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湖南巡抚吴荣光召,担任醴陵渌江书院山长,是左宗棠发迹前的一段重要经历。在主讲渌江书院期间,他不仅认真掌教,显露出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人才华,而且与当时名满天下的两江总督陶澍有过一次历史性的会见。从此,一介举人,山乡教师左宗棠与清朝重臣陶澍订交,随后二人又结为儿女亲家。这对左宗棠往后的经历和事业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但是,关于左宗棠主讲醴陵渌江书院的时间,迄今仍是一个有待考辨订正的问题。这并不是由于过往有关左宗棠的传记和论著存在分歧意见,而恰恰是由于这些传记和论著关于此一问题几乎异口同词却并不符合历史实际,因而更加有予以考正的必要。
查最早纪述左宗棠生平的著作,当属清末罗正钧编著、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左氏校刊的《左文襄公年谱》。该谱记述道:“道光十七年,丁酉,公二十六岁。是年,主讲醴陵渌江书院。时安化陶文毅公澍督两江,阅兵江西,乞省墓,道出醴陵。知县治馆舍,丐公为楹联。文毅见,奇之。既询为公作,乃属知县延见,倾谈竟夕,与订交而别”。
继罗编《年谱》之后,有关左宗棠的传记、专著很多,约有近20种。作者大多为对左宗棠研究有素的专家学者,有些还是左氏的亲属后裔。这些著作,除少数几种只叙述事实过程,未具体标明年份外,无一例外地都将左宗棠主讲醴陵渌江书院、与陶澍首次会晤的时间系于1837年(道光十七年)。笔者前些年撰《左宗棠早期思想初探》,编《左宗棠年表》,亦袭用了这一习惯说法,并提出:左宗棠“仅仅在醴陵渌江书院任半年多的主讲”。由于全都引用了罗正钧编《年谱》为证,从无置疑者。
然而,当我们进一步对有关人物的行踪、关系进行过细考察,对有关史料加以具体分析,就会发现:左宗棠就任醴陵渌江书院山长、与陶澍首次会晤的时间,其实是在1836年(道光十六年),而不是1837年;他主讲渌江书院连续经历了1836、1837年两个学年,而不只是一个学年或“半年多”。习惯说法竟是人云亦云,讹传已逾百年!下面,便将我所进行的一些考察和分析提出,一以订正自己过去的错讹,并就教于左宗棠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
人是社会性动物,单个的人不能离开社会孤立存在,而总是与其他人结成一定关系并在其中进行活动的。因而,考察左宗棠主讲醴陵渌江书院过程中有关人物的行踪,有助于正确判断他主讲渌江书院的时间。
荐举并劝说左宗棠担任醴陵渌江书院山长的人,是湖南巡抚吴荣光。这是确凿无疑的。左宗棠后来撰有《吴荷屋中丞〈衡岳开云图〉跋后》一文记载:“昔先生抚湘时,余方弱冠耳。壬辰(道光十二年,1832年)乡试,先生监临闱中,予卷为主试徐熙庵师搜遗所得,同考颇疑为温卷。比糊名启,先生避席揖徐师,贺得人,群论翕然。知遇之感深矣!自忆年少狂慵,不喜奔竞干谒,惟先生召主渌江书院时,曾一望颜色而已”。但查吴荣光行踪,却发人思考。吴荣光是1831年10月(道光十一年八月)被任为湖南巡抚的。他“好文重士”,到任后“建湘水校经堂于长沙岳麓、城南两书院,捐俸购经籍数万卷,恣诸生搜讨,按月用经义发策课士,兼理诗古文辞”。其时在城南书院读书的左宗棠,曾参与校经堂的考试,成绩优异,一年中“七冠其曹”。吴荣光对左宗棠的“知遇”当自此始。之后才有左宗棠乡试中举时,吴荣光向主考官徐法绩(字熙庵)的“贺得人”,再后便是吴荣光召左宗棠主渌江书院之事。吴荣光抚湘时间共计4年多,至1836年(道光十六年)春解职。据记载:“(道光)十六年二月,以湖南学政龚维淋被劾,荣光未据实陈奏,命降为四品卿,来京候补。”适逢新宁瑶生蓝正樽率众起事,举兵攻武冈州城,吴荣光得旨:“留于湖南,会同总督讷尔经额剿办。”不久事平,仍命赴京,“十七年二月,授福建布政使”。与吴荣光降职同时,清廷任命裕泰继任湖南巡抚。又查《湖南通志•职官志》,道光十六年巡抚为裕泰,十七年巡抚先后为讷尔经额、钱宝琛。近人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更依据清官方档案明确记载:吴荣光降职和裕泰接任湖南巡抚时间同为道光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1836年3月8日),讷尔经额和钱宝琛相续任湖南巡抚的时间分别为道光十七年的正月二十二日和九月十九日(1837年2月26日和10月18日)。这就是说,吴荣光早在1836年3月便已经被革除了湖南巡抚职位。他召左宗棠主醴陵渌江书院事,只能在他离职之前,而不可能在他离职之后。又按通例:书院山长须于先年冬聘定。我们即以吴荣光是在离职前一年冬(道光十五年冬)召左宗棠主渌江书院说,左宗棠受聘就任渌江书院主讲的时间也只能在1836年,而不可能在吴荣光已离职一年之后的1837年。
直接下达关书聘请左宗棠担任渌江书院山长的人,是醴陵知县吴炳。左宗棠在复其内第周汝充手札中,有如下记载:“渌江讲席,吴大令已遣人来约,二十九吉日下关聘。吾弟明年断以同去为是”。此札原件未署时间,《左宗棠全集•附册》在补录时将其系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实误。当为道光十五年。查同治九年刊《醴陵县志》,其卷七《秩官志》“知县”项内记载:“吴炳,浙江富阳进士,(道光)十四年任。”下接:“王大纶,字雪泉,十六年署;李恩维,字绪之,汉军正白旗举人,十六年任。”光绪十一年刊《湖南通志•职官志》记载亦略同,惟署任王大纶未录。这就是说:吴炳任醴陵知县的时间在道光十四年和十五年,至十六年知县已换成了王大纶(署)和李恩维。既然左宗棠就任渌江书院山长是受醴陵知县吴炳所聘,那么很明显,吴炳至迟只能在离任前的道光十五年冬向左宗棠致送关聘,左宗棠受聘就任渌江书院山长的时间至迟也只能在来年即1836年,而不可能在吴炳离任已一年多的1837年。
如果说上述左宗棠受聘主讲渌江书院的时间为1836年还只是一种假设,即假定吴荣光、吴炳均是在离任前而不是更早召聘左宗棠担任渌江书院山长,那么,陶澍的有关行踪,则为左宗棠确系在1836年主讲渌江书院提供了最直接有力的佐证。
众所周知,左宗棠主讲渌江书院之所以为各方面所重视,是与他同两江总督陶澍的不平凡会见联系在一起的。今查明,陶澍阅兵江西,请假顺道回家乡(湖南安化)修墓,途经醴陵,会见左宗棠,是在1836年(道光十六年),而不是1837年。这有大量的史料,包括陶澍本人的奏章、诗文,清廷的批示,后人所撰的陶澍年谱、传记等等为证,确然无疑。如:道光十六年十月下旬,陶澍专门奏了一个《恭报皖西阅伍事竣回籍修墓假满由鄂赴任折子》,向清廷汇报了他此行的行程:“臣于七月十五日交卸(两江总督篆务)赴皖(阅伍),至九月初九日江西阅伍事竣,由萍乡水路入湖南界,十九入安化境,二十一日抵里。……臣修墓事竣,即于十月二十日自籍起程,由资江水路东下……”道光十六年十二月初三日奉到朱批:“知道了”他还有一份“道光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在安化舟次附奏”的《缕陈巡阅江西各境山水形势及枭私会匪各情形附片》,亦于十二月初三日奉到朱批:“认真妥办,务收实效,勿再因循也”。陶澍这些奏报清廷的折片,虽未述说他途经醴陵的情况,但已明白无误地记载:他此次由江西回湖南之行,是在道光十六年九月重阳日至十月下旬。他途中留有诗作《假归过司徒岭作》,并注明:“时丙申展重阳日”。丙申年即道光十六年(1836年);展重阳日即重阳节过后。关于途经醴陵事,陶澍在醴陵时留有《丁祭谱跋》一文作了记载。此跋为各种陶澍文集所未载,文字不多,兹全文录下。
“道光丙申秋,澍奉命阅边,至萍,醴陵罗生文廉以乡谊来,修士相见礼,出所编次《文庙丁祭谱》四卷,乞弁一言。且言醴固先贤朱子讲学地,今旧学宫址建祠以祀文公,有朱石刻遗像,朱子亲题句在焉。予闻而欣慕,期以翼日往谒。舟次取阅所编,其典核不苟,为黉序之所必需。当宋、明时,醴文风为吾郡冠。生等能有志修明,其蕲至前人之盛,不难也。重九过醴,以雨阻不获亲拜朱子祠,下及所谓演礼者,因敬书‘过化遗徽’四字,属代悬额祠中,以志景仰先贤之私;且跋数语,还其书,以代序”。这里,陶澍叙说了他道经醴陵的缘由,并明白地记载了他到醴陵的时间是道光十六年(丙申年)重九日,也就是1836年10月18日。至于后人编著的陶澍年谱、传记,我们可以举出王焕琠编《陶文毅公年谱》和陶用舒著《陶澍评传》为例。王编《年谱》记载:“道光十六年……七月,赴皖,赣校阅营伍。……九月……回籍修墓”。陶著《评传》则附录了一份《陶澍年表》,写道:“道光十六年……七月.赴安徽、江西检阅营伍。九月,从江西回湖南,在醴陵会见左宗棠。九月底,抵家,主持修理祖坟”。根据这些,既然陶澍巡阅皖、赣营伍,顺道回籍修墓,在醴陵会见左宗棠,确凿无疑地是在1836年,则左宗棠主讲醴陵渌江书院,在此会见陶澍并与订交,无疑也应是1836年,而不会是一年之后陶澍已在江宁、未再回过湖南的1837年。
关于左宗棠受聘主讲醴陵渌江书院的时间是1836年,我们从左宗棠本人当时留下的书信中也可寻到蛛丝马迹。这里应当指出:左宗棠早年的书信,一般均只署月、日,而未书年份,以致后人整理编辑时,间或系年有误。如杨时霖编《左文襄公全集’》(光绪十六年开雕),就将左宗棠致周汝光、贺熙龄等汇报到达渌江书院情况的书信,系于道光十七年(丁酉年)。这大概就是罗正钧编《年谱》将左宗棠主讲醴陵渌江书院误系于道光十七年的原因,因为该《年谱》正是引用了《全集•书牍》中该年《上贺蔗农先生书》。而其实,我们从有的信件的内容分析,明显地不是道光十七年,而就是道光十六年。试以《答周汝光书》为例。这封信是左宗棠抵达渌江书院不到一月的时间写的,周汝光是他的内弟,周汝充之弟。信中写道:
“武冈事,兄在此间于十二、三日即得的耗。初次传闻云系会匪、饥民合伙谋逆,甚是利害。武冈州具文于十一日六百里申报,本日亥刻到省。吴中丞即于次日带兵前驻湘潭,看事情如果紧要,即前赴宝庆办理;如无甚事,即便撤回。
顷据各衙门文报,武冈逆匪张和尚业经擒获,余匪星散,臬宪赵诛杀甚多,又搜获多人,惟首逆蓝正樽尚在逃未获。现在通饬缉拿,而地方增多已安静矣。
讷制宪于本月十七日亥刻到省,于二十日赴宝庆,并接兼署巡抚印信。前往查办此案。……
兄与大弟到此间已近一月,身体安适,大弟比在家之日更觉健旺,可转白堂上老人,聊慰慈注。此间规模较昭潭甚整齐,生童住斋者近六十人,礼数均极周到……”
此信述及左宗棠到达醴陵渌江书院之初,正值武冈州蓝正樽起义之时。查蓝正樽系新宁(时属武冈州)瑶民,武举人,倡龙华会(青莲教),称卫王,1836年3月22日(道光十六年二月初六日)举兵攻武冈州城,不久事败。左宗棠该信即写于蓝正樽起义事平之后,此时他到渌江书院“已近一月”。信中提及的吴中丞即前任湖南巡抚吴荣光,讷制宪即湖广总督讷尔经额。他们会同剿办蓝正樽起义,前已述及。因吴已降调,新任巡抚裕泰尚未到省,故暂由讷兼署湖南巡抚。可见此信系写于道光十六年一月下旬(信中已提及讷二十日赴宝庆),而非道光十七年。则左宗棠受聘主讲渌江书院,亦在道光十六年即1836年,而非1837年,可以定为铁案。
三
左宗棠受聘担任醴陵渌江书院山长既是在1836年,那么,他主讲渌江书院究竟经历了多久的时间呢?是半年多、一年、两年,还是更长?
我过去所说左宗棠仅仅于1837年在渌江书院任了半年多的主讲,这1837年已查明有误,而“半年多”的判断则是就一年中书院的实际教学时间而言。因为古代书院每年的教学时间约为8—10个月,即一般是旧历仲春二月开学,至初冬十月结束,然后决定是否改聘或续聘讲席,准备新的学年。左宗棠主讲渌江书院的情况亦大体如此。这从他当时的一些书信中也有所反映。如道光十六年正月十四日他在《复周汝充书》中说:“渌江书院关聘已到。上学之期当在上元后数日,吾弟定以同去读书为是”。这里说的去书院开学时间——“上元后数日”。他又在同年秋《复周汝光书》中写道:“兄大约在十月底可以解馆归家,受人子弟之托,不得草草言归。明岁光景尚不知,可如?但亦听之而已”。这里说的书院放学时间——“十月底”。左宗棠在此信中还提出“明岁光景”问题,并没有表示要另行高就,而只是说“听之而已”,说明他是希望或者等待着醴陵县能够续聘他,以便来年在渌江书院继续干下去的。而如1837年继续主讲渌江书院,则“半年多”的判断亦不能成立。
那么,1836年冬书院放学后,醴陵县是否继续聘左宗棠为渌江书院山长呢?换句话说,左宗棠至1837年(道光十七年)是否继续主讲渌江书院呢?细查左宗棠当年有关书信,醴陵县应给他致送了续聘关书,他在1837年仍继续主讲渌江书院,而且又干满了一个学年。如道光十七年秋,他在《复周汝充书》中有如下一段话:
“抚院讷因御史奏参办蓝逆事朦混,奉旨谪往西藏办事,降作三等侍卫。制军林亦奉严旨降五级留任。新任巡抚钱名宝琛尚未到会。新学宪于日间在醴陵过,由引上任。”
这里,抚院讷指讷尔经额,道光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被任为湖南巡抚,九月十八日降调;继任湖南巡抚钱宝琛,九月十九日任命,前已述及。制林指当时湖广总督林则徐,道光十七年二月由署两江总督升任。新学宪指新任湖南学政萧良城,亦道光十七年秋任命。信中言“新学宪于日间在醴陵过,由此上任”,正说明道光十七年秋,左宗棠尚在醴陵渌江书院。
又,道光十七年十月初八日,左宗棠在《与周汝充书》中写道:
“临江道别,握手依依,……舟行五日,始到馆舍……
此处馆地屡辞不允,关书已送复来,且说出许多低声下气之谭,不得已只好暂收,俟归时再退。
令姊又生一女,……兄年方始壮,即得其四,将来事体更多费手。……
北上之说,此刻尚未能决……。即决意成行,也当在腊底正初。……此信写于该年书院放学前不久,故又有醴陵县致送续聘关书之事。“关书已送复来”,致送者且说了许多恳切的话,说明左宗棠主讲渌江书院很受到书院和县里的欢迎。但左宗棠其时正面临是否北上参加来年春北京会试之事,故曾“屡辞”续聘。会试之期在道光十八年二月,湖南离京较远,须提前起程,所以信中说:“即决意成行,也当在腊底正初。”信中所言“生一女,……年方始壮,即得其四(女)”云云,亦确属道光十七年之事。因该年八月,他的第三女孝琳生(侧室张氏所生);九月,第四女孝嫔又生(周夫人所生)。据此,左宗棠道光十七年即1837年仍主讲渌江书院是没有疑义的,而且一直主讲到这一学年的结束。
道光十七年十月底,左宗棠终于辞去醴陵渌江书院山长职务,先在省会长沙住了一段,然后返回湘潭辰山(时赘居妻家),料理北上会试之事。十二月上旬,他先后致书罗汝怀(字研生)、周汝充,言及此段经历。在《与罗研生书》中,他写道:“弟自渌上解馆,居长沙将匝一月,月初始来此间(指湘潭辰山妻家)。诸无善状,唯新生二女为快耳。北上之举,意竟难决……”此信说北上会试事,他尚举棋未定。但稍后在《与周汝充书》中,则已作了最后决定,并言及起程日期。该信末段写道:“北上之期,当在初九、十。念及此别。曷胜怅想……”
下一年(道光十八年),左宗棠的经历是:春正自汉口北行。二月在北京参加会试。落第后南下,绕道江宁,再次谒见陶澍,相约结为儿女亲家。随后返归湘潭辰山,致力于农书探讨和舆地学研究,不再往醴陵主讲渌江书院了。
此处馆地屡辞不允,关书已送复来,且说出许多低声下气之谭,不得已只好暂收,俟归时再退。
令姊又生一女,……兄年方始壮,即得其四,将来事体更多费手。……
北上之说,此刻尚未能决……。即决意成行,也当在腊底正初。……此信写于该年书院放学前不久,故又有醴陵县致送续聘关书之事。“关书已送复来”,致送者且说了许多恳切的话,说明左宗棠主讲渌江书院很受到书院和县里的欢迎。但左宗棠其时正面临是否北上参加来年春北京会试之事,故曾“屡辞”续聘。会试之期在道光十八年二月,湖南离京较远,须提前起程,所以信中说:“即决意成行,也当在腊底正初。”信中所言“生一女,……年方始壮,即得其四(女)”云云,亦确属道光十七年之事。因该年八月,他的第三女孝琳生(侧室张氏所生);九月,第四女孝嫔又生(周夫人所生)。据此,左宗棠道光十七年即1837年仍主讲渌江书院是没有疑义的,而且一直主讲到这一学年的结束。
道光十七年十月底,左宗棠终于辞去醴陵渌江书院山长职务,先在省会长沙住了一段,然后返回湘潭辰山(时赘居妻家),料理北上会试之事。十二月上旬,他先后致书罗汝怀(字研生)、周汝充,言及此段经历。在《与罗研生书》中,他写道:“弟自渌上解馆,居长沙将匝一月,月初始来此间(指湘潭辰山妻家)。诸无善状,唯新生二女为快耳。北上之举,意竟难决……”此信说北上会试事,他尚举棋未定。但稍后在《与周汝充书》中,则已作了最后决定,并言及起程日期。该信末段写道:“北上之期,当在初九、十。念及此别。曷胜怅想……”
下一年(道光十八年),左宗棠的经历是:春正自汉口北行。二月在北京参加会试。落第后南下,绕道江宁,再次谒见陶澍,相约结为儿女亲家。随后返归湘潭辰山,致力于农书探讨和舆地学研究,不再往醴陵主讲渌江书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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