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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嵩焘是早期维新派的先驱者之一
作者:庄竺华
【摘要】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充任驻外公使的郭嵩焘(1818—1891)已逝世一百周年了。他在世时,由于对西学的青睐而受尽守旧人士的诋谤。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充任驻外公使的郭嵩焘(1818—1891)已逝世一百周年了。他在世时,由于对西学的青睐而受尽守旧人士的诋谤。对此,他泰然处之,并且深信“流传百代千龄后,定识人间有此人”。百年后的今天,人们是否真正认识了他还很难说。目前,在大多数论者的心目中,郭氏不过是位洋务派的思想家、理论家。虽有少数论者曾肯定他是“早期新学派”,但至今尚未被学术界认可;近年来,有人说他是“洋务运动的批判者”,却又将他排除在早期维新派的行列之外,这就不够公允了。以笔者管见,从郭氏维新主张所提出的时间和达到的程度来看,完全可以同一般公认的早期维新派的代表人物王韬相媲美,说他是早期维新派的先驱者之一是毫不夸张的。



郭嵩焘是近代中国最早批评“中体西用”论的思想家之一。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提法形成于19世纪90年代,而它的思想却早在60年代就产生了。冯桂芬在其1861年成书的《校邠庐抗议》中,明确提出了“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的主张,从而成为“中体西用”论的最初倡导者。这一思想的提出使传统僵化的封建文化打开了缺口,为西学在中国的传播辟出了路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疑起到了“开风气”的作用。此后,中国大多数意欲图新之士都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这一思想或受其影响。早期维新派思想家如王韬、薛福成和郑观应等人就提出过类似的主张,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王韬说:“形而上者中国也,以道胜;形而下者西人也,以器胜。”“器则取诸西国,道则备自当躬。盖万世不变者,孔子之道也。”薛福成主张:“今诚取西人器数之学,以卫吾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也。”郑观应则认为:“道为本,器为末;器可变,道不可变。庶知所变者,富强之权术而非孔孟之常经也。”即使在维新派中,除严复、谭嗣同批评过“中体西用”思想之外,其他人也未能摆脱它的影响。如康有为早年在万木草堂讲学的内容,就是“以孔学、佛学、宋明理学(尤其是陆王心学)为体,以史学、西学为用”;梁启超在其参与起草的《京师大学堂章程》中也清楚地写道:“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至于在洋务派那里,“中体西用”论不仅是一种时髦口号,而且成了洋务实践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

纵观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不难看出,“中体西用”论是在中(古)西(今)文化的激烈冲突中提出来的,也是两者结合的产物;其根本目的在于以新卫旧、以西补中,企图用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来维护中国落后的封建制度。实践证明,随着西学东渐步伐的加快,“中体”越来越成为“西用”的障碍,“中体西用”的救国图强之路是行不通的。可惜,“中体西用”论这一总体上的失误及其产生的消极作用,却未能被当时大多数先进的知识分子所明察。同他们相比,应该说郭嵩焘的见解是略胜一筹的。

早在19世纪70年代,郭嵩焘就看出了“中体西用”论的弊端。他在1875年《条议海防事宜》的奏折中指出:“窃谓西洋立国,有本有末。其本在朝廷政教,其末在商贾。造船制器,相辅以益其强,又末中之节也。”这里的“本”即“体”,“末”即“用”。在郭氏看来,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洋,皆“有本有末”,并非中国有“本”,而西洋只有“末”。西洋立国的基础是它的政治制度和思想体系,所谓“其本在朝廷政教”;在此基础上,才有工商科技的发展,所谓“其末在商贾”“造船制器”不过是增强国力的一种辅助手段,“又末中之一节”。洋务运动的重大失误在于,效西洋之“造船制器”而速求中国之富强,以“西用”而卫“中体”。他批评道:“舍富强之本图,而怀欲速之心以急责之海上,将谓造船制器用其一旦之功,遂可转弱为强,其余皆可不问,恐无此理。”这种舍本逐末、急功近利的做法,非但不能使中国真正富强,就连抵御外侮的目的也达不到。他主张全面学习西方,不仅学其“末”,更要学其“本”;取彼之长,补我所短。他说:“彼之所长,循而习之。我之所短,改而修之。”不过,他在出任驻外公使之前曾一度主张,为确立全面学习西法的基础,可先务其“末”,即“先通商贾之气以立循用西法之基,所谓其本未遑而故务其末者。”但出国后,他进一步认识到,要使中国真正富强,必从学习西方之“本”着手;如本末倒置,将适得其反。他在《使西纪程》中说:“西洋立国,有本有末,诚得其道,则相辅以致富强,由此而保国千年可也,不得其道祸亦反是。”他在致李鸿章的信中说得更加明确:“窃以为方今治国之要,其应行者多端,而莫切于急图内治,以立富强之基。”“要之,国家大计,必先立其本。其见为富强之效者,末也。本者何?纲纪法度,人心风俗是也。无其本而言富强,抵益其侵耗而已。贤者与此固当慎之。”在他看来,治理国家有许多事情要做,但当务之急是从内部进行治理,以确立国家富强的根基。治国必先立“本”,即确立良好的政治法律制度,改变落后的思想意识和风俗习惯,而后才能取得国家富强的成效。不立“本”而片面追求富强,只能空耗国力,必须慎重行事。

诚然,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郭嵩焘还不可能运用唯物史观对资本主义的本质作出正确的判断,划清它同封建制度的根本界限;但他意识到西方的“纲纪法度”优越于中国的“祖宗成法”,学习西方不能舍“本”求“末”,而应由“本”及“末”。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思想显然具有进步的意义,是同“中体西用”论大相径庭的。



郭嵩焘是近代中国最先研究并提倡西方议会民主的思想家之一。

有无议会民主思想是早期维新派和洋务派的分水岭。洋务派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只注重习用西方的科技工艺,却把它的议会民主思想视为洪水猛兽。而早期维新派则从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不仅主张学习西方的科技工艺,而且崇尚西方的议会民主,并力图把它引入中国,以求政治革新。因此,倡行西方议会民主制是早期维新派的主要特点。郭嵩焘的政治思想明显地具有这一特点。

早在19世纪50年代末期,郭嵩焘就提出了沟通君民上下之情的政治主张。1859年2月26日(咸丰九年一月廿四日),咸丰皇帝同当时任南书房行走的郭嵩焘进行了对话。对话行将结束时咸丰问他,还有什么话“不能行之笔墨”,“当尽情陈说,不必隐讳”。郭氏当即讲了如下一席话:“今日急当以通下情为第一义。五大臣去百姓太远,事事隔绝,于民情、军情委曲必不能尽知,如何处分得当?事事要考求一个实际,方有把握,故以通下情为急。”这虽然只是一种民为邦本思想的表露,却是他日后倡行西方议会民主思想的基础。

至1875年,郭氏在《条议海防事宜》中已明确认识到,“西洋立国”“其本在朝廷政教”;学习西方应以学“本”为先,从仿行其“纲纪法度,人心风俗”做起。同年,他在《奏参岑毓英不谙事理酿成戕害英官重案折》中又提出,要多“取法”西洋,“其所以通民情而立国本者。”当时有此见解,实为难能可贵。

1876年出使美国后,郭氏专门研究了英国的议会制度。经初步考察,他认定议会制度是英国立国之“本”,也是国家日益富强的根本原因。他说:“推原其立国本末,所以持久而国势益张者,则在巴力门议政院有维持国是之义;设买阿尔(民选市长——引者注)治民,有顺从民愿之情,二者相持,是以君与民交相维系,选盛迭衰,而立国千余年终以不敝,人才学问相承以起,而皆有以自效,此其立国之本也。”接着,他进一步以英国历史为据,论证了君主必须尊重民意的观点。他说:“巴力门君民争政,互相残杀,数百年久而后定,买阿尔独相安无事,亦可知为君者之欲易逞而取,而小民之情难拂而易安也。”他感叹“中国秦汉以来二千余年适得其反。能辨此者鲜矣。”他特别羡慕土耳其学英国设议政院之举,而自叹中国所不及。他在同威妥玛论及土耳其政事时说:“吾谓中国有胜土耳其者,亦尚有不及土耳其者,如仿行兵制、设立议政院,此所不能及也。”

上述引证足以说明,郭嵩焘取法西洋以立国本的政治主张,实质上就是倡行西方的议会制度;这也是他作为早期维新派的代表人物所具有的民主思想之所在。

有的论者认为,郭嵩焘虽然抨击过洋务派和洋务运动,但“他没有像早期改良派那样,要求引进西方的政治观念、行政体制来建立新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只是笼统地强调政府要立富强之‘本’,基本上没有涉及政治改革问题。”从而否定了郭氏作为早期维新派代表的历史地位。对于这种评价,笔者不敢苟同。

郭嵩焘所谓西洋立国和富强之“本”的内涵是明确的,那就是“朝廷政教”或“纲纪法度,人心风俗”,实际上是西方国家政治观念、行政体制的泛指。郭氏一再强调,要使中国转弱为强,必须学习西方,先立富强之“本”。对此,除理解为“引进西方的政治观念、行政体制”,还能作出另外的解释吗?出使美国之后,郭氏又明确提出学习西方的议会制度,又怎能说他“基本没有涉及政治改革问题”呢?

诚然,在19世纪70年代,郭氏尽管有崇尚西方议会民主的思想,却未能明确提出在中国开设议院的要求。我们既不能否定这个事实,又不能对郭氏求之过苛。早期维新派公开提出设立议院是中法战争之后的事。在这次战争中,中国的失败充分暴露了清朝政府的腐败和洋务运动的弊端,从而使大批有识之士更加觉醒,开始反省洋务事业的成败利促成了早期维新思想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至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批评洋务派和提倡设议院的思想倾向和政治主张才形成为一种社会思潮。至于七十年代,即使是被有的论者誉为“中国最早提出君主立宪制”的王韬也没有达到明确提出开设议院的程度;他所提出的“仿行西法,行之于天下”,要朝廷“撤堂帘之高远,忘殿陛之尊严,除无谓之忌讳”,施行“与众民共政事,同忧乐,并治天下”的政治主张,也只是一种从沟通君民上下之情出发的“君民共治”思想。在这一点上,郭嵩焘堪与王韬相媲美,称他为早期维新派的先驱者之一并不为过。

                         

郭嵩焘是近代中国最早反对官办企业、主张发展民营工商业的思想家之一。

重视发展民办企业或官办企业是早期维新派和洋务派在经济思想方面的根本区别。早期维新派从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积极主张发展民营工商业。而洋务派则把民营工商业的发展视为对封建国家的威胁,因而竭力加以阻挠和限制。19世纪60年代创办的军用工业都是官办的。70年代创办民用工业时,虽因资金不足而吸收了民间股份,实行了名义上的官督商办制度(如轮船招商局),实际上却完全由官方控制;人股商民非但无权过问,其股份也经常被官方侵吞。因此,这些洋务企业严重地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此,包括早期维新派在内的许多人都一时未能认清。王韬虽在19世纪70年代即已察觉“官办不如商办”,但对官督商办的洋务企业仍抱有幻想,认为它能起到保护民资的作用,甚至主张把轮船招商局的官督商办制度推广到采矿业方面去。而郭嵩焘早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即洋务运动开创之时就已看出它的弊端了,成为先进士大夫中最早批判洋务运动的思想家。而他对洋务企业的批评则更是一针见血。

首先,他指责洋务派办企业不从实际出发,好大喜功,急于求成,只能导致“耗国病民”的结局。19世纪六、七十年代,洋务派为了急于加强封建国家的军事和经济实力,从日渐枯竭的国库中提取大笔经费用于造船制器,企图使中国骤然富强。他们虽然建起了一批近代化军、民用企业,收效却不大,反使国库更加空虚,百姓越发穷困。郭氏批评道:“自古国家大利之所在,皆成于渐而起于微,断无一毗而即臻富强之理。经费出入,国有常制,科敛以应一时之需,竭厥经营而求自强,家国生民必有承其害者,其势亦万难持久。”

其次,他指责洋务企业耗费过大,腐败成风。郭氏认为洋务企业的弊端有二:一是烦费太多。“在官者不知烦费所纪极,为利无几,而所耗损心愈多”,二是官派委员中饱私囊,无所顾惜。“一经委员主办,视为公家之利,态意侵蚀,益无所惜。”

第三,他指责洋务派垄断民间企业,无异于“强夺民业”。郭氏指出,“天地自然之利”,“果为利之所在,百姓尽能经营,无待官与开采。”“即以湖南矿产而言之,所在皆民业,无官心”,洋务派为了实行垄断,居然“禁百姓不得兴造”,这无异于“强夺民业”,“百姓岂能顺从?”他批评道:“亦岂有百姓困穷而国家自求富强之理?今言富强者,一视为国家本计,与百姓无与。抑不知西洋之富,专在民而不在国家也。

郭嵩焘对官办企业的上述指责是切中要害的,洋务运动的失败显然同这些弊端的存在密切相关。

郭嵩焘在批评官办企业的同时,积极主张发展民营工商业。

在1875年《条议海防事宜》中,郭氏就提出了“令沿海商人广开机器局”的主张。在他看来,国富的基础在于民富;国家的财政税收取之于民间,只有百姓满足了,才有国家的昌盛。这种思想固然蕴含着“民为邦本”的古训,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吸收了西方富强之法。早在60年代任广东巡抚时,他就从英人逻伯逊(时任英驻广州领事)及丁韪良处得知,西洋舟车、外轮、机器虽然多,属国家所有的却很少,大多由民间筹备,国家需要时租用。他认为中国也可以取法西洋,中国官商也有能力办到。但由于政府的明令禁止,反使他们将大量资金投入洋商企业中去了。如“粤商伍怡和,为弥利坚开修铁路,费至巨万。其伍怡和、吴健章及籍隶宁波之胡墉、杨坊,号称巨富,皆有轮船,经营贸易遍及西洋诸国。惟深自隐讳,以与洋商比附为利。国家制法防范愈密,则商人之比附愈深。何也?利之所趋,虚文有所不能制也。”既然国家无法防范,倒不如及早开禁,放手让民间造船制器,“令沿海商人广开机器局”。

为保护商民利益,郭嵩焘还建议商民参与对港口轮船的管理事宜。

他指出,西洋各国在通商口岸派兵轮保护本国商贾利益,而中国政府和商民之间“上下之情太隔,彼此不相顾恤”;特别是近年来商贾云集各口岸,各省也添置了轮船,政府“设管驾官司之,亦与商人声息判然不相通。”况且一切由官经营,则势必与商贾争利。故郭氏建议:“各海口官商制造轮船,宜略仿宋元遗制,设市舶司领之,而稍变通其法,官商各船,一体运载货物,由货舶司掌其籍,……其市舶司由商人公举,督抚考其声名,察其才能檄委之,咨其名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三年一更易,而量授以官。”市舶司最早是由唐朝在广州设立的,至明称市舶提举司,属于官署衙门。郭嵩焘提出“市舶司由商人公举”,显然是要商人参与管理海港事务,实在是了不起的创举,可谓商民参政思想的萌芽。虽说这种思想在19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成为社会舆论,然而在70年代却是凤毛麟角。

为了减轻商民负担,提高中国商品的竞争能力,郭嵩焘又在19世纪70年代提出了废除厘捐的主张。他在伦敦致李鸿章的信中建议“停止各省厘捐”。这是因为:第一,厘捐不是国家的正常赋税,只是为了满足军事需要的临时筹铜,现在军务早已结束,故应及早取消;第二,“法久则弊生”,时间一长,难免地方官循私舞弊,厘金入国库将越来越少,日后一旦有军需,再要筹铜就难了;第三,长期征收厘捐,对中国商民不利。

事实上,厘捐制度已经成为当时中国工商业发展的严重障碍了。厘金本是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时增加的额外捐税,事后非但没有取消,反而成为常税,结果各地关卡林立,商民深受其害。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外国商品在缴纳2.5%的子口税后即可通行全国各地,根本不用缴纳厘税,而中国商品却照缴不误。1876年《烟台条约》中更明确规定“租界内外国商品免征厘税”。郭嵩焘对此深为不满,并尖锐指出“专为洋人免厘,何异驱鱼而致之渊,驱雀而纳之丛?不独有失民商之心,其伤国体实甚。”在他看来,中国不仅没有通过税收抵制外国商品的大量输入,以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商业的发展,相反却给外国商品免厘,这无异于帮助洋人扼杀中国的民族经济。因此,厘捐制度绝不能继续下去了。当时能有如此远见卓识确属罕见。

在郭嵩焘的整体思想中,经济思想是其中最光辉的部分,无论从它反映的内容或提出的时间看来,都堪称早期维新派中的佼佼者。19世纪70年代的王韬,在经济思想方面还只是侧重批判封建社会的“重农抑商”政策。他虽然把兴利和民本思想结合起来,提出了“与民共利”、“商富即国富”的口号,“反映了当时社会上握有货币的地主官僚和商人投资于工商业的要求和愿望”,却远未达到郭嵩焘的思想水平。郭氏在19世纪70年代即已提出的关于国家支持商民开办机器局的思想、要求商民参政的意识和废除厘捐的主张,只是到了19世纪八、九十年代才被其他早期维新派的思想家们所倡导。

不可否认,郭嵩焘自70年代末卸任出使、隐居乡里以来,由于远离京师和大城市,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造成了他对形势发展的一无所知,从而使他的思想未能随着维新思潮的发展而继续前进,甚至到了晚年,还产生过悲观失望的情绪。这固然是他思想落伍的表现,但无论如何不能因此而否定他作为早期维新派的先驱者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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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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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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