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六年(1900)九月,李兴锐(湖南浏阳人,字勉林,1827-1904)由广西布政使升擢为江西巡抚。十二月,到达南昌,成为掌握一省大权的地方高官。他履任后,进行大刀阔斧的革新,大有新官上任三把火之势。清季江西改革的内容包括诸多方面,如澄清吏治,改革兵制,创办巡警,整顿财政,兴办学堂,振兴工商业等,其中有些改革措施走在全国的前列,具有示范作用和全国性的影响。限于篇幅,本文不拟面面俱到,只重点叙述李兴锐在江西先行的和有独创性的改革措施,并评价这些改革所带来的影响,分析李兴锐在江西改革有所作为的主、客观原因。
一
李兴锐在江西的改革措施,按照其自主创新程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遵循朝廷下达的谕旨,进行“跟随式”改革,如军警和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一是根据朝廷的改革精神,进行“自主式”改革,如吏治和厘金等方面的改革。“自主式”改革体现了江西巡抚李兴锐革新的先行性和独创性特征。
李兴锐就任江西巡抚后,首先参劾不力和不法的地方官员。义和团运动期间,江西省内也发生了众多程度不一的“教务”纠纷。教民被抢、被诈的案件共计1,633起,“尚有仅列村户或约指大数并无原告、被告姓名者,又约600余起。另英、美教案58起”。江西一省焚毁教堂共39所。然而,一些地方官员对于本地发生的“教案”纠纷,有的消极不作为,有的处置、制止不力,有的故意拖延,使冲突未能迅速平息,中外纠纷未及时了结。所以,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三月,李兴锐参劾五名办理教案不善的地方官员。这些地方官分别被革职、撤任,或者停委1年。署江西南赣镇总兵申道发劣迹多端,无所不为,如吃空饷,放纵军队骚扰百姓等。李兴锐“首劾罢之”,申道发被革职查办。与此同时,李兴锐奖励优秀官员。例如,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南昌府发生洪灾,损失很大。知府查荫阶积极应对,一面禀明大宪,一面“督同各僚属平粜米谷,以救哀鸿,旋复煮粥振(赈)之,全活民众甚众”。李兴锐对此深为赞许,札饬藩司柯逢时为他记大功三次。
江西省象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在清代,每年都有名目繁多、时间长短不一的临时性“例差”。晚清时期,地方大吏常常委派候补官员,下到州县去经办。如“藩司和粮道之催丁漕、税契、牙帖,臬司之份牌、保甲、驿站、监狱”等事项。这些候补官员下到地方基层后,肆意勒索。州县奉送,尽归私囊。李兴锐决定裁去风行日久、被候补官员视为利薮的“例差”。他饬令例差自光绪二十八年起一律停止,并决定将“州县应送差费”全部解交藩库。
光绪二十七年初,李兴锐在省城创办课吏馆。就其性质而言,课吏馆是一个集培训、学习、考核为一体的非经制机构,培训的对象是在省候补官员。开设的课程分为三类,一是中国吏治,如织布、缫丝、种植、垦矿、保甲、团练、劝农、听讼等;二是武备军械,如筑地营、设炮台、装卸弹药、运用轮机、测量道里、图绘山川等;三是泰西政学和西学,如各国政教、民性好尚、通商之事及声光、化学、算术等。为保证培训秩序和培训效果,李兴锐还制定了《课吏章程十五条》。设立专门的馆长,负责管理课吏馆事务。要求馆长和候补官员“日与讨论”。巡抚、司道也“间日造馆,察其言论,观其品诣”,对优秀的学员给予不同的奖励。李兴锐遵照吏部考核在省官员的规定,以课吏馆的组织形式进行考试。考试列为一等、二等、三等者,现任照旧供职,候补、委用照常补缺署事;列为四等者,开缺停委,留省学习一二年后,再行报考;不列等者,勒令回籍学习三五年,再行赴省报考;倘文理荒谬,即以原品休致。光绪二十八年(1902)夏,李兴锐又在巡抚衙门内开设讲武馆,培训和考试武职官员。他委任张季煜为督课官,“择于六月初二在大校场考试马步枪法。次日在巡署箭道考试体操,不能者,能即搬运刀石,观其臂力如何。次日考试测量、绘图诸学,不能者,只默武经一通,以观其能否谙通文理。”
庚子和约议成,中国赔款数额巨大,江西每年分摊赔款也达到140万两,而省财政十分拮据。但是分摊赔款是朝廷谕旨,不得不执行。李兴锐与藩司柯逢时等人一道,开始改革厘金制,以统税之法逐渐取代之,即改两护两验制的厘金制为一次征足的统税制。“设局于全省冲要地区,并建立分局、分口,分任征收与查验之责,一切穷僻地方的厘卡全行裁撤。”统税之法规定,自光绪二十六年起,江西省的厘金,称为统捐,限于木材、瓷器、煤炭、夏布、土靛等五项。这些货物纳税一次后,粘贴印花,通过下局、下卡时,这些局、卡只例行查验,不准补抽,如有漏捐,收货全数充公。李兴锐任江西巡抚时,与藩司柯逢时一道,对沿袭50年的厘金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确定了以统税制改革的基本政策和方向。他调至广东后,护理江西巡抚柯逢时继续进行税制改革,扩大统税货物的征收范围,完善征收办法。正如柯逢时在光绪二十九年上奏时所说:“臣前在藩司任内,适值奉派赔款,数巨期迫,特设商务局,认真考查,随时详定。护理抚篆后,仍督同局员实力整顿,一律次第敢收统捐。”统捐改革方案以及厘卡用人,都已经过“本任抚臣李兴锐暨臣批准”付诸实施。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冬,在李兴锐的支持下,江西商局成务立。柯逢时为此专门拟订了发展和保护工商业的章程十一条。内容涉及到行业组织、交易规则、工艺改进和统捐交纳等方面。20世纪初期,江西“无业游民,日见其众”。有些游民无以为生,甚至“流而为匪,无所不至”。鉴于此,光绪二十八年(1902),江西巡抚李兴锐与藩司柯逢时商议,决定在省城设工艺院一所。该院内设三场,专“收储游荡及曾犯轻罚者进厂做工”,李兴锐还专门派遣委员管理工艺院,并雇请“工师”,为这些收留人员“教以工艺”。工艺院生产的产品予以销售,所得收入除“酌量提还料本”外,其余返还收留人员本人。他还要求每个州县设立一个类似的工艺院。
二
李兴锐在巡抚任上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对江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江西的改革不仅成为全国新政的组成部分,而且对全国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第一,江西课吏馆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并造就了一批人才。(1)江西省是新政时期全国第一个创办课吏馆的省份,李兴锐是最早创办课吏馆的地方督抚。尽管山东巡抚袁世凯提出“设馆课吏”的主张比李兴锐早1个月,但山东课吏馆在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开办,却比扛西课吏馆晚4个月。在李兴锐等督抚的请求和推动下,1902年初,光绪下达谕旨:“有奏设课吏馆者,自应一体遵行。”政务处也遵旨要求地方各将军督抚“一体设立课吏馆”。于是其他省份先后陆续建立课吏馆。设立课吏馆,成为举国一致的政府行为。(2)江西课吏馆的馆章和办馆经验还被其他省份所借鉴和参考。如广东设立课吏馆,署两广总督德寿要求属下“分电查取江西等省课吏章程,参酌办理”。又如江宁,也参照了江西课吏馆章程,对正途、劳绩、捐纳各班候补官员进行考课,分别等第,给予不同的奖励。(3)为江西培养了一批通才。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级官员不仅要熟练处理传统事务,同时也要应对不断涌现的新事务。但是,从总体来说,候补官员的素质和能力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在各省候补人员中,异途出身占大多数,他们的德才难以恭维。因为在晚清,捐纳制度风行,只要有钱,一般均可捐官,而不问其才品。如1860年,福建捐例大开,“佐杂微员,积年劣幕,皆捐升道府厅县,其流品直不可考核”。即使正途候补官员,其能力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他们一般是书斋出身,唯以科举考试为导向。“考其学业,科举之法外,无他业也;窥其志虑,求取科名之外,无他志也”。他们对时务茫然无知。在这种情况下,李兴锐建立课吏馆,开设专门课程,培训现有的候补文官,是非常有意义的。尽管江西课吏馆每年之招收二、三十人,但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所以,对李兴锐在新政时期的这一举措,时人对他寄予很大的期待。“所拟章程详审精密,吾知中丞将来必大有造于西江也。”同时给予很高的评价,“李大中丞之创设斯馆,其功不亦伟哉”。
第二,奖惩分明,整饬吏治,官场风气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在晚清,官场风气十分败坏。官员贪污成风,而且利用贿赂、逢迎、亲情等手段,联络关系,扶植势力,成为利益集团。“官员们靠我们今天称之为‘系统化的贪污’行为来谋生,而这种行为有时变成了敲诈勒索”;官员因循守旧,办事作风拖沓,一切只知“率由旧章”,“循例办理”。李兴锐到达南昌后,毫不手软地惩处不良和不法官员,使江西地方吏治有所改善、“军纪始肃”。奖励官员,推动官员积极向上,有守有为。他规定官员在三个月内解决所有“积案”,用这种强制的措施,迅速解决了许多遗留问题,有利于推动行政效率的提高和作风的改善。
在晚清,候补官员长时间的无缺无差,生活无着,常常为获得“例差”奔竞和贿赂,最有害吏治。正如张之洞光绪二十五年所说:“候补人员过多,最为吏治之累,钻营者妄为而生事,朴拙者被挤而困穷,有才者乏见长之方,年深者无循资之望,以致营营扰扰,求缺求差,绝不知安分之可贵,干求之违法,殊于政体有碍。”李兴锐毅然裁撤例差,减少了候补官员勒索地方、败坏吏治的场域。
课吏馆、讲武馆除有培训之责外,还有考核官员的任务。因为招收两馆学员,首先必须经过督抚、司员的考试或“抉择”。候补官员学习期内和结业时,也需要考试。然后分出等级,给予不同的奖罚。有了这种专门的机构和方式,李兴锐也可以随时对那些候补文、武官员进行考核,沙汰不合格候补人员。这种培训、考核方法,鼓励在馆学员研讨新知,讲习政事、兵事,对馆内外候补官员都是一个有力的鞭策,也有利于澄清吏治。
最后,经济方面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对江西、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用统税的办法征收商税,江西在全国首开其端,影响广泛和深刻。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户部奏请各省筹办百货统捐,一些省份开始仿行江西经验。如广西(1903年柯逢时调至任巡抚)、湖北、甘肃、山西、奉天、吉林、新疆等。所以,有研究者说,统捐改革,江西成为整顿“厘金之滥觞,不可不注意也”。(2)实施统捐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果。它减少了厘金制所带来的弊端,有利于促进工商业的发展,有利于减轻百姓的负担,也有利于扩大国家的税收。在晚清,厘金制度弊端重重,复杂的厘金制度设计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如厘金征收,要经过两起两验,手续繁琐,局卡众多。咸丰五年,江西设有65局。到光绪年间,尽管屡次裁并,厘局仍有70余局,最多时,达到130所。有人说,江西厘局之多,“为各省之所未有;江西厘金之重,尤甲于天下”。厘金的税率,规定为1%。但是,一物数次征收,路程愈远,征课愈多,多数商品的税率均达4%~10%,最高的超过20%。在江西,“有百千钱之货品而厘局辄指为二、三百千之货价以多收税额者,有他处已征足额而此处又额外取盈者,尝有携一百零十千钱之货物,而所纳之厘税乃至三、四百十千之多”。也就是说,江西的厘金税率最高达到了30%~40%。江西厘金制度之混乱、厘卡“委员”之勒索,由此可见一斑。不仅如此,这些官员还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各种手段,肆意劫夺。“往往委员得一厘差,每年可得获万金,或三、五千金不等。官场中竟有谓‘署一年州县缺,不及当一年厘局差’之语”。他们勒索所得,并不是上缴藩库。“每年千余万之厘金,归国家者十之三,饱私囊者十之七”。所以,国家的厘税并没有许多增长。改革厘金制,实施统税制,江西的统税多为5%~10%,最高为16%,税负有所减小,而稽征手续大为简化。“故商旅称便,商务活动转旺”;商品流通成本减少,转移到消费者的分摊成本降低;撒消多余的局、卡,“委员”减少,中饱也减小,那么,税收亦日趋增长。所以,统税改革利国利民。同时,统税制度成为清季以后商税改革的基本趋向。(3)李兴锐借鉴西方的做法,创办工艺院,成为江西养、教、产合一的官办实业。这种新型的企业模式不仅对发展地方经济有重要的作用,还在于它把收养流民和有小过人员,培养他们的一技之长结合起来。这对于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稳定政治和社会秩序,造就他们的初级技能,都有积极的意义。李兴锐创办工艺局,收一举多得之效。
三
李兴锐在江西巡抚任上能有所作为,取得一些积极和创造性的成果,取决于多种因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条件。综合起来说,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因。
其一,李兴锐个人的品质、作风、经历和能力决定其能够有所作为。李兴锐具有务实、勤奋和正直的品格和作风。官方和时人对他的评价都证明了这一点。《清史稿》说:“兴锐事国藩久,论治壹循轨迹,重实行”。又说,“(李)兴锐重实效,(史)念祖好行权。(陶)模独识议宏远,能见本原。此十人中虽治绩不必尽同,其贤者至今犹絓入口,庶几不失曾、左之遗风欤”。1904年他去世后,朝廷封其谥号,为“勤恪”。袁树勋也题挽联,说“抗疏为输金,同志苍茫,垂死荩臣留撼事;瓣香在求阙,定评清鲠,一生亮节是完人”。在挽联里,袁树勋借用了“清鲠”一词,因为李鸿章曾说:“勉老实无愧清鲠二字”。
李兴锐的官宦生涯坎坷,人生阅历十分丰富。他以低微的诸生身份,跟随曾国藩镇压农民起义,走南闯北。经办粮台等事务,屡立功绩,到同治九年(1870),补直隶大名知府。该年十月,又随曾国藩返回江南,办理营务处等事。次年,主持江南制造局。他主张学习西方之“器”,发展近代工商业,成为一个洋务派的人物。以后又多次被委办临时性事务,并长期任职地方,为道员、两司,直到70多岁才挤进地方督抚之列。仕途升迁十分缓慢,如此,也积累了诸多行政经验,提升了行政能力。同时,他也深深感受到西方国家的强大、晚清时局的艰难和官场的腐败。他企图除弊图强,为挽救清朝岌岌可危的统治,尽到自己的责任。所以,这些经历使之又成为一个洋务派和改革派的重要人物。
其二,李兴锐在江西巡抚既有权力,也有权威,这是李兴锐改革有所成就的必备条件。权力和权威有直接关系,但也不完全等同。有权力,并不就有权威,反过来,也是如此。具体到晚清的地方督抚和两司来说,他们有不同的法定权力,因而有不同的权威。但是也有相近的法定权力,但权威大不一样。如藩司,掌一省钱粮事务和府以下州县官员的用人权,法定权力很大。但是,他在省的权威十分有限。“藩司去督抚一阶,用人行政皆其责。督抚专奏报,藩司遂不能与争。年终密考,听其一言,以为进退”。所以,藩司只能拱手听命于督抚。即使总督和巡抚之间,尽管法定权力相近,但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权威差别也较大。如在督抚同城的省份,总督的权威一般处于绝对压倒优势,巡抚常常处于“伴食”地位。李兴锐调任江西巡抚,且督抚不同城,权力和权威条件得到充分的满足。所以,他任职一方,大权在握,少受制约,能够有所作为。这与他此前任两司、此后署任、实任广东巡抚时(督抚同城)难有大的作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其三,清季改革的形势,为包括李兴锐在内的督抚进行地方革新创造了比较好的外部环境。李兴锐任江西巡抚的时期,是晚清社会改革的呼声最强烈的时期,也是清政府大力提倡改革的时期。当时,晚清统治的局势十分不稳定,只有改革,才能缓和各种矛盾。所以,官绅改革的要求非常强烈。晚清朝廷鉴于“时艰日迫”的形势,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统治,主动实行广度和深度的改革。朝廷还要求官员“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等情,“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并限期奏报。作为回应,李兴锐向朝廷提出了10条改革建议。在清季,朝廷主动纳言,态度比较诚恳,改革的决心比较大。既积极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也支持督抚的地方改革。这样的改革环境多少打消了地方督抚的某些顾虑,因此,地方督抚能大力推进改革,能有所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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