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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在陕甘与新疆民族政策的比较研究
作者:杜经国;张克非
【摘要】左宗棠在收复新疆过程中所实行的民族政策,与他前此在陕甘所实行的民族政策,是截然不同的。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二者混为一淡,并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左宗棠在收复新疆过程中所实行的民族政策,与他前此在陕甘所实行的民族政策,是截然不同的。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二者混为一淡,并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根据历史事实,通过比较研究,予以澄清。

如所周知,在镇压陕甘回民起义过程中,左宗棠虽然一再标榜“不分汉回,只分良莠”,并对起义回民实行所谓“剿抚兼施”的政策,但实际上却是把“痛剿以服其心”作为“招抚”回民的先决条件,鼓吹“凡兵事未有不痛剿而能抚者,未有著意主抚而能剿者”;“必我能剿,然后伊肯甘心就抚”。他怀着反动的阶级仇恨和民族偏见,诬蔑回民是“犬羊之性”,“只知畏威,不知怀德”,对起义回民进行疯狂的屠杀。尤其是在攻陷金积堡、肃州(今酒泉)等回民起义中心后,他背信弃义,残酷杀降,杀害回民达数千人之多,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与此同时,左宗棠又千方百计在回民群众中制造所谓“甘回”与“陕回”、“良回”与“逆回”的矛盾,破坏回民的民族团结,以分化瓦解、各个击破。他实行招抚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受抚回民必须充当官军的帮凶,去屠杀其他回民。这种“以回攻回”的阴险手段,加速了陕甘回民起义的失败。凡此种种,使左宗棠在陕甘以“左屠夫”而臭名昭著。

但是,左宗棠在收复新疆过程中所实行的民族政策却与他在陕甘搞的这一套截然不同。这是由当时新疆地区的具体形势所决定的。

我们知道,当时新疆的大部分地区是处在浩罕入侵者阿古柏的反动统治下,而阿古柏的后台是英、俄帝国主义。沙俄不仅与阿古柏匪帮进行勾结,还在1871年直接出兵侵占了伊犁地区。因此,左宗棠进军新疆是为了赶走外国侵略者,光复故土,还我河山。这一点,他思想上是很明确的。还在1875年,即清军大举出关的前一年,他就指出:“督办新疆军务,重在防俄罗斯之与英勾结,协以谋我,不在讨回也”。后来,他又重申:“大军规复旧疆,是吊伐之师,与寻常讨贼有异”。这是左宗棠进军新疆的指导思想或基本方针。1876年底至1877年初,他在给刘典、张曜,刘锦棠等人的信中,都对这一指导思想做了具体阐述。兹摘引如下。

他对刘典说:“我朝圣圣相承,深仁厚泽洽于民心,故天亦加意眷佑。近如与俄连界之哈萨克部落,同治年间曾割畀俄人,哈萨克地虽属俄,俄不能强。吐鲁番人虽为安集延所胁,然来降者每言欲归天朝。盖经外国征敛之苦,愈知覆载之恩也”。

他对张曜说:“以中外情形而论,国朝荡平准回两部以来,累世深仁厚泽,旁皇周浃,洽于人心。回番久享乐利,实古今所未有。俄罗斯得我哈萨克之地,而哈萨克虽去其地,其部落则仍愿为王人。闻南八城回情亦不服安集延,盖皆畏诈力驱迫而仍思宽大旧恩之故。此次大军所至,非申明纪律,严戒杀掠不可。如能以王土王民为念,则南八城易复而亦可守矣。前发各示稿,希与同袍诸公共勉之”。

他对刘锦棠说:“进规南路,应剿者陕甘叛回、安集延夷兵耳,积年叛弁耳。此外缠回及先附贼而后反正者,均应宽贷,亦天理人情所宜。所部各营,均知法度,老湘风气,尤冠一时。此次如能各遵行军五禁,严禁杀掠奸淫,则八城回民如去虎口而投慈母之怀。不但此时易以为功,即后此长治久安,亦基于此”。又说:“安集延虐使其众,官军抚之以仁;安集延贪取于民,官军矫之以宽大。回部方出虎口而投慈母之怀,风声一树,则取南疆八城易于反手,尚何敢久抗颜行,自取屠戮哉”!

左宗棠的这些话,虽然对清王朝在新疆的统治不无粉饰与溢美之处,但也表明,他对进军新疆的目的、任务,对新疆各族人民心向祖国、反抗外敌的爱国主义精神,是有充分认识的。因此,他要求前敌将领一定要以民族大义为重,在进军过程中,注意搞好与当地各族人民的关系,以便军民共同对敌,把外国侵略者赶出新疆。

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这个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地主阶级的统治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威胁:一是帝国主义的侵略;二是国内各族人民的革命。左宗棠作为地主阶级的政治家,他的一生事业就是维护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为克服封建国家的内忧外患而努力。但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两个主要矛盾,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左宗棠在陕甘所面临的主要社会矛盾与他在新疆所要解决的主要社会矛盾就有原则区别。前者是要镇压国内的回民起义,后者则是要反抗外国的入侵。他对这一原则区别既有明确的认识,他所采取的民族政策,当然也就根本不同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加以澄清,在一些论著中,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地把左宗棠进军新疆与镇压“西北回民起义”联系在一起,这在概念上和事实上都是不确切的。首先,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西北地区,只有陕甘回民起义和新疆各族人民的大起义,不存在什么笼统的“西北回民起义”(当时的乌鲁木齐地区属甘肃的镇迪道)。事实上,1864年在新疆爆发的反清起义,除少数回族群众外,还有大量维吾尔、塔吉克、柯尔克孜、哈萨克等民族的群众参加,不能一概称之为“回民起义”。更何况,1876年清军大举入疆肘,那里在人民起义过程中建立的一些割据政权早己被阿古柏和沙俄入侵者一一镇压下去了。左宗棠进军新疆与新疆各族人民早年的反清起义己无直接关系,与所谓的“西北回民起义”更是风马牛不相及。

不错,在本文前引材料中,左宗棠曾提到所谓的“陕甘叛回”,把他们作为与阿古柏侵略势力并列的打击对象。这里所说的“陕甘叛回”,指的是白彦虎所率领的那一支陕甘回民军。全面评价白彦虎的一生书业,有待专文论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白彦虎等人到新疆后积极投靠阿古柏侵略势力,无论在北疆还是南疆,都干了不少助纣为虐的勾当。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左宗棠在收复新疆的斗争中,把他们列为打击对象之一,显然是无可厚非的。

左宗棠在新疆的民族政策,方针是明确的。那未,它的实际执行情况又如何呢?一般来说,理论与实际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历史上的军事活动中,更是如此。但在这次收复新疆的斗争中,刘锦棠、张曜等前敌主要将领,却都能以民族大义为重,始终坚持照左宗棠的指示办事,注意保护当地各族群众,并且对叛军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例如,刘锦棠在收复乌鲁木齐时,不仅妥善安置了“城中难民老幼妇女及避匿山谷者”,而且对敌军中的“未持械者,悉释未诛”。他在攻克达坂城时,俘虏敌军一千二百多人。当他了解到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南疆各地被阿古柏裹胁来的各族老百姓时,决定把他们全部释放,“均给予衣粮,纵令各归原部”。同时,又对清军进攻达坂城之前,“潜赴乌垣求抚土回三百余名,给以牛种,令就达坂旧城水地,耕垦栽植,俾复故业”。

刘锦棠在达坂城释放大批战俘的政策,在阿古柏统治下的南疆各城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当时窜到南疆搜集情报的沙俄侵略分子库罗帕特金为我们提供了极有兴味的材料。他说:“中国军队的长官刘锦棠对待在达坂城抓获的俘虏特别讲究策略,这对于中国的影响是极为有利的。被俘的士兵中有哲德沙尔的百姓约达一千人,他们受到热情接待,发给了路费、路条,然后予以释放。同时刘锦棠开导他们说,他仅仅是同安集延人,即费尔干纳和塔什干来的外地人开战,对于哲德沙尔居民对中国政府的忠诚,他并不怀疑,他很快就将设法把他们从阿古柏伯克的压迫下解放出来”。

此后,在进军南疆过程中,刘锦棠、张曜继续执行这一正确政策。在吐鲁番,守敌一万多人被迫投降后,得到他们的妥善安置;在托克逊,他们收抚百姓达两万多人。南八城战役开始后,清军“自库尔勒追寇,凡六日,行九百里,拔出难民以十万计”,解救了一大批被阿古柏匪帮裹胁西行的各族群众,使他们得以脱离虎口,重返家园。

总之,由于前敌主要将领对这次战争的正义性有充分的认识,对新疆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也有亲身的体验,因而,他们都能认真执行左宗棠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一点,连极力吹捧阿古柏的英国人包罗杰也不得不承认:“喀喇沙尔和库尔勒一陷落在他们(指清军)手里,他们就颁布了一项公告,号召穆斯林居民返回他们的家乡。许多人被招回去了。在这个地区,中国军队并没有因任何过分行为而有损声誉,他们对非武装居民的温和态度冲淡了他们对武装敌人的严厉态度”。当时,俄国报纸上蓄意报导所谓清军在阿克苏和乌什屠杀当地居民的消息。对此,包罗杰“断然地拒绝相信”。他认为,“每一个先例都有利于认为中国人执行了一种较为温和的政策的看法,而没有强有力的理由解释为什么中国人对待阿克苏和乌什要不同于对待库车和吐鲁番”。

在进军过程中,当然也有个别部队表现不好。但左宗棠一经发现,就立即给予制裁。例如,徐占彪所部清军,在吐鲁番战役中有扰民现象,并向己缴械投降的敌军勒索财物。左宗棠原打算让徐占彪所部继续西进,配合刘锦棠、张曜收复南路八城,发现这个情况后,非常生气,认为此人“糊涂似此,殊可恼恨”,遂令这支部队留在吐鲁番,将来陆续撤回,不予重用。

可惜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情况,而左宗棠却无力加以制止。那就是1876年11月玛纳斯南城发生的杀降事件。乌鲁木齐战役结束后,在北疆还剩下玛纳斯南城有待攻占。担任主攻任务的是金顺的部队。金顺是满洲贵族,才识平庸。但他当时的头衔是乌鲁木齐都统、帮办新疆军务,地位与左宗棠不相上下。因而,对左宗棠也就不那么言听计从。金顺的部队围攻玛纳斯南城,好几个月了无进展,陷入困境,最后不得不请刘锦棠所部湘军前往助战。左宗棠怕金顺等人因久攻不下,损折过多,城破后要进行报复,便指示刘锦棠设法招抚。他说:“一夫不可狃,况一城乎!且一城之中,矢死抗拒者有几何?老弱妇女,岂必尽加屠戮。……如城中食尽,见我军至而求抚,亦可许之。然必由都护(指金顺)定见,乃免异议”。但11月6日,左宗棠所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这天,守敌弹尽粮绝,被迫投降。金顺不讲信义,纵兵杀降,使一千多人死于非命。左宗棠对此十分恼怒,立即“咨行各处禁止滥杀降众”;强调“非手执器械,官军不得妄行杀戮”。玛纳斯南城杀降,使收复新疆的正义事业蒙上不应有的污点。左宗棠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两年后,他还批评金顺说:“受降之要,不可稍有抢掠”,应坚持“不妄杀、不搜脏”,否则“必为大局之害,玛纳斯即其前鉴。剿不成剿,抚不成抚,责将焉逃”!

尽管出现了这样一些令人痛心的情况,但由于绝大部分前敌将领都能认真执行左宗棠制定的政策,坚持“只打真贼,不扰平民”。因此,清军所到之处都受到新疆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并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1876年7月,清军占领阜康城,积极准备向集结在古牧地的敌人发动进攻。当地群众马上向刘锦棠报告,从阜康到古牧地有两条路:经西树儿头子,是大道,但要通过长达五十里的戈壁,部队饮水问题无法解决;另一条经黄田,是小路,水源充足,但敌军己严密设防。刘锦棠摸清这种情况后,率军猛扑黄田,并顺利地攻克了古牧地,粉碎了敌人妄图诱使清军走大道因水源缺乏而陷入困境的阴谋,从而取得了进军新疆的第一个胜仗。

清军进攻达坂城时,城内的维族居民冒着生命危险,出城向刘锦棠报告守敌企图突围的重要情报,使他得以及时采取措施,全歼守敌。在这里被刘锦棠释放的一千多名俘虏回到南疆后,到处“宣布官军威德,回众无复疑惧,俱延颈以待官军”。阿古柏匪帮怕得要死,采取杀人灭口的办法来消除这种影响,但结果适得其反。“各城缠回畏官军之威,感官军之德,愈恨帕夏(即阿古柏),不服其约束”,并“群思报复”。此后,清军每到一地,“南路投诚缠回相望于道,军行所至,或为向导,或随同打仗,颇为出力”特别是1877年10月初,白彦虎为阻止清军西进,壅阻开都河,使喀喇沙尔至库尔勒之间低洼地区成了一片泽国。这一带的蒙古族群众积极充当清军向导,他们“随同驰驱,于地势险夷、贼情虚实、水道深浅,据实备陈”。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清军于10月7日进占水深数尺的喀喇沙尔城。9日,进抵库尔勒,又是一座空城,原来,自彦虎一伙劫掠秋粮后早己西窜库车。清军携带的粮食大部分于过沼泽地带时丢弃,剩下的又早己吃光,一时陷于困境,要求后方抢运。左宗棠闻讯后,焦急万分,认为“此局危险之至”。幸亏得到当地蒙古族和维族百姓的帮助,掘出窖藏的粮食数十万斤,才度过难关,继续西进。

伯克胡里、白彦虎一伙在仓惶逃窜中,沿途掳掠财物,抢收庄稼,裹胁群众,无恶不作,引起南疆各族人民的极大愤怒,他们纷纷拿起武器,痛打这一伙丧家之犬。拜城、阿克苏的居民,都关起城门,拒绝伯克胡里、白彦虎一伙入城,而开门欢迎随后赶来的清军。当清军收复阿克苏的消息传到哈拉齐、哈拉俊一带时,当地的柯尔克孜族人民立即举行武装起义,打败了盘踞在那里的阿古柏残部,然后主动转移到阿克苏与清军会合,共同追剿敌人。一个曾经到过喀什噶尔的英国人,看到新疆各族人民欢迎清军的情景后,曾写到:“到处人们欣喜地欢迎异教徒的政权(指清政府)的恢复”。维吾尔文史书《海米迪史》也指出:清军进军南疆,自吐鲁番到喀什噶尔,沿途数千里,“没有遭到老百姓无端开枪阻击;相反地,各个城镇的群众和绅耆都出来欢迎他们,表示敬意,并且尽力帮助他们”。

左宗棠进军新疆,进展神速,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就收复了除伊犁地区外天山南北的万里山河,取得了“世莫与京”的“丰功伟烈”。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显然是其中最关键的因素。这是中华民族反侵略斗争的伟大胜利,也是左宗棠在新疆的民族政策的丰硕成果。

左宗棠在新疆的民族政策与在陕甘的区别,不仅表现在进军过程中,而且也表现在他所采取的“善后”措施上。

陕甘回民起义失败后,左宗棠为图封建统治的“百十年之安”,采取了一整套孤立、削弱和限制回族群众的反动措施。他首先将一些自然条件较好、战略位置重要的地方和城市附近的回民,强行迁徙到他所指定的荒瘠地区,分起安置,以“涣其群.孤其势”。这不仅使被迁徙的回民饱受长途跋涉,颠沛流离之苦,而且使他们遭受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左宗棠极其严格地在回民中登记户口,“每户发一良民门牌,填写姓名、年岁、籍贯,男女丁口,分晰开载”,强迫各家悬挂门前,由地方官随时检查。他还在回民中设立“十家长”、“百家长”,“隐寓联甲之意”。通过这些人来“钤束散户”,达到“以回治回”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回民的统治,左宗棠还特意在一些回民比较集中的地区增设了化平、宁灵、海城、平远等好几个厅、县,将固原州升级为直隶州,添派官吏,进一步严密和加强了封建统治的地方行政机构。他又在各个回民聚集地区派驻重兵,以“镇慑”回民,形成了“汉回分种落,防绿扼连营”的军事格局。

左宗棠甚至禁止回民随便外出,只准他们在家种田糊口。回民如有事需要外出,必须“由十家长、百家长禀官察酌,发给护照,否则以私逃论”。回民即便是到附近城镇集市买物探亲,也要由百家长到州县衙门“预领本牌号签,令其执行,以凭察验”。如果他们要去别的州县,或者出省,就更是要层层审批,最后由官府发给路票或护照,注明持票人的姓名、年龄、身份、外出日期、途经地方、所办事情。回民“倘无护照私行往来,查出一律严办”。回民也不得在城市内居住或在城市内外“列肆贸易”。不得与汉民杂处,更不得与汉民争地。固原七营镇汉回因争地而起讼,左宗棠派人处理此事“判定十里内不准回民住居”,回民所置买的田地也被迫“一概退还”。这种种限制回民自由的作法,实际上将各个回民聚居区变成了一座座民族牢狱。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陕甘回族在以农为主的同时,又较多地从事商业贸易活动,进行畜牧业和皮毛加工等手工业生产。这几种经济成分的相互补充,使陕甘的回族经济与单纯经营农业的汉族经济相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较强的内在活力。回族经济构成了陕甘地方经济中一个重要部分,尤其是回族群众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活跃着陕甘乃至整个西北范围内,各个地区、众多民族和不同经济类型之间的商品、物资交流,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左宗棠限制回民的措施,严重地妨碍着他们的商业活动和畜牧业生产,破坏了回族经济的内部结构,从而使遭受极大摧残的回族经济很难在战后得到恢复和发展。

左宗棠在陕甘搞的这一套“善后”措施,完全是为了强化对回民的控制和镇压,使他们无法重新聚集力量起来造反。但是,他在新疆的“善后”措施,着重考虑的却是在“他族逼处,故土新归”的情况下,如何保护新疆各族人民心向祖国的爱国热情,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西北边防。

在新疆,他不仅没有搞什么强迫迁徙和“十家长”、“百家长”制度,而且想方设法减轻这里各族人民所遭受的苦难,使他们得到重返祖国怀抱的温暖。为此,他在废除阿古柏统治时期的一系列苛政的同时,对新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危害民众利益的统治制度也进行了大力的调整和改革。他对南疆伯克制所实行的改革,就是一例。

南疆农业区的伯克制原是一种与农奴制经济相适应的反动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土地大部分为各级伯克所有,农奴没有人身自由,被迫用自己的简陋农具为伯克们耕种土地,称为“燕齐”。乾隆年间清政府统一新疆后,虽然取消了伯克的世袭制,规定了伯克的品级,他们的任免升调由中央掌握,对伯克占有的土地与“燕齐”户的数量也给予一定的限制。但是,地方民政权力仍然掌握在他们的手里,各城阿奇木伯克实际上是该地的最高行政长官。他们不仅利用权势,私自扩大占地面积和“燕齐”户的数量,而且同驻在当地的办事大臣、领队大臣们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欺压百姓。例如,“南路征收,均由回目阿奇木等交官。官民隔绝,民之畏官,不如其畏所管头目。官之不肖者狎玩其民,辄以犬羊视之。凡有征索,头目人等辄以官意传取,倚势作威,民知怨官,不知怨其所管头目”。结果,使民族关系日趋恶化。

左宗棠对伯克制的种种弊端早己有所了解,还在进军过程中,他就惩处了一批“不守法度,虐役缠回”的大小伯克,有的撤职查办,有的就地正法,使“回民愈益悦服”。后来,他又采取了一系列限制伯克权力的措施,如明确规定各级伯克不算政府官员,其身份仅相当于内地的保甲长、乡约,“只令催收钱粮,不准干预公事”;不准伯克大量占有耕地,任意把维族农民变做“燕齐”。各级伯克由地方推举,任职期问,发现有不法行为的,立即革职。这些措施,打击了残存的农奴制度,不仅使人民群众的负担有所减轻,也改善了当地的民族关系。

在西北地区各兄弟民族的经济生活中,除农业外,畜牧业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新疆的维族等是这样,甘肃的回族也是如此。左宗棠在甘肃和新疆的“善后”工作中,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都大力提倡兴办屯田水利。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甘肃兴办屯田时,很少考虑到回民的牧业经济,他对被安置的陕甘回民所采取的种种限制措施,也使他们除种地糊口外,无力从事牧业生产。在新疆,他虽把兴办屯田视为“第一急务”,到处招民屯垦,但却注意保护这里的畜牧业经济,并把它提到民族政策的高度,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说:“新疆户民本务,以畜牧为重,耕稼次之。亦由土旷人稀,耕者用力勤而所获少,牧者需人少而所获多也。经理之始,即当为异日设想,择其水泉饶沃者为田畴,择其水草丰衍者为牧地。庶将来可耕可牧,丁口滋生日蕃,亦不患无可安插。正不必概行耕垦,始尽地利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所以,当有人建议在喀喇沙尔一带牧区开垦种地时,他立即予以制止,指出:“西北之利,畜牧为大。而牧利又以羊为长,其毛可织,其皮可裘,肉可为粮,小民日用所必须也,何必耕桑,然后致富。长民者因其所利而利之,则讲求牧务、多发羊种宜矣。所称开垦一节,姑从缓议”。同时,他还特地将“逃散各处”的土尔扈特南部落群众护送回喀喇沙尔,发给银两和赈粮,积极帮助他们“归旧土游牧”。这同他在陕甘回民中强制推行汉族农业经济的作法,形成鲜明的对比。

当然,左宗棠在陕甘和新疆所执行的民族政策也有类似的地方。例如,在陕甘和新疆的“善后”工作中,他都兴办了不少学习汉文的民族学校,即所谓“义塾”,动员甚至强制兄弟民族儿童入塾读书。他如此热心地“兴教劝学”,显然都含有“化彼殊俗,同我华风”,即实行民族同化的反动目的。但即使在这方面,也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可一概而论。就课程设置而言,陕甘的“义塾”主要是学习“四书”、“五经’’和《圣谕广训))等,而新疆的“义塾”却侧重于讲授《百家姓》、《三字经》和((千字文》等启蒙课本。显然,前者重在封建伦理的教育,后者则更着眼于让新疆各兄弟民族青少年多少认识一些汉字,以利“官民相通”而已。

新疆是个多民族地区,在这里,民族政策如何,关系极大。左宗棠在新疆实行的民族政策,内容是很丰富的,也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本文从比较研究的角度,联系他在陕甘实行的民族政策,指出差异,意在澄清某些有意的歪曲和无心的误解,不妥之处,敬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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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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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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