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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义后的宋教仁
作者:石方杰
【摘要】武昌首义后,为了取得革命的彻底胜利,扩大首义后的革命影响,宋教仁先后在上海、武汉、南等地亲自参加和领导了武昌起义后的革命工作,先后参加并主持制定了《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中华国临时约法》,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实现资产阶级法制的开创者和具体实行者。
  一

武昌起义后,为了保证武昌起义取得彻底胜利,扩大武昌首义后的革命影响,宋教仁在上海亲自参加和领导了响应武昌起义的工作。当武昌起义的消息传到上海后,上海市面呈现出紧张之状。宋教仁为此撰文宣传革命党的主张,以稳定上海民心。“无论鄂中革命之势力尚未至于上海,即已至于上海,然革命党之主义即声言在推覆恶政,出人民于水火之中,断不至有骚扰之事。不观彼等在武汉之举动乎?武汉三镇商民,今日以在革命党权力之下,安居营业,绝无何等之妨害,此不可以推知革命虽至上海,吾商民固无惊惧之必要乎?况乎其未至上海乎?”①武昌起义10天后,继有湘、陕、晋、赣、滇等省新军起义,分别建立军政府。宣告独立。宋教仁趁此大好形势宣传说:“一夫树帜。宣告独立,万方举事,响应如流。”并号召各省人民起来革命。响应武昌起义,“为汉人者,当同心协力,及时创义……时乎不再来,千钧一发,机会不容轻纵。大好男儿,及时奋起,勿使他人独享其成,好自为之。”②

武昌起义前,湖北革命党人推居正、杨玉如赴沪催促黄兴、宋教仁到鄂“主持大计”,宋因在上海满腔热情地为两湖地区的革命党人“筹款购械”忙碌而未能前往武汉。当武昌起义的胜利消息传到上海后。正在病中的宋教仁“跃然起病亦霍然愈矣”。他马上电告黄兴,并在上海作了许多策应武昌起义的工作。半月后,宋随同刚刚归国的黄兴来到战火弥漫的武汉,参加湖北军政府的领导工作。在武汉前线。黄兴被推为战时总司令,主持前线军事:宋教仁被推为湖北军政府的外交代表,并同居正、孙武、刘公等商议,主持制定了《鄂州约法》。当武汉形势日趋危急时。他连连电告上海,催促各地迅速按照计划,响应武昌起义。武昌首义胜利后,由于种种原因,湖北革命党人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推举原清军协统黎元洪为湖北军政府都督,立宪派、原省谘议局议长汤化龙为民政部长,宋教仁闻后悔恨不已。当宋、黄到汉后,宋马上意识到黎元洪控制领导权的危险性,因而主张立即成立中央临时军政府,掌握领导权,以此号召革命。而黄兴不以为然,持“必欲立一战功而后为之”的态度。其后,宋教仁又同居正等人一起策动推举黄兴为两湖大都督,置两湖军政府于黄兴节制之下。以便将领导权掌握在革命党人手中。可是,宋教仁等人的设想因遭到了黎元洪的亲信和旧军官的激烈反对而未能如愿以偿。

1911年11月10日,袁世凯派出刘承恩、蔡廷干为代表到武昌,直接与黎元洪谈判。提出要南方推戴袁世凯为统领,袁就促使清廷实行立宪政治。宋教仁作为湖北军政府方面的代表,出席南北和谈。在会上,宋“严辞拒绝”以君主立宪为条件的议和,并针对刘、蔡提出的“君不吝推戴袁为大统领,袁自投身南军,不费踌躇”的试探,反驳说,“大统领由人民舆望所归,公选而后定之,我辈难预为定明。”宋还向革命党人明确指出:“袁氏号召私党,抉冀满族,阳假议和之名,阴为添兵之计。其人本不学无术,其品更恶劣可鄙,此间早已断绝。联兵北伐,以一中原,筹之已熟。……吾党孤穷海外,此志犹不肯改,况目下东南大局已定!”⑧由此可见,这时宋教仁的革命立场是比较坚定的,对袁世凯的态度也是比较鲜明的。



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夕,同盟会内部讨论政府组织形式时,究竟是采取总统制还是责任内阁制,在革命党人的领导阶层中发生了严重分歧。宋教仁力主实行法、英式的责任内阁制,以期造成议院政治的原因和理由,据他自己后来说:“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会政治者也,盖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更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摇动国本。此吾人不敢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无论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都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两者并无本质区别,目的都是为了巩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由于各省代表会议原在武汉通过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不设总理,所以宋教仁的提议被南京17省代表会议否决。

l9l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宋教仁主张,对于各部的人选“须全用革命党,不用旧官僚”④。这再次表明宋教是想把革命领导权控制在革命派手中。孙中山原拟任宋教仁为内务部长,后冈“府中粤人与钝初不协”,改任法制院总裁。在任职期间,宋积极协助孙中山制定了一系列资产阶级的法令来巩固新生的资产阶级革命政权。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就是他主持起草的。这部宪法确立了主权在民,人人平等的原则,规定了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形式和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

l9l2年3月l0日,封建军阀袁世凯取代孙中山当上了大总统,窃取了革命成果。为了防范袁世凯的独裁专制,在孙中山决定让位于袁世凯后,参议院通过了把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临时约法》。宋教仁初虽不赞同这种凶人立法的原则,但由于袁世凯将取代孙中山成为民国总统,他认为改总统制为内阁制更增添了一层现实意义。他曾对胡汉民说:“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则总统政治上权力至微,虽有野心者,亦不得不就范。”由于袁世凯慑于当时革命党人还有一定实力,因而,不敢马上摘掉“共和”的牌子,表示同意遵守《临时约法》,建立责任内阁,也给了革命党人几个闲散的职务。在袁世凯政府的第一任内阁中,宋被任命为农林总长。他极力主张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还创立过农政讲习所,以培养农业人才,振兴农林事业。

1912年6月,袁世凯蓄意破坏《临时约法》,实行专制独裁,违反约法中关于总统发布政令须由国务院副署的规定,迫使唐绍仪内阁垮台。宋教仁和其他同盟会阁员一起,愤然辞职,以示抗议。他深感革命任务并没有完成,指出:“今革命虽告成功,然亦只可指种族革命而言,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怎样才能达到政治革命的目的?宋教仁认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加强政党组织,实行“政党内阁”。因此,宋在退出内阁后,决定“以政党为号召,在选举时争胜”,⑦以此来与袁世凯作斗争。他说:“以前,是旧的破坏时期,现在,是新的建设时期。以前,对于敌人,是拿出铁血的精神,同他们奋斗;现在,对于敌党,是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显然,宋教仁对于当时的形势估计过于简单了。在政府大权被袁世凯窃夺,革命军队基本上被遣散净尽的情况下,想用“政治见解”即议会道路和政党政治的办法去和强大的封建军阀袁世凯进行斗争,固然是一种力图有所进取的积极措施,然而客观形势决定了这只不过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而已。

宋教仁的“政治见解”,概括起来就是:通过两党在宪政范围内的“和平竞争”,巾议会中的第一大党组织责任内阁。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总统不负责任,而由内阁直接向议会负责,用宋的话说就是:“正式政府由政党组织,内阁实行负责制。总统命令,不特须阁员副署,并由内阁起草,使总统(立于)无责任之地位。”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宋首先把注意力集中于建立政党政治上。他认为,在一个资产阶级的共和国里,其政治之优劣,决定了一个具有“巩固庞大之结合力与有系统、有条理,正确不破之政治的大党。谁能组织起这样一个“强健而善良”的政党,谁就有资格组织政府,建立志同道合的政党内阁。“以其所信之政见,举而措之裕如”。⑩即使退而在野,由他党执政,“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两党“相摩相荡,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机”。凶此,政党是一个实际左右统治权力的机关。19l2年3月,同盟会改为公开的政党,宋被推举为政治部主任干事,负责研究政治上的一切问题,草创政见,联络在议院及政府任职的各个成员,以谋党见的统一。在与《亚细亚日报》记者谈话时,宋教仁公开宣称:“统一、同盟两党,政纲本无不同,故与两党皆有关系。惟同盟会分子复杂,本非政党组织,前此勉强改为政党,原非余之本意;且同盟会多有感情用事之举,尤非政党所宜出。然感情用事,统一党人亦有不免;如将来两党均不能化除意见,余意欲于两党外另求同志,更组织一党,以为国家效力之地。”章太炎也说,宋教仁有“选择同盟会中稳健分子,集为政党,变名更署,与同盟会分离”的打算。5月,资产阶级立宪派与官僚政客张謇、黎元洪、汤化龙等反同盟会的各种势力在袁世凯的支持下,联合起来成立了共和党,公开“以国家主义为榜样”,“以拥护政府为己任”,成为议会中与同盟会势均力敌的一大对立党,对革命派构成严重威胁。宋教仁主张联络原与同盟会有关系的党派,合并改组成一个大党,先在议会中取得优势地位,然后组成以政党为基础的责任内阁,积极前进而不是消极后退。1912年8月25日,终于以同盟会为骨干,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会公党等几个小党,改组成为国民党。选举孙中山为理事长,黄兴、宋教等为理事。

将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是资产阶级政权为袁世凯篡夺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宋教仁想通过造就一个强大的国民党来与当时的地方上势力颇大的立宪派抗衡,以便控制内阁,约束袁世凯,这无疑是一种积极行动。这种与袁世凯正面抗衡的斗争,比之孙中山所追求的振兴教育、兴办实业的“社会革命”,可以说是“积极前进”了一步。正因为如此,宋教仁及其所领导的国民党为反动势力所仇视。袁世凯公开宣言,对于这种无权总统,“我决不居”。共和党则大骂宋教仁所领导的国民党为“莠民社会之暴乱势力”。

按照《临时约法》的规定,临时参议院成立后,在10个月内应进行国会选举。面临民国成立以后的第一界国会选举,宋教仁以满腔热血的精神投入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尽管是十分有限的民主选举运动中。

为了赢得竞选的胜利,宋教仁风尘仆仆,不惮劳苦,出京南下,周游长江中下游各省,到处发表演说,揭露袁世凯的奸诈,抨击其内政外交政策,极力宣扬政党内阁制。作为第一代民主共和斗士,宋教仁的言论风采深深地赢得了人心。“所至欢迎,大有倾倒一时之概”。0在国民党湖北支部的欢迎会上,他对大家讲:“现在接到各地的报告,我们的选举运动,是极其顺利的。袁世凯看此情形,一定忌克得很,一定要勾心斗角,设法来破坏我们,陷害我们。我们要警惕,但是我们也不必惧怯。他不久的将来,容或有撕毁约法背叛民国的时候,我认为那个时候,正是他自掘坟墓,自取身亡的时候。到了那个地步,我们再起来革命不迟。”1913年2月,国会选举全部揭晓,国民党在国会两院中所取得的议席占了压倒优势。选举既胜,宋教仁进一步鼓吹由国民党组织“纯粹政党内阁”,担负全部政治的责任。改造不良政府,建立“良善之政治”。

国民党的胜利和宋教仁的政治抱负,大大触怒了寸权不让的袁世凯。他早已认定宋教仁是国民党的“灵魂”,是他倒行逆施的“最大障碍物”。他曾向杨度透露过自己的隐衷:“我现在不怕国民党的暴力夺取政权,就怕他们以合法手段取得政权,把我摆在无权无勇的位置上”。他深知宋教仁“非高官厚禄所收买,乃暗萌杀意”。3月18日。袁世凯秘密下达了杀害宋教仁的命令。2013晚上,宋教仁在上海车站遭到刺杀。两天后,抱恨终天。宋教仁为在中国大地上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而贡献了自己的生命。



在与他同时代的资产阶级革命家中,宋教仁是以博学多识尤其是在法制方面为中华民国作出了重大建树而出类拔萃的。如果说孙中山根据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首先提出了要在中国推翻封建专制,建立民主共和并提出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法制原则作为中华民国宪法蓝本的话,那么,宋教仁就是中国近代史上实现法制的开创者和具体实行者。

法制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有力工具,任何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不但必须制定法律,而且必须施行法制。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宋教仁对法制的重要意义是能意识到的,所以他非常强调制定法律特别是宪法。武昌起义的爆发和革命的一度胜利,使宋教仁特别兴奋,满以为展示其政治才能,实现政治抱负的时刻已经来到。因而,宋一心想把两方的共和制度搬进中国。1911年他滞留香港时,已开始草拟宪法条文;湖北军政府成立以后,他随黄兴到武昌为湖北军政府主持制定了《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他在南京临时政府任法制院总裁期间,又参加主持了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临时约法》的制订工作。“临时政令多出其手”,北京政府成立以后,他更是一直为制定一部完整的宪法而努力斗争。他力图通过责任内阁制和制订宪法来约束袁世凯的权力,防止袁世凯独裁专制。他说:“宪法者,共和国体之保障也。中国为共和国政体与否,当视诸将来之宪法而定。”他主张通过全国民主选举产生国会,由国会制定宪法,既不要受外力的干涉,也不要被居心叵测的人所操纵。否则的话,所制定的宪法就会“变更共和精义”。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就将成泡影。他还指出在制定了“良宪法”以后,必须排除各种障碍。坚决贯彻执行一切“政治进行,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这样才不致使宪法成一纸空文。他为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宪法煞费苦心,直到临死的时候还希望袁世凯“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实行法制,在武昌起义后的中国,无论对巩固初建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还是发展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宋教仁对此是作过贡献的。

宋教仁以改良中国政治,把中国建成一个独立富强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己任。因此,他不仅提出了建立责任内阁,实行资产阶级法制等一整套政治主张,并为其实行进行了努力,而且还拟定了一系列内政和外交方面的具体政策,准备在当政的时候实施。这些具体政策是:整理军政、划分中央和地方行政;整理财政;开发产业(包括兴办国有山林,修治水利,开垦荒地,振兴实业,奖励仿造洋货工业和奖励商品输出等);振兴民政:兴办国有交通业;振兴教育:统一司法等。这是一个按照资产阶级的面貌改造中国的完整方案。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迫切愿望。然而,由于辛亥革命未能完成它的历史使命,没有提供进行这种建设的适当环境,所以这个方案纵然切实可行,也只能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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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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