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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胡林翼经世实践的哲学内涵
作者:欧德良
【摘要】胡林翼是湘军创始人之一,也是晚清理学经世派的杰出代表。胡林翼秉承湖湘文化实学传统,把理学的天命观与价值观应用于广阔的社会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浓郁哲学内涵的经世思想。要完整地把握胡林翼的思想,必须深入挖掘胡林翼经世实践背后的哲学内涵。
  胡林翼是湘军巨头之一,也是晚清理学经世派的领军人物代表。近二十年来学术界对胡林翼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很遗憾,这些研究多是从现代学术分科的视野去理解、阐释胡林翼的思想,没有能够抓住胡林翼经世实践的哲学内涵本质之所在。作为关注社会现实,倡导经世致用的理学家,他继承了湖湘文化经世致用的实学传统,积极参预社会实践,在揽才、吏政、治军、理财等外王之道颇有建树。那么在当时腥风血雨的动乱时代,胡林翼一介书生,投笔从戎,运筹帷幄,苦撑清王朝的危局,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信念在支撑他?在他一切政治、经济、军事活动背后又有一种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呢?这就涉及到胡林翼的哲学天命观与价值观。



胡林翼自幼深受湖湘文化的熏陶,其天命观必然打上了湖湘文化的烙印。湖湘学派从肇始起就调和“理本论”与“心本论”的分歧,主张从天道与人道的统一来建立宇宙本体论,这是湖湘文化的重要特点。胡林翼天命观也体现了这样的特色:他往往既讲天道,又讲人道,天道最终落实于人道。胡林翼说:“治乱安危之数,天也,而本于人心。”他认为“天”是社会统治秩序的本源。王朝治乱兴衰均是天的安排,且天不可违。“天也,天可逃乎?”然而“天道”必须通过“人道”的参预才能发挥作用,这体现了“天、心合一”的理学天命倾向。

胡林翼的“天道”是左右“人道”的根源。一切“人道”均不能忽略“天道”的意志而独立发挥作用,而必须以遵循“天道”为前提。道光十三年,胡林翼在离宁返乡途中把“稻禾青挺,年丰有望”,归为“年岁丰歉均在彼苍之手,人力殆未易与之争也”。认为年岁丰歉是由彼苍之手(天道)所掌握,实非人力之所为。胡林翼在此后多年的仕宦生涯中对清王朝政治腐败、军事衰弱、财政匮乏,深有切肤之痛。他哀叹说,“时事艰难,吾辈所做之事,皆是与气数相争,然成败之数,盈虚之数,有天命焉”。他之所以宵衣旰食,忠心耿耿为清王朝竭尽犬马之劳,其中缘由在于他认为“天道”仍在清廷,清朝“二百余年列圣仁厚之泽,犹在人心”,还能通过“人才振拔”,而“大力挽回”。而“妖孽”的太平天国颠覆名教纲常,违背了天意,所以天下士人要奋起诛之。由此可知,在胡林翼天命观里,“天”是社会、自然的最高主宰,一切经世实践都不能逆“天”而行,而只能顺“天”行事。

在主张顺天、敬天的同时,胡林翼天命观更侧重于“人道”的发挥。“天道”不是虚幻的东西,而是存在于具体的人伦世事之中。那么,探寻“天道”,只要“尽人事”,即可由人道上达天道。抚鄂期间,他在所属孝感县禀报得雨时指出,“治乱安危之数,天也,而本于人心。人苟获罪于天,则祸且立矣;人苟未绝于天,则福亦可求”。在此,他虽不否认“天”是人间治乱安危的主宰,但主张人也并不是在天面前毫无作为,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刻苦自修,砥砺道德,使天降福祉于人间。胡林翼强调如何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突破了“天定论”的束缚。他明确表示不信“命运之说”,认为“安分以待天时,不可与命争也。此乃枭雄安抚人心之语耳。”强调“尽心”的重要性,从而将“天理”统一到“人事”中。胡林翼谈及灾荒时虽承认,“丰歉均在彼苍之手”,但还进一步指出,“若一味委任诸天,而不肯尽其胼胝之劳以图补救,则彼苍纵仁慈,恐亦不肯援手也。”要求“尽胼胝之劳”力挽颓势,与天抗争,否则纵使“彼苍”(天)施惠于人间,也无济于事。他认为天命必须通过人事参与才能起作用,人若逆天而行,灾祸随即而来;人若顺天而行,通过“正心诚意”的内圣修为与“经世致用”的外王实践,积极干预现实,就能维护名教纲常。这种强调天道与人道统一的天命观是胡林翼理学经世思想的哲学基石。

在胡林翼的哲学天命观里,“天”是人格化的天,是人间纲常伦理秩序的制定者与终裁者。人只要“正心诚意”加强理学修为,就能感“天”,使“天”遂我愿。胡林翼在致弟书中说,“惟有益修其德,以冀上格彼苍耳。……天而念我祖宗之德与今人修为之诚,而不绝其后胤嗣”,认为只要磨砺德行,上天就会念其祖人积善之德,悯其今人修德之诚,而不绝其后嗣。在此,天已虚化为宿命论的东西,关键起作用的在于“正心诚意”的理学修为。由此可见,胡林翼的内圣之道颇具理学心本论的色彩,认为道德源于人的主观、内在的本心之中,因此他力主尽心,反求诸己的内圣践履,特别注重道德的实践。他说,“克去利心,故有黎平至近年之薄效。……心中专意道德,欲自勉励以成名。……心中无一毫私欲,室家之念”,认为“世自乱我心自治,斯为正道”。胡林翼战阵闲暇之余,与宾从姚桂轩等人会讲《论语》,“行军所至,日夕支帐为邸舍,辄烧烛席地以讲。虽病甚,不肯少辍”。又说:“惟近十余年,颇刻厉作人,山寒晚节,不可居于人下”。胡林翼还对不能完全做到“正心诚意”的理学行为诚惶诚恐,“近来惕然深惧,非畏贼也,畏此身之无所补益,徒负名教耳”。  

胡林翼凭着“正心诚意”的内圣修为与所谓的“气数”相抗争,为了维护纲常名教,胡林翼与其它理学之士企图力挽狂澜,维持清王朝的统治秩序。实际上他对清王朝的命运并不乐观,“以今日武备之废,兵气之衰弱,国帑之支绌,人心之浮伪怯懦,实非旦夕所能挽回”。同时地方势力的崛起更让胡林翼担忧“人心思乱,不自今日始,亦不自今日止”,鉴于此,他认为“正人心,厚风俗”,加强理学修为是修正天下之本。“天下之患,不在盗贼,而在风化……筹兵筹饷,在目前属急务,而自大端论之,则此仅未务也”。但是,胡林翼认为在此天翻地覆的动乱时代,仅靠躬行践履的内圣修为,仍无裨于事。于是他又把“正心诚意”贯穿于揽才、饬吏、理财、用兵的经世实践,这样就涉及到“正心诚意”的第二个层次——在外王实践方面的应用。

治军方面:胡林翼早年并不致力于兵戎,“其于兵事一端,素未梦见,所供之役,所事之事,莫不与兵事背道而”,面对如此糜烂的军事形势之所以苦苦支撑,完全是基于理学的信仰。他在支援安徽时就哀叹,“惟是心念国事艰难,皖民涂炭,勉竭其愚,以求万一之补救。成败利钝,实关天命,吾尽吾心而已。”针对清王朝军政糜烂,将帅各淫其责的现状,胡林翼鼓励各级将佐要尽其所能来补救天下之颓势,“吾辈任事,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以求衷诸理之至是,……任劳任怨,究无容其瞻顾之思”。  

吏治方面:胡林翼主张“词讼案件首当尽心,尽心之道莫如使蠹役无所藉手”。要求各级官吏事必躬亲,防止属僚挟己之私,干预词讼公正。对起义的农民则要“尽心尽力,设法擒之”。他还认为整顿吏治“非从人心痛下功夫,涤肠荡胃,必难挽回”。  

理财方面:咸丰九年,胡林翼主持湖北漕政,“严其法于厘金”,开罪于豪商大贾,他们群起而诬之,他对此平淡处之,“林翼为军储起见,惟求有济,外间是非毁誉,任意短长,所不顾也。只愿尽力一二年,兵事得手。”同年六月,其幕僚方菊人收厘金因“勇丁滋事,”书生意气,拂然请辞,胡林翼劝慰曰:“宜加意撙节,以济时难。……惟当晓谕大义,共期奋勉”。自古以来,凡是擅长筹饷之人,多被视为聚敛之臣。胡林翼为筹饷赡军,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惜身披恶名,甘为“天下人蒿荐而任人溲溺其上”。  

胡林翼之所以具百折不挠之气概,置生死荣誉于不顾,这完全是“尽人事听天命”的理学信条在支撑他。可见,在胡林翼的天命观里,“天道”是虚,“人道”才是实,天道仅仅是为经世实践失败寻找一种藉口,带有宿命论的色彩,而真正起作用的是“正心诚意”的理学修为,它涉及到两个层次:向内,尽心,反求诸己的内圣修养之道;向外,“尽人事’听天命”,积极干预现实社会生活的外王实践。这两个方面互为一体,不可分割,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名教纲常。



义利观的辩论是古代中国学界长期存在的问题。历代儒者均以重义轻利,崇义贱利的价值取向作为正宗。理学,作为儒学的另一形态,更把贵义贱利的价值观推演到了极致。程颐明确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胡林翼承理学之遗绪,其价值观基本倾向没有逃脱理学的窠臼。同其它理学家一样,胡林翼也把义、利对立起来,认为对义利的取舍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界线。“古今义利两途,而君子小人判焉”,胡林翼推崇重义黜利的价值观,突出“义”、“利”对立性。他认为儒者若“正其谊不免谋其利,明其道不免计其功,名为君子而实已为小人。”胡林翼把“谋其利”、“计其功”,汲汲利禄功名的儒者视为小人,正心修德,崇义黜利的则为君子。胡林翼的义利观抛弃了程朱理学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把自身道德修养与正人心厚风俗的卫道初衷结合起来。

胡林翼崇义贱利的价值观是其经世实践的思想基础,这一贵义贱利的价值取向贯穿于胡林翼用人、理财、治军、饬吏等经世实践的各个方面。但胡林翼的义利观不仅在于强调了二者的对立,这一点,历代理学学者多已涉及,其义利观的突破在于应用广阔的社会实践,出于经世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理学对“利”绝对排斥,从而间接承认了“利”的正当性。

第一、胡林翼把崇义贱利的价值观应用于筹饷理财。他认为理财筹饷不难,关键在于选拔“刚正不挠”的节义之士。他认为当时理财之人甚不得当,“有嗜欲而无性气”,告诫理财官佐属吏廉洁自守,不能唯利是图。“粮台固不可歉,亦不可丰,丰者官场之侈心又萌矣”。在收取赋税时,胡林翼反对“违道干誉,概行蠲免”,认为即使蠲免赋税,“仍未足以养欲而给求矣”,要求百姓“勉力奉公”。因为照章纳税“是义也,非利也”。胡林翼之所以在理财方面崇义黜利的原因有二:其一,他担忧唯利是图的社会将会陷入道德堕落的深渊,不利于清王朝的长治久安。胡认为“今日之患,固在于贼寇之纷扰了”,而“贼寇之纷扰,仅在一时,蔓延虽广,终必有扑灭一日”,惟独“人心日趋于偷惰,薄廉耻,隳信义,唯利是竞”使他忧心忡忡。他指出若“不知卓然自立之道,循此不变,又将何异于禽兽。”其二,黜义崇利的社会将会耗尽天下之财,严重破坏社会财富。他感概说:“天下治乱之机,不外乎义、利二字,人心嗜利则乱,嗜义则治。近年嗜利之人,岂惟官哉!凡在官之人皆然,……用人而不得所养,虽尧、禹之忧勤,不能以治天下。乱则耗财尤多,度支已竭”。

第二、胡林翼崇义黜利理学价值观在治军方面的体现。胡林翼明确主张一切军事行动都要以“义”为核心。咸丰五年,太平军陈玉成部围困九江,鄂东尽为太平军所据,胡林翼升任江苏布政使,旋调湖北,胡林翼于此生死茫茫的危难之际晓谕其弟,“人生在世,只有安心法。安心作一忠义人,则亦无他念矣”。咸丰九年,湘军悍将李续宾被太平军毙后,他得知讯息后说:“与其图后局之难撑,不如顾当前之大义”,明确表示要以李氏为榜样,准备殉“义”而死。咸丰十年,曾国藩初任两江总督,兵力严重不足,胡把手下鲍超劲旅划归曾指挥,鲍流露出不满情绪,胡两次致书告诫鲍“当一心敬事涤帅,毋得稍有怠玩。自来义士忠臣,於曾经受恩之人,必终身奉事惟谨。要求鲍“义”字当先,侍奉恩主忠贞不渝。胡林翼的军事思想相对较为保守,他在初任湖北巡抚之际,却“激于义愤”频频主动向太平军发动猛攻,他甚至说:“成败利钝,古之贤者尚不能逆睹,胜当战,败亦当战也”。可见,胡林翼一切军事活动都是为了所谓的“义”,是为维护名教纲常所服务。

第三、在吏政方面,劝戒官吏崇义黜利,反对与民争利。当时官场腐败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无一事不思夺民,衙门丁胥差役,无一人不思脧民”,他为此苦苦训戒将佑属吏,“吾辈即忝颜而居士民之上,便不当谋利。如欲谋生,则天下可以谋生之途甚多,何必借官而谋及其私?”主张理财要禁浮收,革冗费,严立限制,明立章程,以便“民力藉以稍纾,国赋得归实际”。

与此同时,胡林翼还要求百姓向义黜利。胡林翼抚鄂期间,兴国县士民“甘于从贼”、“果于从逆”,或给太平军通风报信,抑或为太平军筹饷筹粮,他为此严斥该县士民,“不思向义,而专以利言,宜其见贼风靡,见官而又巧为尝试也”。  

从以上贯穿于胡林翼经世实践的价值观来看,总的趋向是重义轻利,贵义贱利的,这是胡林翼义利价值观的主流。但是,这仅是胡林翼理学价值观的更高层次,也只是针对胡林翼心中理想的道德君子而言,“岁寒后凋,晚节自厉,此可责之君子也”。在胡林翼看来,更多的士民属于“怨官之不恤其私”的小人范畴。对此占绝大多数的“小人”来说,他认为仅用道德来激励,无法调动其积极性,所以他又以利相诱,“不恤其私,不能责以奉公,此千古君相御世之大权”。胡林翼在贵州举办团练时,要求“保团缚送之贼,非速审赏不可也”,这主要是缘于“赏迟而民气怠矣。不计功,不谋利,非可责之蚩蚩之民”。胡林翼在此肯定了普通士民功利之心,主张因势利导加以利用。胡林翼督鄂之初,与湖广总督官文相互抵牾,明争暗斗,多次参奏官文,但因官文系旗人而未果,于是他针对官文贪财好利的特点,大施权术,使官文“有功可居,有誉可邀,有银可使”,解除了官文的羁绊。咸丰六年,他调唐训方部作援军,唐保留实力,阳奉阴违,他由衷地感叹说:“将官均有私心,义渠(唐,字义渠)亦然,无私者惟圣人乎?”基于这种建立在对人性清楚认识上的义利观,他要求粮台专门拨出专款,以作笼络人才之专用,“备用之银,为养士及假归来依之营官,哨官起见,全副精神,在提倡人才,收拾人心”。胡林翼平时对手下属僚待遇甚丰,“优加薪水,重养其廉”,对重要将领动辄有千金之馈。

此外,胡林翼还以科举功名诱惑士人为其效劳。尽管他对科举制的弊端深恶痛绝,“八股取士,戕贼人才,则莫此为甚”,但为了诱使湖北士民出力,他还是多次上疏清廷请恩许该省士民破格捐输任官,这使湖北的卖官鬻爵的腐败现象更加泛滥成灾。胡林翼这种捐输一方面是为了筹措军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士人对功名利禄的需要,可谓是各得其所。

综上所述,胡林翼的理学价值观是有等级层次之分,其主要价值趋向是崇义抑利,重义贱利,但是“利之所在,人人争起掩覆之”道德衰微的现状与社会激烈阶级斗争的需要,使胡林翼的义利观从理想的道德天堂逐渐下移到现实社会的实壤之上,为了达到卫道护教的理学初衷,胡林翼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利”的绝对排斥,而代之以一种近似于实用主义的义利价值观,这是湖湘文化经世致用的重要体现,也是胡林翼经世实践取得成功的现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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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池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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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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