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外交史上,郭嵩焘与曾纪泽是两个极有影响的人物,但迄今为止,学者们只对这两位外交家进行过个案研究,本文则试图把他们的外交思想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比较,从中探寻两代公使的外交理想及认知,并从他们的异同中进一步探讨有关晚清外交近代化的一些问题。
一、郭嵩焘、曾纪泽面临的外交大势
鸦片战争之前,清朝几乎与世隔绝,对周边国家的交往则建立在“宗藩制度”上,即中国以“天朝上国”自居,周边国家乃至更远的属国必须向清朝皇帝纳贡,并接受清帝册封。清廷则需为属国平弭内乱、外患,但在一般情况下不干涉属国的内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清王朝控驭其藩国的能力日益减弱,宗藩关系逐渐为西方列强所打破,宗藩制度的崩溃已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在与列强的交往中,清政府被迫执行不平等条约,用“条约制度”来处理与列强的外交事务(条约制度的涵盖面极广,笔者这里只把它作为外交制度来讨论)。条约制度以中外间不平等条约为基础,必然给晚清外交打上半殖民地的烙印。
19世纪40至60年代,列强对华外交政策经历了从炮舰政策到合作政策的转变,但是,到70年代,列强间的矛盾因对中国边疆、邻国的进一步侵略及争夺在华势力范围而激化起来,合作政策已无法继续推行下去。当合作政策渐渐为列强抛弃时,清廷没有在外交上作相应的调整,依然固守“外敦信睦,而隐示羁縻”这一妥协退让的外交方针。结果,宗藩制度陷入了空前的危机,条约制度却更为扩大,晚清外交的独立性进一步丧失。
这就是作为外交家的郭嵩焘和曾纪泽所面临的外交大势。我们从中可得到以下启示:晚清外交的出路在于摆脱其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取得完全意义的近代化性质,这需要彻底推翻不平等的条约制度,改变一味妥协求和屈辱退让的外交政策,在国内积极推行自强维新以增国力。笔者评价郭嵩焘、曾纪泽的外交思想正是基于此标准。
二、郭嵩焘、曾纪泽的外交共识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廷的外交政策基本上为洋务派官员所左右,开始接受条约制度,但传统“四夷观”依然广有市场,洋务外交常常受其掣肘,与洋务派同仁一样,郭嵩焘与曾纪泽对传统的四夷观都持否定态度。
郭嵩焘对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有一种比较清醒的认识,感到华夏文明在西洋人眼中已是一种落后的文明:“自汉以来,中国教化日益微灭,而政教风俗欧洲各国独擅其胜,其视中国,亦犹三代盛时之视夷狄也。”面对中西悬差的现实,传统对外关系必须予以调整,郭嵩焘为此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外交对策,即“知情”、“顺势”、“求理”,其内容就是要正视中国与西洋关系的新格局,承认并接受这种新的中西关系,在此基础上探求外交上的自处之道:“当求折冲樽俎方……要使理足于己。”
曾纪泽对西洋文明有着和郭嵩焘一样的态度,他认为不能轻视西洋各国,对列强“中国不能闭门而不纳,束手而不问。”在新的中西关系下,曾纪泽也提出了“酌情据理”的外交对策,他说:“愚以为办理洋务……遇事仍宜以吾华之情理酌之。理之所在,百折不回,不可为威力所细。理有不足,则见机退让……可许者开口即许,不可许者始终不移。”
郭嵩焘和曾纪泽在解决晚清外交困境的根本问题上也有一致的见解,他们看到外交真正的强大,需依赖国力的富强,只有“急图内治”,“以立富强之基”,方可“立国千年而不敝”。如果中国当时已能自强,就能象汉唐驭匈奴、西域一样来对待西洋诸国。如果还不能自强,“则直如春秋战国之晋、楚、秦鼎峙而相角,度长而挈大耳。”
由上可知,这两代驻外公使虽然出身、经历、素质、遭遇不同,但在一些基本外交问题上则达成了共识,他们都已觉察到中西交往已成不可遏制之势,中国已进入了新的国际关系格局,传统“四夷观”必须加以抛弃,代之以平等交往的观念,确立新的外交观念及外交对策。同时,他们又都看到西洋各国的强盛远在中国之上,中西交往中的不平等现状难以骤然改观,而主张用“诚信”、“笃敬”的外交原则,尽量维持中西间现状,避免外交冲突,暂时承受中西交往中的不平等性,“酌情据理”,“知情”、“顺势”、“求理”以求得自处与他处之道。这种新的外交观念上的共识,既是鸦片战争后中西交往的实践使然,也是列强各国不平等待我的反映,更是几代中国人欲图改变中西交往不平等现状的努力和希望。因而,郭嵩焘和曾纪泽在近代外交观念的确立中开了风气之先,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郭嵩焘、曾纪泽外交思想的分歧
尽管有以上这些共识,郭嵩焘与曾纪泽的外交思想中还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两位外交家对改变晚清外交不平等地位道路的选择上。
1.郭、曾在暂时遵守不平等条约这一点上虽极相近,但在对待如何取消不平等条约上持有不同的态度,郭嵩焘对不平等条约抱有长期维持的意见,曾纪泽则怀有废除、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决心。
郭嵩焘认为列强来华的主要目的在于通商求利,“无觊觎中国土地之心。”正是出于对殖民主义的这种错误认识,他鼓吹办理洋务的根本在于“讲求应付之方”。所谓“应付之方”,就是其著名的“以商对商”策略——“彼其意在通商,即以通商应之”,即大力开展与外洋通商,利用外力发展国内工商业,促我自强,从而顺利打破不平等条约体系。显然,在对待不平等条约问题上,郭嵩焘没有认识到不平等条约桎梏下的中西通商只会使中国自强事业走上畸形发展道路,根本不可能使中国走向真正富强的道路,所以他的希冀维持不平等条约以使中国富强独立的外交观念是完全错误的空想。
与郭嵩焘不同,曾纪泽对不平等条约给中国造成的危害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他认为《南京条约》以来一切中外和约,“有伤自主之体统”,必须“设法改订”。对于租界、他认为“劫夺中国地主之权,不能置之不问,今拟于第三次十年换约之期,将此条约废去重立,以免后患”。对片面最惠国待遇、领事裁判权和协定关税,曾纪泽也都表示了修改的意思。在废、改不平等条约的步骤上,曾纪泽有过通盘考虑,提出“宜从弱小之国办起,年年有更正之条;至英、德、法、俄、美诸大国修约之年,彼亦迫于公论,不能夺我自主之权利,则中国恢复权利而不着痕迹矣。”
在晚清外交近代化的进程中,废除不平等条约是取消条约制度的关键,也是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地位的先决条件,曾纪泽看到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危害,而萌发废除、修改的思想,几乎可以说已触及了近代外交的实质性问题,指明了晚清外交所应该努力的重要方向。这是作为第一代公使的郭嵩焘所不具备的。终郭氏毕生,他从未产生过从外交途径入手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思想,因而一直未能看到晚清外交的症结及出路,他只是寄希望于所谓的“通商自强”,其结果必然是条约制度的长期维持。相比之下,曾纪泽的外交思想要深刻、合理得多。可惜曾的废约思想,既不为清廷所采用,也不为民众熟知与拥护,因而根本不可能兴起一个全国性的废约运动。
2.“和战观”的不同。晚清时期,外患频仍,国内洋务运动举步维艰,对外是和是战,成为清政府外交上不可回避的抉择。郭嵩焘和曾纪泽面对中外关系的新格局,提出了各自的“和战观”。
郭嵩焘的和战观可以归纳为“通商”、“主和”四个字,他认为与列强开战毫无必要,且只会“贻患日深”。那么如何应付中外战争呢?郭嵩焘又拿出了他的以商对商之策—“窃以为处置西洋,始终于战法,彼其意在通商,即以通商应之”。在郭氏看来,通商既能自强,又能弭战。他认为通商的高度发达是列强称雄全球富甲天下的原因和标志,因此,中国要学习西方自强求富也得先从通商入手,“故欲先通商贾之气以立循用西法之基”。同时,他在考察中西历史时又觉得西洋各国因为“专务通商,其兵愈强而愈不轻言战”。在中国历史上,“凡与四夷外蕃互市之地……正以利源所在,彼此均怀顾惜”。故能保有疆事晏然,汉蕃长期和平共处。郭嵩焘由此推论,与西洋发展通商,同样能消弭边疆冲突。
曾纪泽的和战观可以概括为“备战求和”四字,即对列强采取强硬政策,加强国内军事备战,阻遏列强侵华野心,从而为外交求得和平解决提供便利。曾氏赴彼得堡修订《里瓦基亚条约》时,他反对与俄国贸然开战,但一直将“西陲一带,左相手握重兵”视为谈判的后盾,而且要求国内积极备战,一方面防备俄国挑起战端,并示以不惜一战之决心;另一方面通过练劲旅,“不仅一时边徼之谋,或者为万世根本之计”。在中法越南争端中,他坚持认为中国备战愈密,争取和平交涉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大,不可一味依赖于外交途径。“若我备豫周详,隐然示以不可犯之势,则法人语气虽硬,而侵伐之役仍当缩手。若实事未经布置,但与外部公使往复争辩,在我虽据理辩胜,仍恐无济于事”。他还对和战关系有比较清楚的看法:“备战则或可望和,示和则终必致战”,强调将修具战备作为保全和局的根本。
“和战观”的不同,也导致了郭嵩焘和曾纪泽在处理外交与战争这一问题上的分歧。郭嵩焘“通商主和”、“通商弭战”的和战观,使他的外交观呈现反对战争、轻视外交在和战关系中作用的倾向。这一和战观片面夸大通商在解决中外冲突中的作用,对帝国主义列强对华军事、领土侵略野心认识不足,更没有觉察到列强蚕食我边境地区、重新瓜分世界的新形势。这种既不以军事反抗侵略,也不以外交折冲樽俎,希冀通商而使中外平安相处的思想只是一种空想。曾纪泽的“备战求和”,是以备战为求和的后盾,强调求和,肯定外交在处理中外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显然是一种实力外交的政策,远比郭嵩焘的和战观来得有效。曾氏中俄伊犁谈判中所取得的成绩,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和战观的差异也导致了他们对宗藩制度的不同看法。郭嵩焘对宗藩制度颇持放任自流的态度。在喀什噶尔争端中,郭嵩焘曾建议清政府承认阿古柏对我新疆地区的非法侵占,让其“自认中国藩属”。在中法越南交涉中他致信李鸿章,指出法国侵略云南的势头不可遏制,“彼其意在通商,即以通商应之”,他的具体办法是“暂缓越南之议”,由清廷遣使赴巴黎“定云南通商之局”,由李鸿章遣使西贡,“调停解说,平越法之争”郭嵩焘的办法实际上是反对援越抗法,直接与法国谈判。
与郭嵩焘不同的是,曾纪泽十分看重宗藩制度对中国的藩屏作用,屡屡呼吁清廷不可放弃对藩属国的宗主权,他敏锐地看到了现行宗藩制度过于松懈,面临困境,致使列强趁虚而入。为此,他提出了补救之法,即必须严正申明这些邻国与中国的宗藩关系,并要加强对藩属国的控制。1889年,他在致马格里信中提到要求当局“将高丽须依赖中国生存之事实,正式宣诸公报,传达全球”,并要求朝廷全面控制朝鲜内政,“不能任其自主独立,吾华必须管辖之,或更郡县之”。在中法越南冲突中,曾纪泽亦屡次向法国申明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并敦促清廷控制越南的内政外交,他与法国驻俄大使商犀也谈到,“如果中国对于这样重要的问题不加关心……在中国将因此造成一个危险的先例……行见中华帝国及其附属国的情况完全改变”。
在宗藩制度上,郭嵩焘和曾纪泽一个放任自流,一个极言巩固,态度迥然不同。以郭氏放任自流的办法行之于宗藩制度,只会加速宗藩制度的崩溃,加速藩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进程。如此一来,必给本已举步维艰的自强新政增添困难,使郭氏通商自强的目标无以实现。
曾纪泽提出加强宗藩关系的办法,显然是觉察到了列强蚕食我周边国家的新动向以及晚清外交遇到的新挑战,这是郭嵩焘所无法匹及的。曾纪泽挽救宗藩制度的办法有其合理性及可取性。自西方东侵后,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面临被殖民奴役的危险,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宗藩制度便成了亚洲各国反抗殖民侵略的一种联盟。所以,曾纪泽加强宗藩关系的主张又具有鲜明的反殖民侵略的性质。当时,清廷若是全面把持各藩国内政外交,使藩国与列强的冲突直接变为中国与列强的冲突,在外交上取得有利的地位,那么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年中晚清外交的困厄或可减轻,但是这一办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没能得到实现。
四、小结
蒋廷黻曾有言:“我们研究我民族的近代史,必须了解近代的邦交是我们的大困难,也是我们的大机会。”我想,这“大困难”就是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大机会”就是外交近代化的机会,在“大困难”与“大机会”之间,只有消除了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这两重阻碍才能获得外交的“大机会”。
从郭嵩焘的外交来看,他的通商求和、反对一切对外战争的外交实际上是主张暂时承担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的痛苦,力免战争,以通商自强尔后达到外交上的独立与近代化,但这一“通商—自强—独立、近代化外交”的外交近代化模式,没有认清晚清外交的“大困难”,因为外交的独立与近代化必须与自强运动同步进行方能成功,更没有找到解决这“大困难”的钥匙郭氏的外交模式与清政府“和戎”、“信睦”的妥协求和外交也基本上一致,只是郭氏的外交在主和方面走得更远而已。“和戎”外交的结果,既没有能推翻“条约制度”,也没有能保住“宗藩制度”,不平等条约却愈增愈多,甲午战争后中国国际地位更为低下,外交半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清廷“和戎”外交的结局足以证明郭嵩焘的外交理想不可能给晚清外交带来独立化和高度近代化。因而,尽管其出发点是为了中国的强盛,他的外交还是脱逃不了失败的命运。
从曾纪泽的外交来看,他主张的“自强、外交独立—近代化外交”的外交近代化模式,显然是克服近代外交“大困难”、获得“大机会”的有效途径。但是他的外交在当时也失败了,这首先是由于其主张得不到朝野的呼应,清廷的“和戎”外交也难以容纳其外交独立与自强并举的主张;其次是由于曾氏外交与列强侵华利益的根本抵触。
郭嵩焘的外交失败了,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我们并不可惜,可惜的是曾纪泽的外交也失败了。中国政府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开始致力于收回利权。此时,离曾纪泽去世已近二十个年头了,离洋务运动的发轫也已半个多世纪了,其间我们失去了外交近代化的最佳时机。而与我们几乎同时开展近代化运动的东邻日本,早在1869年明治政府稍稍稳固之后,便向美、荷等国提议举行修改幕末缔结的不平等条约的谈判。1871年岩仓使团出使欧美,正式揭开了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序幕。到1911年日本基本完成了改订条约的任务。正是废约运动的开展,才使日本维新事业获得顺利发展,并迅速跻身于列强行列。
尽管郭嵩焘和曾纪泽的外交理想都破灭了,但他们的外交思想与外交实践都有值得肯定之处,“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依此而言,郭嵩焘和曾纪泽都不愧为晚清中国有影响有成就的外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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