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虎炳,又名昌仁,更名经五,别号真吾。清咸丰十年(1860),生于今祁东县粮市乡大兴村,世代务农,家境贫寒。
虎炳儿时敏慧,喜读书,五岁时即能背诵六七十首涛。稍长,因家贫无钱买书,即到朋友处借读,刻苦学习,寒暑不息,文思大进。
光绪十五年(1889),虎炳以第—名入县庠;第二年补廪,继续求学于苹州、岳麓两书院。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战争爆发,虎炳投笔从戎•著《剪矮十言》,恳陈抗日之策,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政府在战争中失败,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虎炳与唐元甫等入京参加康有为领导的“公车上书”,以求变法图强。清政府曾决定派虎炳赴英法学习洋务,后因故未果。同年,虎炳随唐元甫军出关驻奉天。历任颁布军律参赞,全军发审总局会办,沈阳转运总局会办、沈阳军械总局委员等职。
马关条约订立后,时势艰危,国是日非。虎炳愤世忧国,决心离奉天归乡。在家以教私塾为生,倡议修建石埠祠堂对门山塔,虎炳自献生铜九十六斤铸塔顶;别人安装不上,他用头顶了上去,并亲手安装好。
虎炳在家乡好打不平。石埠横岭有恶霸地主张有云父子,横行乡里,为富不仁,适逢荒年,虎炳带领穷人,到张家“吃大户”,与张有云父子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一次,张有云父子为了报复,组织打手将虎炳之妻金氏杀死并剥了皮,且欲加害其子少泉;因遍寻未获,遂得幸免。
光绪三十一年(1905),衡州郴桂兵备道尹谭启瑞伙同县令王祖荫强卖役田。役田实为民田,民多怨恨,但无可奈何,张虎炳与唐陈谟等准备赴京控告,尚未成行,维时左都御师陆宝宗巡视到湘。本可就湘控告,但张虎炳遽然逝世,未能完成这一为民请命的壮举。
虎炳与县内举人李馥相交颇厚,过从甚密,常置酒高谈学术、时事。馥自命不凡,固执已见,虎炳看问题自有见地,并不因科名不及李馥而有所迁就,往往争得面红耳赤,引起李馥拍桌打椅,甚至掀翻杯盘,不欢而散,但不到半月,李馥又来,先作检讨,继又喝酒,洒后失制,故态复荫,每年都要这样闹翻多少次,但交往不疏。
光绪三十三年(1908),虎炳因喉噎鱼骨,竟成笃疾,在石埠茶塘屯安里逝世,终年四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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