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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教仁为在中国实现民主宪政的斗争
作者:旷炯;董志国
【摘要】宋教仁是我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他不仅为推翻清王朝腐朽封建统治,创立中华民国作出过重大贡献,而且在民国初年继续为在中国确立以议会政治,政党内阁为其特征的资产阶级民主立宪政体而积极奋斗。本至以身殉志。然而,对他民初的政治活动,历来毁多誉少。人们多批评他“醉心于议会斗争”,患了典型的“议会迷”病症;“从资产阶级革命派倒退到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立场上”;“带有较多的资产阶级政客气味”;因而“不是一个好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
  宋教仁是我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他不仅为推翻清王朝腐朽封建统治,创立中华民国作出过重大贡献,而且在民国初年继续为在中国确立以议会政治,政党内阁为其特征的资产阶级民主立宪政体而积极奋斗。本至以身殉志。然而,对他民初的政治活动,历来毁多誉少。人们多批评他“醉心于议会斗争”,患了典型的“议会迷”病症;“从资产阶级革命派倒退到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立场上”;“带有较多的资产阶级政客气味”;因而“不是一个好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显然,如何历史唯物主义地看待他的这一段政治活动,是能否正确评价宋教仁这一重要历史人物和民初革命党人的继续斗争,总结有关历史经验的必要前提。为此,我们不揣浅陋,试抒己见,以求教于史学界。

  (一)

宋教仁为在中国建立内阁制型资产阶级民主立宪政体而进行的斗争,是向西方寻找救国真理,以“福国利民”为宗旨的高尚爱国主义行为,而绝非营谋个人权位私利的资产阶级政客之争。

宋教仁的奋斗目标,是在中国实行内阁制型的资产阶级民主立宪政体。这个目标的提出,是他在深入研究西方资产阶级各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外察大势,内审国情”的结果。

二十世纪初年,中国已完全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民族灾难空前深重。为了救国救民,资产阶级革命派“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武器库中学来了进化论、天赋人权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等项思想武器和政治方案。”以为这些“可以外御列强,内建民国”,使中国获得独立富强。并据以掀起了旨在推翻帝国主义走狗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伟大辛亥革命运动。毫无疑问,在当时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是中国人民可能找到的最先进、最革命的救国武器,方案和道路,也完全符合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宋教仁不仅是较早找到这种救国方案,走上这条救国道路的资产阶级革命家,而且是较早注意研究未来共和民国政治建设问题的资产阶级政治家,还在同盟会成立后不久,他就看出:“满清脆弱,终易破坏,而言治者今犹无闻,吾党不得辞其责。”并以将来中华民国的建设人才自期。因此,他从1906年起便在日本弃军事而改学政法,“专心研究政法、经济诸学科,为将来建设时代之需。”并连续翻译了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官制、财政制度等方面的书籍,而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研究。因而每当与同志讨论政治问题时,独能“本末□举”,使“众感悦怿”。在当时革命党人中享有研究民主共和制专家的声誉。

要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首先和根本的是如何确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然后才是在此基础上如何建立一种适合本国国情的资产阶级民主立宪政体,然而,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把平等仅仅理解为要有选举出来的政权,要有共和国。”同盟会关于“民权主义”的解释中没有论及这个真正的国体问题,作为同盟会中研究共和民主制专家的宋教仁也不可能认识和关注这个根本问题。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民国应采取何种政体的研究上。1905年8月的《清太后之宪政谈》是他谈到中国立宪政体的第一篇文章。在这篇时评时,他从立宪国民“其义务必平等”、“其权利必平等”的原理出发,指出清政府决不可能自动放弃满洲人的特权,实行真立宪。从而否定了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的可能性,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建立民主立宪政体的主张,到1911年8月,他在《论都察院宜改为惩戒裁判所》一文中,更明确指出:“今后吾国政治变革,结局虽不可知,然君主专制政体必不再许其存在,而趋于民权的立宪政体之途,则固事所必至者。”这是他主张在中国实行民主宪政的一次明确而完整的表述。

所谓“民权的立宪政体”。当时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具体的组织形式,一种是美国的总统制。一种是法国的责任内阁制。中国在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后,究竟宜采何种体制?对此,同盟会似乎早有定论。1906年孙中山主持制定的《军政府宣言》中,对“建立民国”作了这样的解释:“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民国政府,凡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这段话可视为对未来民国总统制的原则规定。然而我们却没有看到作为同盟会著名宣传家的宁教仁当时对总统制表示赞同的言论。相反,至迟在武昌起义爆发前的两三个月,他已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主张内阁制的倾向。1911年7月,他在组建同盟会中部总会时,就改变了《同盟会总章》中规定的总理负责制的领导体制,而实行了总务会集体领导的原则。在他起草的《章程》中还特别写明“总务会须依总务干事全体之署名,行其职权”。这表明他认为实行总务干事的副署权是体现本阶级整体利益的最好领导形式。8月,他撰文为英国经“国会革命”后,始能完全实行责任内阁制和政党政治而欢呼,认为这样一来,英国这个世界上的“君主立宪母国”,实质上已变成了“民主国体”。“可谓为民主政治将普及之征候。”武昌起义爆发后,他在起草《鄂州约法》时,就特别规定了政务员对都督发布命令的副署权。这一原则在民初的政治家们看来,是内阁制区别于总统制的最主要的标志。随后,他又与独立各省代表会议于上海,“外察大势,内审国情,”“决定中国采统一制,立责任内阁。”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夕,同盟会内部讨论新政府的组织形式问题时,他更坚决主张内阁制,因而与主张总统制的孙中山之间发生了严重分歧。嗣因他的意见被各省代表会议所否决,未能实行。然而可见,宋教仁的内阁制主张,并非临时政府成立时才突然提出的。

有的研究者根据宋教仁1911年10月起草的《组织会议团通知书》,认为他此间也将主张过总统制。诚然,这篇通告书,开头就写有“有美利坚合众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规范”的话。但通观全文,整篇《通告书》所提倡的,是当时中国独立各省要取法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独立各州联合组成统一的议会总机关,以发挥“统一进行,维持秩序之力,”最后“确定国会长治久安”的这样一种“合众之制度。”很难说他在这里有主张采取美国式总统制的意思。

诚然,无论总统制还是内阁制,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组织形式,二者并没有实质不同。宋教仁为什么一定要独树一帜,宁犯众怒而力持责任内阁制呢?这里面是有他公忠谋国的一片苦心的。从他关于这个问题的直接间接、公开的和个别场合的言论来看,他之所以力持内阁制,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为了保障中华民国的民主共和性质,防止专制政体的复辟。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国家,在刚刚推翻帝制后建立的民国中,如何保障国家的民主共和性质,防止专制政体复辟的问题,是当时资产阶级革命家们不能不严肃对待的重大课题。孙中山原来的办法是,在采取总统制的同时,制定“人人共守”的宪法,并实行“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就可以防止大权在握的总统搞专制,看来宋教仁并不认为这是个有效的方法。他倾向于采取一种不致使国家行政权力过份集中于个人的制度,一种较能体现民主政治精神的体制,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在组建中部同盟会时,就是鉴于1907年孙中山独自处理日本官商赠款而引起同盟会内□的教训,为了“救偏毗,防专制。”而决定采取集体领导制度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他坚决主张内阁制而反对总统制,更主要是鉴于这样一种情况:前此各省代表会议已经作出了大总统一职“虚位待袁”的决定,孙中山终将让位于袁世凯。而且,中华民国又只宜采取中央集权的“单一国制”,不能实行地方分权的“联邦制”,否则,“将成分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总统制,势必便于袁世凯这个“号召私党”、品质“恶劣可鄙”的奸雄独裁专制,而只有采取内阁制,使责、权皆由内阁担负掌握,才能预防这种危险。他的这种想法,不久就在与胡汉民的一次争论中明白表示出来。在起草《临时约法》的过程中,胡主地方分权,认为“中国革命之破坏,未及于首都,持权者脑中唯有千百年专制之历史,苟其野心无所防制,则共和立被推翻,何望富强?”宋则坚持中央集权制,并在回答胡的诘难时说:“君不过怀疑于袁氏耳,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则总统政治上之权力甚微,虽有野心者,亦不得不就范。”应当说,宋教仁的主张,是较有见地的。

二是为了造成议会政治,确保共和民国的长治久安。他认为“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政治的权威是集中于国会的。”议会政治是比较最民主的政治。而议会政治是与责任内阁制紧密相联系的。只有使国家行政主体为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才能使议会成为国家政治的中心。所以他说:“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院政治者也。”他还认为,内阁制比总统制更有利于国基的稳固。因为“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动摇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

三是为了造成政党政治,使国家政治灿然可观,日趋于上。他认为,资产阶级政党是由国民中少数知识思想能力都优秀特出者集合而成的。故“共和立宪之国,其政治之中心势力,则不可不汇之于政党。”只有实行责任内阁制,造成议会政治,才能使政党真正成为“代议机关或政府之脑海。”因为“必使国会占多数之政党组织完全政党内阁,方举责任内阁之实。”所以责任内阁制既必赖政党政治才能成立,又必然导向政党政治。只要这种政党“苟具有巩固庞大之结合力与有系统有条理真确不拔之政见。……自足以运用其国之政治,而贯彻国利民福之蕲向,进而组织政府,则成志同道合之政党内阁。……退而在野,则使他党执政,而已处于监督之地,相摩相荡,而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机。”

基于这种认识,宋教仁坚信,共和民主的“国体”加上议会政治、政党内阁制的“政体”,是一定能够给久罹苦难的国家和人民带来富强和幸福的。他满怀信心地预言:“苟本是锐意进行,则良政治可期,国利民福之旨可达。”“不五年间,当有可观,十年以后,则国基确定,富强可期。”“要使吾中华民国,雄飞大地,西凌乎欧美,而东驾乎瀛海扶桑。”本着这种崇高的信念,他当仁不让,无私无畏,百折不回地坚持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斗争。不论是朋友的劝阻,同志的误会,还是政客的流言,权势者的收买和威赫,他都不为所动。而且,鉴于袁世凯政府成立以后,中华民国不仅政治上毫无起色,反而内政外交,举措乖谬,致使列强乘隙,险象环生,“中华民国之基础,极为动摇。”他更忧心如焚,并把这种情况主要归因于“今民国虽有责任内阁之名,而无责任内阁之实,”特别是由于没有建立“纯粹之政党内阁,”阁员分属众多党派,彼此政见不一,互相倾轧掣肘,卒至一事无成,徒然成为“有力者”操纵利用的工具,因而,对自己的政治主张持之益坚,行之益力。终于惨遭“有力者”袁世凯的毒手而以身殉志。

对于宋教仁力争“责任内阁”、“政党政治”的活动,当时就有一种非议,说他是“自谋总理”;现在有的论著中也可发现这种闪烁的微词。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或不确之见。他虽视“政治为吾人之生命,”但他念念不忘的是阶级的政治、国家的政治,而不是个人的权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他力主内阁制,是推黄兴当总理。1912年9月陆澂祥内阁倒台后,素来尝识宋教仁才华的袁世凯派人劝他出任总理,孙中山和黄兴也极力赞成敦劝。但他鉴于当时局势,“非威望素著如黄君者出任总理,恐不能无他项掣肘,反于进行有碍”,“故力荐黄克强担任内阁,”自己坚辞不就,并派人“原璧奉还”了袁世凯送给他的五十万元巨款,拒绝袁的收买。及至国民党在正式国会选举中获胜,党内决议由他出任国民党内阁总理,他还是希望国会推荐黄兴或唐绍仪。虽然这次他准备接受总理一职,但那也是出于“为国家负最大之责任”这种动机的。他认为“国家既为共和政治,则国民人人皆应负责任。”“为国服务,本非权利,共和国之职事,亦非专制国之官爵可比,人苟可以自信,则不妨碍当仁不让,”其胸怀是坦荡的。当他准备北上一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与才干时,袁世凯已经向他伸出了黑手,外间也传出“刺宋”的风声,人劝他谨防不测。他虽然不相信袁世凯竟会如此卑劣,认为这是谣传,但同时又表示“即使确有危险,为着民国,也应当去做,怎能轻易放下我的责任。”及至果然被刺,弥留之际,还叮嘱守护他的同志说:“诸公不要以我为念,而放弃自己的责任心,”“总要努力向前去做”。且在致袁的电报中表示“今国基未固,民福不增,遽而撒手,死有余恨”,并想以“临死衷言”来感化袁世凯,希望他能“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真可谓至死不忘“利国福民”。

当然,宋教仁毕竟是一个资产阶级政治家,他不能也不可能懂得,即使是最完善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也不可能拯救中国,造福人民;他为之奋斗的“政党政治”的实质,无非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是由他所处的时代的局限性和阶级的认识局限性所决定的。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过的,西方早期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他们主观上并不是仅仅代表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利益,而是代表全体人民。宋教仁也是如此。他在民国初年政治活动中所表现的执着追求救国真理,为利国福民而积极奋斗的高尚爱国主义精神,无疑是我们应予高度评价,并加以继承发扬的。

  (二)

宋教仁在民初为实现民主宪政而进行的议会斗争,是完全必要的和积极进取的,是辛亥革命的继续。

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党只能根据当时的客观政治形势来确定自己的斗争任务和方式。民元中国政治形势的特点是:一方面,辛亥革命在迅速取得了推翻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政体的伟大胜利之后,又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党人被迫把全国政权让给地主买办阶级的代表人物袁世凯,而迅速陷入了基本失败。然而,资产阶级及其革命党人并不认识他们让出政权的严重意义,相反,他们普遍认为清室退位和南北统一的中华民国的建立,标志着革命已经大功告成。革命派领袖孙中山在他让位后曾不止一次地说,“今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决意十年内不问政事,“专致力社会事业”,为中国修筑二十万公里铁路。黄兴也认为“吾辈十余年兢兢业业以求”之“目的已达”,一心“避政界而趋实业,尤专注于矿业。”民族资产阶级更庆幸自己“罄香祷祝,日夜所仰望之政府”的诞生,准备“群享共和幸福,其一种欢欣鼓舞之状,已如久旱枯竭,骤获甘霖”于是他们埋头于经营实业,昔日支持革命的热情顿时消退,并普遍产生了一种“厌乱思治”的心理。当黄兴为解决南京留守处所辖革命军队的粮饷而倡募“国民捐”时,南北舆论一致反对,就是明显的例证。这种情况,固然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同时也因为当时窃居民国元首的袁世凯还有其附义革命,逼退清室的政治资本,他的伪装还没有脱去,每每装出拥护共和,宽容厚道,尊重革命元勋的样子。事实上,他的反动面目有个逐步暴露的过程,革命党人和人民群众对他的反动本性的认识,也有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要人们一开始就看清其真面目,是不切实际的。更何况,经让出政权和裁撤南京留守部队后,革命党人手中只剩下南方八省地盘和十二万军队,往日的反清革命统一战线又已不复存在。因此,要马上发动重新夺回政权的“二次革命”,无论从主客观条件来说,都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辛亥革命的巨大影响并没有消失,还有硕果仅存的地方,民主主义湖流方兴未艾。《临时约法》、议会制度、和责任内阁制这些东西至少在形式上还是有权威的和起作用的。因之,民元的中国,出现了旧中国历史上一段绝无仅有的民主气氛较为浓烈的生动政治局面。言论、集会、结社相当自由。一时政党林立,报刊纷起。人们不仅可以在报刊上批评政府阁员,而且可以点名骂袁世凯。在这种政治气氛下,各阶级、阶层的政治力量都围绕着国家权力的分配问题,采取和平民主的形式来进行斗争。即使地主买办阶级的代表人物,也十分注重对这一形式的运用。还在清室刚退位后不久,梁启超就为袁世凯出谋献策说:“惟有利用健全之大党,使为公正之党争,彼(同盟会——笔者)自归于劣败,不足为梗也”。对此,袁大加赞赏,回信说:“政党一层,所策皆至确不易,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果然,不出三月,一个由旧军阀官僚、立宪党人和同盟会中的变节分子纠合而成的袁氏御用党——共和党宣告成立,成为民国以来最大的政党,同盟会在临时参议院和内阁中的劲敌。它的目标,是企图在即将举行的正式国会选举中压倒同盟会。从而控制国会,选举袁为正式大总统,并修改临时约法,以赋予袁专制独裁权力。

在民初这样一种特殊的政治形势和环境下,以宋教仁为代表的一部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转上合法的议会斗争的道路,继续为保卫辛亥革命的成果,巩固共和“国体”,确立民主立宪政体而斗争,这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完全必要的。否则,他们就放弃了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和资产阶级政治家的历史责任,就是在政治上陷于麻木,就是在一个重要的斗争阵地上消极退却。列宁曾在俄国1905年革命失败后的革命低潮时期,主张社会民主党,应当参加而不是抵制国家杜马,以便进行必要的合法斗争。中国共产党人在抗战胜利后也曾估计中国有可能走上“和平民主新阶段”,准备把革命转让以合法议会斗争为主要形式的轨道。那么,为什么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反而不应当利用自己创立的资产阶级议会民主来进行自己的斗争呢?

应当说,在这场必要的斗争中,宋教仁是一个头脑比较清醒并富于积极进取精神的斗士和领导者。首先,在革命派的领导人中,只有他清醒地看到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并没有完成,明确指出:“民国虽然成立,而阻碍我们进步的一切恶势力还是整个存在,我们要建设新国家,就非奋斗不可。”“今革命虽告成功,然亦只可指种族革命而言,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推翻专制政体,为政治革命着手之第一步,而尤要在建设共和政体。今究其实,则共和政体未尝建设也……如能得建设完全共和政体,则吾人目的始可云达到一部分也。”因此,他继续热心于政治,高举起“政治改革”的旗帜,为“求达真正共和之目的”,“建设完全共和政体”而积极斗争。显然,他的这种估计是合符实际的,因之他的奋斗目标也是体现了当时中国社会进步的迫切要求的。

其次,为了建设“真共和”,他在《临时约法》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提出了实行“完全的责任内阁制”并建立“纯粹政党内阁”,和“制定真正的共和宪法”这样两大政治主张,作为革命党人进行合法政治斗争的主要纲领。孙中山在让位时,为了防止袁世凯的专制独裁。曾经在他主持制定的《临时约法》中将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但那里面规定的并非完全的责任内阁制,而是一种总统和内阁同为国家行政主体的“二重行政”体制,袁世凯窃位后,不仅用这一点屡屡侵夺内阁职权,逐渐实行大权独揽,而且借口他对民国负有责任,公开要求取消临时约法对总统权力的限制。宋教仁有鉴于此,进而“主张正式政府由政党组织内阁,实行担负责任,凡总统命令,不特须阁员副署,并须由内阁起草,使总统处于无责任之地位。”企图将袁世凯进一步置于无责无权的傀儡地位,以保证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实行,这是对临时约法精神的积极发展。同时,为了建设“完全共和政体”,宋教仁更重视正式宪法的制定问题,认为“宪法者,共和政体之保障也,中国为共和政体与否,当视诸将来之宪法而定。”鉴于袁世凯当选正式大总统已成定局,宋教仁提出了“先定宪法,后举总统”的口号。主张国会初开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包括明确规定责任内阁制政党政治在内的正式宪法。使袁世凯不能以正式总统的权力干预制宪,而唯有遵守既定的宪法行事。他强调指出:“吾人只求制定真正的共和宪法,产生出纯粹的政党内阁,此后政治进行,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他还总结了临时约法制定以来的经验,提醒人们:即使制定了一部“良宪法”,“然其初步亦不过一纸条文,而要在施行之效力。使亦受外力牵制,于宪法施行上生种种障碍,则共和政体亦不能成立。此吾党所最宜注意,而不能放弃其责任者也。”当然,在国家机器已经控制于袁世凯手中的情况下,即使制定了“良宪法”,明确规定了责任内阁制,也未必能真正实行。但是,宋教仁同袁世凯独裁势力进行针锋相对斗争的精神是可贵的。他在这里提出的关于用比较完善的制度来防止专制独裁,靠“法治”而不是靠“人治”来保障民主政治运转的思想,是历久而不失其光辉的。

再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和纲领,宋教仁领导以同盟会员为基于而改组的国民党,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了国会竞选的实际斗争。这场斗争具有资产阶级用和平的方式向封建势力夺取国家政权的政治革命性质,宋教仁把定于1912年冬举行的正式国会选举视为同袁氏独裁势力决一胜负的关键。为此,1912年8月,他在孙中山和黄兴的支持下,将同盟会与其他几个小党合并,改组为国民党。成为当时中国的第一大政党。它虽然成份庞杂,但仍然是以同盟会员为基干的“民主派政党”是当时反对袁世凯独裁的唯一大党。作为国民党代理理事长,他号召全党“此时……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以期“在国会里头,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议席”,使国民党成为中国“有政治权威的党。”“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从而贯彻“我们的主义和政纲”并以身作则,离京南下,遍游南方各省。所到之处,发表演说,宣传政见,批评时政。言论风采,倾动一时。由于宋教仁和国民党人的努力,国民党在选举中大获全胜,取得了参政两院议席的压倒多数。宋教仁踌躇满志,准备北上组织国民党的责任内阁。对此,素怀专制野心的袁世凯感到了丧失大权的恐惧。他心惊肉跳地对其心腹说“以暴力手段夺取政权尚易应付,以合法手段取得政权,置总统于无权无用之地,却厉害得多了。”因而不惜采取最卑劣的手段,对宋教仁下了毒手,以阻止国民党责任内阁的建立。由此可见,宋教仁领导国民党人所进行的这场议会斗争,实质上资产阶级向封建买办势力的和平夺权。对于这一点,袁世凯也是看得十分清楚的:“近年以来,国民党之所谓党略,大府借改革政治之名,行攘夺权利之实。”因此,宋教仁领导国民党所进行的这场议会斗争,是辛亥革命在新形势下的继续。

宋教仁的被害和国民党责任内阁的终成泡影,固然说明了他那种以为仅靠议会斗争的和平手段,就有可能从封建买办势力手中夺得政权,建立真正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想法,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能否据此就给他戴上马克思曾经送给法国秩序党人的那顶“议会迷”帽子呢?我们认为是不能的。马克思笔下的议会迷——秩序党。是具有这样一些特征的人们:他们“失去一切理智,一切记忆,失去对外界世俗事物的一切理解”,“严格地把自己管束在议会范围以内”。认为自己可以不参加内阁,不掌握任何军队,而只靠议会的否决权和跟总统的傀儡阁员打交道,就能够控制国家政权。宋教仁则不同,他具有比较清醒的政治头脑,比较强烈的直接掌握国家政要的意识。他虽然偏重于议会斗争而忽视军事斗争的准备,甚至不免天真地认为有可能和平地取得政权,但他思想上并非完全不认识作军事上应变准备的必要性,并非完全排除武装斗争的可能性。1912年4月他在与某记者谈话中,就驳斥了袁氏党徒借口统一要求撤销南京留守处的论调。他对袁世凯一直存有戒心。估计到袁对于国民党在大选中的胜利。“一定忌剋得很,一定要钩心斗争,来设法破坏我们,陷害我们。”指出“他不久的将来,容或有撕毁约法背叛民国的时候。我认为那个时候,正是他自掘坟墓,自取灭亡的时候。到了那个地步,我们再起来革命不迟。”有鉴于此,他曾劝谭人凤担任粤汉铁路督办。认为“此路于南方军事上的关系紧要……一旦有事,有款有人,尤可应变。”还对程潜说过:“湖南应从速训练军队。”只是由于他并没有把袁世凯武装反叛民国的可能性看成当时主要的现实危险,因而没有相应地立即采取有力的具体措施。从总结经验的角度,批评他在进行必要的议会斗争的同时,对这场斗争的严重性,尖锐性估计不足,对军事斗争的准备重视不够,是可以的,而说他犯了典型的“议会迷”病症,或“从资产阶级革命派倒退到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立场上”,则未免“无限上纲”了。

  (三)

宋教仁为在中国实现民主宪政的斗争虽然失败了,但它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也留下了有益的教训。

宋教仁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民国初年,中国刚刚从长期的封建专制制度转到民主共和制度下,人们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了解还是比较粗浅的,同盟会“会旨虽有建立民国,平均地权诸义,而会员大率以驱除鞑虏为唯一目的。”强烈的“民族革命”色彩冲淡了其他政治课题,即使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一般也未能对未来共和民国的政治建设问题作具体的研究和宣传。而宋教仁则在他民初的政治活动中,将西方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责任内阁、政党政治等一套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制度系统地介绍到中国,并作了把理论付诸实践的套试。特别是,他对于如何结合中国的国情,用较好的制度和宪法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证国家政治的民主化,防止专制重演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他还是民国法制的具体设计者,南京临时政府的改革法令,多出其手;作为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临时约法》,也是以他起草的《鄂州约法》为兰本的。所有这些,无疑是对中国二千多年封建专制制度和观念进一步的有力冲击,大大扩展了人们关于“民主政治”的眼界在社会政治、思想领域中起了民主主义的启蒙作用。他的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思想,是留给后人的一份珍贵遗产。作为中国民主宪政的伟大先驱者,他的贡献和功绩是不可磨灭的,他具体领导的国民党在这个时期的斗争也是如此,“这个党的工作永远不会是徒劳无功的”。

宋教仁的血也不有白流。他的血洗亮了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的眼睛,使他们看清了袁世凯的反动凶残面目,毅然发动了武装讨袁的“二次革命”,并在此役失败后继续坚持反袁斗争,终于打倒了窃国大盗袁世凯。他的血,和辛亥时期革命党人那“可怜购得假共和”的“无量金钱无量血”一起,更昭示了后来的中国共产党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行不通,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

宋教仁的理想,是在中国建立一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他的理想没有实现,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被杀。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他所代表的整个中国资产阶级历史命运的缩影。这个阶级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艰难地生长起来。当它刚刚获得初步发展的时候,就敏感到自己的历史使命,担负了民族民主革命的领导责任,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争取社会是步,它从西方学来了整套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理论和方案,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斗争。但是,它的经济基础是单薄的,社会力量是脆弱的,又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着不可割断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不能不具有政治上特别严重的软弱性。它领导人民举行了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建立了共和政体。但又出于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畏惧和幻想,由于害怕民众,而以妥协的方式提前结束了革命。结果,旧制度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没有被清除,封建军阀没有被打倒,新生的中华民国政权却转让到了旧势力的代表人物袁世凯手中。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必要基础——资产阶级在国家中的政治统治地位,并没有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宪政,无异于建造空中楼阁,这就是宋教仁事败身亡的根本原因。宋教仁当时虽已开始意识到,民主宪政的确立,可能需要经过一场与袁世凯一决胜负的革命战争。但是,要用革命战争打败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强大同盟,就必须有坚强的革命政党的领导,就必须依靠工农群众来建立革命军队,支持革命战争。而软弱的中国资产阶级从来没有过坚强有力的革命政党,这时的国民党则比同盟会时期更加涣散无力。至于与工农的联盟,资产阶级在辛亥革命后即已抛弃。因此,他们不可能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宋案”后立即爆发的“二次革命”的迅速失败,就证明了这一点。就这样,中国资产阶级在其实践中一再表明了自己无力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于是,中国革命的资产阶级领导权让位于无产阶级领导权,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于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资产阶级民主宪政让位于无产阶级民主宪政,这就是历史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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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宋教仁诞辰105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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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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