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甘肃,说起古树名木,人们都会说起“左公柳”。其实,当年左宗棠督陕甘时,号令军民沿陕甘驿道、甘新驿道栽植的树木不过是一些西北人常见的耐旱树种,比如旱柳、榆树、小叶杨、新疆杨等等,但人们宁愿抛弃更加名贵的树木而首先对“左公柳”津津乐道,说明“左公柳”对西北、对甘肃的人文历史影响太深了。
左宗棠平定关陇,进而收复新疆,是从陕西潼关西进的,愈往西战线愈长,军需品运输愈加困难。因此他花大气力,从潼关开始,在原来古驿道的基础上修筑了一条由东往西,横穿陕甘,直达新疆哈密、乌鲁木齐长达三四千里的驿道,并在驿道两旁栽植树木。而旱柳一树栽得最多,后人通称“左公柳”。
可以想象,在一条漫长的古道植树,尤其是在黄土高坡、荒岭大漠之中让树木成活,非有大气魄可。左宗棠在书札中说,1880年,他从哈密东返北京,见“兰州之东所种之树,密如木城,行列整齐。栽活之树,皆在山坡高阜……”“道旁所植榆柳,业已成林。自嘉峪关至省(兰州),除碱地砂碛外,拱把之树,接续不断。”其欣慰之情,自难言表。
树木是他号令栽植的,这些话也是他自己说的,而如今“左公柳”古树实物几乎杳无踪迹,假若人们对此尚存疑虑,那么,甘肃省档案馆所存左公柳档案、甘肃的地方史志乃至一些游记、笔记、杂闻却言之凿凿。
在甘肃省民政厅全宗中,有一份清朝末年对甘肃境内“左公柳”数字统计的档案,其中说,“据不完全统计:会宁境内种活21,000余株;安定境内16,000余株;金县境内44OO余株;皋兰境内4500余株;从泾州到会宁600里内共264,000余株;环县境内18,000余株;安化及镇原境内12,000余株;狄道境内13,300余株;大通境内45,000余株;平番境内78,000余株;”1935年,甘肃省政府根据“左公柳”屡遭砍伐的情况,对时有“左公柳”又有统计,当时平凉境内尚存有7978株;隆德5203株;静宁1386株;固原4351株;山丹1220株;永昌1311株;临泽235株;古浪1015株。这些“左公柳”“均经编列号数,各悬木牌,高钉树身,以为标志。”
也许档案中这些枯燥的数字不足以复活“左公柳”,那就再看看几则史志和文献的记载中是如何再现“左公柳”身姿的吧:
在左宗棠书札记载驿道植树规模的前3年,冯焌光从上海前往新疆,他在《西行日记》里就说:“三十里窑店镇,交甘肃泾州界,自此以西,夹道植柳,绿荫蔽天。”那是在7月。“绿荫蔽天”应是当时的情形。1903年,蒙古族人阔通自西宁办事大臣任上罢官,返京途中在《湟中行记》中写道:“晚宿会宁……自入县西境,官道两旁,杨柳稠密,十年树木,令人忆左文襄之遗爱。”“左公柳”繁盛之时,人们干脆就将那条驿道称为“官道”。1911年,袁大化赴任新疆巡抚,他把途中日记编成《抚新记程》,其中说到行至肃州时,“回望陇树泰云,苍茫无际,驿路一线……长杨夹道,垂柳拂堤,春光入玉门矣。”他看到驿路一线的“左公柳”“长杨夹道,垂柳拂堤”,肯定想起了那句凄凉的“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了。1923年,美国人兰登•华尔纳去敦煌考察。是年秋,越过陕西省界进入甘肃,看到“左公柳”“已经长成了,成排成行,夹道耸立。”在连续一个月的旅途中,“连绵不断的柳树和参天耸立的白杨齐齐整整地排列在道路两旁,这些树木穿过两山之间伸向远方的平地,翻山越谷,蜿蜒行进,构成了一幅壮观的奇景。”这些都被记在他的《在中国漫长的古道上》。1935年印行的《重修隆德县志》,对“左公柳”作了如下记载:“由隆德城东行经十里铺……入静宁界,合计东西全长九十里,此系官道,坦途两边齐栽白杨绿柳,春夏青青,左公遗爱也。车辚马啸,络绎不绝。”等等。
在这条古道上行走,四野无人,满目荒凉,那一线望不到边的“左公柳”肯定是最显眼的了。翻检过去的文献,我总能觉出,亲见亲历者对“左公柳”倾注的那份特殊的情感,他们笔下的文字都是那样的生动,他们的描述使“左公柳”如在目前:“过河后,左右皆山,积雪无隙,惟道旁残柳千株,作一线淡黄耳。”(陶保廉《辛卯侍行记》)“山色苍翠,涧流飞泻,下山时驿树尤密,此左相所遗也。”(陈万里《西行日记》)“入甘肃境,自此西行,驿路两旁,时见柳树成行,大可栱围,高枝参天。”(1936年版《西北揽胜》)“道旁尚间有左宗棠征新疆时所植柳树,古老苍劲,令人对左氏之雄才大略不胜其企慕之思。”(范长江《中国的西北角》)而杨昌浚的那首诗:“上相筹边未肯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对“左公柳”的赞誉更是人所共知。
我不知道当今的人们对左宗棠筑路、植柳是作何联想的,我却经常寻思,左宗棠征西筹边、戎马倥偬,不一定非要在道路两旁种树啊!这项工程之艰巨丝毫不亚于他的军政要务,为何非行此举不可呢?这就是他与一般庸官迥然有别的远见卓识之所在。在《左宗棠全集·奏稿》中,他是这样说的:“治道路以通车驮,浚泉井以便汲饮,栽官树以荫商旅,然后民可资生也。”他是立足于恢复经济秩序来谈西北人民的基本生存环境的,因此,他以种树为急务,为西北再聚生气,重启生机。他后来总结:“臣之度陇也,首以屯田为务,师行所至,相度形势,于总要之处安营设卡;附近营卡各处,战事余闲,即释刀仗,事锄犁,树艺五谷,余种蔬菜;农功闲余,则广开沟洫,兴水利以为永利,筑堡寨以业遗民,给耕具、种籽以周贫苦,官道两旁种榆柳垂杨以荫行旅。”作为陕甘总督,他对西北的治理给人一种把边疆当自己的家来建设的感觉。
的确.左宗棠对西北的治理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植树造林,通过西征将士和地方官民几年的努力,左宗棠在西北植树成就蔚为可观。档案记载,从陕西长武到甘肃会宁一段,通衢大道两旁就栽下了26万多株。其他各地如会宁、皋兰、环县、董志、狄道等州县的零星统计,共种树三四十万株。如果再加上河西走廊和新疆所种的树,约有一二百万株。湖南人陆无誉在《西笑日觚》一书中记载:“左恪靖命自泾州以西至玉门,夹道种树,连绵数千里.绿如帷幄。”直到民国初年,谢彬游新疆,到阿克苏附近还看到“湘军所植道柳,除戈壁外,皆连绵不断,枝拂云霄,绿荫行人。”经左宗棠整治后,原来大漠孤烟、平沙冷落的西北大地出现了“千里一碧”,“浓荫蔽日,翠帷连云”,生机勃发的景象。
二
但是.“左公柳”后来的遭遇却是令人揪心的。大概从左宗棠调任两江总督之后不久起,“左公柳”就连遭厄运,兵燹、旱荒、砍伐接连发生,而对“左公柳”祸害最甚的莫过于人为的砍伐。道理很明白,左宗棠一旦调离了西北,地方官员无须再对他负责了,即使口头说应该对事情本身负责,实际并不怎么真正付诸行动,因而导致砍盗之风愈演愈烈。特别是1927年以后,当地驻军、兵站需要燃料,各县驿道两旁大量的“左公柳”被“旦旦而伐之”。慕寿祺在《甘宁青史略》中记载这件事的时候是1928年,那时,“于今存者仅十分之三”。紧接着,甘肃督办刘郁芬派兵进驻河州,在西固县设立兵站,向当地百姓征派大量烧柴,西固川的“左公柳”被砍伐一空。与此同时,榆中、皋兰境内的“左公柳”也没有逃过当地驻军的刀斧。民国十八年(1929年),甘肃大旱,沿路的“左公柳”被饥民砍伐下来,剥尽树皮,用以充饥了。1933年,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傅增湘游历西北,亲眼见到“左公柳”“旱槁之后,继以兵残,髡枝弱线,十里不逢一株”。面对“左公柳”遭遇的劫难,当时一些有远见的地方官员,就曾在古道两旁张榜告谕:“昆仑之阴,积雪皑皑,杯酒阳关,马嘶人泣,谁引春风,千里一碧,勿剪勿伐,左候所植。”这应是至今所能见到的最早保护“左公柳”的官方文字了。从甘肃省档案馆所藏左公柳档案看,记载最多的还是“左公柳”遭砍伐、处理砍伐的案件以及地方政府对“左公柳”保护的内容。
1932年l1月26日,甘肃省建设厅呈准省政府颁布《甘肃旧驿道两旁左公柳保护办法》,所述五条,始以行政立法的形式对“左公柳”加以保护。1935年,甘肃省政府再次颁发《保护左公柳办法》,这个保护办法很具操作性,内容如下:
一、本省境内现有左公柳,沿途各县政府自县之东方起.依次逐株挂牌、编号(单号在北,双号在南),并将总数呈报省政府及民、建两厅备查。
二、沿途各县对于境内左公柳,应分段责成附近乡、保、甲长负责保护,并由县随时派员视察。
三、现有左公柳如有枯死者,仍需保留,不得伐用其木材。
四、已被砍伐者,须由所在地县政府于其空缺之处,量定相当距离补栽齐全,并责令附近保、甲长监督当地住户,负责灌溉保护。
五、左公柳两旁地上土石、草皮、树根、草根,均禁止采掘,并不得在树旁有引火及拴牲畜行为。
六、凡砍伐或剥削树皮者,处二十元以上百元以下罚金,或一月以上五月以下工役。
七、如该县长保护不力,应分别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客观地说,这个办法是很实用的,制订办法时是动了脑筋的,不仅规定了各县、区、保、甲保护“左公柳”的具体方法和责任,而且明确规定了砍伐、破坏“左公柳”应受的严格处罚,并要求各县“随时派员视察”,同时,要求各县对其境内现有“左公柳”进行全面清查、编号并将统计数字报省政府备案。办法颁布以后,对“左公柳”遭砍伐的势头确实起到了很大的遏止作用。一件要事,以行政立法的形式加以约束,还是很管用的。
然而,各地官吏在《保护办法》的有效贯彻和执行上大打折扣,“左公柳”遭砍伐事件仍在屡屡发生。1939年,甘肃省政府主席朱绍良巡视陇东,途中“见官道两旁之左公柳被人砍伐甚多,并有剥去树皮者。树虽婆娑,生意尽矣”而且多为“斤斧新痕。显系最近砍伐”。当即指示“务将毁坏之人查出重办”。“责成建设厅随时派员考察。嗣后,道旁树木不分大小、种类,如再发现砍伐或剥皮痕迹即将该管县长呈请从严处分”。重申对“左公柳”严加保护。1940年10月,宁定县民众密报省政府,说当地保长私自倒卖“左公柳”,分为三等价格倒卖,大的六元,次之五元,小的四元。为此,甘肃省政府发布训令指出:“该县左公柳既关古迹风景,又能调节气候,亟应保存。据呈前情,合行令仰该县长迅即查办具复,并转饬所属一体保护”。同年4月29日,时任国民党甘肃省主任委员的朱绍良致函省政府:“近据报告,竞有一般军民对于西兰公路附近之左公柳及兴隆、崆峒各山之林木,不知爱护任意采伐。”请省政府“饬属对于本省之左公柳及各山林木加意保护”。随后,省政府训令泾州、平凉、静宁等21县“仰遵照切实保护,并将办理情形具报备查”。甘肃省档案馆所存左公柳档案中,像这样的训令、通令等充斥案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砍伐“左公柳”事件屡禁不止。
对于成活的“左公柳”不便明目张胆的砍伐,就在枯死的“左公柳”上下手。1946年,隆德县建设科长陈树德等人估价处理公路两旁“左公柳”枯树,同时也乘机砍伐部分成活的“左公柳”盗卖。省政府接报后当即令隆德县政府认真查办。经查,陈树德以及苗圃主任安涛、神林乡乡长薛昌荣、沙塘乡乡长薛达这几个人合伙盗卖了枯死和成活的“左公柳”400余株。隆德县政府当即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而且还专门拟具了《违法变卖左公柳处理办法》,其中规定,将此次所伐缺空趁植树时期补栽新苗,保护成活。经这次盗伐后,隆德县境内尚存“左公柳”3610株。
2003年,我针对这起砍伐“左公柳”事件在写《民国时期一起砍伐“左公柳”案件始末》时,专门给隆德县林业局打过电话,询问现在隆德县境还有多少“左公柳”。隆德今属宁夏回族自治区,我没有去过。对方回答令我大失所望,说全县各乡的“左公柳”一棵都没有了,县城里有几棵,已经列入古树名木范围保护起来了。那么就是说,1946年该县“左公柳”尚存3610株,不到50余年时间,也许更早些时间,可以推算到1958年“大跃进”年代,因为当时确有人看到当地公路旁“左公柳”尚在,而今荡然无存。2006年,我乘汽车去平凉出差,途经隆德县,只见窗外公路边上一个似曾见过的路牌一闪而过。路牌上写着“神林乡”三个大字。我急忙请司机停车,下车后我久久地凝视着“神林乡”三个字,因为60年前就在这里发生的那起砍伐事件。我环顾四周,神林乡宽阔的川道里,竞寻不见一棵“左公柳”。但我知道,在神林乡公路边的泥土里深埋着“左公柳”的根系。
左宗棠当年栽下的榆树、小叶杨、旱柳等类树木中,榆树和小叶杨树龄更为长久些。柳树的寿命不算很长,不过,在环境适宜的地点,也能活上两三百年。这就是说,在旧驿道经过的川道、河谷路段,今人完全应该看到成行列队的“左公柳”。可是,它们统统消失了。今天,你如果想在甘肃境内寻找到劫后余生的“左公柳”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左公柳”,你绿了一场,又悄然枯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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