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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民政治而死,惧独夫专制复生
作者:刘望龄;张家敏
【摘要】“为平民政治而死,惧独夫专制复生”,这是宋教仁生前好友徐血儿在挽联中对宋所作的评语,它基本上反映了宋氏“议会政治”主张的思想内核,也是宋教仁所建树的最大历史功勋。可是,这位为建立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而耗尽毕业精力、以身殉职的宋教仁,却为他的阶级和党所不理解,迷信法律万能、迷信议会、右派领袖之类的帽子,一直压得宋教仁喘不过气来。
  “为平民政治而死,惧独夫专制复生”,这是宋教仁生前好友徐血儿在挽联中对宋所作的评语,它基本上反映了宋氏“议会政治”主张的思想内核,也是宋教仁所建树的最大历史功勋。可是,这位为建立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而耗尽毕业精力、以身殉职的宋教仁,却为他的阶级和党所不理解,迷信法律万能、迷信议会、右派领袖之类的帽子,一直压得宋教仁喘不过气来。宋教仁死后,“议会政治”几再无人提倡并为之奔走,假民主共和之名而行专制之实的军阀官僚,却一直残酷地统治着中国,人民在毫无民主、毫无法律保障之下过着奴隶般的生活,这不能不给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带来难以估计的困难。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无论对历史还是现实都是有意义的。

  一、“议会迷”乎?

资产阶级讥讽宋教仁:“新者以为法律万能,但能全本抄录外国之法科全书,吾国便不难立时变成黄金世界”。殊不知,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用以对付封建专制的法宝就是民主与法制,如不“迷信”法律,革命又何为?民主的议会政治是否不合中国国情?宋教仁是否囫囵吞枣地搬用外国教条?如果尊重历史,情况并非如此。

宋教仁的“议会政治”主张,概括地说即是:在革命取得胜利以后,必须建立民主政权,予“国民”(即资产阶级)以民主、国民以议会为舞台,实行朝野两党的“和平竞争”,由取得多数议席的大党出组责任内阁,内阁直接向议会负责,而总统不负责任。按宋教仁的话说就是:“正式政府由政党组织内阁,实行担负责任。凡总统命令,不特须阁员副署,并须内阁起草,使总统处于无责任之地位”。

宋氏的政治蓝图,实际上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以议会作为“监督政府,宣达民意”的最高民主机关。宋氏认为:“夫立宪政体之国,必有议会为监督政府机关,而行决议、质问、弹劾等之权”。即是说,国家大政由议会讨论、议决,国家元首由议会通过、决定,国家大法(宪法)由议会制订,议会立于政府之上而处于监督地位。二是以议会为立法机关,制订共和宪法,由宪法确定国家政权的性质,规定议会、政府、法院的职权范围。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上自总统,下至庶民,人人必须遵守。政府“以法治国”,一切“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以宪法作共和之保障。三是由议会确定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发挥议会政治的民主精神。

宋氏议会政治主张,融宪法、议会、内阁于一炉,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这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完整、最为进步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宋氏坚持责任内阁制而否定总统制,更是用心良苦,在责任内阁制下,行政部门的职权相对缩小,而立法部门的权力则有所扩大,突出“主权在民”,防止个人专断,强化相互监督。在议会与政府、总统与内阁之间存在一种连环套的制约关系,议会任命总统。总统任命内阁总理,内阁不对总统而对议会负责,以保证民权的实施,“益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动摇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毋庸讳言,这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最高体现。在西方,凡强调“主权在民”的国家,大多采用这一制度,并且一直为西方各国吹捧为最完美、最民主的政治制度而因袭沿用。宋教仁力图将其引进中国,以改变万马齐瘖、毫无民主的政治局面,加速中国政治的近代化,这无论从政治的变革还是观念的更新讲,都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其次,宋教仁的议会政治也不是盲目的、教条主义地从西方引进,而是经过有批判地吸收、力求切合中国的实际。他不仅批判了清王朝的“预备立宪”和日本、俄国的“藩阀政治”、“官僚政治”,而且还认真研究过社会主义,经过多方比较而得出的结论。

清政府的“预备立宪”,迷惑蒙骗了不少立宪党人,而宋教仁在其开场之际即予以迎头痛击。他揭露说,那拉氏绝对不可能制订“上背祖宗成法,下削子孙权利”的任何宪法,那种妄图以立宪实现“满洲朝基础永久巩固,而在外革命党亦可因此消灭”的所谓宪政,“必非真正主宪”。他奉劝立宪党人放弃幻想,不要为那拉氏所愚弄。清政府的《宪政大纲》,也是为王权服务的,它规定“大清皇帝万世一系,永远尊戴”。这与中国历史上“第一专制君主”秦始皇所实行的“朕为始皇,二世、三世至于万世”的皇权制度如出一辙,无丝毫民主可言,万万不可信也。至于资政院,更是违背法理,它不经过宪法而产生,仅凭君主“一纸之上谕”,“何从得云宪法上机关”。他批评皇族内阁“非驴非马”,不仅是满洲亲贵“盘踞政权倒行逆施之伏魔殿”。对国是,“苛且敷衍”,对人民,“滥作威福”,靠这样的“内阁”来治理国家,没有不亡国的。宋教仁紧紧抓住宪政的三大问题,逐一进行批判,可谓切中要害。宋氏还严正指示,如果寄希望于清政府“尊重立法机关”而行立宪政治、“顺从民意”而立责任政府,“其不谓之痴人说梦其可得乎”?清政府的罪恶目的不过是借立宪之名,而“行其集权专制”之实而已。为今之计,只有“呜鼓而攻”,推翻清王朝的反动统治,“今而后吾乃益知民族的革命与政治的革命不可不行于中国矣”,只有这样,真正的民主宪政才得以实现。这种以革命求立宪的认识,是十分深刻的。

对于西方宪政,宋氏也并不盲从。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一跃而成世界强国,为不少中国志士所响往。宋教仁却大不以为然,认为日本虽“号称立宪几三十年,而犹不能脱少数人垄断专制之习,左右国务者,总之不离乎藩阀武人者近是”,“世之论政体者,往往谓日本为半立宪国,其有以也夫”。他认为这种“不中用”的宪政,与真正的民权政治相去甚远,绝非中国所当师法。清政府一味“模拟日本”,“不能不令人绝望于立宪政治之前途”,是没有出路的。俄国虽然设有“国民议会”,颁布宪法,但是“官僚派犹盘据露帝左右,政府与议会日见冲突,势如水火”,甚而违背民意,“强力解散议会”;宪法以“不许动摇”独裁君主制为原则,不给人民任何民主权利,人民不得不以“铳火”和“漂血”手段,实行革命,因此,“独裁君主制之不见容于现世界也,固如是哉”。至于普鲁士之参议院,“不过国王之顾问官而已”,与俄国之参事院如出一辙;官制改革,“纯然与专制国无异”。如此立宪,有何民意可言。上述批判,是十分深刻的。宋教仁从中得出结论,“日货不中用”、俄、普之制又“不见容于现世界”,无可效法,中国欲行宪政,只有另求出路。

宋教仁还对社会主义作过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尽管有所怀疑而持否定态度,但他崇敬社会主义,严肃地进行学理探讨,客观地进行评介,实事求是地作出政治抉择,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宋氏对社会主义多所肯定。第一,它是“仁人志士”忧国忧民、力求社会进步的崇高理想。他认为“近来国人往往唱社会主义,以为讲公理,好人道,进世界以太平,登群生于安乐,皆赖于兹。善哉,仁人之用心也”。第二,社会主义的出现,源于资本主义为社会之弊端。由于资本主义形成“掠夺阶级”与“被掠夺阶级”,“富绅”“独占生产机关”、“平民”“以劳力而被其役使”,因此两极分化,导致“不平等之极,一若陟天堂,一若居地狱”,而平民对于富绅“宣战”的“阶级斗争”遂不可避免。第三,社会主义是实现人类“理想社会”的“大主义”。“自社会革命之说出现于世界,而后人道胚胎,天理萌芽,将来世界之问题其于是焉解决乎?”宋氏视“共产主义”和“无治主义”(即无政府主义)两派为“真正社会主义”,他们“绝对否认现社会之组织”,不容许任何权力(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伦理的权力)的存在,“其目的即在以社会为唯一之主体而谋公共全体之幸福”。在这一主义之下,天下必将成为“太平大同”之世界,诚如古人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人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货物弃于地,不必藏于己者”,如此理想社会如能“一跃而达”,“其快乐固可知也”。宋教仁把无政府主义当作社会主义,自然是一种错误的理解,但他对资本主义弊端、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社会主义的目的了解得如此深透,并且从理论上承认社会主义高于资本主义,这对于资产阶级政治家来讲,如果没有对人民的深切同情,如果不排除一定的阶级偏见,是难以达到这样的认识高度的。

宋教仁在高度评价社会主义的同时,又公开提出“吾人有不能不怀疑于其是者”的问题,与社会主义进行“商榷”。他认为,社会主义固然令人钦佩,但社会主义的实现,必须建立于物质与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只有在下列条件即“国家之内部外部皆已康乐和亲”,“人民之精神方面物质方面皆已充实发达”,“社会经济之生产分配皆已圆满调和”等等具备的基础上,才能产出“良结果”。如果缺乏上述社会条件,骤然行之,“人类社会必至全然不得安宁幸福及生活,以成毫无秩序之世界,亡国灭种之祸,因是促成,乃至欲求政治与财产制度时代之不自由不平等而不可得,画虎不成,反成类狗”。经过比较,宋教仁强调,中国究竟采用何种主义为宜,必须视现实政治之“现状”与社会经济发展之“程度”而定,“其客体事物之现状与其主义相适者,则其结果良;其客体事物之现状与其主义不相适者,则其结果恶”。他郑重指出:“夫吾人非反对社会主义者,吾人惟以为凡唱一主义,不可不精审其主义自身之性质与作用,并斟酌其客体事物之现状,以推定其将来所受之结果,夫如是乃可以坐言而起行”。很明显,宋教仁已经把社会主义排除于可行之列,“商榷”之目的不外进一步证明,只有“民权立宪”一途才是中国的唯一出路。

综观以上所述,我们可以作出如下结论:

第一,宋氏议会政治主张,是当时世界资本主义、半资本主义社会中最能体现资产阶级“民权”的政治制度。“主权在民”的代议制,有助于防止“少数阶级”统揽统治权,更能反映“平民政治”的精神。当中国由君主专制走向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大变革之时,宋教仁“迷恋”议会政治,从西方引进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方案,这是他所能选取的最佳方案,符合于当时的中国社会和资产阶级的需要,是进步的,值得肯定。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第二,宋教仁是中国杰出的政治家而不是教条主义者。他强调,主义必须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反对因循抄袭。他所倡导的议会政治,是经过对君主立宪、藩国政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社会改良主义种种社会政治学说,以及东西方各国种种现行政治制度作过充分的比较研究,并且结合中国的社会实际而作出的慎重抉择。在革命党内,精熟民主政治者,当属宋氏。自视甚高的章太炎,在品评近世人物时所说:“同志中唯遯初略读政书,粗有方略”,“时辈无过遯初者”,是比较公正而非吹捧之词。

第三,“议会政治”趋新而不随波逐流。宋教仁在选择这一政治制度时,多少具有一种辩证求实的精神,高出时人一畴。宋氏而对中国专制成风、缺少民主的历史条件,大力批判立宪派“断难躐等”的守旧观点,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实现资产阶级民主;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造成的经济极端落后和政治极度贫困的局面,他又反对“躐等”而冒然实行社会主义,认为这种不切实际的历史超然,必将给中国带来“恶果”。宋教仁虽然不懂得历史发展的客观法制,但他尊重历史的发展,这种认识,确实有比时人高明之处。孙中山为防止资本主义弊端,天真地提出“举政治、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幻想在中国“建立一个没有任何过渡的新社会”,即由中世纪的封建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使中国人民“生活在最纯正的集体主义制度之中”。孙中山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是资产阶级的主观社会主义,属于“社会民主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一类。这种在维持资产阶级现存社会的前提下,实行某些改良的办法,也为宋教仁所不取,他认为社会民主主义与国家社会主义,“皆与真正之社会主义异其性质与统系”,“皆非所宜尊崇”,并鄙之为“流俗之见”。宋氏的言论,并不一定是针对孙中山而发的,但确颇有见地,在政权建设方面的确是资产阶级的一员“政治大家”。简单地贬宋教仁为“议会迷”是不大公正的。

  二、“右派领袖”乎?

宋教仁被贬为“右派领袖”,源于他坚持议会政治与责任内阁制,并出诸同盟会某些要人之口,流传多时,几成定论。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宋数度与孙中山辩论,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几至不欢。孙中山强调:“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吾人不能对于唯一置信推举之人,而复设防制之法度。余亦不肯徇诸人之意见,自居于神圣赘疣,误革命之大计”。其言辞之严厉,大有毫不妥协之余地。党内误认宋教仁欲为总理而抱有政治野心,议论纷纷。结果,不仅内阁制被否决,连原已内定宋氏为内务总长一席,也在各省代表会上遭到否决,几乎把宋教仁弄得身败名裂。袁世凯上台后,宋仍然坚持责任内阁制,组织国民党与之相抗,此举也为同盟会一系所不理解,马君武大打出手,斥责宋教仁“卖党于袁”。据此,胡汉民为之作出鉴定:“宋不得志于南京临时政府时代,然已隐然为同盟会右派之领袖,以左派常暴烈,为社会所指摘,右派则矫为稳健,以博时誉”。批评十分严厉。关于宋教仁是不是右派的问题,近几年来已有不少文章论及,予以否定,作出了很好的说明,但仍感意犹未尽,有加以补充之必要。

首先,宋教仁倡导责任内阁制,并非针对孙中山个人而设下的“防制”手段。

宋氏的政治信念,早在留学日本时即已初步形成,他深深懂得革命之后政权建设的重要,尝谓:“慓忽敢死者易得,条理缜密之士盖寡,非先植其基,虽满洲倾覆,犹足为忧”。当党人忙于武装斗争时,他却开始埋头探求治国之道,开辟新的战场。他根据“天赋人权”学说,强调在民主共和国度里,国民既为国家之主人,即应赋予“国民”以真正的民主权利,一切国家大事,都应由“国民”作主,体现“国民”的意志。此乃“天赋人权,无可避也”。这种“国民政治”在更大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的利益,“有利于多数之平民,而不利于少数之王政党与官僚派。”另外,宋教仁在“企画共和政体”时,充分注意到中国的国情和历史实际。当年的中国,是一个延续几千年而又得到高度发展的君主专制国,呈表在宋教仁眼前的图画是:“专制厉于吕赢,垂数千年,父贻子,子贻孙,□来攘往,醉梦酣忱,民失其政,政失其平,有政而无民,有民而非平也,久矣”。宋氏痛感民之失政,政之失平,“毅然以不平鸣”。他呕心沥血,长期求索,在广州起义时,即手草各种章程法则,以备新政府之用,由于文件已不可得见,无从窥豹其全貌,但在他随后制订的《鄂州约法》,则显露了他的“议会政治”蓝图。《鄂州约法》以法、美民主共和宪法为张本,明确规定政府由都督、政务委员;议会;法司三方面组成,实行三权分立。它还特别规定,都督总揽政务,但由政务委员(即一省之内阁)直接向议会负责。都督颁布紧急或特别法令时,必须由政务委员副署并得到议会同意。很明显,政务委员享有较大的职权,并对都督加以“防制”,责任内阁制跃然纸上。当年曾与宋教仁共事的党人黄中垲在评论其用心时指出:“当时承专制之余,预想将来政府,无论何人不敢十分信任,为防患未然计,预加制限以防流弊,在所不免”,宋氏之“卓识远见,诚足令人钦佩”。宋教仁的责任内阁制在孙中山回国之前而已提出,主要针对封建专制制度,预防新的独裁者出现,根本谈不上防制于孙的问题。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宋教仁继续坚持内阁制,不过是本其信念,坚信其正确而已,绝非针对孙中山。本来,总统制与内阁制都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并无本质的差别,如果革命目标一致,志同道合,总统与总理之间是完全可以协调一致的,并不一定出现勾心斗角、互相牵制的问题。孙中山是伟大的革命者,但在这个问题上过多考虑个人的权力,把问题看得过份严重,并将之暴露于党外,在刚刚建国的时候,造成党内不和,这是不妥的。孙中山并未充分认识到,个人独尊是专制独裁的象征,在民主共和时代,要想防止专制复活,理应从政治制度上进行根本变革,以利于民主的发扬。孙中山过份责难宋教仁,使议会政治无从进行更好的实践,为后世的独裁者(从袁世凯到蒋介石无一不是实行总统制)开了方便之门。为了维护民主,资产阶级包括孙中山本人后来化费了更大的精力,但事倍功半、收效甚微。从历史上讲,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失误。

其次,以责任内阁阁为中心的议会斗争,是当时所能来取的相对“积极”的反袁武器。

孙中山让权后,如何使袁世凯就民主政治正轨,防止个人独裁,可取办法大抵三途,即武力讨袁、“社会革命”和议会斗争。究竟何策为佳,同盟会内部聚讼纷纭,各行其是。事后,一些党人往往把革命的失败归因于黄兴、宋教仁不听孙中山的指挥,视议会斗争为下策,这也是有失公允的。

革命,是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的唯一有效途径,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理应利用当时有利形势,乘胜直捣。可是,由于资产阶级自身的软弱,在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逼迫下,不得不困守江南,坐待“调停”当袁世凯陈兵江北,稳住脚跟以后,军事实力的天平已开始向有利于袁世凯方面倾斜,武力解决,已有骑虎难下之势。因此,当党人坚决反对和谈、力主北伐时,黄兴不得不面对现实,诉说苦衷:吾党革命目的,在求推翻清廷,建立民国,“只要袁世凯承认这种主张,我们就可以将总统让给他,他虽狡猾,也一定可以与我们合作。假若完全靠武力解决,将来鹿死谁手,尚难预料”。于是才有孙中山让权之举。袁世凯上台后,更以“兵威临天下”,逼迫革命党裁军,解散南京留守府。革命党屈服于袁氏淫威,一让再让,交出全部兵权。此后,袁氏无所顾忌,诛杀方维、张振武,解散唐绍仪内阁,集军政大权于一身。革命党眼巴巴地看着革命成果被葬送,无可奈何。虽有一些地方性的如潮北“群英会”一类的武力反抗,但旋起旋灭,无法与袁氏抗衡、孙、袁有鉴于此,不得不承认军事解决非时势之所宜,于是指示全党,谓“辛亥之役,方告结束,人民困于兵燹,党义尚待宣扬,若吾党主持过激,轻启兵争,恐授人口实,反失内外之同情,宜先设法开导袁世凯等,使就政治正轨”。武装反袁一途,实际上由于形势所迫,革命党不得不暂时放弃。

实业救国与“社会革命”一途,则为孙中山所提倡。孙中山被迫让出政权以后,对革命一度“心灰意冷”,失去信心。于是,“欲率同志为纯粹在野党,专从事扩张教育,振兴实业,以立民国国家百年根本之大计,而尽让政权于袁氏”。甚而公开鼓吹:“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孙中山公开宣布不再干预军事与政治,只求袁氏政府“特许”其经营二十万里铁路,而以“社会革命”家自许。这种企求通过振兴实业以达“国利民福”、完全置革命的根本问题——夺取政于不顾的作法,显然是舍本逐末之下策。实践证明,革命党“舍政事”而求“社会革命”,正是袁世凯求之不得的,因为它有利于袁氏放手集权,而又不对袁氏构成任何威胁。无怪乎袁世凯对于孙、黄优礼相加,以“筹画全国铁路全权”、“川粤汉铁路督办”的桂冠,加冕于孙、黄头上,也无怪乎袁世凯这只老狐狸道出“孙中山襟怀豁达,是容易相处的,天真的黄克强也好对付”的话来。在当时的袁世凯心目中,并没有把孙、黄当作有碍于他独裁的主要政敌。相对来说,当时真正重视政权并为此而积极奋斗,又取得一定成效的,是宋教仁领导下的议会斗争。议会斗争救不了中国,这是历史的定论。但民国初年的这场斗争,非同一般。其一,它是在辛亥革命已经结束、革命进入了低潮、新的武装反抗条件尚不具备的特殊情况下进行的。利用国会以钳制袁世凯,转变斗争策略,这在当时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不管其成效如何,总比章太炎公开高喊“革命军兴,革命党消”和公开支持袁世凯集权,革命得多;总比汪精卫自视清高,标榜“不做官,不做议员”,“功成身退”,听任袁世凯破坏革命,激进得多。宋教仁“以积极前进而不是消极后退”的姿态,为维护民主共和而继续奋斗,无论从个人动机和革命需要讲,都是无可深责的。其二,这场斗争自始至终都是围绕着政权问题而展开,宋教仁充分认识到,“今革命虽告成功,然亦只可指种族主义而言,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推翻专制政体,为政治革命着手之第一步,而尤要在建设共和政体。今究其实,则共和政体未尝真正建设也。”宋氏改组同盟会,建立国民党,积极参加竞选,都是为了实现责任内阁制,使政权能掌握在革命党人手里。斗争虽然是和平的,却具有激烈的夺权性质。尽管宋教仁错把袁世凯当作革命的朋友,但宋、袁之间的较量,仍然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搏斗。其三,召集正式国会,制订正式宪法,组织正式政府以结束非常时期的“临时”状态,进入共和国正轨,这是当时国家的政治中心任务,也是关系国家前途的头等大事,资产阶级各党派无不倾其余力,参与竞选,以期在新的政府中争得一席地位,维护自身利益。袁世凯早已摆出严正阵势,集结官僚军阀,宠络立宪派,组织御用党,公开标榜集权统一,以“国权党”自命,决心在国会里头与他党搏杀一番。形势已是十分险峻,革命党如果放弃议会,政权将轻易而又“合法”地全部落入袁世凯之手,党人用鲜血换来的民主共和国,必将变色。宋教仁挺身应战,用“民权”对抗“国权”,这种适时势之所需,急革命之所急,并不违背革命党的利益,是不能简单予以否定的。

总之,议会斗争作为一种“和平时期”的斗争手段,是可以利用而不能一概弃之不顾。宋教仁开展议会斗争,维护了革命利益,起着积极作用,说他是右派,是缺乏根据的。

再次,宋教仁信奉议会政治,但从未反对“暴烈”。

“文治武功”本是统一的两个方面,任何阶级如欲确立自己的统治,都必须充分运用文武的功能,只不过依据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侧重罢了。宋教仁以政治斗争为己任,说来还与孙中山有密切关系。1905年孙中山到日本筹组同盟会时,求贤若竭,斤斤以得二十文武人才为急务,他说,如能联络二十人,用陆军十人打江山,用政法十人治天下,“一旦发难,天下事以此定矣”。宋教仁服孙中山,毅然放弃习武而改肄政法,以从政作为个人的毕生事业,无条件地服从革命的需要。他认为,军政人才,不可忽缺,各有功用。军人,主要效用于革命之前;绩学之士,主要效用于革命之后。军人,从事破坏;文士,从事建设。军人,是拿出“铁血精神”同敌人奋斗,文人,则拿出“政治见解”同政敌奋斗。二者相互补充,互不排斥。他勉励同人成为政治、外交、实业人才,“绩学之士,虽无益于破坏,然效用后日,正末可已”。宋教仁努力攻读,博闻多识,被誉为“当代绩学之士之冠冕”,但他十分重视武装斗争,不断总结西方革命经验,认为只有“铳火”和“漂血”,才得奏革命之功,政治家如果只一味提出政治“要求”,而不以武力为后盾,是无法达到目的。宋教仁还有颇可引为自豪的战争事业,在长沙起义,运动“马贼”、广州起义、“长江革命”和武昌起义等等“暴烈”活动中,都留下过他的足迹,贡献过他的谋略,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还提出过著名的“革命三策”(上策中央革命,中策长江革命,下策边地起义)和革命成功之“三原则”(时间宜神速而短、地点宜集中而狭、力量宜假借旧政府军队),在革命中起过巨大的指导作用,严如革命战略家、部司令。武昌起义后,他认为革命已为文人开辟用武之地,建设之时已经到来,于是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民主建设事业。在他“拿出政治见解”与袁世凯进行“和平竞争”时,虽然对袁的本质缺乏认识,有所轻信,但仍不忘武力。当国民党在大选中获得大胜,他已看出袁世凯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设法进行“破坏”和“陷害”,于是告诫大家要提高警惕。他断言,如果袁氏敢于撕毁约法,背叛民国,“正是他自掘坟墓,自取灭亡的时候。到了那个地步,我们再起来革命不迟”。应该承认,宋氏在从事议会斗争时,仍然不忘“暴烈”,并以武力为后盾。说宋教仁以稳健博时誉,反对暴烈,是站不住脚的。

  三、“卖党于袁”乎?

宋教仁改组同盟会,组织国民党,从纲领上看,确实有所倒退,如缺乏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内容,抛弃“平均地权”,组织上不问“新旧”,不问派系,发展过滥等等。这些,在各种近代史、辛亥革命史的著作中,都作过很好的论证,无须重复。但论责任,宋教仁无法推卸,但全部归罪于宋氏,又不尽公平。如斗争目标不明确一条,这是历史使然。当年革命党将大总统一席让与袁氏,公认他是中华民国的元首,而把他当作革命的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只能把他当作革命内部的“敌党”相抗争,而不能作为势不两立的“敌人”来反对,这是必然的。这种颠倒敌我友谊关系的责任,宋教仁个人是不能承担的。当然,识时务的英雄,可以将党转入地下,打出革命旗号,与袁决绝,是为上策。宋教仁缺乏这种认识,自有其弱点。但如前所述,在革命处于低潮、大家都天真地以为革命已经成功的潮流下,公然自己造“民国”的反,似也不甚相宜。倒是宋教仁想请出黎元洪当总统,把袁世凯拉下马来,虽然这也是换汤不换药,无从改变政权的性质,但宋对袁的认识,还略高于他人。而组织上的庞杂,也有历史的原因。同盟会本来是好好的一个政党,但革命党人(包括孙中山)都视之为秘密团体,只能从事“破坏”,而不能领导“建设”。在党人的理论中,革命后的政治建设,必须由“政党”来进行,秘密团体只能集结少数“敢死之士”,已经难以适应民主政治的需要。共和国既已成立,将根据不同政见,分为两党,进行竞争,谁有本领扩张党势,谁就能取胜,宋教仁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组织国民党。加上袁氏御用之共和、统一、民主三党共同对抗国民党,形势不利,为了争取未来国会选举的胜利,国民党只好滥事发展,追求党员数量,造成鱼龙混杂,严重不纯。我们无意为宋教仁开脱,只是力图说明宋氏之所作所为,绝非他个人所能主宰,国民党的右倾、倒退,是同盟会和革命党人日益涣散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

我们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国民党有其倒退的一面,但它为适应议会斗争、组织责任内阁、建立第一大党,同袁世凯争夺政权来说。又是一个前进,有它的进步性。也可以说,国民党的优点和特点集中表现于反袁。

国民党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为主义,以“求完全共和立宪政治”为宗旨,强调“平民政治”,强调“民权”,强调“共和立宪”,这是完全针对袁世凯的“国家主义”和“国权”而发的,反对“阀族”、“官僚”专制。它之所以取名“国民党”,亦是为了突出“国民”的地位。国民党公开宣言:“共和之制,国民为国主体,吾党欲使人不忘斯义也,故颜其名曰国民党”。欲使谁不忘国民?作为一党之宣言,为什么不直书“党员”而泛为“人”?显然不是文字上的疏忽,是有所指的。它实际上在教训袁世凯,身为民国的大总统,当铭记国民为国家之主人翁,不要违背国民意志而行事。用意不可不谓深刻。国民党坚决主张责任内阁制,矛头也是指向袁世凯的,当时时论已清楚点出,内阁制一旦实行,“则中华民国之大总统,必不能不如法兰西之傀儡”。万一国民党失败而不直接主政,同样可以“钳制袁世凯”。宋教仁说:“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的监督政府,使他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也使他有所惮而不敢不为”。老奸巨猾的袁世凯,深悉此招之厉害,恼怒地表示:对于无权总统“我决不居”,决心顽抗到底,斗争十分激烈。在宋教仁的努力下,国民党在国会大选中独得参众两院八七〇个议席当中的三九二席。一举击败共和、统一、民主三党,成为国会第一大党,获得出组责任内阁的权利,议会斗争的政治较量,以国民党全胜、袁世凯大败而结束。斗争表明:国民党始终以袁世凯为敌手,紧紧抓住关系国家前途的政权问题不放,冲击了袁世凯的独裁统治,从而具有特殊意义。袁世凯不无恐惧地说:“我现在不怕国民党以暴力夺取政权,就怕他们以合法手段取得政权,把我摆在无权无勇的位置上”。这又从反面证明,斗争是有成效的。

宋教仁没有“卖党于袁”。

“议会政治”以宋教仁的一死而彻底破产,历史昭示出这样一条真理——政权是革命的根本问题,如果没有政权,一切政权建设、民主宪政等等,都是空中楼阁,无从实现。宋教仁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含辛茹苦,奋斗多年,尽管把国民党建设成为“唯我独大”的第一大党,取得在议会中以压倒多数的胜利,责任内阁眼看即将得手,成绩可谓巨大。但是,由于政权已经让与官僚军阀,袁世凯一声枪响,革命派几年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没有政权,公理无从伸张,强暴横行天下,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铁的法则。诚如列宁所言:“如果没有政权,无论什么法律,无论什么选出的机关都等于零”。

宋教仁用鲜备换来的经验教训,资产阶级并没有充分记取,虽然“再起战争”,发动护国、护法之役,但始终没有真正掌握过政权,历届政府都不过是打着“民国”招牌的地主官僚军阀统治。购选总统、猪仔国会,屈出不穷,皆与宋教仁所坚持的“平民政治”、“议会政治”、“政党政治”大异其旨趣。宋教仁所追求的资产阶级民主立宪,始终未能实现。当历史进到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资产阶级宪政已为人民民主专政所取代,谁再坚持议会道路,追求资产阶级民主,无异开历史倒车,是走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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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宋教仁诞辰105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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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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