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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澍人才思想浅析
作者:朱汉民
【摘要】陶澍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已经日暮途穷的十九世纪上半叶,作为一个开明的地主阶级改革派人物,他对清王朝所面临的全面危机已有切身的感受,尤对当时出现的严重政治弊端、政治腐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他多次严厉地指斥各级地方官吏总是“作威作福,不公不法,横索属员”,而“其于百姓则鱼肉也,百姓视之亦虎狼也”。所以,陶澍曾强烈地呼吁要进行政治改革。 ……
  陶澍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已经日暮途穷的十九世纪上半叶,作为一个开明的地主阶级改革派人物,他对清王朝所面临的全面危机已有切身的感受,尤对当时出现的严重政治弊端、政治腐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他多次严厉地指斥各级地方官吏总是“作威作福,不公不法,横索属员”,而“其于百姓则鱼肉也,百姓视之亦虎狼也”。所以,陶澍曾强烈地呼吁要进行政治改革。

陶澍毕竟只是一个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政治家,他不可能认识到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必然腐败的真正原因。他仍然象无数儒家士大夫及由儒生出身的官吏一样,把解除封建弊政的最终希望寄托在“得人”上,他希望各省大吏能够做到“正本清源,以身率属”,他甚至提出:“州县为亲民之官,州县得人,天下咸理矣”。他相信,国家只要能“得人”,就能够重新恢复和建立起强盛的王朝,达到国强民富的目的。因此,关于选拔什么人才、如何教育培养这些人才的问题,就成为陶澍的政治改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陶澍如此强调“得人”,那么,他所要求培养、选拔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才呢?这显然是陶澍人才思想的核心部分。在他看来,国家急需的是合乎要求的政治型人才,这种人才必须

具备两项最根本的条件。第一,他们必须是能够辨义利、知廉耻的贤人杰士。陶澍从来就把道德标准置于培养、选拔人才的首位,他曾经提出:“故欲化民,必先训士,而其道则在辨义利。……今日之士子,即异日之官吏,当其为士,尚不能耐苦,又安望身处脂膏、能廉于守?当其为士,尚不肯究心,又安望躬膺繁剧,能勤于职?不廉不勤,则吏治坏而害于民”。他认为政治的清浊、吏治的好坏等,皆与各级官吏的道德人格联系在一起,只有那些能够辨义利、知廉耻的贤人君子,才能够成为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优秀人才。因而,必须重视培养、选拔这种具有较高道德修养的人才。第二,他们应该是具有“实学实用”的致用之士。陶澍本人就是一个注重实际、倡导实学的经世之才,他“少负经世志,尤邃史志舆地之学,所至山川必登览形势,察访利病”。因而他对人才的要求亦十分注意以“实用”为标准,他曾强调“研经究史为致用之具”,提出为学“惟以实而不以华”。皆肯定“实学实用”的重要性,坚持了培养、选拔人才的实用标准。

上述两个方面即是陶澍所推崇的人才标准,十分明显,陶澍的人才思想完全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框架,即是倡导一种合“内圣”(道德标准)与“外王”(实用标准)为一体的伦理——政治型人才。他没有也不可能提出一种超越儒家传统的理想人才模型。

但是,陶澍人才思想的提出又具有自己的特点和贡献,那就是:他在数十年的仕宦生涯中,努力去培养和选择这种人才模型,并把这种“造士之道”作为他为之奋斗的政治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曾自我表白说:“余自翰林出官蜀晋,宦辙所至,虽未敢遽谓能化民成俗,而于劝学造士之道,每竞竞藉为先务”。陶澍所以把吏治好坏和“劝学造士”结合起来,

是因为在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士子”居于特殊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即“今日之士子,即异日之官吏”,士子们作为未来官僚集团的继承人,其道德水平、政治才能对未来的社会

政治起着无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即所谓“士为四民之首,士习之淳漓,民风视为升降”,士所具有的特殊社会地位使其具有典范作用。因此,陶澍要能通过培养人才以实现其政治改革的方案,就具体落实在他一贯坚持的“劝学造士”的思想和行动中。可见,“劝学造士”是陶澍人才思想中最重要而又最具特色的部分。陶澍试图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达到“劝学造士”的目的,以培养出合乎标准的人才。

第一,清除教育界、学术界的种种不良习气和学风,以端正士子们求学的态度。清朝的选士制度和以前一样,以科举的途径选拔政治人才。这种选士制度并不能真正选出封建国家所要求的理想人才,反面使得教育、学术往往流为科举的附庸,在学校中形成了种种不良习气和学风。陶澍对此现状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他批评说:“敝俗相寻,正学日晦,一倡百和,

靡然成风。于是甫学咿唔,便规进取;经吏古文,束之高阁;腐烂时艺,传为鸿秘。根柢既薄,转眼就荒,理之不明,文于何有?”他还指出:“世儒茫昧于古人教弟子之法,全末理会,但知课以诵读。其号为老师宿学者,亦不过捃摭训诂,泛滥词章,以为弋钓科名之具,于风俗人心之本,毫无与也”。这种以“弋钓科名”为目的的学习,必然会置道德修养于不顾,置经世实学于不顾。这种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必然不能满足社会政治的需要。为了清除上述种种不良学风和习气,陶澍在其“劝学选士”的活动中,总是竭力敦促士子明确学习目的,纠正不良风习。他尤其重视书院教育,因为历史上的大儒在创办书院讲学时,皆以不受科举俗学的束缚相标榜。所以,陶澍在执行政务期间,十分倡导书院教学,他希图在书院中形成一种不同于一般学校的新的学风,他明确主张:“书院之设,非徒以为名而已,在乎守土者时与邑人士相见,劝之以孝弟忠信,迪之以礼乐诗书,经明行修,日新月盛,比肩有弦歌之美,青衿无佻达之讥,斯风化成,而治绩茂焉”。正因为如此,他在支持、创办、主持书院的教育活动中,产生了一些较好的影响。魏源在后来曾经评价说:“建惜阴书舍于江宁,专以经史古文课士;建震川书院于嘉定,并求归太仆后人为侍奉生;建敦善书院于海洲以造士,无时不以济人利物为志。”

第二,鼓励、培育具有德性、并努力追求内圣人格完美的人才。陶澍既然以道德品质为衡量人才的首要标准,所以,他必然会以培育士子德性为“劝学造士”的根本目标。他曾提出:“鼓励人才,俾知果行育德,期至于圣贤之域”。当他把道德教育、追求圣贤人格作为教育宗旨、育人目标时,已与宋明理学的精神完全契合。所以,并不象有人所说的那样,陶澍自觉地批判宋明理学。事实上恰恰相反,他象许许多多的湘籍士大夫、官僚一样,是十分尊崇宋明理学的。他曾多次褒扬宋儒在学术史、教育史上的崇隆地位:“宋儒崛起,经之旨乃昭然复揭诸白日。顾其时之君不能知,或知之而不能用,用之而不能尽,斯亦未可谓能尊经者也”。“凡建学,以造士也。三代以上,圣贤盛西北,而集大成于我孔子。及其衰也,濂溪夫子起潇湘,道南诸贤继之,而集其成者,朱子也”。陶澍所以如此褒扬宋儒,除了因为宋明理学是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哲学之外,还由于他倡导以道德品质培养为宗旨的教育主张与宋明理学十分契合。譬如,他曾告谕书院的士子说:“昔陆子静在白鹿洞讲君子喻义章,听者流涕,朱子以为切中隐微深痼之病,此诚学者所宜致思矣”。他十分推崇宋儒重义利之辨的教育传统,深感这种教育在培养内圣人格方面会发挥重要作用。事实上,陶澍在其教育实践中,继承并发扬了宋儒重道德教育的传统。他曾为苏州紫阳书院、正谊书院制订学规四条,名之为《为学之要》,内容包括:为学必先立志;为学必先植品;为文宜先宗经;读书宜亲师友。他要求的“立志”,就是要学习范仲淹“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强调“立品”,就是要消除士子中“钻营结纳,作弊行私,干公事而贼乡里”的恶劣品行。就是“为文”、“读书”方面,他也强调要“代圣人立言”、“义理融熟”,反对“士习之坏”等不良的道德品行。从陶澍制订的学规中,就可看出他是十分重视对士子的品德教育的。

第三,倡导培养、选拔那种具有实学实用的经世致用人才。陶澍虽然重视品德教育,大讲义利之辨,和宋明理学家有相通之处,但是,他也明确反对理学末流的空谈心性、不究实用的空疏之学。他批评说:“后世高谈性命,逃之于空虚,议论日多,而无当于实用,学术之所以不能如古,盖在是矣”。他倡导“实学”,以达诸“实用”,认为“有实学,斯有实行;斯有实用”。陶澍的“实学”,显然是要求士子们能学习在治国安邦、济世救民方面有实际效用的知识,这样才能培养出有“实用”的人才。这种“实学”的具体内容,陶澍曾经列举说:“将举一方之利病而兴剔之,其山川、风土、人物、官师、学校、财赋各大端,皆不可不周知其故”。这些学问即是“实学”,皆包括在儒家传统的“外王之道”的范围内。陶澍在长期的仕宦生涯中,深知这些“实学”的重要性,故而培养人才的教育实践、选拔人才的政治实践中,同样十分重视人才必须具有“实学实用”的经世才能。

如前所述,陶澍的人才思想是他的政治改革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所以要提出理想人才模型,从事“劝学造士”的活动,最终都是为了改革弊政,清除政治腐败现象,以达到巩固封建统治秩序,促使民富国强的目的。因此,他的人才思想具有强烈的经世致用的思想倾向,体现出清末地主阶级改革派那种重视“实学”、“实用”的一般特征。他在锐意改革中提出的“鼓励人才”的主张,也表明他确实看到了封建主义政治的弊病。但是,他所提出的人才思想以及实施“劝学造士”的培养人才活动并不能真正医治清王朝的深刻政治弊病。很显然,封建主义的社会政治秩序已经分崩离析,要想实现“天下咸理”的政治局面,最终必须打破旧的社会政治秩序,并建立起一个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社会政治秩序。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必须提出一种新型的理想人才模型。陶澍企图再用传统的合“内圣”与“外王”为一体的人才模型去医治封建主义政治弊病,明显带有儒家的理想主义色彩。他也许并没有意识到,这种人才思想与他的“实学”、“实用”的学术宗旨是相悖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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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论陶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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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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