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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淮集团政治初探
作者:皮明勇
【摘要】咸、同以后的晚清历史,多与湘系、淮系和北洋系三大集团紧密相关。因此,很有必要对各个集团的发展条件、内部构成特征、职能及其行使职能的机制、集团的利益意识和政治观念、集团间的关系特征等展开专门的探讨。
  咸、同以后的晚清历史,多与湘系、淮系和北洋系三大集团紧密相关。因此,很有必要对各个集团的发展条件、内部构成特征、职能及其行使职能的机制、集团的利益意识和政治观念、集团间的关系特征等展开专门的探讨。

中法战争中,清政府为抵御法军入侵浙江镇海、宁波,从筹防到直接进行战争再到战后处置,历时2年之久。这一事件(本文简称为镇海之役或镇海筹防)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剖析晚清集团政治的基础条件和丰富内涵的很好实例。

  一、关于湘淮集团势力的发展条件

浙江原本是湘系的地盘,镇海属于湘军的防地,直到1883军春季以前,淮军在镇海并无一兵一卒。但当1885年春镇海之役正式打响之际,在镇海地区的清军中淮军已成为主力。当时,浙江提督欧阳利见驻镇海之金鸡山,以提标练军2营1000名暨湘军4营2旗2500名防守甬江南岸;记名提督杨歧珍以抚标亲兵统领的身份驻招宝山,率淮军5营2500名防守甬江北岸;记名总兵钱玉兴以抚标小队统领的身份,率衢标、处标练军1000名暨淮军4营2旗2500名分扎宁波至梅墟、育王岭、墙下潭等要地。淮系拥有5000人,如果连同由淮将控制的练军1000人,总额达到6000人,约占整个镇海之役参战清军人数的2/3。

淮系势力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镇海地区有较大的发展呢?其基本的条件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它取决于淮系将领与浙江最高行政长官的一体化。换句话说,关键在于刘秉璋出任浙江巡抚一职。在此之前,浙抚一职曾由湘系将领杨昌濬、谭钟麟等长期担任,但1883年1月29日清廷授刘秉璋为浙抚,开始打破旧有的格局。刘秉璋作为淮系第一代将领中有影响的一员,他还未到杭州就任,便想到要在自己的旗帜之下发展淮系势力。他趁进京接受召见之机,在路过天津时即与淮系重臣李鸿章和张树声面商。到杭州之后,他立刻向清廷上奏提出要调其部将杨歧珍入浙。

刘秉璋的集团意识很强,而他作为浙江巡抚,在身份地位上也有能力发展集团势力。根据当时勇营饷章,“一营勇饷岁需三四万金”,刘秉璋入浙之后,新募淮军lO营每年需饷在40万两白银以上,最终他都设法筹发了。其间浙江的财政收支严重入不敷出,刘秉璋便上奏清廷,请求免解京协各饷37万两,留济浙省军需。很显然,如果刘秉璋只是一个单一身份的军事将领,他就难以截留到这笔军饷,也无法实现他扩充淮系集团势力的意愿。

当然,我们还必须看到,即使刘秉璋具备了上述条件,他也并不一定总是能如愿以偿的。此前他曾于1875~1878年任江西巡抚达4年之久,但在扩充淮系势力方面却无明显的进展。除了他所具备的主观条件之外,他还必须寻找到适当的时机,以便为自己召募淮勇提出足够的理由。刘秉璋初次上奏调杨歧珍入浙是以金满等人正在浙江台州等地闹事为由。其后,因中法关系渐趋紧张,而镇海作为浙江沿海设防重点,现有兵力过于空虚,他便接连上奏让杨歧珍、钱玉兴扩募淮勇,驻守镇海地区,以救海防之急。他在奏摺中写道:“浙江沿海千里,口岸纷歧,以宁波为最要,镇海为宁波口门”,“宁波镇海只有(湘军)达字四营、练兵二营,过于空虚,未免示人以弱。”海防的急切需求,使得他扩募淮军的理由显得非常充足,清廷也只好批准他的请求。这就是说,客观形势的需要,也是淮系势力能在镇海筹防期间急速扩充的重要条件。

淮系势力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揭示的是一种在王朝末期和近代特定条件双重背景下,晚清政治军事力量在分化组合中对传统体制的一种反动。一方面,国家已进入多事之秋,特别是西方列强的步步进逼,给中华帝国造成了空前的压力,正如时人所谓遇到了“千古未有之强敌”,面临着“千古之变局”;而另一方面,清朝旧有的政治军事体制已经严重僵化,功能衰竭,不但缺乏应付变局的能力,更可悲的是最高当局还缺乏一种变革精神,不能积极主动地对政治军事体制进行调整以迎接新的挑战。在镇海筹防过程中,清廷中央只是下了几道谕旨,要求刘秉璋将浙江“沿海防务,实力筹办,认真布置,不可虚应故事,徒令外人轻视”。至于具体的切实可行的举措则完全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刘秉璋既然难以通过旧体制来办成自己该办的事情,他也就只好求助于体制以外的手段了。他自己筹饷,自己募勇,组建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武装集团。杨歧珍、钱玉兴所统领的两支淮军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或扩大的。这两支淮军的建立在增强镇海地区的清军防御力量方面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刘秉璋在清朝固有政治军事体制之外的动作实际上是对功能衰退的旧体制的补充。但是,必须指出,这种补充同时又是对旧体制的一种威胁。因为刘秉璋的所作所为在实质上意味着军队与地方政权的结合,意味着对中国千百年来一再强调的高度中央集权原则的违背。这样,便潜伏着某种危机,尽管这种危机在镇海筹防的过程中并未爆发,但它的确是存在的,也是常常令清廷中央为之忧心忡忡的。

  二、关于湘淮集团的组织体制、结构特征及其运作机制

对于中法战争中清军在镇海地区布防力量的组织体制,当事人曾经有过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宁防营务处薛福成在给刘秉璋的禀报中说:“中法开衅以来,马江一战,受害最巨,其余若台若粤,互有胜负,惟浙省经钧座督饬文武,斟酌机宜,循序布置,将吏隐情,无不上达,上下远迩,联为一家,正不必如他省之星使联翩,会办络绎,而防守完固,毫无损伤,实数十年洋人入华以未所仅见。”他甚至提出要刘秉璋将此上奏清廷,“以明将来防海之准的”。而浙江提督欧阳利见则对这种组织体制持极端否定的态度,他曾在私下说过:“一海口而安四营务处、四统领,事权不能归一,各执一见,均可纸上谈兵,上禀中堂,莫衷一是,所谓议论多而成功少也。”

参与镇海布防的清军组织体制的大致情形如下:

从结构上看,整个组织体制实际上包括两个系统三个层级。一个是指挥系统,由刘秉璋和欧阳利见、杨歧珍、钱玉兴、吴杰等“四统领”组成。另一个是协调系统,由刘秉璋、薛福成、宁防营务处提调宗源瀚、宁镇营务处杜冠英和水陆营务处徐杏林等“四营务处”组成。这两个系统又分别构成三个层级,其中刘秉璋同时处于两个系统的顶点,属于第一层级。欧阳利见、薛福成分别处于两个系统的第二层级。关于欧阳利见对镇海地区其他将领的调度权力,刘秉璋曾经有过奏案,规定杨歧珍、钱玉兴等“统归提臣(欧阳利见)商酌调度,以一事权”。刘秉璋在给军机处的电报中又称欧阳利见“兼辖杨歧珍五营”。至于薛福成所处的地位,他在致其兄薛福辰的信函中曾经有过解释:“中丞委弟综理海防营务处,获与欧阳军门及杨、钱两统领讲求布置,而宗太守源瀚、杜司马冠英,皆以通才好谈时务,凡有陈说,弟无不酌择行之。”很显然,他处于协调系统的第二层次,以宗源瀚、杜冠英等为佐属。处于指挥系统第三层次的是杨歧珍、钱玉兴和吴杰等人;处于协调系统第三层次的是宗源瀚、杜冠英和徐杏林等人。

从力量的组合关系上看,整个组织体制又涉及到两个集团三种力量。其中淮系集团是主体。欧阳利见及其达字营、健字营部队属于湘系。还有后来进入甬江口的吴安康及其所统领的南洋三舰也属于湘系。欧阳利见和他的湘军部队已深深地楔入了清军镇海布防体系之中,对上要与刘秉璋发生关系,同时还要与薛福成等“四营务处”以及其他三位统领发生横向联系。

就湘淮两系各自的内部结构而论,则明显地表现出湘淮勇营制度与属于清朝固有的地方军政体制相结合的特色。杨歧珍被称为“抚标亲兵营统领”,钱玉兴被称为“统领亲兵小队”,便显示了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而湘系则通过浙江提督一职使其勇营制度得以与绿营制度接轨,欧阳利见既是湘军统领又是浙江提督。他的这一身份尽管与浙江巡抚刘秉璋相比,由于缺少地方行政和财政权力而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但他毕竟为湘军势力找到了固有体制内的依托。

从整个清军组织体制在镇海筹防时期的活动情形中,我们可以观察到集团政治的基本运作机制是:超越体制所固有的规范,而主要地依赖于关系网调节方式。当时的指挥系统本来是三个层级,但由于欧阳利见是湘系中人,处于主导地位的淮系集团便对他持一种排斥态度,使他这个第二层级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在刘秉璋与淮将杨歧珍、钱玉兴之间,无论是上令下达还是下情上达,往往都避开欧阳利见这个中间环节。例如,刘秉璋曾于1885年3月4日直接致函钱玉兴,非常具体地规定了钱部淮军的作战任务和战法。而杨歧珍、钱玉兴对自己部队的作战情况并不上禀欧阳利见,欧阳利见在致杨歧珍的信函中曾写道:“此番战事,曾否出禀(巡抚)?如已禀过,亦祈将大稿抄掷一读,如何?”

在利用关系网进行调节方面,以薛福成为中心的协调系统地位突出,作用重大。薛福成具有既入湘幕又入淮幕的双重经历,使他与湘淮二系都有较密切的联系,都有某种特殊的交情。他自己曾说欧阳利见、杨歧珍、钱玉兴等“皆与福成交久,契合无间言”,另一方面,他以宁绍台兵备道的身份出任宁防营务处,又使他与湘淮二系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种相对超脱的地位使他作为一个协调关系者具有必要的行动自由。他说:“窃尝自念所居之地,尤以联上下,化异同为职。吾职稍有不举,辄懔懔然惧之。故凡进言于中丞者,惧将吏之隐情有不上达也,惧中丞之德之威有未下究也;凡调和于将帅之间者,惧其有町畦而意计相歧也,惧吾积诚之未至也,惧吾谋虽忠议虽密,或稍矜意气,致听者不能虚受也;凡鼓舞群才而为吾辅者,未事则惧不尽所长,既事则惧不彰其绩;而当夫策力并进,未有折衷,又惧不能砥砺损益,归于至当也。”凡此八“惧”,既是他的苦衷,也是他得以在集团政治的漩涡之中能处理好各种关系的技巧和秘诀。

因此之故,薛福成在镇海筹防过程中既得到了刘秉璋的信任,又得到其他将领的配合。特别是刘秉璋对他“始终言听计从,毫无掣肘”。他因而能够较为得心应手,成绩显著。例如,他在筹商设立宁波至镇海电报、在劝说吴安康购置大铁锚、在反映杨歧珍战功被湮没等问题上都有过积极的努力,并取得成功。尤其是他在调解吴杰与郑鸿章的矛盾事情上,显示了利用关系网协调机制的特殊功能。1885年3月22日,他致函刘秉璋称:“唯南北两岸意见不无龃龉,其端起于郑参将鸿章(湘系)、吴守备杰,平时积不相能,此次复以有功、无功相形见绌,屡因细故互生猜嫌,几欲列队开枪决斗。强敌在门,将领不和最为大忌,福成已先令宗守(源瀚)驰往和解,复再三面告杜丞(冠英),俾劝勉吴守备切勿恃功逞忿,致失事上之礼,务于提台(欧阳利见)体制无亏,以期力顾大局。如钧座再密谕杜丞,俾勖吴守备以大义,当更有裨益。但此事不便过于揭明,盖冀痕迹渐融,则日后尚可共事也。”

  三、关于集团政治中的排他性

在有关镇海之役的研究中,近来对浙江提督欧阳利见的兴趣日渐上升,评价不尽一致。在镇海筹防过程中,他亲驻金鸡山顶,“擐甲裹巾,眠食俱废”。当中法两军交火之时,“炮弹掠顶挨衣而过者,不知凡几”,他仍然冒死督阵。他在清军指挥体制中处于有名无实的地位,虽私下对刘秉璋有所怨言,但仍能顾全大局,“我总尽我之心”。薛福成称他“练戎机,有雅量”。可以说,淮湘两系在镇海之役结束前虽发生过小的冲突,却并未出现全面决裂的局面,是与欧阳利见的“雅量”分不开的。刘秉璋在给欧阳的信函中曾经说过:“淮楚两军,幸能联络一气,皆由麾下朴诚和易,感动将士,故能畛域不分,同心敌忾。”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欧阳利见,只因他是湘系中人,代表着镇海地区淮系的一种异己力量,便始终不能见容于淮系,长期受到歧视、压制和排斥。

1883年6月20日,上谕以法军入侵首令浙江筹防。其时欧阳利见就任浙江提督已近1年,但刘秉璋并不准备让欧阳扩募所部湘军以实海口之防,而是于9月16日上奏,将时在台州的杨歧珍部淮军调往镇海。10月下旬,杨歧珍赴宁波、镇海踏勘形势,规划镇海防务,使淮系势力开始进入镇海地区。11月至次年2月,刘秉璋曾四次上奏,一次致电总署,多次函商北洋大臣李鸿章,强烈要求将当时驻朝鲜的吴长庆部淮军抽调回浙,参与镇海布防。刘秉璋的意图很明确,就是要让自己昔日的部将吴长庆来主持镇海防务,同时将欧阳利见排挤到定海去。他在1884年2月20日的奏摺中写道:“臣是以前此两恳天恩饬令吴长庆带四营来驻镇海,冀可腾出提臣欧阳利见带达字四营移驻定海。盖吴长庆之资望固足节制杨歧珍等,即欧阳利见之资望亦足节制定海(湘系)成邦干一军,如此办理,庶淮楚皆成片段,气势较为稳固。”其言下之意无非是谓欧阳利见难以节制杨歧珍等,淮湘两系难以同处镇海一地,湘系应该从镇海地区撤走。

由于李鸿章的梗阻,吴长庆未能被调赴浙,刘秉璋因此无法将湘系从镇海挤走,使镇海地区的清军布防力量维持一种淮湘两系并存的局面。刘秉璋接受了这一现实,但他并不甘心,此后总是想方设法严格限制湘系势力在镇海地区的扩大。1884年3月,欧阳利见向刘秉璋提出要由他添募一营,交给宁镇营务处杜冠英管带,立刻被刘秉璋以经费紧张为由加以拒绝。7月,海防风声日紧,欧阳利见又提出要从处标和衢标绿营中各加编一营练军赴镇海布防。刘秉璋这次虽接受了欧阳的建议,但却将此两营练军交归淮将钱玉兴统辖。到了lO月,欧阳利见以金鸡山为镇海设防之要点,而所部湘军兵力过于单薄,在给浙江布政使德馨的信函中有“三可虑”之说,请求德馨向刘秉璋婉转相商以增其兵力。刘秉璋看在德馨的面子上才让欧阳利见增募湘军两旗各250名,增募炮兵72名,合共572名。这便是欧阳利见在整个镇海筹防过程中最后一次添募属于湘系的部队。

刘秉璋及其淮系势力极力排斥湘系的动机何在呢?当然是为了淮系集团势力在浙江的更好生存和发展。在当时的敌情和浙江省的财力条件下,参与镇海布防的清军总规模是有限度的。在这个限度之内,淮湘两系谁占的份额大也就意味着它能获得较大的发展。淮系对湘系的排斥和压制实质上只不过是他们争夺份额的斗争而已。积极争夺份额,尽力扩展自己的势力,则可以说是晚清集团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

对于这一点,当时的清廷中央总是采取一种牵制策略,让不同的集团互相制约,控制其发展势头,以便中央能对之进行驾驭。在镇海筹防过程中,清廷中央便有意识地让淮湘二系同处一地,让二者搅缠在一起。朝廷知道刘秉璋有排斥、压制欧阳利见的嫌疑,便特地将他们两个同时并列于上谕之中。1885年3月10日上谕曾明确指示要“刘秉璋、欧阳利见遵叠谕,督军实力堵御,勿稍疏虞”。这种将巡抚和提督相提并论的谕旨在晚清并不多见,它是具有特别用意的。就在镇海之役打响之后,刘秉璋曾紧急致电京师,要求将湖北提督程文炳所部五营从福建泉州调往镇海。刘秉璋之所以选择程文炳一军,就因为程系淮将出身,又曾与他在江西共事。正因为如此,清廷对刘的请求给予了坚决的拒绝。中法战争结束之后,刘秉璋于1886年升任四川总督,清廷让非淮系的卫荣光继任浙江巡抚,刘秉璋在浙江所极力培植的淮系势力也就遭致其他势力的排斥而迅速瓦解,淮军被遣撤,其主要将领有的追随他转赴四川等地。淮系在浙江最后落得比欧阳利见及其湘系势力更惨的下场,这除了再一次显示出集团政治的排他性外,也说明,当时集团政治的基础还存在着极其脆弱的一面。

  四、关于集团政治与集团意识

镇海筹防的历史显示,集团政治之所以在当时的条件下能有声有色,是与两种特别的集团意识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是集团成员的认同意识。刘秉璋到浙江后多次奏调往日的部将赴浙带勇,并试图由这些人组成浙江淮系势力的骨干。他在每次的奏报之中,都非常强调被调者与自己相互了解和信任,且各将领之间也气谊相孚。他谓杨歧珍“和易朴勇,最好共事”;说钱玉兴“血性忠勇,朴诚善战,有古名将风”;又称杨、钱等均“系臣旧部,皆与吴长庆久共患难,不独气谊交孚,且亦死生可托”。很显然,他们之间是相互认同的,是一种知己关系。

同样,当时在浙江镇海地区居于少数地位的湘系势力也具有自己的认同意识。欧阳利见对部下郑鸿章等便相当知心,被刘秉璋称之为“沆瀣一气”。欧阳对时任江督的湘系重臣曾国荃则更是忠心耿耿,称曾对自己有“拯拔之恩”,将自己的心里话和镇海的防务实情多次写信告诉他。曾国荃也毫不含糊,竟专门上奏替欧阳利见打抱不平,其知心的程度可见一斑。

相反,在淮系与湘系将领之间,尽管表面上非常客气,但难以谈上知心。刘秉璋写信给欧阳利见,称赞他具有“闳才大略,平时布置严密,临警调度得宜”,但内心却根本瞧不起他。欧阳利见对刘秉璋也是如此,当面声称“弟知识庸愚,罔知韬略,惟有尽心竭力不敢告劳,尚祈指示机宜,俾资遵守”,而背后里却又说刘“多方以掣我之肘”,深为不满。这种表里不一并不完全是人品问题,而更多地反映了一种集团意识。

如果说当时淮湘两系在镇海的防区划分本来就很清楚的话,那么,可以肯定在当事人心目中,集团势力的界限则是更加分明的。每个人都明白自己属于哪个集团,知道哪些人属于自己可以信赖的同一集团中人。正如当时人所说“人各有相信”。

集团成员间的认同意识有利于集团的凝结,有助于集团势力的扩大,另一方面这已成为当时集团政治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而且,清政府也承认这一现实。当刘秉璋数次奏调吴长庆赴浙未获谕准之时,清廷曾于1884年1月16日下旨,“著李鸿章与刘秉璋悉心会商,另选得力将领与该抚气谊素孚者,前赴浙省,以资臂助。”

第二是强烈的集团利益意识。镇海筹防的有关情况表明,认同意识有利于集团的凝结和扩大,但集团的长期存在更主要的是靠集团成员强烈的利益意识来维系和支撑的。当时的利益意识所关注的首先是金钱,其次是功名。

无论是统领营官还是兵勇长夫,他们应募入营所特别看重的无非是粮饷,他们的利益意识是明确和强烈的。当时在镇海地区的淮军一哨弁可月领本饷和办公银合30~40两,一名炮兵可月获饷7~8两,一名正勇也有月饷4两2钱。这的确具有一定吸引力。正因为如此,从杨歧珍、钱玉兴到一般的勇夫都在经济利益上对刘秉璋有一定的依存关系,对整个集团有一种共存关系。而刘秉璋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吸引部众,固结队伍。

欧阳利见部官兵离湘来浙同样也是受着利益的驱使。由于整个湘系在镇海筹防过程中处于一种被压抑状态,因而官兵在粮饷方面常常受到不公正对待。例如,湘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人能象吴杰的炮台兵那样领取厚饷,而且每年只发饷8个月,另4个月的饷银被扣存以备将来遣撤之用。因而,湘系官兵心怀不满,“啧有繁言”。欧阳利见则利用这一点,多方为部下鸣报不平,既给曾国荃写信,又给刘秉璋上书。其部众则很自然地认为这种不公的根源在于刘秉璋和淮系。借此,欧阳利见同样也固结了自己的集团势力。

除重利之外,淮湘二系的统领营官等还非常看重功名,其具体的表现便是争夺战功。镇海之役虽然打得并不激烈,但由于法舰未能突破甬江口防线,退缩到镇海的南洋援台三舰安然无恙,这就给了淮、湘二系将领一个争功的机会。在实际作战中,清军较具威胁性的炮弹主要是由吴杰从招宝山炮台射出的,对此,欧阳利见在当时致刘秉璋、杨歧珍的信函中是承认的,但他仍然给杨昌濬、曾国荃、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广泛发递战报,且含混其辞,似乎此役是他主持指挥的,他的部下战功最著。曾国荃接其战报之后又大加修饰,据以上奏,成为一篇典型的为欧阳利见表功的作品。曾国荃复函欧阳利见说:“弟不敢自谓其言之足重,但有此一层奏案,则执事平日之宣劳,临时之出力,自益信而有征……高爵懋赏不以属之执事而谁属哉!”

在淮系方面,杨歧珍等人同样是抢先发战报,积极抢战功。杨歧珍在3月1日开战的当天便向李鸿章连发三封电报,次日又追加一封水份很大的电文。就在淮湘两系相互争功的过程中,有关镇海之役的战果被人为地夸大了。这一点在当时便已经遭到了《申报》所刊文章的严厉批评。

刘秉璋在镇海之役打响之初曾经表示:水陆将士,有功必赏。战役还在进行,淮湘两军官兵便已望赏之心甚切。等战役结束之后,刘秉璋在如何为他们报功请赏的问题上非常头痛。他既要安慰自己的部下,又不敢过份漠视湘系的要求,只得将营官以上皆列入奏报之中。清廷两次指出其保单过滥,刘秉璋两次修改,其结果在表面上仍是平均主义式的,但实际上杨歧珍、钱玉兴和吴杰等人得实惠最多。至于淮湘两系的一般勇夫虽只得到几两白银的赏金,然也算是皆大欢喜,这对于在战役结束之后仍能维持营伍秩序直至奉命裁撤是很重要的。

上述两种集团意识都对当时的集团政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从镇海筹防过程中淮湘两系所显现的集团意识的成熟程度进行考察,我们发现存在着下列两方面的严重问题:

一是淮湘两系成员皆明显地表现出狭隘的集团职责意识,在参与布防或执行作战任务时采取“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行为方式。刘秉璋当初在划定镇海防区时,指定欧阳利见率部守金鸡山,并声言此地防务由欧阳利见作主,淮系“毋过雷池一步”。他一方面将湘系的防区范围划分得清清楚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1885年2月中旬,南洋援台三舰“开济”号等折返驶入镇海口,刘秉璋认为对这支属于湘系的舰队没有保护之责,故以三舰留镇会引来法国舰队为由,一再催其火速离开镇海,驶回上海。三舰则以在海上可能会再遭法舰攻击为借口,迟迟不肯离开镇海北上。对此,刘秉璋曾大发雷霆,连续致电欧阳利见等人,竟称:三舰“管驾如鼠畏猫,欲钻入墙洞,可耻!诸君游移其词,坐待迟误,可叹!”在他如此生硬的话语之中,人们不难想到他有一句不愿说出口的潜台词:淮系决不愿管湘系的“闲事”。

反过来,淮系以外的其他势力对刘秉璋在镇海的防务也采取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1883年10月,闽浙总督何璟复函欧阳利见,就镇海设防问题表示:“添勇筹饷诸大端,由仲良中丞(刘秉璋)就近调度,无事赘陈。”从动机上看,何是不愿意插手刘秉璋及其淮系势力范围内的事务,但他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冷漠的心态。1885年3月,当刘秉璋上奏请求从福建调军赴援镇海之时,新任闽浙总督杨昌濬同样反应冷淡,以致清廷不得不电旨追问:“杨昌濬有兼辖之责,何以尚未电奏?”看来,在当时在集团政治中,这种狭隘的职责意识是很普遍而强烈的。

二是两系成员的近代政治观念都相当贫乏。刘秉璋作为镇海筹防事宜的总指挥,作为当时浙江淮系的首领,在他的大量上行、下行公文之中,我们却看不出有什么近代政治的理念,找不到近代民族主义的影子,更谈不是近代政治权力意识。他对于部下的激劝手段只有赏罚两招,而不会进行具有时代新意的思想教育和动员。欧阳利见在当时所说出的最具政治意味一句话是:“予武人也,有一分力,则当为国家行一分事焉耳。”从中我们也感受不到近代气息。集团成员缺乏近代政治观念,这也就决定了集团政治不可能有丰富的近代政治的蕴涵。

至此,我们试图给湘淮集团政治下这样的定义:它是由建立在相互认同并具有共同利益关系之上的湘淮集团,在执行清政府所赋予的军事任务的过程中所从事的各种带有政治意味的活动,其特征表现为部分借助于旧体制但主要依赖于各种关系网进行运作,并显现出强烈的排他性。由于它既无近代政治集团的组织形式,又缺乏近代政治的基本观念,因而基本上还处于前近代状态。

必须指出的是,从镇海筹防到镇海之役毕竟只是中法战争的一个有限的局部,它所反映的湘淮集团政治当然也是有其局限性的。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还有待于更多的实证研究来对之加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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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曾国藩学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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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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