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历史上,曾国藩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关键人物。如果没有曾国藩出来力任艰巨,则清王朝的命运很可能会提前几十年结束;如果没有曾国藩善于识拔人才引用贤能,清王朝也不会在同治光绪年间一度出现振衰起敝的中兴气象;如果没有曾国藩开近代军阀之先风,清王朝也不会终结于汉族军阀手中。而这一切都与曾国藩建制湘军有密切关系。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曾国藩建制湘军的背景
清朝国家的经制军队原有八旗、绿营两个体系。八旗兵员极其有限,主力驻守京师,称“京师八旗”,其他分驻各地,称“驻防八旗”。但是很多地方并无八旗驻防,且八旗早已腐败,不堪征战重任。而另一支国家经制军绿营,则在制度上存有严重弊病。平时绿营军实行汛弁驻防制,三分之一左右的兵力用于驻防,造成兵力极其分散,缺乏集中的训练与监督;且军政不分、差操不分;又兵饷微薄,不足以赡其身家,从而养成了绿营兵将钻营滑巧、谋利敛财、漫无纪律、贪生怕死的积习。战时,绿营军攻防出仗,例由各省各标杂乱抽调凑成一军,这种战时临时组合的军队,因编制不完善,“将帅莫知营制”,故“将士各不相习”,“诸将虽欲画一,率非所统,无所行其禁令”158以致难收指挥之效。太平军所到之处绿营军的望风披靡就是绿营军战斗力的最好说明。清人王定安对绿营不能用于作战批评道:“国家养绿营兵五十余万,岁糜二千万金。遇寇发,……闻羽檄征调,则举室惊号,以为趋死地无生还理。比至前敌,……将与将不相习,兵与兵不相知,胜则相妒,败不相救,钦差疆帅复时相龃龉,号令歧出,褊裨各分畛域。征兵日繁,迄不得一兵之用。”337绿营兵之所以不能战,不但由于战斗力薄弱,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王定安所说的那种毫无团结之心。此种军队不能够有效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自是可想而知。当曾国藩丁忧在籍接到朝命令他办理团练时,洞悉绿营之弊的曾国藩采取一套全新的办法来编练湘军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湘军建制的特点
鉴于清朝经制军队已完全腐化,根本无力担负镇压太平天国的任务,故曾国藩在筹建湘军时就一再强调:“非别树一帜,改弦更张,断不能办此贼也。”186曾国藩的意思非常明确,就是要对原有军制进行改革,用全新的思想和方法来编练湘军。具体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兵饷合一。清朝兵权、财权皆归中央,战时统兵大帅由皇帝任命,兵将从各省抽调,军饷费用皆由户部从国库解送或从各省应缴款项中指拨。兵权与饷权在地方也是分离的,领兵者只管领兵,发饷者只管发饷,各按规章办事,二者之间并无统属关系。曾国藩创建湘军,一方面下决心“不用营兵”,“尽募新勇,不杂一兵,不滥收一弁,扫除陈迹,特开生面”,完全不用营兵,而按照“技艺娴熟,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士气者为上。其油头滑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概不收用”的标准自主在社会上招募兵员,采取层层招募的办法,先设将,由将招兵,兵随将走。这样,弁兵的进退弃取皆由长官决定,各级军官便成为大帅的私属,士兵亦成为军官的私兵,军队的实权也就不再为清朝中央政府所有,而逐步落到统兵将帅的手中。于是,兵为将有取代了兵为国有,从而一改清代世兵制的传统,而开近代募兵制之先河。另一方面实行兵饷自筹。兵饷供应是兵权的标志,军队由谁发饷,谁就实际掌握了军权。以往清朝的各级武装力量皆由中央政府供饷,兵权也无疑为国家所有。曾国藩编练湘军,由于清政府国库空虚,除少数款项由户部指拨和外省协济外,其所有饷需几乎全部自筹。当军饷由国库供应,将士得到口粮和赏赐后会深感皇恩浩荡,思想如何报效国家;一旦军饷自筹,军队就成为了统兵将帅的私产;即使由户部指拨和各省协济的款项,亦由统兵将帅发放。这样,当弁兵的粮饷名为公费实则出自将帅的私恩时,他们感恩图报的对象,也就只能是湘军的统兵将帅和各级长官而不是国家了。于是兵权和饷权就合二为一,落到统兵大员手中。
2.军政合一。清代地方官的设置很有特点,文官主要有总督、巡抚、布政使等,武臣主要有提督和驻防将军。总督与巡抚无隶属关系,都是兼管军政的地方大吏,所不同的是总督侧重军政,巡抚侧重民政,布政使主管财政和人事,各有专职,共同对皇帝负责。提督直接统带军队,受总督管辖。凡不设提督的省份,由巡抚兼管军务;而设有提督的省份,则巡抚只管抚标数营,不得干预营务。这样,提督有领兵之权而无地方行政之权,故而不能独立;总督、巡抚虽有军政大权,却都是文官,一般不懂军事,带兵打仗也离不开武官。同时,八旗兵无论驻扎京师还是分防各地,都由皇帝直接掌管,地方官不得过问旗营事务。凡设地方官的省份,驻防将军亦不得干预地方行政。况且将军、提督等武官多不识字或文化甚低,不懂政治,又往往与文官不和,他们亦很难干预地方行政或与地方官勾结。于是军权和政权分散在几个人的身上,谁也不能总揽大权,拥兵自立。曾国藩筹建湘军,各级将官不由朝廷任命,而是各将帅自行选择任命,补授实缺虽必须由朝廷批准,但亦主要决定于大帅的密奏保举,故各级将领名义上是朝廷命官,实际是统兵将帅的私党,因而在湘军中讲究私谊死党、同乡同学关系,逐渐发展成为以一个将领为中心的武装集团。同时,湘军的带兵将领几乎皆可保举文职,陆续补授地方实缺,遂形成军政合一的局面,而湘军中的一大批幕僚亦得保地方实缺,他们有的直接领兵,有的虽不领兵但长期管理文案奏章或粮饷,与统兵将领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谓间接掌有兵权,亦带有军政结合的性质。
3.各尊其长。由于上述原因,湘军中养成了一种风气,除非招募、选拔过自己的顶头上司,其他人无论官职大小、地位高低,皆拒不从命。所以,不仅湘军以外的人不能对它进行指挥,即使湘军内部亦须节节鈐束,层层下令,谁都难以越级指挥下级部队。但凡不是招募和选拔自己的军官担任指挥,打起仗来就弃之不顾,以致使湘军将领皆不敢带领别人招募的部队打仗,一旦指挥易人,军队就必须重新改编,另行选募,否则不能作战。因此,一旦主将战死或革差、病退,所部即予以解散,由新指挥官前去挑募;或整军、整营重新改组,选中者改换门庭,投靠新主子,遗弃者遣送回籍就成为了曾国藩编练湘军的一个原则。对此,王闿运曾说:“湘军之制,则上下相继,将卒亲睦,各护其长。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意即整个湘军实际上都成为以本部长官为核心的武装集团,从全体弁兵到每个组成部分、各级作战单位都变成私人武装。随着湘军的发展壮大,各级指挥系统逐渐完善,营官之上,有分管数营的分统;分统之上,有自主一路的统领;统领之上,有独当一面的统帅;统帅之上,有总统全军的大帅;大帅即曾国藩,十二万湘军由他直接统帅。这样,层层兵权都落入私人手中,再不像八旗、绿营那样为清朝最高统治者所有了。
4.改革军制。鉴于绿营机构重叠,非战斗人员过多,各营人数不一,编制不齐所造成的混乱局面,曾国藩认为,提高军队战斗力,必须要有严格的军制。湘军编制以营为基本作战单位,以陆军为例:陆军立营,设营官一人,亲兵六十人,亲兵什长六人。营分四哨,前后左右哨官各一人,哨长四人,护勇二十人,什长三十二人,正勇三百三十六人,伙勇四十二人。共五百人为一营,营官、四哨官不在此数。长夫平均每一百人用三十二人,一营共用一百八十人,长夫为湘军的后勤夫役,许减不许增,若拔队远行,营官别拔公夫抬劈山炮,不在此数内。营以上为分统、统领、统帅、大帅。兵有定额,各级将领职权清楚,规定每哨八个队中,一、五为抬枪队,三、七为小枪队,各队后紧随一个刀矛队。亲兵六个队中,一、三为劈山炮队,五为小枪队,各队亦后随一个刀矛队。水师、马队等各兵种营制亦有明确规定。以上建制,既是根据湘军当时实际出发,有利于发挥各种武器的长处,又在实际上接近近代西方国家的营制。值得注意的是,长夫制的建立,使湘军摆脱了绿营差役的羁绊,可以一心一意冲锋陷阵,在提高了战斗力的同时,也避免了战时随意抓夫拉差扰害百姓,减缓了兵民对立情绪。在作战过程中,曾国藩注意购买洋枪洋炮装备湘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军队的近代化。
5.高薪养兵。针对绿营兵缺乏训练、战斗力甚低的情况,曾国藩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差役太重,二是兵饷太低。绿营兵平时每月饷银马兵二两,战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清朝初年尚可维持生活,及至道光以后已不够五口之家食用,因而不得不出营做小贩谋生,再加上经常离营供差,就很少有时间训练了。曾国藩接受了绿营官兵薪饷低微无法养家糊口以致不安心操防的教训,决定实行优厚的薪饷制度,使官兵安心服役。曾国藩在制定湘军饷章时,曾国藩大幅度提高了士兵的粮饷供应标准,使之数倍于绿营。以湘军陆师为例:营官月给薪水银50两、办公费银150两,哨官月薪9两,哨长月薪6两,亲兵、护勇月薪4两5钱,正勇月薪四两二钱,伙勇月薪3两3钱,长夫月薪3两,力求实数,使勇丁所领月饷不仅能保证个人,且能上事父母下畜妻子,兵勇无须顾及家口,可以一心一意在前线驰驱。与绿营相比,湘军士兵的月薪较绿营士兵多1-3倍;与农民相比,则远远高出自耕农的收入,更远远高出佣工收入的十几倍。优厚的薪饷制度和高额的军饷待遇使湘军获得了巨大的人力资源。在曾国藩麾下的都是穷乡僻壤刚刚放下锄头的朴实农民,对于这些农民来说,一方面是他们愚昧、保守,但另一方面,不能不承认湘军的高饷金对其有巨大的诱惑力。正因为如此,曾国藩才从农民中获得了镇压太平天国的巨大力量,使湘军作战前后二十余年,尽管伤亡不断,但湘中子弟仍能源源补给,不能不说与其相当优厚的薪饷有关。
曾国藩独树一帜、别出心裁的兵制改革,不但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且对之后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次兵制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湘军能够镇压太平天国即是明证。此后清朝的军队主力由经制绿营转移到了湘、淮私属军,军权乃至财政和人事等项大权也由清朝中央转移到了地方督抚手中。毋庸讳言,曾国藩建制湘军是晚清军事变革的先声,清朝此后的政治走向都与此密切相关,因而曾国藩的兵制改革的历史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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