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中最主要的东西应是情与意,这是诗的灵魂。诗的作者或直抒胸怀,或通过描述景物、事件,寄托着自己的情和意。读者也需要在诗中读到真情实意,激发自身关于情与意的感受。“情”是多方面的,平常所说的七情六欲几乎涵盖了人生的各个方面。“意”更是多层次、包罗万象的,也是难以尽诉的,对于人的情和意如何入诗,二千年来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观点,虽则众说纷纭,但总可以理出一个头绪来,那就是意要有新意,情须是真情。本文所要阐述的是关于诗要有新意这个话题。
(一)有新意的诗才有生命力
中国诗歌,源远流长,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诗经》《离骚》开始,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到了唐代诗歌进入了鼎盛时期。格律诗完全成熟,成为唐代及其以后各代一种最主要的诗歌载体。并且形成了多种风格、多个流派,名家名作层出不穷,唐诗达到了难以逾越的高峰。在有了这样大的成就之后,也给后人造成了一种错觉,就是读诗必定要读唐诗,唐以后的诗则难与其比肩。到了明代,以李梦阳、李攀龙为首的文坛诸子提倡复古,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其影响甚是深远,这种倾向到了清代初期仍然有很大的势力,以致于当时有的诗人极力模仿古人做诗。所谓“代古人立言”,实则“剿袭模拟,影响步趋,见人有一语不相肖者,则共指以为野狐外道”(袁宏道语)。这种创作主张存在着致命的问题:脱离实际,束缚思想。因此到了乾隆时期就出现了袁枚、赵翼、张问陶等人向“诗必盛唐”的论点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论争。赵翼写过一首被广为传诵的论诗绝句: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赵翼(1727—1814),字云崧,号瓯北,江苏常州人,乾隆时翰林院编修,史学家兼诗人。他很有学问,也很有见识。他的诗内容深刻,观点新颖,笔锋犀利。著作有《瓯北诗话》等。赵翼此诗极有见地,他说出了一个令人勿庸置疑的大道理,即诗是时代的产物,具有时代的特征。李白、杜甫的诗具有他们所处那个时代的特征,而不同时代的审美意识,审美感受和审美情趣必然有所不同。特定时代的诗有其特定的风格这也是不言而喻的。唐诗那个鼎盛时代过去之后,历代都有好诗和优秀的诗人。赵翼认为诗人们不必尽学古人,应创造出自己时代特色的好诗出来。赵翼在另一首著名的论诗绝句中进一步地阐明了这层道理:
词客争新角短长,迭开风气递登场,
自身已有初中晚,安得千秋尚汉唐。
这是总结了诗歌发展历程后并结合自身体会发出的真知灼见,诗歌在发展过程中就是一个不断创新,风气迭开,与时俱进的历史,晚唐诗风不同于盛唐诗风,宋诗又有别于唐诗。即就是自己的创作风格也有早期、中期、晚期的不同,这不是千真万确的道理吗?赵翼作了不少的论诗绝句以阐明自己的观点,还有首也广为人知:
只眼须凭自主张,纷纷艺苑漫雌黄,
矮人看戏何曾见,都是随人说短长。
这首诗可调看问题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要听那些漫口雌黄,不要盲目地信什么“诗必盛唐”,有了独自见解的诗才称得是一首好诗。
同代人梁绍壬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说:“诗宗唐音,固也,然使自唐至今,千篇一律,有何意味?且宋之为宋,元之为元,正以其各具面目,方见天地之久远、变化之无穷。”袁枚也说:“文学韩(指韩愈),诗学杜(指杜甫),犹之游山者必登岱(指泰山),观水者必观海也。然使游山观水之人,终身抱一岱一海以自足,而不复知有匡庐(指庐山)、武夷之奇,潇湘(指洞庭湖)、镜湖之妙,则亦不过泰山内一樵夫,海船中一舵工而已。”
袁枚(1716—1798),字子才,浙江钱塘人,乾隆时选为翰林,后来隐居于南京小仓山之随园,著作有《小仓山房诗文集》、《随园诗话》等。袁枚也是一位诗文大家,享文章之盛名数十年。袁枚提倡诗歌创作之“性灵”说,反对学诗限学一代,专学一家。他说:“大概著书立说,最怕雷同,拾人牙慧,赋诗作文,都是自写胸襟,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他也有论诗绝句佳作:
从古风人各性情,不须一例拜先生,
曹刚左手兴始右,同拨琵琶第一声。
袁枚以曹刚用左手,兴奴用右手弹琵琶皆妙为例,比喻作诗不要一味地摹古学人。这些论诗绝句和观点概括起来就是诗应以“出新意,去陈言为第一着”(袁枚语)。由于袁枚等人的大力提倡并带头创作,使得清代诗歌离却了唐宋的束缚,走出了自己的创作道理。
(二)谭嗣同其人
谭嗣同(1865—1898)是维新变法的著名人物,湖南浏阳人。其父谭继洵,历任户部员外郎,甘肃布政使,湖北巡抚等职。谭嗣同青少年时期随父游学,十年间遍游京师及直隶,甘肃等十余省,二十岁从戎新疆,中日甲午战争后,愤感国家创巨痛深,立志变法,在湖南创办新学。1898年,光绪皇帝发布变法命令,农历四月谭嗣同奉诏进京,参预新政,八月初六日慈禧发动戊戌政变,囚禁光绪帝,追捕维新派人士。在这样危急的时刻,谭嗣同表现出惊人的镇定。他劝梁启超尽快出行,说:“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决心留下来营救光绪。几位日本友人再三劝谭东渡日本避难,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以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他决心用自己的生命去唤醒国人。后来被捕,在狱中他意气自若,拾起地上煤屑,在墙壁上写下绝命诗一首:“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中秋节前二日英勇就义。诗中张俭和杜根都是东汉末期为了国家不顾生死的忠贤之臣,用此来比喻和激励维新派人士。“去”指的是康、梁等人的出走,“留”指的是自己和同志的被捕。诗中表现出了大无畏的英雄气概,牺牲时年仅34岁,与同时就义的其他五人史称“戊戌六君子”。
谭嗣同学识渊广,已为当时人所称道。梁启超称他的学识思想“为我中国二十世纪开幕第一人。不待言,其诗亦独辟新界”。谭的一些诗在当时即已脍炙人口。其诗大气磅礴,或直接抒发救国救民的豪壮胸怀,或借景抒情,境界开阔,无不洋溢着不畏艰险的豪迈气概。
谭嗣同曾经遍游了大半个中国,写下了大量的景物诗,构成了谭诗的主要部分,而且也是谭诗中特别精彩的部分。其景物诗带有浓烈的诗情画意,充满了壮山河之气、融凌云之志。他善于对生活中的景与物作深化入微的观察并把它艺术地再现出来,把个人独特的感受入诗。因此他的诗具有特别激动人心的艺术感染力,达到了情景交融、幽深含蓄的艺术境界,寄托着一种奇伟深隽的情思,表现出他那卓萦不凡的思想个性,读起来令人振奋。
谭嗣同自己也说“少勤业诗”,可见他作诗的功力深厚,立意用词都非常讲究。艺术上不断的追求是谭诗能独辟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谭治学严谨,他的诗都经过严格的筛选,稍有不当者尽弃之,所以留存下来的诗作只有200余首。谭诗虽不多,但大家却感到注解颇不容易,正如梁启超所说“其词瑰玮连犿,断非寻常所能索解”,意思是说谭诗用词奇丽婉转,不容易解释得通。
(三)谭嗣同的景物诗赏析
谭嗣同的景物诗具有很高的艺术造诣,他的诗既有新意,又很工整。既具备了内容美,也具备了外形美,并使二者达到和谐统一,能恰到好处地调动人们的情感,在清诗中堪称典范。下面让我们一起欣赏几首。
潼关 作于1882年秋
终古高云簇此城,秋风吹散马蹄声,
河流大野犹嫌束,山入潼关不解平。
1882年,谭嗣同自湖南家乡赴甘肃父亲任所省亲,途经潼关时作此诗,其时年17岁。青年的谭嗣同不仅有才华,而且有抱负。怀着一腔爱国热忱,风华正茂的诗人登临这座千古雄关,抚今思昔,发出了历史的浩叹。
潼关在陕西省,南倚太华山,北临黄河。黄河从北流过来,在潼关脚下猛地一转,向东朝三门峡奔流而去。谭嗣同这首诗写得很有气势,亦很有新意。很多诗集如《元明清诗鉴赏辞典》、《近代诗一百首》等都收录了这首诗,足见此诗确有其独特魅力。古往今来,歌颂潼关的诗不少,可是在谭的笔下,黄河、群山仿佛都有了感觉,把一个潼关给写活了。诗中融进了诗人强烈的感受,使人产生对历史对自然界的深沉思考。
“高云簇城”形象地突出了潼关居高临下的险峻。用“簇”表达高云密布城关的情景,很富有动感。而“终古高云”又把人们的思绪引向无比辽远的时空深处。“秋风吹散马啼声”既是写景又是写意,似乎蕴含着一种历史的悲伤感叹:往昔的金戈铁马之声再难以寻觅。
此诗的后两句是极具精神之笔。特别是最后一句耐人寻味。多个诗集把“不解”注释为“不懂得”“不理解”。这就是在诗的欣赏当中出了问题。是谁不理解平?如果说是“山不理解平”,这显然是一句含义极其不明的话。如果照这样理解那么这首诗就淡然无味,而且全诗结束得也软弱无力。我们不妨认真地琢磨一下整首诗的意境,笔者认为“不解”应是“不解开”“不松开”的意思。就是说在大自然中河流与大地这一对矛盾到了潼关便凸显出来:河流愈嫌束,山愈不松开。这就点明了潼关正处在风云际会之所、矛盾突出之地。由此看来,赏诗亦非是轻而易举的事。观赏者如果追寻不到作者的意趣,诗的美感就出不来,既使出来一点也会大打折扣。
甘肃布政使署憩园秋日
作于1886年兰州
小楼人影倚高空,目尽疏林夕照中,
为问西风竟何著?轻轻吹上雁来红。
这是一首寄寓深情的抒情诗。前两句着重写远景。憩(音气,歇息的意思)园中楼台上的身影依稀可辨,夕阳与树木一起在向远方延伸,突出描绘了大西北的宁静与开阔,并且暗含着有一种企盼和思恋的情绪。后两句描画的是近景,视线集中在雁来红上。雁来红是一种苋科植物,其叶深秋时节鲜红,望之如花。作者抓住雁来红经风吹过的摇曳身姿这一景象,把西风、雁来红都化作有感情有意识的对象来探问。现实的景象与诗人的情感一下子融溶到了一起。“著”在这里是动词,意思是“意欲何为”。就好像是西风特别喜欢雁来红,但又怕动作太大引起她不高兴,所以只能做爱抚式地“轻轻吹上”。整首诗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以物拟人,情意无限。
一首好诗能恰到好处地调动人们的内心情感,包括视觉、听觉等等感觉。这首诗之美在于展现了一幅轻盈流动的自然而和谐的画面。人们在这种和谐动感的感染下,思绪不由得随之而动。诗的最后结到雁来红的“红”字,令人既感受到了视觉的美,又听到音韵的美感。
邠州 作于1889年
棠梨树下鸟呼风,桃李蹊边白复红,
一百里间春似海,孤城掩映万花中。
邠州即现今的陕西省彬县,在西安的西北。邠州城不是很大,但由于其位于古丝绸之路上,是西安通往兰州的必经之地。邠州城位于泾河岸边,果树繁茂,特别是邠州产的梨久有盛名。
这首诗写得清新明快,令人神往。春天的景致把人们的听觉视觉都充分地调动起来,耳听鸟儿迎着风鸣叫,眼见桃花李花相互迭掩又相互衬托,使人感到春光无限。这首诗的句子很美,“鸟呼风”意蕴极佳,是动魄传神的大手笔,把两个本不太关联的景物一下子亲合在一起。作者用邠州城被淹没在千树万花之中点出了大地一派春意盎然,勃勃生机。
诗人把鸟、风、树、花这些自然景物作出了整体把握,并且也把自己融入了这现实之中。它正说明了一个客观真理:自然界本来就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再进一步说,人也是这个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他的情感也必然会融入到这个整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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