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设常驻外交代表机关
是现代外交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交代表机关又称使馆,是指一国设在建交国家首都的常驻外交代表机关。这是欧洲外交体制近代化的产物。古代国家虽然早就广泛开展外交活动,经常派出外交使节,但当时的使节都是临时的,相当于现在的“特使”。欧洲中世纪末期,常驻外交使节制度开始产生。到了 15 世纪末,欧洲各国派出常驻外交代表已经成为惯例。在17世纪中叶,威斯特伐利亚国际会议首次用条约形式将常设外交使节制度加以确立,形成了近代以来的大使馆制度。1815 年,维也纳会议通过《关于外交人员等级的章程》,规定了大使、公使和代办三级外交代表制度。欧洲列强之间在历史上都互派大使,但对中小国家和东方国家就只派公使。西方列强对晚清政府只许互相派遣公使级常驻代表,正是出于对中国的歧视。
除了这三级外交代表机关以外,领事也是必不可少的对外职能部门。领事业务是使馆的基本职责之一。当然,领事作为一种业务部门,又有独特的起源:最早的领事由一国在国外同一地区或城市经商的侨商自己推选产生,没有官方性质,而驻外使节从一开始就代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外交部是一国的中央外交执行机构,也是一国海外使领馆的领导机关。因此,驻外使领馆和国内外交部就构成了现代外交执行机构的主体。
驻外使节作为一个国家派驻他国的代表,肩负着重要的使命。西方权威的《萨道义外交实践指南》认为,外交使节的职责是“代表派遣国,保护本国及其侨民的利益,同驻在国政府进行谈判,向派遣国政府报告一切对它重要的事项,以及促进两国之间的一般友好关系。它还必须按照训令努力发展对本国政府有益的商务、财务、经济、劳工、科学研究和防卫方面的合作”。
国家之间互设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及其不断完善,是作为近现代外交理论基础的国家主权观念的制度化。主权观念是在近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产生,打破了欧洲中世纪教皇的“世界主权”观念,从理论上确认了各民族国家的主权平等原则。显然,国家主权观念与古代直至明清时期中国所信奉的“天朝大国”观念,常驻海外使团制度与宗藩朝贡体制,都是格格不入的。
晚清政府终于决定派遣驻外使节
中国没有向外派驻使节的传统。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不可避免地同世界各国发生越来越密切的关系,清政府为此也作了几次尝试,几次遣使去西方各国,但并没有下决心派遣常驻使节。
同治十三年(1874),英驻华公使威妥玛经清政府总理衙门同意并发给护照,派翻译马嘉理自北京去云南,迎接英国的“探险队”来中国云南“考察”。同年十二月,云南地方官派员护送马嘉理出境,在缅甸八莫与“探险队”指挥官柏朗上校会合。光绪元年(1875)正月初,马嘉理与“探险队”由缅甸入境,但没有照知云南地方。马嘉理先自带数名中国人打前站至腾越厅境内,与当地土著居民发生了冲突。正月十六日马嘉理和4名随从被杀。柏朗的队伍受阻后退回八莫。“马嘉理事件”发生后,英国借机大作文章,向中国提出种种要求,其中包括遣使赴英“道歉”。清政府于1876年被迫同英国签订了《烟台条约》,同意了英国的要求。这样,出使问题便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讨论出使人选时,军机大臣文祥推荐了郭嵩焘。郭嵩焘以通晓洋务而著称。他看到西方资本主义文明高于封建文明的优越性和合理性,甚至认为西方也“有道”,反对以古之蛮夷来看待西方国家。同时,他主张不要害怕洋人,而要以积极的态度与他们交往,理直气壮地维护本国的利益。他还提出要主动接触西方、了解西方,并首先向皇帝建议学习外国语言文字。到了19世纪70年代,他成了朝野公认的最精透洋务的人。
中国派驻出使大臣的消息,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中国传统观念认为其他国家都是蛮夷之邦“藩属”,定期要派“贡使”来中国朝拜,绝无中国派使“驻外之说”。郭嵩焘接受出使后,一时间,责骂挖苦声音不断,似乎郭嵩焘就是汉奸卖国贼。更多的人甚至认为出洋即是“事鬼”,与汉奸一般。面对铺天盖地的辱骂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郭嵩焘对出使有些犹豫,一再向朝廷请病假。清政府的一些重臣历来对郭嵩焘不太满意,也不愿派他出使,但在当时,却找不到一个能够担当此任的人。于是,慈禧太后两次召见郭嵩焘,示以“恩宠”,勉励他“为国家任此番艰难”。郭嵩焘抱着以天下为己任的态度,终于踏上出使的行程。
不辱使命品望服外
郭嵩焘一行一共有三十多人,副使为刘锡鸿,翻译为马格里。刘锡鸿是著名的反洋务论者,思想极端保守。保守派大臣认为他十分稳重,因而作为副使出使英国。马格里,字清臣,是个英国人,1862年加入淮军,后来获得中国国籍,取字“清臣”以示对中国效忠,深得李鸿章信任。郭嵩焘出使,李鸿章和曾纪泽推荐马格里任翻译官,为郭嵩焘当英文秘书。
1876年12月,郭嵩焘一行30余人在上海乘英国船只启航前往伦敦,途经东海、南海、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等18个国家和地区,他认真考察沿途各地的政教、军事、民情、风俗、物产贸易等情况,并在香港、新加坡、锡兰、马尔他等地逗留。由于清政府明文规定,出使各国大臣“凡舟车之程途,中外之交涉,大而富强立国之要,细而器械利用之原,莫不笔之于书,以为日记”,并定期寄交总理衙门以备参考并刊刻印行。因此,郭嵩焘对沿途的风土人情作了详细的记录,后来把日记定名为《使西纪程》。郭嵩焘一行于 1877年1月21日到达英国南安普敦港,2月8日到伦敦觐见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并递交国书。
郭嵩焘到任后,积极参与各种外交活动,以增加中国对社会各国的影响。1877 年(光绪三年)5月,刘步蟾、方伯谦、严复等人作为海军留学生,在监督李凤苞的带领下到达英国。在郭嵩焘的安排下,这些留学生一部分被分派至英国舰队中,另一部分则考入了皇家海军学院。在频繁的外交活动中,郭嵩焘坚持《万国公约》准则,有力地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和尊严,为加强中国对世界的交流与了解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郭嵩焘到任后,对西方的近代科学技术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到英国之后,他参观了兵工厂、冶炼厂、电气厂及玻璃厂等。每到一处,郭嵩焘都详细记录其生产工艺和管理制度,力图能对中国有借鉴意义。
维华权益设领护侨
使英途中,郭嵩焘首先看到的是东南亚华侨“间有屈抑,常苦无所控诉”、渴望得到祖国保护的迫切心情,其次深刻认识到保护华侨对国家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他从近代国家的立场出发,因而积极主张在华侨聚集的地方设立领事馆以保护侨民。
郭嵩焘使英后不久,即同英国外交部就中国在新加坡设领的问题进行谈判。经过一番艰苦的斗争,英国政府被迫答应了郭嵩焘的要求。1877年,郭嵩焘向总理衙门上《新加坡设立领事片》,就设领的时代背景、经济利益、公法依据、经费来源、人选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郭嵩焘的努力和国内李鸿章、丁日昌等洋务官员的支持下,清政府终于同意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1877年10月,新加坡华商胡璇泽正式出任中国驻新加坡领事,这也是中国的第一任驻外领事。同年,俄国沙皇也请胡璇泽为俄国驻新加坡领事。1879年,日本又请他为日本驻新加坡领事。这样,胡璇泽便成为国际外交史上一人身兼三国领事的外交家,在外交界传为佳话。新加坡领事馆的设立,是清政府对海外华侨态度由消极向积极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此后,华侨众多的海外大埠纷纷设立领事馆,保护中国华侨。
郭嵩焘出使英国这个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三大使命:第一个使命是为马嘉理案“赔礼谢罪”,第二个使命是考察西方政事民情,第三个使命就是在伦敦创设使馆。这位中国历史上第一位驻外公使,不辱使命,为中国外交体制的现代化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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