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基(1799—1873年),字子贞,号东洲居士,晚号蝯叟,湖南道州(今湖南道县)人。历任国史馆提调,四川学政等职。据记载他通经、史、小学。诗学黄庭坚,其学术成就为其书名所掩。著有《说文段注驳正》,《东州草堂诗集文抄》等。
书法在何绍基多方面成就中影响最大。随着时间推移,他的书法越来越对后世产生着重大影响。潘伯鹰先生《中国书法简论》中称何绍基是清朝最后一个特出的书家,在对清朝书坛的评价中,唯对何绍基作了大篇幅介绍,这自有其必然的原因。赵子谦说:“何道州有天仙化人之妙”,曾国藩也说:“其字必传干古无疑”。何绍基精篆、隶、楷、行、草各体,而最得意者为其行书。兹主要介绍其行书及书论。
我们知道,清代书坛曾一度出现崇尚“馆阁体”、以萎靡柔媚为美的风气。一切都与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因素相关连。清朝统治的没落,社会一些阶层的麻木,不能不引起一些觉悟的人们,特别是正直的知识分子对自由和个性的追求。此时的邓石如是承先启后的先锋,何绍基乃是继邓石如之后的又一卓绝之士。他力尊碑学,主张发挥个性,他说:“书家须自立门户,其旨在熔铸古人,自成一家”。
他初学欧阳通、颜真卿,后上溯两秦两汉古籀,下至六朝南北碑版。向燊说:“其分隶行楷,皆以篆法行之,如屈铁枯藤,惊雷堕石,真足以凌轹百代矣”。何绍基行书,除以篆隶为其陪随外,主要得力于颜真卿,及北魏《张玄墓志》,并参入欧阳通,李北海笔法,卓然成家,人称“何体”。
何绍基行书天趣自然,毫不拘泥,因势而异,因时而异,同时法度谨严。从他的行书中,我们一方面可以体会到他的“无法”的新意,同时可以体会到几千年中华民族书法艺术的传统韵味。因为,人们把何书作为书法范本进行书法基础知识教育。
学习何绍基书法,如果只去背诵他的几个字的用笔结体,那将是大错了,特别他的用笔变化的多样与复杂是以前古人难与伦比的。他常常有意或无意地突然大幅度地转换用笔,中侧,藏露,方圆在他的作品中随时随处都带有明显形势感的使用,非常强烈的形势感是何绍基书法的特征。他毕生信守“横平竖直”四字,然而观其书、却横不求平、竖不求直,变化莫测,劲险攲侧,酷似大自然万象的纷繁。我们从他一生的书法作品看,难以归纳出他的倾向性或一致性用笔。他总是无所顾忌,信手拈来。他自己的艺术原则和创作精神非常严肃认真,毫不马虎。他自己说:“每临一字,必回腕高悬,通身力到,方能成字。约不及半,汗浃襦矣。因思古人作字,未必如此费力,直是腕力笔锋,天生自然。我以一二千年后,策弩骀以蹑骐骥,虽千驾为徒劳耳,然不能自己矣”。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何绍基是千古以来摆脱了人工与自然相抵触的一个杰出之士。他一方面专心地、有明确意识地在人工创造艺术,而另一方面却得出毫无有意识的人工痕迹的书法。这种人工痕迹的掩没是通过他的突兀的出人意料的变化而实现的。似乎他的一切都是下意识的。艺术明明是经过雕琢的。然而却丝毫没有雕琢的痕迹,这才是艺术的上乘。我们学习何字,如没有领会到他的这一艺术审美原则,只是片面地抄写背诵其某一作品,然后便到处使用,不曾变过,那就背道而驰了。我们说,古人论书,都要求变化,有变化才成其为艺术,但唯有何绍基才第一次用很强烈的形势感和突兀感把它体现了出来。这一点不曾为过去评何绍基书法的人所提及。
以上这一点一直延伸到他的结体中。何字结体矫健酣畅,与古制貌离神合。他善于用奇姿异态,常常夸张各部比例。体势洒脱格律玄妙。何绍基行书较多地取自于《张玄墓志》,并保留了颜字精质。
他临书从不求一点一画的肖似,或取其用笔,或取结体,或取神或取韵,或取势或取气。总之似是而非,或古或今,或立或卧,或歌或舞,或庄或谐,这既是艺术审美的起点,又是艺术创造的终点。如果说他有什么倾向的话,就是他一生的书法艺术追求和创作更强调用笔和气韵以及创作的严肃。他在一篇书评中说:“宋棍鹿脯帖现三稿稍异。而沉毅激昂,力透纸背,书到此神矣。每观长史真迹,气韵古宕,此帖无不宛合。公谓累代书法皆手传口授,以至长史公之所得深矣。书之一道,可漫然而为之哉”?。他又说:“范文正公书落笔痛快,沈著极近,余少不谓然,老年观此书,乃知用笔实处”,(《何绍基墨迹选))。
何绍基一生对苏东坡和黄山谷研究极深。他的艺术思想体系受他们两人有影响恐怕要占主要成份。这是他从苏黄二人的诗词和艺术审美观中得到启发而举一反三的。清人赵翼于《瓯北诗话》中评苏黄:东坡随物赋形,信笔挥洒,不拘一格,虽波澜无穷,而不见矜心作意之外。山谷则专以拗峭避俗。不肯作一寻常语。无从容游泳之趣。东坡尚性情,山谷尚工典;东坡如李太白,山谷如杜少陵。何绍基在他们两人中间作了巧妙的取舍选择。他的单个字是专以拗峭避俗,而整幅作品则以不见精心作意,却似信笔挥酒,这就是他的绝妙之处。
上面简单陈述了何绍荃艺术思想方面的成就,下面介绍他在书法技巧方面的个人创新。
清代碑学艺术实践探索中,有四大方面的创造;笔法革新;改造书写工具;使用绘画技巧;追求金石趣味。何绍基在这四方面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一、何绍基经过艰苦的探索,创造出与生理机能相违背的姿势作书,他用“回腕”。他自己说:“书律本与射理同,贵在悬臂能圆空,制静制动,四面满足吾居中”。他写字常常有提笔裹笔。不过,他的这种提裹只是作为对传统用笔的补充和变化,作为一种新颖的点缀才使得他的书法有玄妙之感。
二、在中国书法史上,用羊毫写字在宋米友仁以前不曾有人提过。直到清,邓石如、何绍基用羊毫写字得出前人无与类比的好效果以后,羊毫方始大行,后世方才发现一片崭新世界。潘伯鹰先生评价何绍基说:“他的天才横溢,功力深厚,有清一代的羊毫笔到了他的手里才集大成而收到前所未有的效果。凭这一点,他是一个开辟书苑新天地的英雄”。
三、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技法越来越趋于综合化复杂化。大量地使用绘画技法写字,是宋至清至现在的一个突出的方面。这是历史必然。何绍基在这方面又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工山水,善画兰,纵观何绍基行书,我们处处可以体会到他的绘画意味,这种意味的强烈与直率,除了郑板桥以外,恐怕要算何绍基了。他非常讲究章法布白,注意字与字的关系,如星斗满天,疏密错综。其行草书参差不齐者,乃是其天趣至妙之品。
四、何绍基对金石颇为喜爱。在他的书法中,金石味是他故意要追求的外在效果之一。这对后世影响是深远时
《清稗类抄》评价何绍基说:“其书沈雄峭拔,行体尤于恣肆中见逸气,往往一行中忽而似壮士斗力,筋骨涌现,忽又为衔环勒马,意态超然。非精究四体,熟谙八法,无以领其妙也”。
总之,何绍基对中国书法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自他以后,中国书法用笔更加趋于多样化、复杂化,这是适合时代的发展而产生的,他是开路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