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的一生,几乎有一半时间是在戎马倥偬中度过的,他一面积极镇压国内农民起义,一面又坚决抵御外侮。总之,军事活动成了他毕生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其军事思想,不但对左宗棠这一历史人物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在中国近代军事史的研究中,也占有重要一席。
一
首先,我们来考察左宗棠的建军思想。
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过程中,由将帅自招的“练勇”代替清朝经制军队——绿营成为主要武装力量,这是近代兵制史上一次带根本性的变革。这次兵制变革不仅为摇摇欲堕的清王朝打了一剂强心针,而且对后来北洋军阀的形成亦产生相当影响。这一变革的主要发起者就是左宗棠和曾国藩。
清朝中叶以后,不但八旗兵早已腐朽不堪,就是以兵为世业的“绿营”也毫无战斗力,“将皆选调,兵皆土著”的绿营制度,随着整个统治机器的溃烂,其兵将不识、指挥不灵的弊端亦愈发突出。为了调整军队内部的指挥关系,增强战斗力,一种以将帅自招的募兵制遂代替了集权于中央政府的世兵制。
还在鸦片战争中,左宗棠已深感世兵兵不能适应作战需要:“兵以易地而弗良,饷以繁巨而难措”,他认为关键在于未行“南塘(戚继光字元敬,号南塘)束伍之法”。太平军兴起后,左宗棠于咸丰二年代湖南巡抚张亮基起草的《筹办湖南堵剿事宜折》中,即明确提出要“选募本省有身家来历,艺高胆大之乡勇一二千名,即由绅士管带,仿前明戚继光束伍之法行之”。
所谓“束伍”,是指军队的编制而言。抗倭名将戚继光非常重视军队编制,认为“舍节制必不能军”,而节制工夫又以“束伍为始”,“夫营阵之法,全在编派伍、什、队、哨之际”。戚家军的编制以“总”(即营)为独立作战单位,一总又分前、后、左、右四哨(设哨官四人,哨长十六长),每哨官各辖四哨长,每哨长各辖四队长(一队十二人,其中队长一人,正兵十人,火兵一人),这种编制便于层层管辖,集中指挥,收以臂使指之效。左宗棠于咸丰十年五月创建“禁军”时,就基本采用了戚继光的编制办法,他“立四营,营五百人;四总哨,哨三百二十人,别置精锐二百人,分八队为亲兵”。后《楚军营制》经过修订,规定每营分四哨,每哨分九排,每排十二人,与“戚家军”的编制大同小异。
在军官和士兵的选拔上,左宗棠也以绿营为鉴,仿效戚继光的成法——层层选拔制,先由自己选拔营官,再由营官遴选百长、大旗、什长等;招募士兵的标准,戚继光强调“第一切忌不可用城市游滑之人……第一可用只是乡野老实之人。所谓乡野老实之人者,黑大粗壮辛苦手面,皮肉坚实,有土作之色,此为第一”。左宗棠则强调“凡勇夫人等,务须精壮、朴实,毋得以吸食洋烟及酗酒、赌博、市井无赖之徒充数”。左宗棠还特别重视选拔军官,提出“治军以选将为要”。他对军官的选拔不拘一格,“大约以廉耻信义,刚明耐苦为画界”,坚决摈异浮华取巧、刻意钻营的纨袴子弟。左宗棠选择军官的标准有二:一是在政治上恪守封建伦理道德;一是在做事上有干劲、能吃苦。并主张在实践中进行考察、升降:“察之临财处事之际,观之行兵接仗之时,分别进退之”。
左宗棠的募兵手续也是从戚继光那里学来的。戚氏规定拣选新兵,要“责取里老、邻右保结,攒造花名文册,明白开注军材面貌,给牌悬带”;左宗棠则规定“选定后,取具的保、甘结、缮具花名清册,务将真实籍贯、住址、三代、年貌及十指箕斗详细注明,以杜顶替、抽换之弊”。这种规定,用意在于坚固军队内部联系的纽带,做到相习有素,防止号令松散,临阵逃跑。这一招募制度,对增强军队向心力,提高战斗素质,无疑会产生影响。
为了招募到合格的士兵,楚军制订了较为优厚的“饷章”。左宗棠深知要有“可恃之兵”,必须有“足用之饷”,否则不利于鼓舞士气,稳定军心。按《楚军营制》规定:每名散勇大建月(夏历月大叫“大建”,月小叫“小建”)饷银四两二钱,小建月四两零六分,与曾国藩的湘军约略相等,较之绿营兵的月饷(马兵二两,战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要优厚多了。军官的待遇更加丰裕,一名营官一月固定收入可达二百两(包括薪水银五十两和办公费一百五十两,而办公费往往有结余,自然落入私囊),哨官月薪也有四十八两,独当一面的统领尤为可观,统领自带一营者,除按营官标准发给薪金外,还另有附加,凡统至三千人以上,月加银百两,统至五千人以上,月加银二百两,统至万人以上,每月加银三百两。
同其他湘军一样,楚军中还建立了“长夫制度”。长夫列入军队编制,每营配长夫二百名(营官五十六名,每名哨官四名,巡查官四名,其他则配属各排),按月发给饷银(大建月每名三两,小建月每名二两九钱)。长夫的职责是搬运行李、帐棚及各项军用物质,相当于后来的辎重兵。“长夫制”的建立是加强军队后方勤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可以使战斗兵员专心一意投入作战而无后顾之忧,同时还力求避免到处捉差拉夫(而绿营兵因无长夫,所过之处往往鸡犬不宁),以调节军队与地方的关系,缓和二者矛盾。左宗棠曾颇为自负地评述他的后方勤务(当然包括长夫制在内):“综计师行八省,以至关陇全境,无论经过何地,所需食、军用夫马一切,均自行备办觅雇,概照民价发给,未尝以丝毫供支累及地方;亦不准各省地方官藉口支应兵差,为开销张本”。囿于封建军队的本质,左宗棠当然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军民关系,但推行长夫制,对楚军行军作战、后勤供给还是起了一定作用。
二
军事家的任务不仅仅是把军队组织起来,并制订一套编制方案和规章即可了事,他需要研究如何把从各地征招来的,缺乏作战经验的士兵训练成具有战斗力的武装集团。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左宗棠对如何治理军队,如何处理军队在军事活动中的各种关系,有他自己的一套见解。
首先是军队内部的各种关系,这包括统帅与将领的关系;官兵关系;作战部队与后主勤务的关系等等。
左宗棠认为:“凡将士,须先得其心,不必以权势相压。照烈亲武侯而关、张不悦,在昔毫杰亦所不免。当统领之人,不患无权势,患在不能下人,而必欲强人以就我。……昔人云:位居千万人之上,必须居千万人之下,此有道之言也”。他强调做统帅的要注意“下人”,不依仗权势把把己见强加于部属;同时还提倡做统帅的要善于使用干部,物长避短,充分调动各级指挥的积极性:“人才未能一律,长短至见本是常情,惟在识其真而用得其当,乃期各奏尔能”。在实践中,左宗棠确实团结、任用了一批得力将领,如在收复新疆之役中,刘锦棠、张曜、罗长祜等就发挥了较好作用。但由于倔犟自负的性格,往往使他的这些主张不能完全兑现。
为处理好官兵关系,《楚军营制》中有“体恤勇夫”一条,其中规定:“凡为统领、营官、哨官,总要体恤兵勇、长夫,视如一家之人。如有兵勇、长夫受伤、患病,该营、哨各官以及什长,均宜照护,不得即令出营。如因病重、伤重,危在旦夕,不得已搬抬出营,尤宜派人服侍汤药,营官亦宜酌量犒赏,务使病者、伤者不受亏苦”。当然,由于存在于军队中的封建等级关系和官兵对名利的追逐,这些规定往往成为具文。
左宗棠还很重视正确处理前方作战与后方勤务的关系。他认为二者同等重要,不惜花大气力去筹办军需,建立转运局,开辟运输线,以便把各种军需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他常说:“粮、运两事,为西北用兵要着”。因此总派一些亲信和干员去主持军队后勤事务,对其中卓有成绩者如胡光墉、王加敏等同前方有功将领一样给予保举,他在一份奏折中曾这样评价胡光墉:“此次新疆底定,核其功绩,实与前敌将领无殊”。
其次是处理军队与地方的关系。左宗棠颇注重严肃军纪,他知道军队纪律的败坏反过来必将给自己造成种种困难,在一份批札中他直言不讳地阐明了这一点:“总之,行军最要纪律严明,方期军民相安,诸事应手。否则处处荆棘,一步难行也”。《楚军营制》还制订有“行军必禁”一节,其中规定“凡犯奸掠烧杀者,查明即行斩示,决无宽贷”,“讹索民财、封掳民船、强买民货,皆当严禁”;在“体恤百姓”条目中又规定:“凡吾勇夫人众,务宜体恤百姓。概不准搬民家门片板料,不准孥民家棹椅、衣服、小菜、桶碗等项。倘有不遵,仰营官随时查办。”在“买卖务宜公平”条目中规定:“营中买备一切食物等件,必须按照市价,平买平卖,……如各勇夫以及买办倘有短少价值,勒令强买,以致滋生事端者,查明虚实轻重,分别惩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左宗棠的“楚军”相对来说军纪要好一些。尽管由于清朝军队的本质决定其军纪不能不时遭破坏,但在“兵匪一家”的时代,一个封建官吏能这样为整顿军纪操心,亦颇为难得。
三
做为一个军事家,左宗棠颇重视研究指导战争的规律。他不仅注意学习前人的军事理论,而且不断总结自己在作战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使之上升为理论,再运用到战争实践中去。
左宗棠可称得起是一位战略家,他注重正确地选择战略方向和规定合适的战略原则。
战略的任务是什么?斯大林说:“规定基本打击方向就是预先决定整个战争时期各次战役的性质,因而也就是预先决定整个战争十分之九的命运,战略的任务就在于此”。左宗棠深知确定基本打击方向的重要意义。咸丰四、五年,湖南清军四出增援,但左宗棠认定江西为战略要地,“以时局论,固无有急于援江西者”;在西北镇压捻军和陕甘回军时,左宗棠又提出“先秦后陇”“先捻后回”的战略方针,认为“以地形论,中原为重,关陇为轻;以平贼论,剿回宜缓;以用兵次第论,欲靖西陲,必先清腹地,然后官军无后顾之忧,饷道免中梗之患”。其基本打击方向先是陕西,然后才是甘肃;在收复新疆时,他的战略思想也十分明确:“此次进兵,先北路而后南路。如大军攻剿古牧地、乌坦、红庙一带,‘帕夏’(指阿古柏——引者)敢赴北路之援,官兵猛打数仗,自可挫其凶锋,将来下兵南路,声威已张,或易着手”。先取乌鲁木齐,然后全力进取南疆,最后收复伊犁。
以上战略方向的选择都是建立在把握战争全局基础上的。与太平军作战,据有江西是为了守则解除对江浙、闽广、两湖的威胁,攻则为夺取安庆、天京建立基地;在陕甘作战,左宗棠认为捻军纵横驰聘,战斗力强,而回军则较分散,又无远图,是坐守之敌,对清政权的威胁相对小一些,所以首先要解决捻军;收复新疆之役,对手阿古柏以南疆为巢穴,北路兵力较弱,先取北路,既是避实击虚,又可调动南路之敌增援,以分散敌人兵力,最后形成对南疆的夹击之势。从战局的实际发展来看,左宗棠对基本打击方向的选择是具有战略眼光的。
战略原则包括作战方针、作战形式和作战指导。左宗棠提出了“缓进速战”的作战方针,所谓“缓进速战”,是指每战之前做好充分准备,不匆忙进兵,一俟战斗开始,则速战速决,不贻误战机。这一方针的实质是主张战略上的持久战和战役、战斗上的速决战。毛泽东同志说过:“战略的持久战,战役和战斗的速决战,这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这是国内战争的两个同时并重的原则,也可以适用于反对帝国主义的战争”。当然,“缓进速战”方针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左宗棠在浙江与太平军对垒时,即力避冒险深入,认为“得尺则尺,虽程功迂缓,实效可期”。入闽后,在给其兄宗植的信中又说:“弟自办军务以来,拿定主意,宁肯缓进,断不轻退”,收复新疆时,这一作战方针就更加完整了,光绪二年(1876年),他明确提出“缓进急战,慎以图之”八个字。事后,左宗棠时这一作战方针取得的效果,曾颇为得意地说:“收复新疆之役,决机制胜,全在‘缓进急战’四字”。
在作战形式上,由于当时使用新式枪炮尚不普遍,攻击力薄弱,左宗棠坚决反对不分轻重缓急的盲目攻坚,而主张把野战与攻坚结合起来,并以野战为主。咸丰六年(1856年),他在论及湘军进攻瑞州、袁州之役时说:“专务攻坚,与之死斗,似非所宜”。给刘峙衡的信中又说:“攻坚不如野战是一定局势”。咸丰十一年底,左宗棠任督办浙江军务后上奏清廷,认为节节攻坚,必导致旷日持久,饷竭兵疲,提出“势非乘虚蹈瑕,诱贼野战不可”。但左宗堂并不笼统反对攻坚,“然遇冲要之地,辄又非力攻不能”。对全局有决定意义的战略要地,他是势在必得的。1862年底,左军为攻占浙西战略要地龙游,竟不顾伤亡八百余人的代阿,猛攻三个月,最后占领该城。
在作战指导上,左宗棠特别强调一个“慎”字,他的信条是“慎之又慎”,所谓“慎”是指思虑要周密,部署要妥贴,要照顾到作战的各个方面:敌情和己情,前方和后方,进攻与防守,筹兵与筹饷,平原作战与山地作战,正面进攻与侧面迂回等等。“慎”之一字的实质是继承《孙子》的“知己知彼”思想,在作战指导上力求避免片面性和表面性。还在赣、浙镇压太平军时,左宗棠就提出“慎以图之,可以无患”,以后又接受婺源教谕夏◇的建议,具体化为“未得之地慎于前攻”,“已得之地慎于后顾”。他还做过这样的概括:“慎之一字,战之本也”,把谨慎看作是正确指导战争的先决条件,并贯串于作战指导的全过程。
左宗棠在他的军事活动中,除重视研究战略问题外,还注意总结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战术(即指导战斗的方法和手段)。在具体的战斗中,他常常灵活地运用一些战术去夺取胜利,其惯用的主要战术是“反客为主”和“分进合击”。
所谓“反客为主”的战法,是指深沟高垒,逐渐逼近敌人,引诱对手出战。太平军初起之时,清军处处被动,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左宗棠即向胡林翼建议“以步步为营之法,同时渐进,逼近贼巢。贼知我将合围,必并力来扑,则贼为客,而我为主矣!”后来又再次强调:“欲反客为主,以逸待劳者,自不若扼要立营,断接济接应,而以时雕剿旁县为愈”。这种战法的用意在于避免攻坚,通过远势包围断敌心翼,然后调动对方主力,在运动中捕捉战机,其实质在于以暇待忙,以逸待劳,以静待动,夺取战场上的主动权。
所谓“分进合击”是指一种包围和迂回战术。左宗棠指挥作战讲究奇正,经常分兵三路。咸丰十一年三月,太平天国侍王李世贤部进攻江西平乐,他分兵三路越壕出击,使太平军伤亡颇众,被迫返回浙江;同治三年(1864年)末,该部楚军分三路入闽;左宗棠调任陕甘后,又定三路进兵之策:自率主力由樊城趋潼关;刘典军取道荆紫关出蓝田;高连堕部沂汉水至洵阳登陆,以顾兴汉,收复新疆之役时,也是三路出击,所以有人把分兵三路叫做“左宗棠战法”。分路推进的战法,从表面上看似乎不符合集中优势兵力的原则,实则左宗棠是在充分估计了对手的实力、部署以及己方将领的才干之后谨慎采取的,即所谓“当看贼势轻重,贼踪整散因而定计。又必择能当一面者分任,然后有分兵之益而无其弊。若守定不分之义,亦未免坐昧机宜”。采取这种战术的意义何在?我以为至少有三:首先,做为一种进攻战术,分兵前进,往往会使敌人穷于应付,莫相救援,从而便于乘虚蹈暇,出奇制胜;其次,所谓分兵数路,并非平分兵力,而是有主有次,有正有奇;第三,分的目的最后还在于合,“虽系暂分,终归于合”,只是通过不同的突击方向,以求把兵力集中到最有战略价值的一点上,以达到全歼敌人,不使漏网的目的。左宗棠的老部下杨昌浚对这种战法曾给以很高评价:“其行军也,分三道并进,诸回各自自顾,莫相就援,而后出奇兵以挠之,蹈暇以攻之,招降以携之。当机决策,因应无穷,而胜算乃独操矣”。
为了在野战中便于指挥,左宗棠还编制了“七队图”的阵形。左宗棠是很讲究作战队形(即阵图)运用的,他认为“凡与贼战,先宜讲究接应、包抄、埋伏诸法,方可制胜”,“总要分有正、副、埋伏,督阵各队”。(若军队人多分七正队、五副队、两埋伏队、一督阵队;若人少则分五正队、三副队、埋伏队、督阵队;再少亦要分三正队、两副队、一督队)阵形一旦布好,则“进退疾徐,各有步次,不得搀越”,“临敌照图布阵,庶能进退有法,操纵自如”。
四
左宗棠的军事思想相当丰富,其中不乏精辟,卓越之见,但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封建糟粕和消极成分。
从建军思想看,左宗棠创建“楚军”的宗旨就在于扑灭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腐朽统治,以挽狂澜于既倒自任。因此,他选拔军事骨干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廉耻信义”,即能恪守封建伦理道德,对地主阶级的事业忠贞不渝。对士兵也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准绳,来规范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其反动性是显而易见的。从楚军的招募制度看,所募勇丁要取保、具结,验明籍贯、住址、三代、指纹,也带有鲜明的封建宗法标记。
在治军思想中,左宗棠除强调“忠义以倡其勇敢之气”外,还以升官发财做为激励士气的诱饵。《楚军营制》“教勇”条中要求士兵“打仗奋勇,谨守营规”“如得保举,再图上进,亦可做到督、抚、提、镇之官,岂不光前恪后,百世流芳”;“教长夫”条中,要求长夫“安分守己,勤谨服役”,并许以“若能恪守营规,操习武艺,即可挑补勇额,以取富贵功名”。
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来考察,在左宗棠的军事思想中,也包有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成份。左宗棠本人颇为自负,往往夸大个人作用,在军事指挥上亦喜欢独断独行,容不得不同意见,有人曾说,左宗棠部下诸将“莫不深畏其威,不敢异同”。这不但不利于集思广益,而且不易调动手下将领的主动性、积极性。由于左宗棠的主观武断还造成了某些重大失策,比如建立“车营”,虽耗费了不少财力、物力,却与军事上的实际需要相去甚远,最后只能放弃。
总之,在我国近代史上,左宗棠不仅是一个杰出的爱国者,也是一个封建时代的优秀军事家,战略家,他的军事思想很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以上管见只是抛砖引玉,望得到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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