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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天津教案的起因与性质
作者:朱东安
【摘要】清同治九年五月(1870年6月)天津民众为什么要火烧望海楼教堂,殴毙法国领事?被视为“此案关键所在”的迷拐幼童一节,究竟是无根之谣,还是证据确凿的事实?这本是多年来早已弄清的问题,且为后来发现的资料所证实。
    清同治九年五月(1870年6月)天津民众为什么要火烧望海楼教堂,殴毙法国领事?被视为“此案关键所在”的迷拐幼童一节,究竟是无根之谣,还是证据确凿的事实?这本是多年来早已弄清的问题,且为后来发现的资料所证实。笔者在撰写《曾国藩传》一书时,有关津案经过即据此草就。唯碍于题例,于原始资料未曾大段征引,且当时亦未感到有此必要。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对此事提出不同看法,尤其长篇历史小说《曾国藩》专辟《名毁津门》一章,造作大量情节,对此案作出新的解释。这不仅涉及天津民众的百年沉冤能否得以昭雪,更关乎一个穷困落后的国家,是否也要维护自己的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因而,有必要对津案关涉的历史事实,尤其迷拐幼童一节详加考证,专文辨析。文中如有与事实不符、论事不当之处,欢迎广大读者,尤其有涉无涉的学术界朋友,提出批评指正。

(一)

同治九年五月端午前后,天津法国天主教仁慈堂所收养的中国幼孩突然大批死亡,先后达数十人,葬于河东荒野。其中有一棺二、三尸者,有尸身无目、胸腹洞开、失去脏器者。因乘夜掩埋,草率行事,尸体暴露,鹰啄狗刨,惨不忍睹。“五月初六日河东丛冢有为狗所发者,一棺二尸,天津镇中营游击左宝贵等曾经目睹。死人皆由内先腐,此独由外先腐,胸腹皆烂,肠肚外露。”五月初八日乡民拿获用药迷拐幼童之匪犯三人,其中一人为法国天主堂教读,被天主堂经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要去。当时民情汹汹,既疑法国教堂虐杀儿童,复疑迷拐幼童之事与其有关。天津道府官员迫于民众压力,只好将另外二名拐犯张拴、郭拐迅速审结正法,并宣称崇厚要去之人并非拐犯,以解众疑。“自此人心稍安,浮议渐息,而百姓仍疑拐犯系天主堂指使,县官不敢深究,且以河东前葬幼孩多棺,终觉怀疑莫释。”

五月“二十日复有乡民获送拐犯武兰珍一名,讯系用药迷拐桃花口人李所被获属实,未加刑讯,到堂即供。伊系赵州宁晋[津]人,帮人拉纤来津。有教民王三将伊诱入堂中,付伊药包,令其出外迷拐男女。前在穆庄子拐得行路一人,曾得洋银五元。”并供称:“王三系天津口音,脸上有白麻。有天津人开药店教民王三,且面上果有白麻。则迷药之得自王三,似非虚捏。”“此供于被获之时伊已据实告知乡民,是以甫经送案,而城乡四境早已哄传天主堂真有用药迷人之事。”天津知县刘杰审得此供,感到左右为难:事涉教堂,势难穷追到底;而消息走漏,民情汹汹,又势难置之不问。于是,拿着供单去见知府张光藻,请示办理之法。张以为事关教堂,如何办理应由崇厚决定。崇厚亦以为社会压力太大,势难不为查办,遂令天津道周家勋往见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请其将教民王三送案质对。该领事许为查问有无此人。

不料丰大业中途变卦。次晨崇厚令刘杰前往询问时,被丰大业呵斥而回。崇厚只得亲自往见丰大业。丰大业初推不管,继乃令天主堂主持人谢福音查问。谢福音将王三密匿堂内,诡称堂中并无此人。崇厚等无奈,只好放下王三不管,仅商定于五月二十三日巳刻由天津道员周家勋率同府、县官员,带犯赴教堂指认门径。结果,堂内并无栅栏、天棚,与供情不符。天津地方官感到此案已无法再查下去,遂带犯赴三口通商大臣衙门,与崇厚“议以不了为了,即可完案”,“拟即出示晓谕,并将武兰珍先行正法”。

天津地方官员离开之后,仍有不少人在天主堂门外围观,见教民出入,齐声喝好讥诮。堂内杂役出扭一人发辫殴打。于是,双方发生争斗。法国天主堂离三口通商衙门甚近。谢福音派人告知崇厚,崇厚当即令两巡捕前去弹压。巡捕到后,众人均已敛手。这时,忽有堂内人出来,呵斥巡捕“因何不将闲人拿去”。巡捕回称:“彼不闹事,何用拿他?”丰大业闻声而出,持鞭将巡捕乱打,口称“尔宫保教尔领许多兵来此搅我,我定不依”等语。两巡捕跑回告知崇厚,崇厚复令一弁前往。丰大业带跟丁西蒙“各执利刃洋枪”,揪住去弁发辫,一同去三口通商大臣衙门,脚踹仪门而入,一见崇厚即放一枪。崇厚逃向内室,丰大业即将屋内器具砸毁。经众巡捕将丰大业劝住,崇厚复出相见。丰大业又放一枪,大肆咆哮,口称“尔百姓在天主堂门外滋闹,因何不亲往弹压?我定与尔不依”等语。崇厚向其周旋,他竟不理,怒气冲冲,手持刀枪而出。

其时,纷传在三口通商大臣衙门门前与法国人开仗,各水会鸣锣聚众,前往救援。人们满面怒容,手执刀枪,齐集三口通商大臣衙门门外。而各处仍在鸣锣,水会会众塞满街巷,从四面八方如潮水般向这里涌来。崇厚怕乱中出事,劝丰大业不要此时出去。丰大业更怒,口称:“尔怕百姓,我不怕尔中国百姓。”遂复走出。崇厚只好派两弁护送其回天主堂。两旁民众执刀怒视,犹未动手,且纷纷后移,给丰大业让出通道,令其通行。丰大业行至浮桥,与天津知县刘杰迎面相遇。刘杰劝其暂回三口通商衙门。丰大业突然向刘杰开枪,打伤跟丁高升。于是,人们的愤怒再也无法忍耐,如潮水决堤般迸发出来,一齐动手将丰大业、西蒙打死,随即奔往天主堂、仁慈堂及法商开办的富昌洋行,拆毁焚烧。事后查明,纷乱之中共死外国人20名,烧毁房屋数处,从天主堂救出中国人10名,从仁慈堂救出中国人150名,在天主堂内搜获拐匪教民王三,在教堂门前抓获拐犯教民安三。这就是有名的天津教案。

此事发生后,西方列强列舰天津海口,对中国进行军事威胁。清政府极为紧张,一面通令各地督抚弹压民众,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一面命正在病假中的直隶总督曾国藩,立刻销假,赶赴天津查办此案。曾国藩亦极为紧张,害怕自己成为叶名琛第二,而职任所在,无法推诿,只好写下遗嘱,带病应命,一面奏报启程日期,一面派人赴津,令地方官详禀事件经过及处理意见。很快,曾国藩收到天津道周家勋密函一件,天津知府张光藻密禀一件。此后,曾国藩还就天津教案写了密片两件,一件上呈清廷(收入《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一片留下未发。这四个密件,曾国藩一直妥为保存,后来辗转流落台北,1965年由学生书局夹在《湘乡曾氏文献》中影印出版,使人们从而得知天津教案的真象与曾国藩的真实看法。可惜此书印数有限,发行不广,知者甚少。

(二)

天津教案为什么突然爆发?既有远因,也有近因,既有根本原因,也有直接原因。从根本原因上讲,是由于法国侵略者胡作非为、蛮横霸道,肆意践踏中国主权与民族尊严,以及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忍辱退让所致。

帝国主义各国为了侵略中国的需要,大力扶持教会,妄图依靠教会的奴化宣传,从精神上征服中国人民。教会为了扩充实力,滥收教徒,大批流氓无赖、恶霸罪犯加入教会,依仗教会势力拒交钱粮、逃避徭役,其至作奸犯科,为恶一方。由于中国人一入教会,便受到教会的包庇,虽为非作歹,而中国官员不敢过问,实际上也享受洋人在华享有的治外法权等特权。平民百姓不堪忍受教会的欺压,常常起而抗争,故民教争斗案件时常发生。“凡教中犯案,教士不问是非,曲庇教民,领事亦不问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争斗,平民恒屈,教民恒胜。教民势焰愈横,平民愤郁愈甚。郁极必发,则聚众而群思一逞。”著名的“酉阳、贵州教案皆百姓积不能平所致”。不过,曾国藩在这段话中隐瞒了一个重要情节,即清政府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遇有民教争斗”为什么会“平民恒屈,教民恒胜”?那就是清政府害怕洋人,各级官员不敢秉公断案,往往畏势枉法,曲从洋人之请,包庇教民,压抑平民。

天津教案发生的直接原因则是中法官员之间的冲突。当时,教堂杂役人员出殴围观民众,引起双方争斗,至多不过是投掷瓦块,拉扯撕打,经三口通商衙门来人劝解,围观民众散去,纠纷已经解决,若非堂内杂役人员喝令来弁抓捕围观民众,以后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三口通商衙门乃当时中国的外交机构,其派出官弁无论职位高低,在外国人面前都是代表中国政府的,天主堂杂役不过是洋人的奴才,竟喝令中国官弁逮捕并未触犯刑律的中国平民,这在过去可能都是寻常之事,而这一次或者慑于民众压力,或者受到民众斗争的鼓舞,中国官弁拒绝执行洋奴的命令,以致引起双方冲突。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如果是个正常的外交官,斥退杂役,制止其狂妄无理行为,冲突立刻就会平息下来。叵奈这个狂妄的帝国主义分子,视中国人民如草芥,视中国官员如奴婢,认为中国人在他的淫威之下只能逆来顺受,见有人竟敢违背他的意志,对民教冲突中的中国民众不肯依例残酷镇压,便立刻暴跳如雷,不仅当场鞭打来弁,还拖着其发辫,冲向三口通商衙门,找崇厚算帐。正是由于丰大业鞭打官弁、脚踹仪门、打砸商署,并一再向崇厚开枪,方才引起中法开仗的误传,致使天津民众鸣锣聚众,前往三口通商衙门帮打。不过,形势虽已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天津民众仍是含怒未发,静观事态发展。当丰大业从商署冲出时,尚肯迅速后退,闪出一条通道,让这位瘟神穿行离去。倘若不是丰大业第三次向中国官员开枪,事件仍可避免。天津知县刘杰,本是闻讯赶往通商衙门弹压民众的,劝丰大业回商署暂避,实是为其安全着想,也是尽一个地方官的应尽之责。不料丰大业兽性大发,突然向刘杰开枪,打伤跟丁高升。这样,长期郁积在天津民众胸中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天津教案随即爆发。由此可见,所谓天津教案,实是一场天津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捍卫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的斗争。尽管它存在种种缺点,犯有不少错误,但都不能改变其正义的、爱国的、自卫的性质。引发天津教案的主要原因是迷拐幼童问题。说明这一问题的主要事实有以下几点:一、同治九年春天,天津法国教会仁慈堂收养的中国幼童,发生大批非正常死亡,人们怀疑教会虐杀中国儿童。二、天津附近州县,尤其静海一带时常丢失幼儿。三、人们抓获拐犯三名送天津县,其中一名系教堂中人,被崇厚要走,人们怀疑拐犯与教堂有关。四、拐犯武兰珍在迷拐幼孩时被当场抓获,供称迷药由教民王三供给,所拐幼孩亦卖给教堂。前此曾迷拐一人,卖给教堂,得洋银五元。此事传开,群情激愤,皆认为教堂主使教民迷拐人口。地方官迫于民众压力,不得不查办武兰珍一案,带犯到教堂核供。由此引起天津官员与法国领事丰大业的冲突。五、事件发生后,又出现新的情况,找到新的证据。天津知府张光藻禀称:“天主堂救出幼孩十人”,“其中有供系迷拐来者”。“仁慈堂救出大小男女一百五十名,卑府逐一讯问,有数十人不知姓名里居,并不知从何而来,想系被拐卖于教堂中者”。六、“仁慈堂救出之男女”,另有“被拐者二人”,刘金玉“称二月被拐入堂”,“刘长清坚供是李迷拐”。他所说的“李”,即拐犯“李兆恒,宁晋[津]人,烧教堂之次日”,被人“拿住送县”。七、烧毁教堂之日,“众人搜获教民王三送县,提犯指认对质,确是其人”。“供明伊系天津人,剃头为业,兄开药铺,祖辈即奉天主教。伊以利诱武兰珍迷拐人口,先拐一人,给过洋银五元。每早在天主堂外交武兰珍迷药一包,令其出外拐人。”王三“又曾给安三迷药,令其迷人”。八、“安三籍隶永清,亦系教民,二十三日在大关桥上拐厨夫之子,欲带赴教堂”,“被乡民拿获送县,业经天津县提同对质,供明在卷。”后经天津道、府官员“在县署提讯王三,亦据供认不讳”。这说明群众冲入教堂的最初动机,主要是为了搜寻王三,救出被拐卖入堂的中国幼孩,其后人多混杂,局面失控,发生烧杀之事。从以上八条主要事实看,迷药来源虽尚难确认,而拐犯迷拐人口卖于教堂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证据凿凿,记录在案。其中教民王三授药于人,令人迷拐人口卖于教堂,自己从中谋利,亦系事实。教堂收买拐犯送来的幼孩竟达数十人之多,实际上已经成为拐犯的主使人和后台。正是在教会的支持、包庇下,拐犯才不怕官府与民众,竟敢光天化日之下四出迷拐人口。“从前迷拐幼孩,近日则兼迷男子。”天津民众忍无可忍,方才起而斗争,自己动手捉拿拐犯送县,迫使地方官讯办。所以,天津知府张光藻认为:“王三、安三皆天主教民,而皆用药迷人。虽所迷之人或卖于教堂,或转卖他处,未必果真杀害,而津民之因迷拐而毁其教堂,实教民王三、安三有以致之,并非尽凭谣言。”不过他与曾国藩一样,回避了因查办迷拐一案导致中法官员间的直接冲突一事;而正是这一冲突,引爆了这场教案。

对于上述情况,法国领事丰大业,尤其传教士谢福音不可能全不知情。丰大业出尔反尔,谢福音将教民王三匿于教堂之中,恐怕都是为了掩盖他们主使教民迷拐人口的罪行。大约开始时丰大业对迷拐幼童原委尚知之不详,故痛快地“许为查考”。及至从谢福音处了解到事情真相,遂改变主意,阻挠搪塞,匿犯不交。其后丰大业所以对刘杰开枪,罗淑亚所以指名要天津府县“抵命”,也主要由于他们在民众压力下,对迷拐幼童一案查得比较认真,虽不敢对教会的犯罪活动穷追到底,却揪住王三、安三、武兰珍不放,一旦这几个拐犯受到严惩,教会的罪行亦将大白于天下。这样,也就只有包庇犯罪教民,才能掩盖教堂的罪行。因而,罗淑亚要千方百计地将拐犯要走,使迷拐一案无法再查。所以,连曾国藩也不得不承认:“此次天津府县其始不过欲治一教民,其后竟至下狱。”

对于迷拐幼孩一案清政府也极为重视,在给曾国藩的上谕中特别指出:“此案启衅之由,因迷拐幼孩而起,总以有无确据为最要关键,必须切实根究。”而实际上,曾国藩为了讨好洋人,早在接到此谕之前已将拐犯教民王三、安三及并非教民的武兰珍放走,致使这一“最要关键”的问题无从“切实根究”。于是,他为了欺骗舆论、搪塞清政府,就在奏折中编了一大篇谎话。他说:“教民迷拐人口一节,王三虽经供认授药与武兰珍,然尚时供时翻。又其籍在天津,与武兰珍原供在宁津者不符,亦无教堂主使之确据。至仁慈堂查出男女一百五十余名口,逐一讯供,均称习教已久,其家送至堂中豢养,并无被拐情事。”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不管王三有无教堂主使之确证,授药于人迷拐人口却是可以肯定的。曾国藩为了给王三开脱,故意错乱口供。明明武兰珍原供“伊系赵州宁晋[津]人”,“王三系天津口音”,却偏说“又其籍在天津,与武兰珍原供在宁津者不符”。至于教民安三迷拐人口被当场抓获,并非教民的武兰珍亦系在迷拐人口时被当场抓获,且曾迷拐一人卖于教堂,理当与拐匪李栓、郭拐同罚,按天津地方官原判“就地正法”,为什么竟被法公使中途要走?曾国藩在此没有解释。

有意思的是,曾国藩可能是害怕事后受到追究,在编造上述谎言的同时还特具密折一封,虽未讲出全部事实,亦足以说明曾国藩编谎全出于自觉,并非由于一时的错乱与忽略。曾国藩在密折中说:“武兰珍原供迷药得自王三,当非妄语。此外尚有教民安三迷拐幼孩,于五月二十三日被获报案,供认不讳。其称迷拐之药亦系得自王三,则王三授药于人、主使出拐已非一次。又河间县拿获拐犯王三纪解至省城,据供伙党均系天主教民,所拐幼孩均送天主教堂。据此数犯之供,教民迷拐已无疑义。而堂中拐匪既多,领事官纵不与闻,其传教之人断无绝不知情之理。此案地方官初次查讯之时,丰大业曾对天津道周家勋言及,彼国好收穷民,每令习教之人随时收恤,而教民不得其人,从而迷拐或不可知云云。可见,该领事亦难自保。仁慈堂救出之男女,即有被拐者二人。其中有冀州人刘金玉,臣在静海派员审讯,供称二月被拐入堂。此皆近事之证据。”那么,“远事”之证据呢?堂中“数十人不知其姓名里居,并不知从何而来”是怎么回事?曾国藩没有说,他在密折中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连天主堂中救出之幼孩,“其中有供系迷拐来者”也没有提起。

曾国藩为什么继续隐瞒事实、不肯说出全部真相呢?请看下面的自供:“中国人一经从教,作奸犯科非止一端,而迷拐尤为人所痛恨。此风不除,实为民间大患,异日酿成巨案,当在意中。目下专求息事,臣于挖眼剖心既断其必无,而于迷拐亦复言之不实不尽,诚恐有碍于和局,故不惮委曲求全。”就是说,为了讨好外国人,对教民迷拐一事不仅不能查办,连实话都不能说。实际上,曾国藩为了讨好外国人,不止隐瞒真相,且完全颠倒了是非黑白。明明“此案启衅之由因迷拐幼孩而起”,他却偏偏归结为“挖眼剖心”之谣。他在给法国公使罗淑亚的照会中说:“原众情之所以鼓噪者,皆由谣传教堂有挖眼剖心、迷拐幼孩等语”,“本阁部堂查明并无确据,拟即奏明大皇帝,请明降谕旨,辨明挖眼剖心等事多属虚诬,以雪洋人教堂之冤,以释士大夫之疑,即以平百姓之忿。此全案之根由。津民所以鼓动公忿者在此,贵国所以深恨被诬者亦在此。”为讨好外国人而歪曲事件的性质,为歪曲事件的性质而隐瞒与歪曲事件的真相,明明知道迷拐一事的严重后果却不敢查办,为一时的苟安而牺牲长远与根本的利益,这就是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时的思想逻辑。无怪乎他的“六月二十三日之奏”发钞后,全国舆论为之大哗,“自京师及各省皆斥为谬论,坚不肯信”。令人奇怪的是,在天津教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多年之后,仍有人重复那篇连曾国藩都承认是“言之不实不尽”的奏折,用以论证迷拐一案的“虚妄”和曾国藩办案方针的“正确”。

                         (三)

近几年来,不少著作和论文对有关天津教案的史实,尤其教民迷拐幼孩一节进行了歪曲,其中尤以长篇历史小说《曾国藩》最为离奇,其影响也最大。

这部小说近120万字,分为三部,以小说的形式概述了曾国藩的一生,其中《名毁津门》一章,则较为详细地叙述了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的经过。对于作为该案主要起因的迷拐幼孩一节,小说作了这样的述说:

“武兰珍,老子问你,你要从实招供!”徐汉龙粗大的巴掌往桌子上猛力一击,对着武兰珍大吼。武兰珍吓得只打哆索。“武兰珍,你是哪里人?”

“我是天津人,家住杨柳青”。武兰珍面色煞白。“你在城里住了多少年,一向做的什么事?”

“我是今年开春才进城的。遭旱,地里没有收的,只得到城里来混口饭吃。没有别的事可做,熬点红薯糖卖。”“武兰珍!”徐汉龙又起高腔,“你为什么要在红薯糖里放迷魂药,坑害小孩?”

武兰珍两条腿打起颤来,脸色白里泛青,本来就长得难看的五官,愈加显得丑陋。他呆在那里,好一阵子没有开口。突然双膝一跪,嚎啕大哭:“大龙头,我没有放迷魂药,我从实招供,我那制糖的红薯里有的发烂发霉了,小孩吃了,头晕拉肚子是有的,不过我没有放迷药。我哪来的迷魂药呀!”

徐汉龙愤怒地望着他,骂道:“你这个油炸火烧的汉奸鬼,都说你被洋人买通,放迷魂药在糖里,坑害小孩子。你还要为洋人掩盖罪行吗?老子警告你,你若老老实实交待,我免你一死;你若再这样赖下去,老子立刻乱棒打死你喂狗!”

门外,早已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乱七八糟地高喊:“打死这个狗东西!”“没人心的汉奸鬼!”“该千刀万剐!”

武兰珍吓得瘫倒在地,胡乱地朝徐汉龙、又朝门外的人群磕头,叫道:“大龙头,三老四少,爷们哥们姑奶奶们,请饶命,饶命,我家里还有瞎了眼的八十岁老娘,有老婆孩子一大堆,饶了我这条小命吧!”磕了一阵头后,又边哭边叫,“我招,我从实招供,是天主堂的人要我放迷药到糖里,小孩子吃了,就会自动投到育婴堂。”门外的人一齐起哄,嚷道:“洋鬼子可恨,咱们宰了他!”

徐汉龙又问:“武兰珍,天主堂哪个给你的药?”武兰珍摸着头,想了半天,说:“王三。”

这显然是对历史真相的严重歪曲!把一个两次迷拐人口的拐犯描写成胆小怕事、靠做小生意养家糊口的灾民,把罪证确凿的教民迷拐一案描写成封建帮会诱供、逼供的产物,这就完全颠倒了历史的黑白。按照该书的交待,徐汉龙是天津水会的首领,武兰珍被获后是首先交他审问的。其实,天津水会有80多个,皆以街道为单位组成,根本没有总会名目。而武兰珍是在桃花口迷拐李所时,被当地群众当场抓获送交县衙审讯的,与设在繁华街市的水会毫无关系。小说节外生枝地编出这一过程,实在另有一番苦心。它为了让人相信武兰珍的口供是迷拐一案的唯一证据,还蓄意隐瞒了拐犯安三在送交迷拐来的幼孩时在教堂门前被获,犯罪教民王三被从教堂中搜出等重要事实。为了让人相信天津水会蓄意诬陷教堂、挑起事端,小说还编造了“徐汉龙回去,立即通知水会的人,明天都去教堂,若洋人不认罪,则使点颜色给他们看看”,以及徐汉龙在教堂门前首先打人、生事的情节。小说这样做,不过是暗示这次教案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其对历史事实的歪曲比曾国藩当年走得还远。

一部历史小说编造情节、歪曲历史,本不足令史学工作者说长道短,唯唐浩明的《曾国藩》一书非同一般,不能不认真地对待。

第一,这部书曾在长沙与台北两地同时出版,发行近20万套,惊动了海峡两岸上上下下的各方人士,其中包括一些自视颇高的中青年学者,以致在社会上卷起一股“曾国藩热”,即读《曾国藩》,学曾国藩的热潮。其所造成的影响,是任何一部史学著作所无法比拟的。

第二,作者与读者都把它当作一部史学著作。作者在“曾国藩学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编的《曾国藩研究动态》第4期所载《我怎样写〈曾国藩〉》一文中郑重声明,他的书是以“小说的形式写历史”,并解释说:“我先是考虑写一部关于曾国藩的研究专著,把我的认识以严谨的学术语言表达出来。但我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决定写一部以曾氏为主人公的长篇历史小说。因为一来这是一桩前人没有做过的事,二来以小说的形式写历史,更能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这就不仅亮出了作者的学术功底,还标示出该书的史学地位,要人们相信这是一部以小说为形式的史学著作,并非随意编造的《天方夜谭》。

在读者方面,我接触的人不多,但却颇具代表意义。社会上兴起“曾国藩热”以来,不少青年学者找到我,颇为认真地询问小说上的一些情节,并据此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与我交换意见。他们主要是一些近年毕业的硕士与博士,不少还是从事历史专业的。我想,他们不会对一部文学作品有如此大的兴趣,即使嗜文如命,废寝忘食,也不会找我这个不懂文学的人来讨论问题。我还在北京有线电视台组织的以小说《曾国藩》为主题的“读书现场”节目的拍摄过程中,接触到一些青年学者。其中一个是文学博士,一个是法学博士,他们是该书的热心读者。法学博士表示,对《曾国藩》一书,自己不是作为文学作品,而是作为历史著作来阅读的,他读这部书就是为了学习曾国藩,视曾国藩为自己的人生揩模,并具体列举了向曾国藩学习的内容。文学博士也认为,人们热心读这部书,主要是为了学习历史,若仅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该书颇为平平,绝不会产生如此巨大的轰动效应。另外,我还在途中遇到一位中年学者,他一见面就激昂慷慨地发表了一通对曾国藩的评论。而不幸的是,他所依据的情节恰恰是作者随意编造的,而更不幸的是,这个上当者竟是一位从事近现代史研究的专业人员。不过,我举这些例子绝无讥讽之意,只是说明这些读者实在太虔诚了,他们基本上把这部书当成了一部史学著作,没想到作者竟会随意编造重大情节。我估计那些被卷入“曾国藩热”的读者,恐怕大多数人属于这种情况。

第三,史学界的著名专家亦有把它当成一部史学著作的。早在60年代即已扬名海内的近代经济史专家姜铎先生,在“曾国藩学术研讨会”召开前夕,曾专门从史学的角度为该书撰写书评,称其“既是小说,也是历史”,“对曾国藩研讨会,无疑提供了一部颇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第四,作者唐浩明(又名邓云生)也常以史学学者的身份从事社会活动。小说出版前,他曾主持大型史料《曾国藩全集》的编辑、出版工作,取得对曾国藩广泛占有资料、长期进行研究的资历,并在重要社科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小说出版后,他又以“特约嘉宾”的身份参加了在湖南双峰县举办的“曾国藩学术研讨会”,不仅以十分突出的地位作了长篇发言,还以大会组委会成员的身份参加大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大约正是由于这一点,有人在大会发言中引用唐浩明对太平天国的评价,作为否定太平天国的根据。

第五,作者对天津教案进行过专门研究,有一套系统看法。1988年初,作者以“邓云生”的署名发表长篇学术论文,彻底否定了天津教案反帝爱国的正义性质,指责天津教案是“一桩盲目行动”,其“愚昧性超过进步性,破坏性大于积极性”,“从总体上不能说是一个爱国的反帝行动”。为了引人注目,加深印象,作者还在这一大段话的每个字下,都加上重点号。对于教案的起因,该文则极力加以歪曲,一再强调“天津教案由无稽传闻而引起”,“事件的起因在于误会”,完全抹煞了法国天主教堂支持、包庇拐犯,收买人口的客观事实。小说津门一章的编排,不过是他这种史学观点的具体体现,也是其“以小说的形式写历史”的典型做法。

不过,作者这样做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曾国藩一生最难说清的问题,就是办理津案一事,别人也很难为他的行为辩护。作者为改变曾国藩的历史形象,塑造一个“古今第一完人”,采取了最简便的办法,即隐瞒事实,另编一套。作为文学创作,这是允许的,而作为史学研究,则有违史德,不合规矩。唐浩明同志兼操二业,“以小说的形式写历史”,依史学观点编小说,游移两途,左右逢源,可谓潇洒之至。只是这样一来,却不可避免地在读者中造成诸多误解,引起史学上的一些混乱,也令专业史学工作者感到左右为难。笔者此次论及天津教案,顺便对津案一章发表一点评论,如有不当之处,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该书作者唐浩明同志与笔者曾有一面之交,事先也打过招呼,学术之争全为是非,并无个人成见。

总之,天津教案远因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压迫,近因为教民迷拐幼孩卖给教堂,而教堂包庇犯罪教民,领事包庇教堂犯罪,由此引起中法官员之间的冲突。其性质是中国人民为捍卫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而进行的一场斗争。但由于认识水平的局限与缺乏组织领导,故而带有极大的盲目性与报复性,加以事起仓猝,鱼龙混杂,终于偏向错误方向,把打击的矛头指向一般洋人与外国机构,造成极大的副作用。其功劳应该肯定,教训也是应该记取的。曾国藩为了讨好洋人,曾歪曲事实,编造谎言,但也为今天弄清问题留下了宝贵的资料。时至今日,广大史学工作者在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应抱着尊重历史、尊重科学的态度,不应再去重复连曾国藩本人都感到“内疚神明,外惭清议”的谎言。长编历史小说《曾国藩》有关津案一章,歪曲历史,情节太过离奇,出于种种原因,不得不把它作为史学著作加以评论,旨在提醒读者,尤其史学工作者,莫把小说的情节作为论证自己学术观点的根据,这并非有意与该书作者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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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近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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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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