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说曾国藩是清季的兵制改革家,必有人起而攻之。但是,他创建和指挥的湘军却确确实实与清代原有的绿营大相迳庭,成为取绿营而代之的劲旅;且他创建的兵制直接为李鸿章的淮军所继承,也明显影响着袁世凯等人所办的新军,成为民国初年军阀军队私属性质的先河。
从“改弦更张”到“别树一帜”
曾国藩进行兵制改革,是基于他对清季原有兵制的深刻认识。
自三藩之乱后,清代的主力军由八旗军转为以汉人为主的绿营。又经过一百余年的更迭,绿营也逐渐腐化,丧失了战斗力。咸丰元年,曾国藩上折奏道:绿营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顾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他分析绿营存在三大弊端:第一、“官气太重,心窍太多”。惰气太浓,“退缩浮滑,恬不事事,骄蹇散漫,如搏沙者之不能成饭”。第二、在战斗中,“退怯迁延,望风先溃,胜不相让,败不相救”,“推原其故,总由平日毫无训练,技艺生疏,心虚胆怯所致”。第三、绿营的调遣方法乖张,有战事时,不是成建制地派调,而是“此营一百,彼营五十”,临时凑合,致使在战斗中互不配合,互不救援,“钦差疆帅,复时相龃龉,号令岐出,偏裨各分畛域”。
当然,曾国藩还只看到绿营的这些表象,不可能分析到统治阶级的军队的实质。但是,在当时,曾国藩对绿营的观察是敏锐的,评估是中肯的。故面对强大的太平军,曾国藩断言:“居今之世,用今之兵,虽诸葛复起,未必能灭此贼也!”他感叹道:“近者广西军兴,纷纷征调外兵,该省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闻竟无一人足用者!”
所以,曾国藩咸丰二年底出办团练,第一本奏折便申言:“今欲改弦更张,总以练兵为务。”他这里所说的虽指“练兵”,但“改弦更张”的思想,却成为了他自后改革兵制的契机。
曾国藩最初在长沙训练的是罗泽南所带湘勇与塔齐布所带绿营兵。他热情洋溢,“每逢三、八操演,集诸勇而教之,反复开说至千百语。”他说自己“每次与诸弁兵讲说至一时数刻之久,虽不敢云说点顽石之头,亦诚欲以苦口滴杜鹃之血”。然而,他的努力不仅无功,而且所得到的是“侵官越权”的评论。绿营长沙协副将清德不但自己从不入场,还容忍绿营兵懒于到操;新到的提督鲍起豹袒护清德,说什么“防堵不宜操兵,盛暑不宜过劳”,棍打塔齐布;湖南巡抚骆秉章也认为曾国藩“不宜干预兵事”。甚至出现咸丰三年六月初六绿营兵闯入曾国藩私宅,直刺曾国藩的事件。曾国藩乃愤走衡阳。
这一严重打击,使曾国藩的练兵初衷大受摧挫,也使他最后扑灭了对绿营的一线幻想。这年8月20日,曾国藩在衡阳给王錱写信,第一次提出了“别树一帜”的主张”。8月30日,他又从“兵勇嫉妒不和”的事实出发否定了江忠源“调云贵、湖广兵六千,募勇三千”,兵勇合编的拟议,提出了完全募勇,凑足万人,交江忠源统带的设想。后来曾国藩进一步声称:“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一人不丧尽天良。故决不用营兵,不用镇将。”他认为,只有“尽募新勇,不杂一兵,不滥收一弁”,才能“扫除陈迹,特开生面,赤地新立,庶收寸效”。曾国藩与绿营于咸丰三年六月的彻底决裂,促成了他从“改弦更张”到“别树一帜”的转变;而“别树一帜”的思想的确立,正是曾国藩的了不起的战略眼光的第一次表露,是他为清季的兵制改革所迈出的第一步。
以强化封建意识作为建军原则
曾国藩兵制改革的第一大特色,是他在军队内部强化封建意识。
咸丰四年正月,曾国藩曾给郭昆焘写信,慷慨陈词:“逆匪崇天主之教,弃孔子之经;但知有天,无所谓君也;但知有天,无所谓父也;蔑中国之人伦,从夷狄之谬妄;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而师贾氏宦田之说,以谓皆天王之田;商不能自运以取息,而借王氏贷民之说,以谓皆天王之货。”这段话,与他在同月28日发布的《讨粤匪檄》几乎一模一样,甚至有些字句也相同。它的中心思想是要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人伦关系,维护两千多年的孔教的统治。他在信中哀叹道:“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尧舜以来之奇变,我仲尼之痛哭于九原者也。”这就是说,曾国藩自办团练之初便明确意识到,湘勇与太平军开展的大规模战争,不止是军事斗争,而同时是两种文化之战,两种精神意识之战,两种社会制度之战。因此,当他动员郭昆焘入幕时,便以这样的理由去打动他:“今以天主教横行中原,而儒者或漠然不以关虑,斯兼耻道丧,公等有所不得而辞者也。”他劝郭昆焘不要认为入幕“为下走之私聘,而以为国家之公义;不以为兵家讨伐之常,而以为国家之公义,不以为兵家讨伐之常,而以为孔门千古之变”。曾国藩的这封信,典型地说明,他是靠竖起孔门的“忠义”大旗来聚集那些崇尚名教、尊重名分的封建士子的。《湘军记》载:江忠源带楚勇援战江西时,“士人轻死陷阵,叠克县城,国藩闻而乐之,益以忠义激励将士”。是其证。
在倡导忠义的思想指导下,曾国藩强调要创建“死党”。他向朋僚们反复阐明:“鄙意欲练勇万人,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胜则举杯以让功,败则出死力以相救。贼有誓不相弃之死党,吾官兵亦有誓不相弃之死党。”他要求建立的“死党”,当然不是指一般的士卒,而首先是指他的幕僚和官佐。他表白说:他“所求者,不在乡勇,而在带勇之人;不在拳枝,而在肝胆忠义之气”,因此须“概求吾党质直而晓事之君子,将之以忠义之气为主,而辅之以训练之勤”。曾国藩曾提出了将领的四个条件:“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如果抽象地看这四条,无疑是正确的。但他紧接着说:“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这就是说,对君主,上司、友朋的忠义之气,是主体,四者是从属,无主体则无从属;否则,即使四者全备,曾国藩也认为仅仅“貌似”,不能引为死党。后来的事实证明:曾国藩所聚集的骨干力量主要是以卫道者自居而仕途并不得意的文生,其次是讲忠义的下层武夫。据罗尔纲《湘军新志》统计,湘军的重要将领连同曾、胡的幕僚共182人,其中可考的179人,而文生104人,占58%,武夫75人,占42%。
《湘军志》的作者王闿运认为湘军的基本格局是“儒生领农民”。这是不准确的,主要是要对他所说的“农民”有所辨析。首先,曾国藩自己曾总结道:“湘勇召募之初,选择乡里农民有业者多,无根者少。” 王錱也曾回忆道:“前此诸勇,人人踊跃,皆拌弃父母妻子,为国效力,甚至有鬻田产、典衣服而来者。”既是“有业者”,既是有田产可鬻、有衣服可典,自然不是赤贫或“无根者”,而是一批中小地主和乡绅。“天地君亲师”,在他们的意识中占有很大的份量,因而他们成为对抗农民起义军的一股反动力量,是很自然的。其次,湘军募勇的对象,曾国藩强调,“须择技艺娴熟、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土气为上;其油头滑面、市井气、衙门气者,概不收用。”这是曾国藩的很高明的一着。所谓“油头滑面”者云云,确有他们的弱点,但他们久经世故,见识面较宽,大多能说会道,颇有见解,故不易驾驭;而“朴实而有农夫土气者”,一方面有吃苦耐劳的特点,另一方面,他们土生土长于一乡一隅,所闻见者少,所经历者尤少,只知当兵吃粮、“升官发财”,容易成为曾国藩实行愚民政策的对象。所以,“儒生领农民”只是事物的表象。应该说,湘军是建立在中小地主及与中小地主有密切联系的儒生和“农民有业者”这个社会基础之上的,以忠义和升官发财这两种已有很深渊源的思想意识作为精神支柱的,由一批儒生诱惑和愚使农民而形成的地主阶级的新式武装。
这个结论,还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佐证,即曾国藩不仅选将时注重“忠义”,而且在成军后仍不断向将勇灌输“忠义”、“命运”、“升官发财”等等封建意识。他说:“练者其名,训者其实。”他们强调“训”重于“练”,把向将勇进行封建说教放在首位。曾国藩在每次操演时,总是“反复开说至千百语”;那位“所著皆性理书”,“穷年汲汲,与其徒讲濂、洛、关、闽之绪”的罗泽南,“日登将台,与宦兵讲宋五子之学,时或作布帛菽粟之谈”;他的弟子王錱也如法炮制,“暇则训以《孝经》、《四子书》,转相传诵,营门夜诵,书声琅琅出壕外,不知者疑为村塾也”。同时,曾国藩等还以宿命论去禁锢勇丁的精神。他向勇丁宣传说:“人之生存有命存焉。你若不该死时,虽千万人将你围住,自有神明护佑,断不得死;你若该死,就坐立家中,也是要死。可见与贼打仗是怕不得的,也可不必害怕。”此外,曾国藩等把升官发财作为训勇的另一个重要内容。他在《晓谕新募乡勇》中公开号召湘勇努力杀“贼”,便“得官的得官,得赏的得赏”,他规定,“临阵有能杀贼一名者,功赏银十两,并赏八品军功……”,“拿获长发贼,每名赏银二十两……”,“拿获贼马一匹,赏银十两”,“抢获火药,每桶赏银五两……”,伤亡者,亦有重赏重恤……如此等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曾国藩是深知这个常情的。
总之,大而训以忠孝仁义,小而威以神鬼阎罗,再诱以“得官得赏”,这就是曾国藩枷锁湘勇的全部思想武器,这就使那些迷信忠义和神灵,沉浸在升官发财梦中,朴实得近于愚昧的“上作”,不懂得不应将大刀砍向太平军农民兄弟的道理,在某种程度上心甘情愿地充当地主阶级的炮灰。
以地缘、血缘为纽带
曾国藩兵制改革的第二大特色,是他改变了清代军队的性质,即把由清王朝直接控制、直接指挥的国家经制兵,改变成为由某些将领直接控制,而清王朝只能间接指挥的私属军队。他在湘军这种私属军队内部,强化了封建宗法关系,以地缘、血缘作为强韧的纽带。
清代的八旗兵固然是父子兄弟相承袭的世兵制,绿营内地常将子弟作为随军余丁,一起习武,待有余缺,即以弟代兄,以子代父,世代为业。而湘军则迥然不同,实行勇由将招的招募制。
曾国藩变世兵制为招募制的第一步,是变乡勇为官勇。乡勇本是各地官绅为维持地主阶级在当地的统治、镇压“土匪”及其他民间组织而设立的临时性军事组织。其特点是重在“团”,不重在“练”;兵农合一,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粮饷由当地官绅捐募,或直接派自民户。曾国藩至长沙任协办团练大臣时,湖南巡抚张亮基已将罗泽南等人的湘勇调至长沙,曾国藩趁机把他们和塔齐布的绿营兵编为左、中、右三营,合为一个大团。这个大团的特点是重在“练”,不重在“团”;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本乡本土,长年与兵戎为伍;粮饷由官府供给,官绅捐募部分只占极少数。曾国藩如此变乡勇为官勇,实际上便是创建了一支并非经制军的经制军。凡乡勇,都是同乡同里人抱成一团,其带勇者亦同乡同里人。曾国藩创建的湘军,保持着乡勇的这一传统,即使新募的勇丁也大都是同乡同里人。曾国藩初建水师时,申明:“水手须招至四千人,皆须湘乡人,不参用外县的,盖同县之人易于合心也。”刘长佑向清廷直言不讳地报告:“臣由书生以团练杀贼,谬膺重寄,所与立功,非臣亲党,即臣邻里。”李元度“但取平江之人,不用他籍之士,非秦者去,为客者逐。”在内部具有地缘关系这一点上,官勇与乡勇是一脉相承的。
湘军的招募制既是勇由将招,同时也就将亡勇散。湘军的“勇营之制,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曾国藩认为,这种层层挑选的办法的好处是,“譬之木焉,统领如根,由根而生干、生枝、生叶、皆一气所贯通,是以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或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在这种明显的私属军队中,各人都把自己的前途与身家性命跟自己的上司紧密相联。更特异的是,如果“将帅更易统领,则并其全军撤之;而令新统领自拣营官如前制;或即其地募其人,分别汰留,遂成新军,不相沿袭也”,因而形成“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的局面。
湘军因为实行这种“呼朋引类”,将荣俱荣,将损诸损的建制,故一营之内多本家、亲戚和师友。曾国藩及其弟弟们,王錱一族,江忠源一族,等等,无不举家投戎。姻亲关系,亦如难解的网络,纽结着湘军。如曾国藩与罗泽南、郭嵩焘兄弟、李续宾兄弟、李元度等,王錱与左宗棠、杨昌浚等,江忠源与刘长佑等,都是姻亲。更有不少人有师生关系,如罗泽南“纯用其弟子为营哨”,“所部将弁皆其乡党信从者,半属弟子”,如钟近衔、钟近濂、易良干、罗信东、罗镇南、谢郑翰、及湘军名将王錱、李续宾、李续宜、蒋益澧、刘腾鸿等。这种邻里关系、家族关系、姻亲关系、师生关系,在下层官佐与勇丁中同样广泛地存在。正如《湘军记》所形容的:“一营之中,指臂相联,弁勇视营口肖,营哨视统领,统领视大帅,皆如子弟之事其父兄焉,”
在整个湘军中,上下左右无不具有地缘和血缘的深深烙印。这种封建宗法关系,一方面彻底改变了绿营所存在的“卒与卒不相习,将与将不相和”的弊病,从而使湘军具有相当程度的凝集力,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战斗力。另一方面,勇丁及各级将领只听命于他们的顶头上司,清廷和大师的命令对于各营、各哨常常没有直接的实际的约束力。曾国藩曾以此作为经验向同治帝报告说:“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统领欲招兵买马,储粮制械,黜除将弁,防剿进止,大帅有求必应,从不掣肘。近年江楚良将为统领时,即能大展其材,纵横如意,皆由事权归一之故。”他甚至说:“既得其人……皆令其人自为,如封建之各君其国,庶节节维系,无涣散之虞。”上级对下级“不为遥制”,“从不掣肘”,“有求必应”,下级则“如封建之名君其国”:这正是封建宗法制度的投影。它不仅为湘军内部派系林立、互相倾轧、各自为政埋下了祸根;而且为湘军将领拥兵自重,使清中叶以后军权旁落、渐归督抚埋下了祸根;更为自后军阀四起、连年混战埋下了祸根。湘军,从来就不是一支有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建制、统一粮饷的军队,而是由若干独立的部队为着攻打太平军这个维护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共同目的、临时聚集在一起的军事集团。它在清代历史上突然兴起,又戛然消失,正是这个原因。
以严格的营制营规为束伍
曾国藩兵制改革的第三个特色,与绿营人心涣散、军纪松弛、军法虚设的情况比较起来,便是湘军有严格的营制和营规,以与在军队内部强化忠义等封建意识、强化宗法关系相表里。
曾国藩认为,兵不在多,而在精。还在他当京官时,就曾上《议汰兵疏》,提出:“昔宋臣庞籍汰庆历兵八万人,遂以大苏边储;明臣戚继光练金华兵三千人,遂以荡平倭寇。臣书生愚见,以为今日论兵,正宜法此二事。”他任团练大臣后的第一个奏折,便提出“宜参仿前明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以训练团勇。傅鼐是依靠“优养勤练”的团勇于乾嘉年间镇压湘黔边境的苗民起义的。因此,曾国藩特别强凋“束伍练技”。
他首先根据戚继光“营阵以伍什队哨为首,乃以束伍贯诸篇,庶使知次第”的经验,编制湘勇以“队”为基础。他规定每队十二人(包括什长和伙勇);队上为哨,每哨八队;哨上为营,每营四哨。总共三级,每营三百六十人。后来,各哨又增加一批长夫,以减少正勇从事运输,挖壕、炊事等后勤工作的体力消耗,使他们“神暇形壮,可以待敌”,因而每营总合五百人。到咸丰九年,他亲汀《营制》和《马队营制》,使营、哨、队三级的束伍之法定型。这种营制完全是针对绿营机构重叠,各营人数悬殊,人员不固定,“平日之事权不一,则临阵之指挥不录”,“终不能得士卒之死力”种种弊病而进行的勇敢的改革。这一改革,使湘勇“耳目有专属,心志无疑贰,是所向有功”。这个历史作用,在曾国藩建立“功业”中充分显示了出来。
在《营制》中,曾国藩规定每哨的八个队中,第一、五队为的抬枪队、第三、七为小抢队,其后各紧接一刀矛队;亲兵六队中,第一、三队为劈山炮队,第五队为小枪队,其后各随一刀矛队。枪炮利于冲锋,刀矛宜于肉搏。这样间隔编伍,可以使冷热武器相形益彰;它是曾国藩“一止、一奇、一接应,一设伏”的战术思想的体现;同时,它的制度,是从湘军对武器的实际拥有水平出发的,有利于发挥各种武器的长处,增强整体战斗力。这点,也是绿营所远远不及的。
曾国营制订的营规,经过实践,也逐渐完善。其中包括招募之规二条,日夜常课之规七条,扎营之规八条,行路之规三条,禁扰民之规八十句,禁洋烟等事之规七条,稽查之规三条。这些条款,虽在实际执行中大打折扣,甚至徒为装饰面门的材料(如《爱民歌》),但是,它们作为套在湘勇脖子上的枷锁,逼使湘勇去为地主阶级卖命,却起过重大作用。这是曾国藩在清代中叶割除绿营积习,能创建有别于绿营的新式军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曾国藩明文规定了湘军实行厚薪、厚赏制。一个正勇每月可得银四十二两;一个营官可得二百两,如带一千人,可得五千八百两,统一万人,可得五万八千两。曾国藩说,这样“稍示优裕,原冀月有赢余,以养将领之廉,而作军士之气”。他以养将廉和作士气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获得了清廷的默认。可是,绿营“兵丁之常态,口分不足以自给,每兼以小贸营生、手艺营生”,因勾清廷已无力开支养几十万人的军饷,长期拖欠不发,使得绿营将士每人每月仅支粮饷的五折、七折、八折不等。两相对比,湘军的士气必然高于绿营。此外,如上文所述,厚赏和保举,更是调动湘军将勇拼命卖命的积极性,使他们实现升官发财美梦的现实途径。湘军中有“战功”而被保举者,多达十几万人次,其中保至三品以上的就达几万人,光攻克金陵后,两次共保举四千三百人。“得官的得官,得赏的得赏”,曾国藩所实行的这两种维系军心、激励军心的手段,似乎并不奇特,但由于他执行得一贯且认真,所起作用却极显著。
曾国藩的兵制改革,不但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从“五帝行教,兵由是兴”以来的一件大事,这次兵制改革,是由太平军的强大,而绿营不堪一用这样的情势所“逼”出来的,也就是说,它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加上曾国藩对它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因而它的成功,也就在湘军使拥有五十七八万人的绿营相形见拙,和太平军最后被湘军镇压下去这样两个铁的事实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从而造成了所谓“同治中兴”。同治八年,曾国藩不无自豪地连上两本《覆议直隶练军事宜折》、《再议练军事宜折》,对他的兵制改革进行了总结,并企图用湘军的模式来改造京畿乃至全国的经制军,进一步扩大兵制改革的影响。可惜,清政府已在风雨飘摇之中,无心也无力进行认真的振兴,而曾国藩本人也年老体衰,政治上已走到了自己的尽头,徒有雄心而已。但是,不管怎样,曾国藩的兵制改革的历史作用是巨大的。这以后清廷的主力军由经制军绿营转移到了湘、淮私属军,军权也由清廷中央转移到了地方督抚手中。可以说,清廷中以后的政治走向,都与这个严重酷的现实密切关联。因而,曾国藩的兵制改革,使湘、淮军从胚胎之日起,便为清代末季的民国初年的社会动荡带来了严重的病毒;它的消极影响也是极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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