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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新疆兴屯述略
作者:蒋致洁
【摘要】左宗棠在新疆用兵期间,大力兴办屯田。以军兴屯,以屯饷军,不仅保障了进疆部队的军粮给养,取得了新疆战役的胜利,而且促进了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
  19世纪70年代,左宗棠进军新疆,是近代史上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光复国土的一次罕见壮举。在用兵新疆期间,左宗棠大力兴办屯田,这不仅保障了进疆部队的军粮给养、对新疆战役取得胜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恢复和发展新疆社会经济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左宗棠在新疆的屯政不拘成法、独具特色,本文拟就此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

进军新疆,后勤补给,尤其是军粮采运十分关键,而且最为艰难。左宗棠作为主兵统帅,亲手抓了兵饷粮运这四大项战役筹备工作。在筹办出关各军粮运事务时,左宗棠一直主张甘肃河西的军粮一般最远只能运至新疆门户哈密,已进疆的部队应尽量就地或就近解决军粮给养,而要确保军粮草料就地采买,则必须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因此左宗棠认为:要根本解决进疆部队的给养问题,“开屯最为要著”。当然,清代新疆屯田早自雍正始已有兴办,且在乾隆已颇具规模。但至咸同战乱以来,兵民丧亡流散、屯政多已荒废,必须清理整顿;有的地方则需重新开办。

出关清军的第一处屯田在哈密,由张矅所率十四营嵩武军兴办。这支部队作为偏师被左宗棠派往哈密驻扎,待全力在北疆得手后再配合进攻南疆,故短期内并无战事。1874年冬,张矅率部抵达哈密后,写信告知左宗棠哈密的情况:当地维族百姓迁徙流亡,余者不足二三千,除原哈密驻军文麟所部及维民耕种之地外,可耕荒地尚有数万亩。左宗棠立即给张矅回信:“驻军其间,自非力行屯田不可。”兴屯需要大笔经费,嵩武军饷薄难支。左宗棠随即上奉清廷,请准哈密屯垦,然后从自己的西征军饷中拨出屯费三万两银发解哈密;并亲自拟定屯田告示。1875年春,哈密屯田正式开办。

左宗棠为哈密屯田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他指示张矅,部队屯垦所产之粮,应照价给银。使勇丁于正饷之外又得粮价,有利可图,生产积极性就会更高;军官则按在屯务中的表现优劣进行考核奖惩。左宗棠认为这样做有“四利”:勇丁可得粮价;官府省却运粮费用;百姓将来归业可免开荒之劳;兴屯耕垦,使兵勇受到锻炼,同时又免久闲滋事。

左宗棠还鼓励维族百姓参加屯垦。决定给屯垦者发给籽种、耕牛及赈粮(壮丁每人每日一斤,老弱五两)邀些费用只要求秋后还本,不取利息。屯田所产之粮,百姓除留吃用和籽种外,由官府照市价收买,决不准进行任何抑勒。

左宗棠深知:“开屯之要,首在水利”。他告知张矅要充分重视这个问题。张矅采取的办法是架槽引水:“槽以木制,底铺毛毡,以防渗漏。起自山麓,远渡沙漠”。这种办法急需大量毡条。左宗棠即命宁夏、河湟等地购造一万条毡垫速运哈密。仅这笔兴修水利的费用,左宗棠又为张曜垫支四万两银。正如左宗棠所说:“惠哈密者为用树屏藩、省巨费,非公不肯任此;非弟亦不能成公之志。”在左宗棠的全力支持和热情指导下,经过张矅和部队以及当地维族人民的积极努力,哈密屯垦取得显著成效。1875年当年兴屯即垦荒近2万亩,收获粮食4千余石(市斗,共130万斤);次年收成更好,共5千余石,足够嵩武军近半年之需。

清军在新疆据守的巴里坤、古城等地,过去也曾兴办屯田。但由于战乱影响,加上原乌鲁木齐都统、满州贵族官僚景廉等人以兴屯济军为名,行盘剥百姓之实,故屯政几近名存实亡;且景廉又一心据屯粮为己有,不让出关部队染指。因此,尽管据左宗棠调查北疆地区在1874年可采粮数达三四万石,但已出关进入北疆的清军金顺部队仍一再向关内催要军粮。1875年5月左宗棠受命督办新疆军务之后,决心对巴里坤、古城等地屯务进行彻底清理和整顿。他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其一,配合对新疆地区原有部队的精简整顿,摒弃景廉过去有名无实的“寓兵于农、且耕且战”,划兵农为二,脱屯丁伍籍。“不任战者,散之为农,按照户口指余荒地亩令其承垦……庶简其精北,营伍可得而实;散其老弱,屯垦可得而增,两利之道也。”采取这个措施,使能打仗的专心打仗,不能打仗的专心生产,各任其事,互不干扰,扭转了过去那种“且战之兵不能战、且耕之兵不暇耕”的局面。

其二,吸取以往河西赈济、哈密屯田的成功经验,积极扶持当地百姓耕垦。左宗棠曾函告镇西厅查明厅属现有户民,划分贫富等级,按等级酌量补助牛力、籽种。如牛力不足,可以用人代耕。尽可能广辟荒地,以期多种多收。并规定补助必须是发给实物,不准折银,以除中饱之弊。补助所需经费均由左宗棠设在各地的军粮采运局核实报销,待户民收获后再以半价偿还。

经过整顿,巴里坤、古城一带屯垦生产大有改观。恰逢1876年风调雨顺,夏收之后,仅古城一带就可采新粮达3万石;巴里坤也可采7千石。以致清军进攻南疆之前,已出现“粮多运绌”的情况。11月初,左宗棠上奏请停河套地区归化、仓头、宁夏的远程粮运;而外地主要粮源河西地区的粮运负担也大大减轻了。

  (二)

左宗棠在新疆大力兴办屯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以军兴屯,以屯饷军,屯垦所产之粮供部队就地采运,较之从外地长途转运既简易便捷,又可节省大笔运费。在当时运输劳费万状、军费又极为紧张的情况下,这是最理想的筹粮方式。如果说收复新疆之战的第一阶段乌鲁木齐战役军粮主要由外地转运的话,那么第二、第三阶段的吐鲁番战役、南八城战役则主要由新疆前线就地或就近采运来供支军粮。显然,新疆屯务的兴办和整顿为这两个战役提供了充足的粮源。

第二,大兴屯政的后果不仅仅是提供了部队所需的军粮给养,更重要的是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和国防建设。新疆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劳动力十分缺乏。军队屯田,能够在较短时期内集中大批精壮劳力完成大量荒地的开垦;与开屯相适应,又可兴修一批村落城镇、商业网点、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等等。显然,部队屯田对在地广人稀的边疆兴办大型社会公共工程极为有利。马克思曾指出,在亚洲自古代以来,国家通常存在着三个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军事部门和公共工程部门,“特别是从撒哈拉经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马克思还强凋,在这些地区,公共工程部门是否受到重视,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兴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在新疆这样的干旱地区,水利甚至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命脉。清军屯田除哈密架槽引泉外,在新疆战役以及善后期间还先后在巴里坤、乌鲁木齐、绥束、古城、吐鲁番、库尔勒、库车等许多地方修建了不少水利设施,这对新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第三,对于在战争期间兴办西北边疆的屯政,左宗棠有其独特的指导思想,并采取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措施,由此而产生的效果也是多方面的。他不拘过去兵屯、民屯的成法,针对部队军费紧张、给养困难而战乱期间百姓流亡迁徙、生产凋弊的具体情况,组织部队在驻地附近择荒开垦。与此同时,“随地招徕难民复业、杂居耕种。此事定后,地已开荒成熟,乃还之民……其始虽名兵屯,然地归之民,不得谓为兵屯也;其后民归旧业,各安陇亩,亦不得指为民屯。”在陕甘用兵时,左宗棠曾称此法为“营屯”,哈密屯田即为这种变通措施的又一成功实践。与此相反,当时左宗棠的同僚、原翰林院学士袁保恒则不顾战争期间西北地区各方面条件的困难,一味主张沿袭屯田的历史成法——“屯政之常经”,准备广筹经费,大兴民屯、兵屯,他认为这样虽“耗经费较多,然一劳永逸”。袁还自作主张地向清政府提出一个包括屯政在内的粮运一揽子计划,一次奏请经费即运200万两银。他认为左宗棠的上述办法是“屯政之权宜”,声称“得失相衡,经常之法与权宜之计亦未可遂分优劣”。然而事实证明,左宗棠从实际出发的“权宜之计”远胜于袁保恒徒务虚名的“经常之法”。袁的计划不仅遭到左宗棠理所当然的驳诘,清政府也因经费支绌而拒绝采纳。同样,左宗棠对景廉“亦兵亦农”、“且耕且战”的泥古之法的摒弃,也都极好地体现了他的求实精神和民本思想。此外,前文所述左宗棠规定军队勇丁屯垦所获由官府按时价收买,资助维族百姓牛力、籽种、农器,收获后以平价偿还、不取利息以及脱屯丁伍籍,按户口指荒地令其承垦等等,这些变通办法的采用,不仅加快了战乱地区社会生产的恢复,保证了军粮的顺利采购,而且也在客观上调整了当时当地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最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左宗棠在大力兴屯、发展农业生产以保证军粮采购的同时,还能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出发,积极倡办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经济部门,这对促进新疆地区国土开发颇具积极意义。

左宗棠认为:“新疆户民本务以畜牧为重,耕稼次之”,应根据这个特点“择其水泉饶沃者为田畴;择其水草丰衍者为牧地……正不必概行耕垦,始尽地利也。”在新疆大兴屯垦之时,有人建议在罗布泊一带牧区开荒种地,左宗棠立即予以制止,指示下属应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畜牧业。南疆收复后,左宗棠了解到和阗、阿克苏等地栽桑养蚕有着悠久的历史,于是就命部队在南疆“各城设局,派员专办蚕务,未几蚕事大兴。”对于新疆其他地方资源的开发,左宗棠也相当重视,“南北两路物产,尚有药材、皮张,吐鲁番之棉花、和阗之玉,库车之金、铜、铅、铁,均应设筹及之。”尽管因左宗棠不久即调离西北,这些资源未能逐一开发,但他当时就能提出如此远见卓识的主张,的确是令今人赞叹的。

当前,军民团结共同开发边疆、建设边疆、巩固国防已是边疆地区的中心工作之一。尽管左宗棠那个时代的军地关系、军民关系与今天相比有本质的区别,但左宗棠当年在新疆屯戍时的一些有远见的措施和主张,对于今天我们促进军地共同发展仍是很有启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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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军事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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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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