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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谈左宗棠(九)
作者:杨东梁
【摘要】左宗棠对陕甘回军作战是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对这段历史,建国后研究者一般均笼统予以否定,深入、具体分析却嫌不够充分,下面拟做些初步探索,以期抛砖引玉。
  左宗棠对陕甘回军作战是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对这段历史,建国后研究者一般均笼统予以否定,深入、具体分析却嫌不够充分,下面拟做些初步探索,以期抛砖引玉。

一

在评价左宗棠镇压陕甘回军时,首先应搞清陕甘回军起事的性质以及左宗棠此段活动在历史全局中的地位。

陕甘回民起义的爆发,是清朝统治者执行反动的民族政策直接引起的,也是封建统治者加重对西北回民封建剥削的必然结果,而当时全国革命形势的高涨则起了催化剂的作用。由于历史上形成的民族纠纷以及清朝统治者采取“以汉制回”“护汉抑回”的民族挑拨政策,往往酿成回、汉仇杀的悲剧。咸丰八年,署甘肃布政使张集馨在论及陕西临潼回汉械斗时曾说:“向来地方官偏袒汉民,凡争讼殴斗,无论曲直,皆抑压回民。汉民复恃众欺凌。不知回性桀骜,亿万同心,日积月长,仇恨滋深”。清政府的反动政策直接促成了回民暴动,陕、甘一带回民起事发展异常迅猛,但起义的领导权一开始就掌握在回族封建主和宗教头目手中。这些回族上层分子极力挑起民族仇杀,把本来就有很大盲目性和自发性的回民起义变成了他们统治、愚弄回、汉人民,制造民族分裂,以达割据一方目的的工具。这样,回民起义的性质也就发生了根本变化。

陕西回军前期的主要领袖赫明堂、洪兴、任武等都是当地伊斯兰教的阿訇。甘肃回军形成金积堡、河州、西宁、肃州四大集团,其首领各据一方,时抗时降,反复无常。这些回族封建主往往刮削、抢掠了大量财富,如宁夏回军首领马化龙“世居灵州金积堡,富甲一乡”,是当地有名的大财主。当清军攻破金积堡时,“其所缴金、银、铜钱,综合银十九万两有奇”(这恐怕还是缩小了的数字)。回军首领们还用剥剥、抢夺来的财物纳资捐官,马化龙“纳捐为武职”,做到清朝的副将加提督衔,马桂源“捐纳后选同知”,做到西宁知府。其他如肃州的马文禄是镇标都司,西宁府的马寿是大通营都司。这些割据头目成了有钱、有势,又有军队的地方一霸,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广大回族劳动群众要求摆脱清朝统治者沉重的封建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斗争目标,是风马牛而不相及的。

更有甚者,在西方资本主义势力频频入侵,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下,一些回族上层头目竟间接、直接地勾结外国势力,认贼作父,为虎作伥,背叛了中华民族,自然也背叛了做为中华民族一个组成部分——回族的根本利益。

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英、俄两大殖民强国对我国西北虎视耽耽,使这一地区形势十分险恶。

还在1857年,当和卓后裔倭里汗入寇喀什噶尔时,沙皇政府即决定给予支持,甚至在清政府平定这一叛乱后,俄国西伯利亚总督加斯弗尔德仍叫嚣:“变喀什噶尔为一个脱离中国而受俄国保护的国家,对当地人民将是一大帮助……我们将成为中亚的主人”。1862年春,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又亲自主持特别会议,通过了用外交讹诈割占我国新疆和西部其他地区的方案。1864年,沙俄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夺取我国西北边疆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1865年,俄军占领了中亚浩罕汗国的塔什干城,随后又吞并了布哈拉汗国,并在塔什干建立土耳其斯坦总督府。

沙俄在中亚的迅速扩张使英国大为恐慌,英国在东方的主要目标是保住富饶的殖民地——印度。为了防止沙俄染指印度,它力图在阿富汗和我国南疆地区建立一个受其控制的缓冲地带。这个机会终于来了。1865年初,浩罕野心家阿古柏侵入我国南疆,并于1867年底悍然炮制了一个“哲德沙尔”殖民政权。英国政府立即给予支持,它于1873年向阿古柏占领区派遣了一个特别使团,并提供了武器援助。1874年10月,英印总督向伦敦政府报告说:“喀什噶尔王国(指阿古柏政权——引者)的独立应尽一切可能予以维持,这点对于英国在东方的利益,极关重要”。

当阿古柏的势力伸展到乌鲁木齐时,早就觊觎新疆的沙俄决定抢先一步,于1871年夏出兵侵占具有战略意义的伊犁地区,从而控制了入侵军队必须经过的“各民族的大门”。西北边疆的严峻形势直接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命运与前途。

在这样一个复杂的国际背景下,甘肃回军割据集团的存在和他们的所作所为对于收复新疆,维护祖国统一是有害无益的。

当时,宁夏的马化龙有洋枪近三千枝,据传有“交通洋人情事”;肃州的马文禄更是堵住了清军西援新疆的必由之路。当关外清军“唯盼内地大军迅速前进”时,马文禄勾结新疆割据势力,引“三千余人入城助守”,封锁了河西走廊的西大门,切断了内地援师西进的咽喉要道。特别是陕西回军首领之一白彦虎于1873年冬从肃州西窜哈密、吐鲁番,卖身投靠阿古柏。阿古柏政权复灭后,又窜出国境,倒向沙俄怀胞,并在沙俄唆使下,不时骚扰边境,成为沙俄的鹰犬,中华民族的败类。历史的进程告诉我们:如果左宗棠不平定陕甘回军割据集团,势必不能建设一个较为稳固的前进基地,自然也就无法导演出收复新疆这一幕威武雄壮的话剧。那么,西北局势的发展将是不堪设想的。

总之,左宗棠对陕甘回军作战的具体情况和历史背景是相当复杂的,我们在评价他的这段活动时,不能仅仅就事论事,而应遵循经典作家的指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如果我们把左宗棠与西北回军集团的斗争放到当时国际、国内的具体历史环境中去分析,如果我们从中华民族的全局(即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去考察,就可以比较清楚地认识到,它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抗击外来侵略。

二

在清政府的封疆大吏中,左宗棠是一个很有政治头脑的人物。他从维护封建统治和巩固国家统一的目的出发,一方面严厉镇压陕甘回军的反清斗争;另一方面,在处理复杂的民族关系时,却颇小心谨慎。

对于汉回仇杀,左宗棠并不囿于民族偏见,而是做了较为冷静的分析,他曾多次指出:“从前汉回仇杀,其曲不尽在回”,“陕回之祸,由于汉、回构怨已久,起衅之故实自汉民”,“关陇肇衅,曲在汉民”等等。对陕西一带的汉族士绅煽动民族仇杀的做法,左宗棠很不以为然,他曾说:“秦中士大夫恨回至深,每言及回事,必云‘尽杀’乃止,併为一谈,牢不可破,诚不知其何谓!近时西关外民团竟有纠众杀死回人一家八口之案,并不报官。中丞取首从五人尸诸尸,而论者渭其袒回,亦可怪耳!”

基于以上认识,左宗棠对陕西绅士中颇有代表性的所谓“剿洗”说是反对的,尤其对被此论左右的地方官吏更为不满。他警告地方当局不能听信秦中绅士的一面之辞,从而导致政策上的错误:“惟秦人议论,往往不可尽据。即如汉回争哄,致成浩劫。力主剿洗,万口一声,生心害政,实由吠影吠声致然,虽贤知之士,亦有不免。非兼听并观,折衷至是,不能平其政,祛其弊也”。因而,左宗棠处理陕甘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剿抚兼施”。

同治六年五月十一日(1867年6月12日),他在“预陈剿抚回匪事宜片”中,是这样向清廷献策的:

“此次陕西汉、回仇杀,事起细微,因平时积衅过深,成此浩劫。此时若专言剿,无论诛不胜诛,后患仍无了日。且回民自唐以来杂处中国,蕃衍孳息千数百年,久已别成气类,岂有一旦诛夷不留遗种之理!如专言抚,而概予曲赦,则良匪全无区分,徒惠奸究,而从前横被戕残之数百万汉民冤痛未伸,何以服舆情而弭异日之患。窃维办理之法,仍宜恪遵前奉上谕:‘不论汉回,祗辨良匪’,以期解纷释怨,共乐昇平”。

这也就是左宗棠所概括的:“惟办贼之法,不外剿抚兼施”,即所谓“服者怀之,贰者讨之。”

左宗棠深知陕甘问题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他决计要为清廷筹“长治久安”之策:“臣之立意仿汉赵充国议开屯以省转馈,抚辑以业灾民,且防且勦,且战且耕,不专恃军威为戡定之计者。区区之愚盖以办回逆与剿群寇不同,陕甘事势与各省情形各别,将欲奠此一方,永弭后患,则固不敢急旦夕之效而忘远大之规也。”左宗棠的“远大之规”是什么呢?简而言之,就是在陕甘地区稳固统治秩序,恢复农业生产,调整民族关系。要做到这一点,自然不是“专恃军威”的肆意屠杀可以解决问题的。为此,左宗棠曾指示刘锦棠“宜严杀老弱妇女之禁”;要求徐占彪“严饬各营勿得稍有侵暴,致失人和”;命令刘端冕“申明纪律,除临阵外不准滥杀,不准奸淫妇女,搜抢财物,烧毁粮食”。对肃州杀降,事后,左宗棠亦颇感遗憾,他在告诫金顺时,总结了这个教训:“第自办军务以来,于发捻投诚时,皆力主‘不妄杀,不搜赃’之禁令,弁丁犯者不赦。而于安插降众一事,尤为尽心。即如克复肃州时,尚有不能尽行其志者”。左宗棠曾说:“就秦陇大局而言,其终必归于抚”,这可以说是他处理陕甘问题的一个着眼点。

为了实现“远大之规”,左宗棠非常重视办理陕甘的善后。善后措施的首要项目是编制户口,恢复生产。

清军进攻陕北时,“榆、绥各属难民、降众计男妇大小不下二、三十万口”,为安置这部分难民、降众,左宗棠从十分困难的军饷中提出白银三万两交知州成定康,做为救账、安置之用。同治八年,又在泾、庆地区“设账局,招流亡,垦荒地,给牛、种,兵屯、民屯交错其中,且战且耕”。

安置流亡甘肃的陕西回民还要更复杂些。陕西原有回民约七、八十万,绝大部分死于战乱,幸存者中,除西安尚保留二、三万人外,“余则尽族西行……即合金积、河、狄、西宁、凉州等处此见賸陕回计之,丁口亦不过数万”。如何安置这部分散居甘肃各地的五、六万陕回,为几成废墟的西北地区保存一部分劳动力,乃是一个迫待解决的问题。

左宗棠决定把这部分回民就地安插于甘肃:在平凉的大岔沟一带安插数千人(从固原迁去);在凉平的化平川安插一万余人(从金积堡迁去);在平凉、会宁、静宁、安定等地安插一万余人(从河州迁去);在平凉、秦安、清水等处安插两万余人(从西宁迁去)。每安插一起,先造户口清册,编给门牌,经左宗棠亲自批准后,再由地方官拨无主荒地允其耕种。对这部分回民的迁徒、安插工作,左宗棠做到很用心,很细致,不但注意选择安插地点,而且认真筹划发放种籽、耕牛、农具和行粮(即途中口粮)。进攻宁夏时,左宗棠迁固原陕回数千人于平凉大岔沟,“均给以赊粮、牲畜、籽种,课其耕作”;办理河州移民时,“皆给以账粮,大口每日八两,小口每日五两。其迁出稍晚,尚能播种粟糜、养麦者,照所垦地亩给以籽种;其节侯已过不及下种者,令其尽力耕垦,以待明春。所需农器及各器具必不可少者,一律酌给”。

为恢复宁夏一带的农业生产,在金积堡之役后,左宗棠从缴获中拨出一笔钱做修整水渠之用。以后又在经费万分支绌的情况下,再从军饷中借拨湘纹银三千两以修复汉渠;河州之役结束后,左宗棠指示知州潘效苏,要池特别注意办好善后:“河州民人既倾城求抚,即当开诚抚治。无论汉、回、番民,均是朝廷赤子,一本天地父母之心待之,俾各得其所,各遂其业”。同时,他还派王德榜一军驻札狄道、安定一带,垦田自给。王德榜经左同意在狄道开渠灌田,费时一年,完成了此项水利工程,在抹邦河上游:筑坝一道,阻住来水;另开新渠,引水灌溉田亩,坝高三丈有奇,宽二十丈”,“并于狄城南川一带,开挖支渠十一道,川北一带,开挖支渠七道。所有南北两川民田,均可以资溉灌”。

当然,左宗棠的安插工作也并非一帆风顺,但他以坚定不拨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排除了各种阻力。有些汉族豪绅、土棍往往对已安插的回民藉机报复,左宗棠立即“饬府县随时惩办,断不令仍蹈恶习,致启衅端”。同治十年(1871年)春,宁夏府灵州汉族豪绅吕廷桂、苗维新因讹诈回民未遂,竟狂妄要求刘锦棠“派兵抄洗”;同时阻挠难民承领耕牛、籽种,又散播种种流言,或说清军要杀尽回民,或说“官爱回民,不爱汉民”。对这种拙劣的挑拨,左宗棠进行了严厉打击,立即将吕廷桂就地正法,并令老湘军将肖章开把苗维新押赴自己的行营惩办。

在处理复杂的民族问题上,左宗棠比其他的封建官吏显然高出一筹。他注意保持回族原有的风俗习惯,反对“同化”政策。留坝厅县丞赵履祥曾建议安插回民时“令与汉民联亲,开荤食肉,意在用夏变夷”,左宗棠在批文中驳斥说:“然独不闻‘修其教不易其俗,明其政不异其宜’乎!有天地以来,即有西戎,有西戎以来,即有教门。所应禁者新教,而老教断无禁革之理”。对回民修建清真寺的要求,他批示说:“回教之建立清真寺,例所不禁”。但为防止将清真寺用于军事目的,规定“高不得过二丈四尺,宽不得踰十丈。头进为大门,西旁为厢房;二进为神堂,供奉穆罕默德神位;三进为经堂,以藏经典。二进至三进两旁为长廊,以居守庙之人。墙厚不得过二尺五寸,寺内外不得修建高楼,以示限制”。

左宗棠在陕甘采取“剿抚兼施”的政策和恢复生产的善后措施,并适当地调整了阶级关系、民族关系,无疑是从巩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具有残酷性和欺骗性的一面。但也应当看到,左宗棠在陕甘的善后措施对促进这一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确实起了积极作用,为复苏濒临绝境的陕甘经济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证。左宗棠在一份批札中提及甘肃经济恢复的情况时说:“五、六年来,残破地方渐次归业,斗何以次平减,泾、平、巩、秦、兰、凉、宁夏各属,净面每斤值银一分上下,核与当年承平时期相似,始愿亦不及此”。光绪初年,有人从新疆回粤,记述途中见闻时也说:“自入陇所见,民物熙熙,一片升平景象,竟若未经兵燹者。”这种描绘自然有片面、溢美之处,它毕竟可以说明陕甘经济有了某种程度的恢复。

在处理复杂的民族问题时,相比之下,左宗棠也较少有民族偏见,这在封建官吏中是难能可贵的。对这一点,当时回民亦颇有好感,某些地区,回民称左宗棠为“左阿訇”即是一例。又比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位甘肃平凉的老阿訇马六十曾口述了一段流行于回民中的材料:“甘肃河州一带,一部分回民颇与左宫保有好感,至今每逢一事不决,尚说:‘左宫保的章程,一劈两半’。盖左在所谓平乱时,遇回汉之争,尚能折衷办理也”。对这些来源于西北回民之口的第一手材料,是应该予以注意的。我们在分析左宗棠的民族政策时,当然要看到它的阶级实质,要揭示其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目的,但也不应勿视其中尚可肯定的一面。如果只简单地用“欺骗政策”来概括一切,则似有偏颇之嫌。

三

解放后,史家对左宗棠在陕甘屠杀回民给予了揭露和谴责。的确,左宗棠对西北回军的镇压是相当残酷的。金积堡之役,马化龙只身投降,左宗棠仍不放心,他上奏清廷,认为“暂若从宽,必滋后患”,终于指示刘锦棠在同治十年正月十二日(1871年3月2日),将马化龙及其兄弟、子侄、精悍部众一千八百余人(包括重要头目八十余人)全部处死;同治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873年11月4日),肃州回军首领马文禄至左宗棠大营投降,但八天后,左宗棠即将马文禄、马文福等主要头目处死。同时,杀毙回军骨干一千五百七十三人。当天夜晚,清军又入城纵火,对赤手空拳的回民进行了残酷屠杀,“枪轰矛刺,计土回五千四百余名”,“即老弱妇女亦颇不免”。此次杀降之举,是左宗棠直接指挥的,从而在他个人的历史上留下了极不光彩的一页,这些罪责既无庸讳言,更不应为之开脱。

但是,在谴责左宗棠的这一罪责时,应该实事求是,不能缩小,也不应夸大。过去,有些著作说“左宗棠是极端反动的屠户”,“以空前残暴面目自鸣得意”,如此提法显然不妥。又有人把陕甘地区千里荒芜,人口锐减,说成是左宗棠一手制造的,这也有悖于历史事实。实际上,陕甘地区遭严重破坏,是多方面因素形成的,其中既有汉、回封建主煽动、挑拨的民族仇杀,也有左宗棠来陕甘之前某些清军将领的野蛮血洗。

由于清政府采取“以汉制回”、“护汉抑回”的反动民族政策,加之汉、回封建主的挑拨,在陕甘一带汉回械斗频繁,“几于无岁无处无之”。其中,汉族地主和在籍官僚组织的团练,更成了民族仇杀的主要工具,比如陕西团练大臣张芾统率的汉族地主武装“杀的回民最多,也最惨”;甘肃地主团练也扬言“见回不留”,大杀回民。同治二年六月,在狄道州城发生了屠回惨案,“烧城内礼拜寺回民屋宇五百余户。家小四千余口,焚杀尽净”。反过来,在回族封建主的煽惑下,回民武装同样大肆屠杀汉族劳动人民,如陕西长安县六村堡,原来“著名富足,居民万人,避难之民附之,又添数千口”,同治元年六月,被回军攻破,“堡中屠戮殆尽”;同治二年正月,回军攻占甘肃固原州城,八月,又破平凉府城,“屠戕民人惨酷殊甚。平凉为甘肃中路大郡,承平时,城内外烟户不止数万,乱后仅存四十七户,男女丁口不满七百,纵横数百里,烟火寂然”;同治二年十月,宁夏府城被回军攻占,“城中汉民屠戮罄尽”;同治四年正月,“凉州东关厢回放火烧民房,与汉民互斗,杀伤民商甚众”;同治五年十一月,洮州厅城被回军攻破,“尽杀城内汉民数十家”;又马文禄占据肃州城,开始“城内汉民尚三万余口”,经马文禄等的屠杀后,“仅存老赢男妇千一百余口”。

再有,在左宗棠进入陕甘之前,多隆阿、穆图善等指挥下的陕甘清军亦曾大肆屠戮回民。同治二年春,多隆阿部攻破陕西大荔羌自镇、王阁村,竟使这些回军据点“尸山积,流血成川”,据说这一役“杀回万余,俘获无算”;同治三年八月,少隆阿的部下雷正绾、陶茂林等攻破甘肃平凉张家川,也曾屠杀回民一万以上,类似这种大规模屠戮的记载还有一些。显然,这些账都不能记在左宗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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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南师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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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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