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生活在我国从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化的时代。当时统治中国的清王朝正是江河日下,危机丛生,内忧外患严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错综尖锐,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天下驿骚,几无完土”,特别是咸同年间爆发的太平天国革命,历时最久,规模最大,给清王朝的统治以沿重地打击。左宗棠认为这种局势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吏治窳而民生戚,本实先病,患乃见于枝叶”。因此,他主张在“严治奸民”的同时,还应对吏治进行整顿。他说,“戡乱之道,在修军政,尤在饬吏事。军政者弭乱之已形,吏事者弭乱之未发也”。不然的话,仅治其外而未治其本,农民还会挺而走险,掀起更为激烈的反抗,那后果就“更不堪问矣”。于是,他在充任幕僚,监政地方期间,选贤任能,惩贪奖廉,努力整饬吏治,这在清末封建大吏中是较为突出的。本文仅就左宗棠的吏治思想作一浅析,求教于各位于心家读者。
一、吏与民
“爱民”“利民”思想是左宗棠吏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
首先,他反对官吏对人民群众毫无止境的掠夺。清自乾嘉以后,吏治不修,政治腐败,各级官吏贪赃李瑞环法,鱼肉百姓,为所欲为。“道府取之州县,州县取之民间,上下交征”,人民生活日益贫困。左宗棠对这种现象表示出极大的愤慨,他在引用《诗经》“不素歺兮胡取禾三百厘今,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兮”的诗句后说,古人皆对巧取豪夺感到惊诧,“今何以恬然若无足深诧?且相与◇而艳之,恤恤乎恐彼之不知耶?廉耻之道衰,嗜利之心竟,意其弊必有受之者,而非斯人之谓哉”。又说“孟与曰,无政事则财困不足,上下交征而国危,此万古不易之论,惜当事者未之深思耳”。他认为“当官不要钱”,不掠夺百姓是份内的事情,要钱就不是好的官吏。对那些残民以逞的好利之徒,左宗棠尤其深恶痛绝,必严加惩处而后快,在他监政地方期间,先后革除了大批贪官酷吏。
其次,左宗棠认为为官之道在于合民心,顺舆情,“实行恤民”。他在《与周受三》书中指出:“所谓法者,革恶俗,治恶人之类上之。所恶民之所恶也,如是则怨之者少而德之者多,政行无梗如流水矣。因此,他一再谆谆告戒下属官吏”,“亲民之官须认定亲民二字,”关心人民疾苦,行民之所行者,弃民之所弃者,“清勤奉职,以爱民为心”,争取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把“求◇舆情”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这样就“未有其事无功者”也。他本人就特别重视民心的向背,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有着炽热的同情。在尚未做官之前,他曾不顾家境的贫寒,多次解橐救济过贫苦农民。做官之后,他每监一地,赈济饥民,安辑流亡,整饬吏治,严肃军纪。在浙江,他看到“浙民流离颠沛之苦,疾病流行之惨,饥饿不堪之状,”片刻难安,无泪可挥;在西北,他看到“民间耕作所入不多,本地银钱向本缺乏,遂不得不忍受风寒。每至隆冬……短布单衣”的情况,于是大力动员民间植棉,以改变过去只靠外地转贩,路远价昂,贫苦农民买不起的状况,以争取民心。
第三,左宗棠认为官吏的职责主要是“诚心爱民”,为民“兴利除弊”。他曾说过,做官不要钱固然不错,但仅凭这一点还不能称为好的官吏,官吏的职责是为民“兴利除弊,讲求长治久安之道”。就兴利而言,他强调“水利所以养民,先务之急,此为最”,为缓和西北干旱之苦,他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大兴水利工程,仅宁夏一省就开凿了“干渠”十多道,支渠一百四十多道,能灌田八十多万亩;他强调“国以农为本,民以食为先”,为筹集军粮,安辑流亡,他大力在西北屯田,实行兵屯民屯变通办理,反对掠民以济军的做法;他强调“授民法以尽地利”,为提高粮食产量,他在西北引种南方水稻,推广区种之法,编印“棉书”和“种棉十要”,倡植棉桑。就除弊而言,他主持了湖南的漕务改革,严禁官府衙役的一切杂派杂征,后又将此法推行到闽浙各地,要求下属官吏“速将钱粮弊窦剔除,以惠农民”;他对厘务进行了整顿,“应减者减,应免者免,局卡各员应参者参,应撤者撤。”真正做到征收有条理,出入无浸欺;他看到西北大量膏腴之地因种罂粟而使米麦减少,强劲吉朴的西北民风也因鸦片之祸而变得毫无生气,于是毅然以严禁鸦片为己任,采取“禁种罂粟”的方法来堵塞鸦片烟源,以达禁烟之目的;在新疆左宗棠也大刀阔斧地进行了赋役,行政制度的改革,废除了许多旧规陋事,使新疆人民受无穷之利。
最后,我国古代民维邦本的思想,在左宗棠的认识上打有深刻的烙印。他在给朝廷奏折和下属的批扎中,曾反复强调,“为政先求利民,民既利矣,国必兴焉”民与国的利益是一致的,民富国强,民贫国弱。是故善养民得,不必捐已以益民而民自益;善富国者,不必穷民以富国,而国自富。因此,他主张“官与民交涉之中,总须官肯吃亏”,国家“开利之源,自以因民而利之为善”,“与民争利,不若教民兴利,”使“民利仍还之民”。他反对政府对人民毫无限制的赋锐盘剥,要求掘人民的免担固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鼓励民间开办新式企业,不赞成政府以官办或官督商办的形式来鲸吞私人资本。更为可贵的是,左宗棠把发展私人企业与抵抗外来经济侵略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要“收回洋人夺去之利,更尽民间◇尽之利”,以谋求富国强兵,具有鲜明的爱国主义色彩。
当然,作为十九世纪晚期的封建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左宗棠强调为官必须“爱民”“利民”,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一)从其思想范畴来看,左宗棠“爱民”“利民”思想不仅直接渊源于儒家学说中的“仁政”主张,而且就其内容来说也未能跳出封建传统观念的藩。他反对统治者残民,掠民的行为,希望照顾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但他并不要求废除封建剥削压迫,只是在不触及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给人民以生存的起码权力。
(二)从其目的动机来看:左宗棠从当时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活动中,认识到“国无苛政贪犹赖,民有饥心扶亦难”,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定与否,民心的向背如何是清王朝能否长治久安的关键。因此,他要求官吏“爱民”“利民”“以无负朝廷爱育生民至意”。使人民群众能够维持起码的生活条件,不致于因生活所逼而挺而走险,以“平天下之争”,实现清王朝的长治久安。(三)从其对象范围来看:左宗棠所说的“爱民”“利民的民”,仅仅指的是那些服从封建王法的“良民”,对于那些敢于犯上作乱,与封建王法分庭抗礼的所谓“奸民”,他是力主镇压的。他对太平天国革命,捻军和西北少数民族起义军的血腥镇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这种既“爱民”“利民”又“杀民”“屠民”的矛盾主张,正体现了他既要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又要照顾被统治者的安居乐业的双重性格。由于前者,他要对“奸民”进行镇压;由于后者,他又要对“良民”实行抚恤,而且认识到后者是实现前者的必要前提。仅管如此,左宗棠“爱民”“利民”思想及其实践,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封建剥削,缓和了严重的社会危机,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持续进行,这与那些中知残民掠民的贪官酷吏相比。要好得多,正是从这点出发,我们应给予左宗棠“爱民”“利民”的思想以一定的肯定。同时,我们剔除他“爱民”“利民”思想中的封建主义糟粕,一些具体的认识和主张,直至今天仍然有它合理的借鉴意义。
二、选与用
官吏既是封建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又是人民群众的直接统治者,他们为政的好坏,是“爱民”“利民”,还是残民以逞,无不关系到封建统治秩序能否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州县官吏,离民最近“其任甚矩,其选甚难。”因此,左宗棠把“选好官吏”“慎择收令”视为整饬吏治的关键问题。
左宗棠认为理想的官吏应是德才兼优之人。所谓“德”,一是朴干诚实,无虚华作风和衙门习气;二是“勤恳耐劳”,办事认真负责;三是“诚心爱民,其为民谋也”。才则指的是人的聪明才智和治事能力,也就是能否为地方兴利除弊,德才之间相互依存,彼此渗透。两者不可偏废,如果有德无才,其人“不能为地方尖利除弊,讲求长治久安之道,于国计民生终鲜裨补”这样的人只能算为庸人。反之,如果有才无德,“则所谓才者,亦只能长恶济奸,自便其私而已,于实事何益”,这样的人可以称为鄙夫。他们越是有才,就越能为非作歹,祸国殃民,历史上这样惨痛的教训是颇多的。因此,“用人不能用人之才,而其人心术不正”。但在德才关系的摆法上,左宗棠又认为,用人之道,重才具尤重心术,才具者政习所由济,必术者习尚所由成也,德比才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一再指出,选拔官吏应以“熟悉风土,稍知稼穑艰难,能恤民隐,能共作苦者为上选。”而且就德与才比较来说,有“德”者比有“才”者更为难得。因为一个人的“才”可以在实际活动中得到培养锻炼,“人之才识由历练而生”,但一个人的“德”则是带有根本性的东西,互形成就很难改变,中国有句古语,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主张“欲当大任者,人多取才,其实不如取德,故须是操行醇笃之人”。诚然,左宗棠在这里所说的“德”,不外乎是维护清王朝统治的封建纲常伦理和为官的行为准则,但他能从德才辩证关系的高度上,认识选拔官吏必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是很有贝地的。
那么,怎样才能选好官吏,把那些德才兼优之人选拔举荐上来呢?左宗棠认为,首先上司要加强对部属德才情况的鉴定和考查,真正做到不屈才,不滥举。他在《保举王加敏》中指出“吏治首在得人,而人才难得以所有为者未必有守,有守者未必有为,非相知之深,相信之久,不敢滥登举荐也”。又说“牧令之寄,贤愚难齐,有守者未必有为,有才者岂皆有德”,关键在于上司平时对他们的考核,“察其能否,调其人地,而后可期得力也”。左宗棠本人就很重视对下属官吏平时德才情况的考查,“凡属官之贤否,政治之得矢,舆论之是非,俱默为存记,时加访察”。通过一个人平时一点一滴的表现来鉴定甄别他的德才。由于左宗棠平时勤于考官,对下属官吏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因此往往能选拔任用一些既能“诚心爱民”,又能为地方“兴利除弊”的德才兼优之人为府州县牧,这也正是他监政地方有所作为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他在浙江巡抚任内所选拔任用的温州知府周开锡“守洁才长”;杭州知府薛时雨“为守兼优”;嘉兴知府许瑶光“廉干朴勤”;署同安知县白冠云“有守有为”等等。其次要坚持任人为贤,唯才是举的原则。自古以来在用人问题上就存在着针锋相对的两条路线,是任人唯贤,唯才是举,还是任人为亲,攀附援引。左宗棠主张前者,而反对后者。他曾对别人说过,选拔官吏就和造房选用木材一样,“有度之山林者,有取之异地者,惟其才之适于用而用之”。又说,选官应“举其贤者,能者,不必同其从来,咎其已往,某某当权时钻营之人,概置不问可也”。他在西北时,三湘子弟前往兰州找他求事者络绎不绝,但都被他资费遣回。1880年他又写信给当时的陕甘总督杨昌浚说,我的亲戚中如有逗留兰州请求收录的,决不可用,“亦可免弟一罪也”。在给儿子们的信中,他也一再告戒。“有人求写信寄当事者都宜谢绝”,参加科举未尚不可,但不能以“广交游,征通关节为要,数者吾所憎也”。由于左宗棠坚持以德才取人,没有“科甲捐班”“嫡庶亲疏”之分,因此能收录任用各方面的人才。例如他的西征军将领就来自于不同的派系。最后,选拔官吏还应拔擢新进,不能按资排辈。晚清选官,循序升迁“贤智者经不得越,而愚者不肖者亦得以训而到。”结果资历老者,骄居自喜,不求上进,使得许多年轻有为的人备受压抑,才能无处施展发挥。左宗棠对这种现象深为不满,他认为选官只能依其德才,凡有德有才者可以不擢升迁,担当大任;凡昏庸贪鄙者虽贵为王公,尊为权臣,也应让出其位。他特别重视起用青年官吏,让他们在实践中培养德才。例如湘军将领刘锦棠“年青有为”,左宗棠在西征中大胆起用他为前敌总指挥,统率西征军第一主力老湘营出关作战,“威名震于海宇”。后又推荐他出新疆第一届巡抚,担当镇守祖国西北边疆的重任。
除了“慎择牧令”,选好官吏外,左宗棠还十分重视对官吏的使用问题。他在给朋友的书信中写道,“凡用人,用其朝气,用其所长,常令其喜悦,忠告善导,使知意向所在,勿穷以所短,迫以所不能,则得才之用矣”!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就在于上司知人善任。知人就是识别官吏的德才情况,善任就是恰当地使用官吏,这两者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左宗棠曾经说过:“非知人不能善其任,非善任不能谓知人”。只有上司对下属官吏的德才有充分地了解,真正做到胸中有数,然后奖长勉短,因才器使,委以恰当的官职和任务,这样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长”,充分发挥每个官吏的才能。他说“人无所为能不能也,以为能,就不能者也能,以为不能,而能者也不能”。因为按照自然现律、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人类社会发展也不平衡,人们的聪明才智千差万别,各有不同,有的人长于此而短于彼,有的人则长于彼而短于此,每个人包括最杰出最优秀的人物在内,都有自己所专长的地方,也有自己不太熟悉的领域。长于治军,率兵打仗的人,就不见得能治理好地方;而长于治理地方,安抚人民的人,你要他去率兵打仗就没有不失败的道理。他打比喻说,官吏就与药材一样,都是医治疾病的良药,但药性则又各有不同。有的专攻心火,有的则主治痢疾。如果司药能“尝之试之,而确知其性所宜,炮之灸之,而得其性之性,则专用杂用均无不可”,否则就难得药性之用了。上司要想用人得宜,也要加强对官吏德才的了解。在实践中左宗棠就很注意这个问题。安徽补用副将马覆震,工于经史,长于治事,其才“实堪造就”,与武职相比文职更能发挥他的才能,于是左宗棠建议朝廷改马覆震以文职用。再如湘军将领易开浚,为人“锋锐不足,稳重有余”善于镇抚而不长于进攻。因此,在平定阿古柏叛匪的战斗争,左宗棠不以易军为进攻之军,而任他为吐鲁番留守,处理善后事务,发挥他“老成练达”之才。易果能悉心尽力,安辑流亡,稳定后方社会秩序,收到了知人善任之效。
左宗棠强调选拔和使用官吏应该不拘一格,不能苛全责备。他指出,“天生之才不易,人之应运非偶”。一个人的生命有限,而学海无涯,纵使读书读到皓首白厝也难穷尽天下事理,即使身经百战,熟读百家兵书也难为常胜将军,真正德才兼优的文武全才是十分罕见的。“古今以奇才异能著闻,而大名盛业足重当时,传于后世者,亦有几人”。中国有句俗语,说是“人无全人,金无全赤”,讲的就是这个问题。特别是在当时仕风日下,吏台不修的情况下,这样的通才全才就更寥若晨星了。因此,“高其格而求之不得,则不如因其才而器使之,俾尽其长,尚是稳著者也”。“苟能补救时局,卓然有所表现者,既不得谓非一时之选”。就是对那些犯有错误的人,只要其人无良末尽汨没,“不是贪鄙吸烟及全无知觉运动之人”。左宗棠也能本着用其人而时加督察,使其改过自新的原则,加以收录留用。例如李良模,为人好利,有过受贿行为,但长于治事,左宗棠惜其才而使用之,在使用中又时加教诲,督其弃恶从善,把才能用在为民兴利除弊上。像这样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由于左宗棠能知人善任,对部属不苛全责备因此很得下属的拥戴和效用,这在当时封建大吏中是不多见的。
三、察与训
吏治的好坏固然与官吏的选拔能否得人,使用是定合理有着直接的关系,但上司的督察训导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左宗棠是有深刻认识的。他说“吏治之振新,全在上司精神贯注。……大抵中人之资,可与为善,可与为恶,吾之好恶一端,斯吏之趋向定矣。”在整顿吏治的实践中他提出了自己察训官吏的几项原则。
第一、上司要依身作则,“表端则影自正”。左宗棠认为上司作风的好坏,对下级官吏有着直接的影响,上司作风正派,为官清廉,下属仅管难免有贪赃枉法行为,却有所顾忌,不敢为所欲为;但上司如果昏庸贪鄙,则“上无嘉德,下有违心”。上行下效,下属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吏治之所以坏也。因此左宗棠屡饬下属,要他们洁身自好,遵法守纪,“表端则影自正”。长沙有一猾吏曾对别人说过“吾辈所工者,揣摩风气耳。使上司所尚者果是廉干一路,吾亦何乐而贪庸乎”,左宗棠认为“此言虽谐,却是近理。”他本人就特别注意“清介”,把惟“惟崇俭方能广惠”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不贪污,不荀取,身体力行几十年,“不欲以一丝一粟,自污素节”。1880年,左宗棠在新疆哈密接到升调军机大巨的诏令,在赴任前夕,管理西征粮台的沈应奎等人拟将陕西甘捐数赠寄给他为入京盘费。他复信谢绝说,我“于别敬概不敢爱,至于新契之例赠者亦概谢之,匪惟介节自将,人已本无二致,亦俸外不收,果实义有攸宜”。至于甘捐尾数,他建议“储为关陇不时之需”。在当时贪赃受贿盛行的情况下,左宗棠这种“出污泥而不染”的品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在给儿子们的书信中,他也一再告戒他们“切不可沾染世宦积等”,为非儿歹。
第二、“劾贪奖廉,为课吏之要”。他在《与徐树人中承书》中指出:“治匪先必寨吏,察吏先必惩贪”对那些贪枉法赃行贿好利之徒,应严惩不贷,决不能稍存半点不忍仁慈之心,“一家哭何如一路哭”也。因为,这些贪官污吏的横行无忌,不仅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也无益于统治阶级的长远和整体利益,不对他们进行打击,就很难稳定封建统治秩序。他自己就对“属吏之庸鄙猥诈者”恨之深而绳之峻,先后被他参革处死的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不乏其人。如在浙江任内,太平知县马应奎以办善后捐输为名,比户摊派钱粮,借以肥私,罪恶累累。左宗棠知道后,奏请将马应奎革职拏问。前署嘉善县知县张树松“勒派捐输,攘归私囊”。左宗棠奏请将张革职,重治其罪。致于那些年老体衰,昏庸不知振作的官吏,他们仅管没有贪赃枉法劣迹,但不能为民兴利除弊地方无有起色,左宗棠也“随时分别参撤,未敢搏宽厚之名,而忘稽核之实。”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左宗棠参革官吏,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例如与左宗棠有“世谊、年谊,姻谊”的贺少农,在宁夏任内禁种罂粟不力,上司考虑到他与左的特殊关系,不便参劾。左知道此事后,立即写信给刘典,说贺少农虽与我有亲姻关系,但那是私情,现在我身为陕甘总督,他是我治理下的官吏,只能在官言官,规定该参就参,该革就革,怎能以私废公呢?
在惩贪的同时,左宗棠还主张奖励升迁那些能“诚心爱民”为民兴利除弊的清官能吏。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指出,贪鄙昏庸者应随时参撤,严加惩治,以明法纪,政绩卓著者亦应“根实胪◇”,给予奖励,贝善则奖,贝过则规,奖罚分明,这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奖是用鼓励方式将引导官吏为善而不去从恶,罚则是用强硬的手段来促使官吏弃恶而去从善。在实践中他努力遵循这一原则。例如王加敏,从咸丰十年起随左宗棠办理局台事务和陕甘后路◇台,十九年如一日,廉洁奉公,兢兢业业,从未有过贪赃行为。左宗棠认为他“论其志趣才具,在监司中亦实属不可多得之员”,于是专析奏以上闻,请委以重任。再如周开锡在浙江温州知府任内,努力裁革道府陋规和粮漕积弊,于地方吏治军政莫不刻意整顿,实属“爱民”“利民”,德才兼优之人,左宗棠数次奏请将周以闽浙道员记名简放,以示鼓励。“劾贪奖廉”是左宗棠督察整饬吏治的重要方法。它对于严明法纪,转移仕风是积极意义的。凡经过他治理的地区,贪官污吏有所收敛,吏治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澄清。
第三、“察吏之外,尚有训吏恤吏两端”。左宗棠曾经说过“今日道府以至督抚均言察吏,不知察吏之外尚有训吏,恤吏两端。训之使不至为恶,恤之使可以为善,斯其成就者多,而转移自速也”。如果说“劾贪奖廉”是在官吏行为之后上司依其善恶情况分别惩罚,那么“训吏恤吏”则是在官吏行为之前上司引导他们弃恶从善,防范于末然。
训吏主要是对官吏的教育引导。他在《甄别不职知县折》中向朝廷建议,上司凡遇属官之来见者,都应循训善导“以屏除官场积习,勉做好官时加勖励”,公事禀牍,也应亲手批荅,不应委诸于文案幕僚,“冀其时加省监,有动于心”。每当新官上任,左宗棠都要加以申儆,指出行为所宜,鼓励他们诚心“爱民”“利民”。例如在给陕西咸阳县令孔广晋的批札中,左宗棠告戒该令,启征之地,应躬亲履勘,不得委诸粮差,致成弊薮,倘若取民无制,但资中饱,“非该县百姓之利,也非该县之利也”,希望他自勉自励。在给甘肃狄道州牧王镇镛的批札中。左宗棠指出,治理甘省要以均赋役,兴水利为要,困难虽然不少,但只要该牧能实心办事,地方必有起色,“若遇事先存畏难之见,干事先存见好之心,则俗更所为无足观矣!”他希望该牧认清自己“亲民之官”的职责,“为地方造福即是为自己造福也。”
为转移仕风,剔除吏治习弊,左宗棠还提倡官吏应该勤以学术,增长才识,以提高治事能力。他认为古时选官,学忧而仕,往训攸章未有不学而监民者的,因此吏治清而仕风醇。但到了近代,八股取士,百弊丛生,读书人竟习帖括,尚词章记诵,空谈义理,不讲求经世致用,于实事无所助益;追求利禄功名,而不知为官应该“爱民”“利民”。至于太平军兴后清政府为了解决严重的军费困难,而大肆推行的捐纳保叙,则流弊尤深,许多不学无术之徒成了大小官吏,他们“其做官俨如经商,其视官一如传舍”此吏治之所以日坏也。于是在西北期间,他利用沾军余暇,广泛收集前人书中论及吏治的书籍章节,编写一书。名曰《学治要言》,每个官吏人手一册,希望他们“玩索是编,而有得焉”。从此也可看出左宗棠重视对官吏平时的教育问题。
恤吏指的是对官吏的体贴关心。左宗棠认为,上司对部属应该“所欲与聚,所恶勿施。”“居心宜直,用情宜厚”,“优待而严课之”,“体察而徐听之”,对他们在为政中所遇到的困难,应宽其不逮,体其艰辛,不以一时所爱憎,“稍作威福,致矢人心”。周开锡初知温州,急于求成,怨声四起,左宗棠致书于他,说你的难处“仆非不知也”,用心固然是好,但“吏事张弛,亦必循序渐进,未可苛也”。建议他“◇剔弊兴利”争取民心。只要小属官吏不贪污行贿,一般的常例浮费他还是允许的,认为这已是习以俗成的事情,不这样就无法选拔和使用官吏。他还主张“恤民先恶恤吏”。给官吏以一定的优厚待遇,使他们口袋中经常有钱,不致因经济困难而去掠夺盘剥百姓。据清朝野史所载,当时左宗棠“旌麾所致”,文臣武将莫不闻风影从,“伺侯若奴仆”,弃富贵如弊屣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左宗棠能与下属甘苦与共,体贴抚恤。
综观左宗棠的吏治思想,他在吏与民的关系上,强调为官必须“爱民”“利民”;在选与用的问题上,主张上司选贤任能“知人善任”。在察与训的问题上,要求“劾贪奖廉”,“训吏恤吏”。当然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实现清王朝的长治久安,但是(一)他的吏治思想与我国古代在吏与民的关系上主张“民为邦本”“仁者爱人”,在选才用人问题上主张“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进步思想有着明显的继承性;(二)他的吏治思想也反映了他对民生疾苦的同情关心,希望通过整顿吏治,能使人民安居乐业,从而与人民的利益有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三)他的吏治思想和实践在客观后果上也确实减轻了民间疾苦,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吏治的澄清和人民的休养生息,因而又有着历史的进步性。从这三点出发,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左宗棠吏治思想的作用和积极意义。而且,我们抛弃他思想中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目的,一些具体的主张和建议,也是值得我们很好地借鉴和总结,这也正是笔者撰写此篇拙作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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