由此观之,与更加腐败黑暗的其他各省吏治比较,湖北吏治还算清明。

无庸讳言,吏治比较清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湖北农民身受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有利于湖北农民的休养生息,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如果不是把视野局限在湖北一省,而是从当时全国的阶级斗争形势和政治全局来考察,我们又将看到:胡林翼整饬吏治的活动和其他各项措施一起发生作用,使湖北的封建统治秩序得到恢复和趋于稳定,成为镇压太平天国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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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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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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