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仆之所志,其大者欲行仁义于天下,使万物各得其分(与刘蓉书)
曾国藩出身科举,崇尚理学,他的政治思想自然以孔、孟学说为指归。孔子主“仁政”,孟子主“王道”。孔子说:“仁者爱人。”又说:“克己复礼为仁”。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使天下运如掌”。孔、孟的旨意是在实施省刑罚,薄税敛、重农桑……等仁政来让人民安居乐业,从而达到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
曾国藩袭孔、孟的馀绪,立志“欲行仁义于天下。”在治军时,看到社会风气腐败,“人怀苟且,士习婾惰,求一攘利不先,赴义恐后忠愤耿耿者不可亟得。”而洪秀金又托天主教猛力冲击我国旧的礼俗,他毅然以移风易俗为己任,并把它当作政治上头等大事来抓。
他认为社会风气的形成是由于一二贤者的倡导。“有以仁义倡者,其徒党亦死仁义而不顾;有以功利倡者,其徒党亦死功利而不返。”(见《原才》)又说:“朝有媕娿之老,则群下相习于诡随;家有骨鲠之长,则子弟相习于矩護” (见《陈仲鸾之父母七十寿序》。因此他与胡林翼说:“若能引出一班正人,倡成一时风气,则侍与公所藉以报国者也。”
其后,他与胡广揽人才,选用忠诚朴实能耐劳苦的血性男子,量材器使,悉心培养。他又提出“勤以补拙”、“俭以养廉”、“忠以侍主”、“诚以待人”等信条躬身率行,“卒之众人效其所为,咸以苟活为羞,避事为耻”,胜则相让,败则相救,终替清王朝挽回半壁江山,吏治也出现起色。
他还把孔子和学生论“仁”的话辑成《论语言仁》一卷,奉作圭臬 ,他要求部属做到“行军不扰民”“为官不要钱”。每夺取一州一县,即散放耕牛和种子,资助农民恢复生产。他进驻安庆后,“整吏治,抚疮痍,培元气;训属僚若师弟,视百姓如家人;生聚教养,百废具举。”(见何璟疏)移驻江宁后,招回流亡,赈济灾民,垦复荒地,减免税收,整理盐政,疏浚秦淮河,修建钟山、尊经两书院,奖励孤寒子弟入学,举行乡试。任直隶总督二年,“举贤任能,吏治为之清肃”;“治河练兵,次第筹办”,清理通省讼狱积案四万一千余起,民免讼累。
他的一生事迹,清史比之于汉之诸葛亮,唐之裴度,明之王守仁。
(二)自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
孔子教学生,“非礼弗视,非礼弗听,非礼弗言,非礼弗动”。孟子说:“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后世学者为了把“礼”落实到人的日常生活中去,分别制订朝、庙、会享、冠、昏、丧、祭等礼仪,令人幼习壮行,从而明尊卑、辨等级,笃忠孝、维纲常,把阶级服从看成是自己的分内事。
曾国藩当过礼部侍郎,除继承繁琐的旧礼之外,复著文说:“古之君子所以尽其心,养其性者,不可得而见。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乎礼。自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见《杂著》《笔记》二十七则)
他把礼的内涵看作克己工夫,即朱子、程子所谓“正心”、“诚意”、“修身”、“齐家”之事。把礼的外延扩展到经世之学,即朱子、程子所谓“治国”“平天下”之事。道光二十二年(1842)他在京师师事理学大师唐镜海先生,又日与倭仁、窦兰泉等以实学相砥砺,以克己省察为务。自定日课十二项,把“主敬”、“静坐”列在首要地位。“主敬”工夫要求做到整齐严肃。无事时心在腔子里,应事时专一不杂。“清明在躬,如日之升”。静坐工夫要求每日坐四刻,“体验来复之仁心”,“正位凝命如鼎之镇”。每日写日记,省察身过、心过、口过、力求改正,多痛自刻责之言。他晚年在金陵督署官厅题联云:“虽圣哲难免过差,愿诸君谠论忠言,常攻吾短;凡堂属略同师弟,使寮友行修名立,方尽我心。”
由于他严格要求自己,磨炼自己,卒能忍苦耐劳,临危不惧。作事有定见,有远识,有毅力。如在祁门被困、鄂赣告急之时,他不弛安庆之围;苏浙失陷,朝野促救,他拒撤金陵之师。在权势鼎盛之日,迅即遣散湘军,避让财路。自奉节俭,每食不过四簋,男女婚嫁率限二百金。官中廉俸多用以周济穷亲乏友,助官中之用,不买田建房。不准戈什哈及内眷接受馈赠。
他熟悉历史,熟悉清代掌故则例。每草一奏,必精心构思。援古证今,条分缕析,至数夜不眠,故所请辄准。每举一事,必周谘博访权衡利弊,妥订章程,使僚属有所遵循,故效果显见。他的正、诚、修、齐、治、平等工夫确有独到处。
(三)天道不能有虚而无惨,王道不能有恩而无威
曾国藩本儒家者流,重仁政,尚礼治,后来看到农民起义运动如狂风疾雨般兴起,便说“法不可不行。”“爱禾者必去稗,爱贤者必去邪,爱民必去害民之吏,爱军必去蠹军之将。”(见《家书》P425岳麓书社本)又说:“小仁者大仁之贼,多赦不可以治民,溺爱不可以治家,宽纵不可以治军。”“管子、荀子、文中子之书皆以严刑为是,以赦宥为非,子产治郑,诸葛治蜀,王猛治秦,皆用严刑而致乂安”(见《杂著》《笔记》)。
咸丰三年(1853)他出办团练,上奏称:“湖南会匪名目甚多,近年有司掩饰弥缝,任其猖獗,非严刑峻法无以销遏乱萌。”疏入立准。于是他在长沙城中鱼塘口设立审案局,“拿获匪徒,立予严讯,用巡抚令旗即行正法,或即毙之杖下。”(见《年谱》P24岳麓书社本)前后枭、斩、杖毙几二百馀人。门生益阳知事李瀚章劝他缓刑,不从。旋移驻衡州,见府、县差役多诈索乡闾,倚势作威,他访得恶差数人诛戮之。自此获得了“曾剃头”的恶名。
他驭军纪律严明,有川兵三人在长沙强封民船,讹索钱财,立即枭示江干。鄂中溃兵逃窜湖南,劫掠行旅、捕斩以徇。营官李金陽失陷府城,张光照未战先逃,诬陷主将,杨复成侵吞军饷,并在军前斩杀。鲍超所部营官陈由立、余大胜、郑阳和等三人卓著战功,已补至总镇,因弃军别投,被革职押解回营看管,挚友李元度相从患难,于他有救命之恩,因为失守徽州,受到严参革职处分。地方官有不称职或贪污挪用公款的,无不从严惩处。
同治五年(1866)五月十五日,他致函澄弟、沅弟说:“天道不能有舒而无惨,王政不能有恩而无威,近日劾吴少村及驱逐在徐之王、刁两团数千人全回山东,亦似稍失之薄,然非此实办不动也。”
他气度恢宏,能吸取各家之长。尝谓“周末诸子各有极至之诣,若游心能如老庄之虚静,治身能如墨翟之勤俭,齐民能如管商之严谨。而又持以不自是之心,偏者裁之,缺者补之。则诸子皆可师也,不可弃也。”(见咸丰十一年八月十六日《手书日记》台湾本)黎庶昌称其师,处功名之际,则师老、庄之谦抑;持身型家,则尚禹、墨之勤俭。而治军从政,又效法乎中、韩。百川东流,一归于海,故能成其渊深浩大。
(四)帝不沿乐,王不袭礼,物穷则易,固其理也
曾国藩说:“自古养士,未有三百年不变者。帝不沿乐,王不袭礼,物穷则易,固其理也”。(见《送江小帆之母寿序》)又说:“礼俗政教,邦有常典,前贤犹因时适变,不相沿袭。况乎用兵之道随地形贼势而变焉者也,岂有可泥之法,不敝之制”(见《楚军水师昭忠祠记》)。他考究天下大事如官制、财用、盐政等问题,自称“皆以本朝为主,而上潮前代之沿革本末,衷之以仁义,归之于简易。”又说:“前世之袭误者可以自我更之,前世所未及者可以自我创之”(见《湘乡曾氏文献》P3367)。
他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确能与时变化,不履故常。如治学:初宗宋学以明义理,后为补救宋学的不足,又兼攻汉学以通训诂。如组建湘军,採明戚继光束伍练技之法,结合当时实际,酌加损益。在战争中,不断充实发展,终成劲旅,如办水师,自云屡试屡改,渐推渐广。前月所立之法,后月觉其不便而又增之;今岁所行之事,明岁觉其不便而又改之:巨艇不甚灵活而全用舢板;弁勇不可陆居而另给座船。”(见同治七年三月初五日奏折)
他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以山地战为主,采取围城打援的战略,专恃湘军。占领江宁后,湘军暮气渐重,立予遣散。他北上剿捻,以平原战为主,采取坚壁清野,四镇蹙敌、扼河防守、纵横驰击的战略,改用淮军,卒收效果。
他看到洋枪、洋炮能及远,杀伤力强,就在安庆设立军械所,委近代科学家徐寿、华衡芳主持制造,并试制出一个木壳机动轮船——黄鹄号。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他奏派容闳赴美采购机器,运抵上海后,就在上海建立江南制造总局,旋又附设上海江南造船所,造成第一号轮船——恬吉号,亲自试航。还附设翻译馆,翻译外国科学书籍。
他不仅师夷长技发展军事工业,还进一步打破我国历史上的“以夏制夷,未闻以夷猾夏”的传统思想。在两江督署内陈列地球仪,翻印几何原本,仿效西洋练兵法操练士兵。同治十年,又和李鸿章派刑部主事陈兰彬、江苏同知容闳选带聪颖子弟赴美国学习,成为清末维新运动的先驱者。他的两个儿子都会英语、算学,纪泽任出使英、法、德、俄外交大臣,是一位著名爱国外交家。纪鸿是一位数学家。
(五)若在我者挟持无具,则曲固罪也,直亦罪也;怨之罪也,德之亦罪也
曾国藩在道光二十年(1840)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禀祖父母说:“此次抚议(指签订《南京条约》)实出于不得已。但使夷人永不犯边,四海宴然安堵,则以大事小,乐天之道,孰不以为上策哉?”这时,他尚束缚在“柔远人”的儒家思想里。
到咸丰十年(1860)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他接到英吉利、法兰西、美利坚三国和款。在同年十一月三十日日记中写道:“闻之不觉呜咽”、“比之五胡乱华气象更为难堪”。这时,他对“夷人纵横中原,无以御之”,开始感到忧悸。
同治元年(1862)五月初七日,他和幕友金眉生谈夷务说:“洋人在十年八月入京,不伤毁我宗庙社稷,目下在上海、宁波等处助我攻剿发匪,二者皆有德于我,我中国不宜忘其大者而怨其小者。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以学作炸炮、学造轮舟等具为下手工夫。但使彼之所长,我皆有之;顺则报德有其具,逆则报怨亦有其具。若在我者挟持无具,则曲固罪也,直亦罪也,怨之罪也,德之亦罪也”。这时,他已打定了“内图自强,外示友好”的外交政策。
他在办理外交事务中,力求维护国家主权。如清政府征询他对修改条约的意见,他复奏说:“争彼我之虚仪者可许,其夺吾民生计者不可许也”。如借洋兵助剿,他复奏说:“许其来助,示以和好而无猜;缓其师期,明非有急而求救。”又说:“同防上海则可,借攻内地则不可。若洋兵攻入内地城市,败则洗劫一空,胜则后患无穷”。又如英人李泰国代清购买船舰七艘,欲用英海军少尉阿思本为将,英水兵管理船支。他认为有损国家主权,助长侵略势力,宁可赔钱退船,责令阿思本押带英水兵回国。清政府一从其议。
同治九年(1870)五月,天津百姓讹传天主教堂遣人迷拐幼孩,挖眼剖心以为药料,人情汹汹。会法领事丰大业恃势暴戾,枪伤天津县令刘杰仆人,路见者起而鼓噪,欧毙丰大业,焚烧教堂数外,击杀数民及洋人二十余人。清政府令他前往查办。他以国穷兵弱,不足抗衡,便按皇帝旨意力保和局,将天津府、县革职,送刑部治罪,处死肇事群众二十人,军徒二十五人,一时舆论大哗,有人甚至斥之为卖国贼,要系过激之论。丁日昌有言:恃清议易,处实事难。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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